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会议由董事长梁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签定《设备采购合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商业智能新业务板块的产品(即智能无人零售终端设备)经不断迭代升级形成模块化标准产品且性能稳定,逐步得到应用推广使用,同意公司与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偶一号”)签定《设备采购合同》,向其出售设备“智能机器人商店”150台,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50万元。
因玩偶一号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梁浩东先生(双方为父子关系)分别投资占比29 %、60%, 则玩偶一号为公司关联法人,形成关联关系。
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董事梁萍、肖璇均为梁伟先生的关联自然人,关联董事梁萍、肖璇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作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