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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关于对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7

关于对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2020年4月24日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非常感谢贵部提出的宝贵意见。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年审会计师,现将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732.47万元,同比增加170.07%,占当期净利润比例为63.63%。(2)结合报告期内相关政府补助款的性质、发放原因及发生时间,补充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政府补助与相关政府部门各年度在产业扶持政策、科研项目的计划等因素有关,2019年度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732.47万元,同比增加170.07%,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产业扶持政策及公司申报的项目等情况,公司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有所增加所致。

2019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如下:

序号补助项目报表科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万元)性质
(1)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合肥君正产业转型政策兑现补助其他收益1.62与资产相关
(2)合肥高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集成电路基地资金其他收益281.27与收益相关
(3)高新区创业服务中民2018集成电路基地专项资金其他收益692.31与收益相关
(4)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项目其他收益82.22与收益相关
(5)高性能区块链共识算法芯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其他收益490.80与收益相关
(6)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2018合肥集成电路产业专项资金其他收益50.00与收益相关
(7)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2018合肥集成电路产业专项资金其他收益205.16与收益相关
(8)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2018合肥集成电路产业专项资金其他收益39.00与收益相关
(9)合肥市经信化局促进企业加速成长企业上台阶奖励其他收益100.00与收益相关
(10)合肥市经信化局促进企业加速成长企业上台阶奖励其他收益80.00与收益相关
(11)高新区2018年合肥市外贸促进政策资金其他收益6.91与收益相关
(12)合肥市总工会2018年度工会经费补助其他收益0.64与收益相关
(13)2018年合肥市集成电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其他收益642.91与收益相关
(14)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2019年省集成电路战新基地专项引导资金其他收益42.00与收益相关
(15)合肥市高新区领军人才引进计划项目其他收益7.50与收益相关
(16)2017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资金其他收益34.18与收益相关
(17)面向智能终端的嵌入式高能效深度学习引擎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其他收益359.52与收益相关
(18)2019年海淀区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奖励专项资金其他收益70.00与收益相关
(19)2018年度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资金其他收益200.00与收益相关
(20)基于国产软硬件的手机解决方案及样机研制项目后补助资金其他收益282.40与收益相关
(21)深圳市科技创新企业研发资助款其他收益40.00与收益相关
(22)高新区经贸局2018年三重一创资金其他收益10.00与收益相关
序号补助项目报表科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万元)性质
(23)北京2018年社保稳岗补贴其他收益8.33与收益相关
(24)代扣代缴税费返还其他收益1.92与收益相关
(25)深圳社保局稳岗补贴款其他收益0.45与收益相关
(26)合肥市财政局企业稳岗补贴其他收益3.32与收益相关
合计3,732.47

(1):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合高管〔2016〕247号)、《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2017年扶持产业发展“2+2”政策体系的通知》(合高管〔2017〕118号)和《关于兑现2017年合肥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文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向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请了2017年度的高新区集成电路企业一事一议政策兑现项目政府补贴资金。2018年9月30日合肥君正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政府补贴资金现金769,500.00元。

该项目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根据本公司会计政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资产的使用寿命共569个月摊销。本公司2019年结转其他收益16,228.44元,累计结转21,637.92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747,862.08元。

(2):根据2017年11月28日《关于组织开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合发改产业(2017)1326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的“高清视频SoC芯片研发项目”被列为2017年安徽省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合肥君正于2018年2月5日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支持资金现金5,390,000.00元。

根据项目任务书,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收款日至项目结束日共23个月摊销。本公司2019年结转其他收益2,812,700.00元,累计结转5,39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余额为0.00元。

(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基于28纳米工艺的视频监控芯片研发项目”获得立项批复。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6日收到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专项资金款7,500,000.00元。

根据项目任务书,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收款日至项目结束日共13个月摊销。本公司2019年结转其他收益6,923,076.92元,累计结转7,500,000.00元。

(4):公司于2018年1月申报的“面向智能终端的嵌入式高能效深度学习引擎开发与产业化”课题项目获得立项批复,并作为牵头承担单位联合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共同承担“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项目。该项目期限为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项目经费按年度分别下拨。2018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拨付的2018年度项目经费12,990,000.00元,其中1,713,000.00元为本公司承担的项目经费,11,277,000.00元为清华大学和东南大学承担的项目经费;

根据项目任务书,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收款日至项目结束日共25个月摊销。本公司2019年结转其他收益822,240.00元,累计结转890,76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822,240.00元。

