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满的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截至2021年9月14日,梁伟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梁伟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梁伟 | 大宗交易 | 2021年3月11日 | 11.93 | 1,300,000 | 0.86 |
2021年3月18日 | 12.5 | 800,000 | 0.53 | ||
合 计 | 2,100,000 | 1.39 |
自2020年6月23日、6月24日披露了股东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2020-057号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至目前,梁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为2.5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名称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梁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56,306,401 | 37.24 | 54,206,401 | 35.8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306,401 | 37.24 | 54,206,401 | 35.85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时间过半的进展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不影响公司控制权,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因梁伟先生被淮安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暂无法取得联系,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进行查阅,梁伟先生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后至减持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2、《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8)。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