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魏龙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历。2002年1月至今,任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20年10月,担任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毅达医疗科技股份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21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独董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1、 2023 年度,本人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共出席了4次董事会会议及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4 | 3 | 1 | 0 | 0 | 否 | 2 |
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中,本人就董事会审议事项均发表同意意见。
2、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出席委员会情况 |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主持、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事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事项给予建议,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2023年年度,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内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本人针对定期报告等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并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2、通过线上交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自
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
3、利用空闲时间到公司现场,和公司的董事、经理等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法务等事项进行交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认真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任职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相关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发表专业意见。
任职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充分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监高相关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和良好的沟通,针对重大事项开展专项沟通。促使本人能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整体运行情况,为本人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七、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以下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一)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 |
2023年7月2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8月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子公司苏州银禧科技投资建设苏州银禧科创产业园项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9月2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瑞新投资拟进行清算、注销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0月23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部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报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在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过程中,提供专业意见,切实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在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线下在合肥组织的新独董法规的学习,参加了广东省证监局组织的独董风险教育线下学习班,利用学习到的新知识更加勤勉履职。同时,继续保持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沟通。发挥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合规发展提供建议,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可行性,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特此汇报,谢谢。
独立董事:
魏龙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