(5):公司申报的“高性能区块链共识算法芯片关键技术研究”课题项目获得立项批复,该项目期限为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2018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9,000,000.00元。

根据项目任务书,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

当期损益”,按照收款日至项目结束日共22个月摊销。本公司2019年结转其他收益4,908,000.00元,累计结转5,317,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3,683,000.00元。项目(6) 、(7)、(8):根据《合肥市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合发改高技〔2018〕1271号)和《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8年度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专项资金支持事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合发改高技〔2019〕378号)文件,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向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请了2018年度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兑现项目政府补贴资金。2019年7月29日,合肥君正分别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政府补贴资金现金390,000.00元、2,050,000.16元和500,000.00元;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项目(9)、(10):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合办【2018】27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30日收到合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政府补贴资金现金1,000,000.00元、800,000.00元。

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1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9日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外贸促进政策资金69,149.00元。

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1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日收到合肥市总工会拨付的经费补助6,400.00元。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13):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合办〔2018〕27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集成电路产业)的通知》(合发改高技〔2018〕941号)文件,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7日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政府补贴资金642.91万元。

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14):2019年12月2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因通过“高性能视频监控芯片的研发项目”申报,获得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2019年省集成电路战新基地专项引导资金”省集成电路战新基地专元。

根据项目任务书,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项目起始日期分24个月摊销。本公司2019年结转其他收益420,000.00元,累计结转42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420,000.00元。

(1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0日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2018年度普惠政策兑现75,000.00元。

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

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16):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6〕38号),2019年3月8日收到中关村管委会委托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拨付的政府补贴资金341,800.00元。

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17):公司于2018年1月申报的“面向智能终端的嵌入式高能效深度学习引擎开发与产业化”课题项目获得立项批复,并作为牵头承担单位联合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共同承担“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项目。该项目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项目经费按年度分别下拨。2019年5月29日公司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拨付的2019年度项目经费17,970,000.00元,其中8,988,000.00元为本公司承担的项目经费,其中共享单位清华大学项目经费为4,764,500.00元,东南大学项目经费为4,217,500.00元。

根据项目任务书,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收款日至项目结束日共20个月摊销。本公司2019年结转其他收益3,595,200.00元,累计结转3,595,2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5,392,800.00元。

(18):公司根据《2019年海淀区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奖励专项申报指南》申报专项奖励,2019年9月收到中关村管委会政府补贴资金700,000.00元。

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19):公司根据《关于征集2018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支持资金的通知》申报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资金。2019年11

月28日收到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拨付的政府补贴资金600,000.00元,2019年12月2日收到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拨付的政府补贴资金400,000.00元,2019年12月12收到中关村管委会政府补贴资金1,000,000.00万元。

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20):"2012年度核高基课题“基于国产软硬件的手机解决方案及样机研制”的后补助资金,该课题已验收。课题为联合承担,需要向联合单位拨付剩余资金,具体拨付金额可参照财务验收专家意见中:该课题为前立项后补助课题,后补助中央财政资金4,969,200.00元未拨付,扣除结余304,400.00元,建议拨付后补助中央财政资金4,664,800.00元,其中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824,000.00元,2019年5月公司收到4,664,800.00元,支付项目共享单位北京凯思昊鹏软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45,700.00元,惠州TCL通信有限公司795,100.00元"。

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2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

7号)精神,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公告文件,被选入2018年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一批拟资助企业。2019年3月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拨发本项目资助款400,000.00元。

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22):公司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文件,于2019年1月收到合肥市高新区经贸局拨发本项目资助款100,000.00元。

该项目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

照公司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全部结转至其他收益。

项目(23)、(24)、(25)、(26)为各地方政府对企业经营中的一些扶持政策。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取得并检查政府补助相关的补助文件、拨款单据、银行流水等;复核公司结转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复核政府补助结转的准确性,未见异常,2019年度确认的其他收益金额可以确认。

问题: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1,150.03万元,其中在产品6,681.45万元,占比为59.92%。报告期内,确认存货报废损失355.21万元,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24万元,未对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1)请说明在产品的具体构成、库龄、在产品结转库存商品的条件,及其占存货比例较高的原因,并结合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等说明在产品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类别期末余额(万元)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32.3432.340.29%
在产品7,875.031,193.586,681.4559.92%
库存商品5,128.34692.104,436.2439.79%
合计13,035.711,885.6811,150.03100.00%

