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亲自参会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长勇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有效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此次为其开展融
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