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度报告
千山3NEEQ : 400093
千山3NEEQ : 400093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年度大事记
1、2021年7月1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方式审理。报告期,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主导下,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的债权申报工作顺利进行。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2年1月破产管理人为维护广大债权人、职工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已启动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相关事宜,继续推动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
2、报告期,公司开展系统的合规化体系建设。公司从外部引进由多位律师、管理专家为核心的企业合规团队,深度梳理公司合规经营风险点,从公司治理架构、制度体系建设、实际运行情况等多个层面,厘清企业合规运营短板。公司设立了合规管理部,董事会聘任了合规负责人,公司在各部门、各子公司指定了合规联络员,制订了《合规管理制度》、《合规诚信手册》。
目 录
公司年度大事记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 1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0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46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49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53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57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00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金益平、石青辉、杨春平、周大连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金益平、石青辉、杨春平、周大连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刘祥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纯(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是 √否 |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金益平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前期关联方坏账计提无充分适当证据,无法确认计提准确性。独立董事石青辉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
鉴于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关联方坏账计提等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故投反对票。独立董事杨春平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鉴于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关联方坏账计提等事项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公司财务总监周大连对本议案发表了声明:千山药机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生物”)未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于2021年5月对外转让天合生物的核心资产(专利权,账面原值300万元、账面净值87.50万元),且转让该等资产(专利权)的价款未按规定汇入天合生物的账户。本人已多次在千山药机合规管理会议上要求公司采取措施纠正天合生物的违规行为。千山药机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截至目前,天合生物的违规行为仍未得到纠正。鉴于上述原因,本人对千山药机2021年度报告声明如下:本人不保证千山药机2021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不保证千山药机2021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公司正处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公司积极整合公司现有优质资源或引进优秀战略重整方,加快推进公司合并重整进程,解决债务危机,争取合并重整成功;另一方面推进新产品研发,持续督导应收款项回收,恢复制药装备及其他包装机械、慢病管理业务的正常生产能力,保持持续经营与发展。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
(1)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及公司破产清算风险 | 公司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并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未得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人民法院未予强制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有被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因此公司存在重整成功或重整不成功转破产清算的可能。 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及破产管理人正在积极推进破产重整程序,开展了债权申报工作、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开展了重整专项审计和评估工作,目前正在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
(2)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风险 | 近几年公司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并且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部分银行帐户、重要资产被司法冻结,公司的失信情况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部分银行帐户已解冻,经营业务正在开展,但巨额债务逾期未清偿情形仍持续,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以上情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公司破产重整成功实施,持续经营的风险将随之化解。 |
(3)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 |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对外担保余额30,209.42万元。若相关债务无法如期清偿,公司会因此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4)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风险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第一大股东刘祥华的胞弟刘华山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大额资金。若关联方不能归还占用的资金,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5)业绩补偿款回收的风险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8】01700013号《关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定湖南乐福地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93.04万元,业绩承诺数为6,000万元,与业绩承诺差异-8,593.04万元。 根据公司与湖南乐福地原股东刘华山等25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乐福地原股东”)签署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刘华山先生出具《承诺函》,乐福地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的承诺净利润,交易对方应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总金额为387,516,045.60元。 截止报告期末尚有36,122.19万元业绩补偿款未收回。若不能足额收回债权,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6)董事会、监事会无法正常履职的风险 | 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职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6日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0号),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职已到期,公司尚未进行换届选举,届时公司有可能不能任命满足法定人数的董事和监事,从而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无法正常履职的风险。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项目 | 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千山药机 | 指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千山健康 | 指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宏灏基因 | 指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乐福地 | 指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千山医疗 | 指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千山医疗 | 指 | 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上海千山医疗 | 指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申友 | 指 | 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 | 指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海捷 | 指 | 新疆海捷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刘华山等25名特定对象 | 指 | 刘华山、新疆海捷、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潘林、李三元(已故)、王敏、王亚军、刘芳喜、张旭、管新和、杨宗宇 |
股东大会 | 指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度 |
药包材 | 指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
注射剂 | 指 | 注射剂药品,是通过注射方式进入人体的液体药品的总称。 |
