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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6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燕祥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且可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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