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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运激光: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0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达32.6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第4.2条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部人员稳定。

2、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全国疫情防控措施有所加强,对公司线下智能零售机、门店的销售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6、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内幕信息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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