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会议由董事长梁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资金的总体安排考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合作银行以及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后续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