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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吴国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力泰”)16,861,926股股份(占金力泰总股本的3.45%)的股东吴国政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861,9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吴国政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有无限售流通股数量(股)
吴国政16,861,9263.45%16,861,9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股份来源拟减持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吴国政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不超过16,861,9263.45%

注:1、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价格区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采用大宗交易减持的,根据大宗交易的规定确定。

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国政先生不存在与其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与相关风险提示

1、吴国政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吴国政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3、吴国政先生作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特定股东,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中对于特定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监督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吴国政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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