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股份比例未触及要约收购。
2021年11月17日,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海磁材”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正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海电子网板”)、王庆凯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被动稀释
2020年11月1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0,000,079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由800,216,477股增加至820,216,55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由52.6750%被动稀释至51.3906%,持股比例被动减少1.2844%,持股数量不变。
2、通过交易所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交易所交易减持正海磁材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集团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1-01-26 | 13.48 | 2,950,000 | 0.3597 |
大宗交易 | 2021-02-03 | 12.25 | 400,000 | 0.0488 | |
大宗交易 | 2021-02-10 | 10.98 | 7,283,000 | 0.8879 | |
集中竞价 | 2021-11-16 | 13.58 | 230,000 | 0.0280 | |
正海电子网板 | 大宗交易 | 2021-08-18 | 14.06 | 8,000,000 | 0.9754 |
大宗交易 | 2021-08-19 | 14.03 | 5,400,000 | 0.6584 | |
集中竞价 | 2021-11-16 | 13.54 | 774,400 | 0.0944 | |
集中竞价 | 2021-11-17 | 13.87 | 5,118,300 | 0.6240 | |
王庆凯 | 集中竞价 | 2021-08-18 | 14.23 | 320,000 | 0.0390 |
合计 | -- | -- | -- | 30,475,700 | 3.7156 |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相关股份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名称 | 承诺来源 | 承诺内容 | 承诺 开始日期 | 承诺 结束日期 | 履行情况 |
集团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1-05-31 | 2014-05-31 | 已履行完毕 |
集团公司 | 再 融 资 | 正海磁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过户至其账户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 | 2017-03-15 | 2020-03-18 | 已履行完毕 |
秘波海 | 首次公开发行 | 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1-05-31 | 2019-08-18 | 已履行完毕 |
曲祝利 | 首次公开发行 | 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1-05-31 | 2019-08-18 | 已履行完毕 |
王庆凯 | 首次公开 | 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间接持有的 | 2011-05-31 | --- | 正常履行中 |
发行 |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2021年11月16日,集团公司因误操作,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减持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情况外,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海电子网板、王庆凯先生的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