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燕祥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