按产品类型分类,公司期末在产品可分为微处理器芯片、智能视频芯片,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期末余额(万元)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微处理器芯片2,521.371,193.581,327.7919.87%
智能视频芯片5,353.655,353.6580.13%
合计7,875.031,193.586,681.45100.00%

在产品按库龄结构分类的情况如下:

类别期末余额(万元)
账面余额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
微处理器芯片
在产品2,521.371,092.00235.791,193.58
在产品跌价准备1,193.581,193.58
智能视频芯片
在产品5,353.654,755.42227.28370.95
在产品跌价准备

在产品结转库存商品条件:

在产品完成晶圆加工、封装和测试的所有生产加工环节后由公司委托物流公司将产成品发送到指定库房,库房收到产成品后进行签收并入库,财务在收到该批次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加工费用发票和完工入库单后,将该批次在产品结转至库存商品。由于公司的芯片产品生产周期较长,通常为三到四个月,当工厂产能紧张时,生产周期可能会加长,公司需要根据市场需求预测、产品生产周期及公司库存情况等因素提前安排投产,以确保对市场需求连续不断的产品供应,因此,公司在产品占存货比例较高。同时,公司亦需要准备一定的安全库存,当客户需求超出预期时,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采购需求。在产品中,由于智能视频芯片处于销量的上升阶段,经测试,存货无库存风险,亦不存在产品售价跌至成本之下的风险;微处理器芯片种类较多,既有新产品,也有老型号的产品,需要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未来生产计划进行跌价准备的测试。在产品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转销其他转出期末余额
微处理器芯片在产品1,350.7522.89134.271,193.5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产品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1,193.58万元,本报告期计提在产品存货跌价准备0万元,转销在产品存货跌价准备22.89万元,其他转出在产品存货跌价准备134.27万元。

存货跌价测试方法及过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针对在产品,首先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的产品规划进行分析,然后按照在产品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跌价测试计提跌价准备。公司对各项在产品进行分析并结合跌价测试,对在产品中计划停产的项目将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经测试,智能视频芯片处于销量的上升阶段,存货无库存风险,亦不存在产品售价跌至成本之下的风险;微处理器芯片中已停产的在产品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本报告期无新增停产项目。本报告期转销及其他转出微处理器芯片在产品存货跌价准备157.17万元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复核公司减值测试方法的合规性,复核减值测试计算过程,未见异常。

(2)请说明存货报废损失的具体内容和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存货报废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计提跌价准备金额报废净损失
在产品类
微处理芯片338.18134.27203.91
智能视频芯片13.8113.81
小计351.99134.27217.72
库存商品类
微处理芯片47.8347.83
智能视频芯片89.6689.66
小计137.49137.49
累计489.48134.27355.21

2019年度公司对存货进行报废处理,其中对微处理芯片在产品中停产时间较长的、已终止继续生产的在产品进行报废处理,对智能视频芯片在产品中由于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无法继续使用的在产品进行报废处理。对库存商品中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不良品芯片统一进行报废处理。2019年度公司对存货进行报废处理共计489.48万元,其中在产品为351.99万元,库存商品为137.49万元。

存货报废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

的账面价值是存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公司2019年度存货报废的账面余额共计489.48万元,其中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34.27万元,报废净损失为355.21万元,存货报废损失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了解存货报废产品的相关情况,取得存货报废明细及审批等资料,复核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未见异常。问题:你公司持有深圳市明道汇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道汇智”)79.49%的股份,将其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核算,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明道汇智自设立以来持续亏损,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对其投资余额为2,601.25万元。请你公司结合明道汇智的业务运营模式及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说明上市公司对其业务运作是否具有控制及未将其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明道汇智是由普通合伙人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型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根据《深圳市明道汇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的约定,明道汇智由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协议所规定的对于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等。

鉴于明道汇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对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合伙企业的日常业务经营及重大事项决策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而公司作为其有限合伙人,尽管持有明道汇智79.49%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但基于合伙协议对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权利的约定,公司对其经营管

理不具有实际控制权,因此公司未将明道汇智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取得合伙协议,检查合伙协议相关条款对公司行使相关权利的约定,了解公司对明道汇智的权利行使情况。明道汇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对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合伙企业的日常业务经营及重大事项决策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公司作为其有限合伙人,尽管持有明道汇智

79.49%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但基于合伙协议对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权利的约定,公司对其经营管理不具有实际控制权,因此公司未将明道汇智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对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的签字盖章页)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时彦禄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年五月七日 余自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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