大输液 | 指 | 大容量注射剂(容量≥50ml),一般使用非PVC膜软袋、塑料瓶、玻璃瓶包装。 |
安瓿注射剂 | 指 | 使用安瓿包装的小容量注射剂。 |
拉环式组合盖 | 指 | 大输液产品连接装置,用于大输液产品的密封,由拉环式外盖(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内盖(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以及聚异戊二烯垫片组成,拉环开启力设计。 |
易折式组合盖 | 指 | 大输液产品连接装置,用于大输液产品的密封,由易折式外盖(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内盖(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以及聚异戊二烯垫片组成,阀门开启力设计。 |
接口 | 指 | 大输液产品连接装置,用于大输液产品的密封,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连接组合盖和大输液软袋。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公司中文全称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Hunan China Sun Pharmaceutical Machinery Co. Ltd |
证券简称 | 千山3 |
证券代码 | 400093 |
法定代表人 | 刘祥华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刘祥华 |
联系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蔡伦路10号 |
电话 | 0731-84030025 |
传真 | 0731-84030025 |
电子邮箱 | zqb@chinasun.com.cn |
公司网址 | www.chinasun.com.cn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蔡伦路10号 |
邮政编码 | 421001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证券部 |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2002年10月24日 |
挂牌时间 | 2021年3月17日 |
分层情况 | 两网及退市公司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制造业(C)-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C35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C3544) |
主要业务 | 制药机械及其它包装机械等智能装备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非PVC膜软袋大输液生产自动线、塑料瓶大输液生产自动线、玻璃瓶大输液生产自动线、塑料安瓿生产自动线、玻璃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等注射剂成套生产设备,主要用于注射剂的生产过程,包括注射剂包装容器的制备及清洗、药液灌装、注射剂的封口及灭菌等。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361,434,920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做市商数量 | 0 |
控股股东 | 无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无实际控制人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743169683T | 否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蔡伦路10号 | 否 |
注册资本 | 361,434,920 | 否 |
公司注册资本与总股本一致。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会计师事务所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许长英 | 周砚群 |
4年 | 4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远洋国际二期E座12层 |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具体如下: | |||||||
序号 | 申请人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时间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
1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1-09-27 | 一种吹灌封设备 | 202111132132.6 | ||
2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1-09-27 | 一种多工位吹灌封设备 | 202111132142.X | ||
3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27 | 挤出机的下料分流管及吹灌封设备及吹灌封设备 | 202122337802.X | ||
4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27 | 塑料安瓿瓶成型灌装系统及吹灌封设备 | 202122337798.7 | ||
5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27 | 流量调节的熔体分配机构及吹灌封设备及吹灌封设备 | 202122337703.1 | ||
6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27 | 平衡式合模机构及吹灌封设备 | 202122338577.1 | ||
7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27 | 同步夹持机构及吹灌封设备 | 202122337787.9 | ||
8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27 | 环形胶筒挤出头及吹灌封设备 | 202122337786.4 | ||
9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27 | 用于环形挤出头的胶筒厚薄调节机构及吹灌封设备 | 202122337797.2 | ||
10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30 | 塑料安瓿瓶 | 202122392520.X | ||
11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30 | 塑料安瓿瓶及成型模具 | 202122394410.7 | ||
12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27 | 吹灌封设备 | 202122337850.9 |
13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27 | 一种多工位吹灌封封设备 | 202122337868.9 | ||
14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27 | 塑料安瓿瓶内温度检测机构及吹灌封设备 | 202122337752.5 | ||
15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1-09-27 | 用于安瓿瓶灌装的氧气浓度检测机构及吹灌封设备 | 202122337755.9 | ||
16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1-12-29 | 一种动物药用输液盖和输液容器 | 202123351925.5 | ||
17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1-12-29 | 一种医用组合盖和医用冲洗液瓶 | 202123351918.5 | ||
18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1-12-31 | 一种嵌入式输液易折盖 | 202123403642.0 | ||
19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1-12-31 | 一种带螺纹卡片输液易折盖 | 202123403630.8 | ||
20 | 千山药机 | 外观设计 | 2021-09-27 | 安瓿瓶(不带卡扣) | 202130639767.X | ||
21 | 千山药机 | 外观设计 | 2021-09-27 | 安瓿瓶(带卡扣) | 202130639762.7 |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获得专利授权13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9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项 ,具体情况如下: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97,298,639.22 | 114,806,357.10 | -15.25% |
毛利率% | 7.80% | 15.45%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2,737,084.55 | -1,374,928,294.76 | 85.9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74,843,279.47 | -1,393,138,431.75 | 87.4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4.81% | -42.64%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4.36% | -43.21%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53 | -3.80 | 86.05% |
偿债能力单位:元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1,099,001,610.41 | 1,321,073,055.61 | -16.81% |
负债总计 | 5,192,634,854.49 | 5,217,424,700.28 | -0.4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104,875,152.48 | -3,911,882,895.15 | -4.9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11.36 | -10.82 | -4.9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98.16% | 341.09%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72.49% | 394.94% | - |
流动比率 | 0.06 | 0.07 | - |
利息保障倍数 | -44.44 | -2.04 | - |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0,115.27 | -617,171.47 | 657.40%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0.11 | 0.13 | - |
存货周转率 | 0.21 | 0.26 | - |
说明:
1、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时使用应收账款原值计算。
2、2020年度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算存货周转率使用存货原值。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16.81% | -42.68%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15.25% | -41.89% | - |
净利润增长率% | 85.93% | -94.83% | - |
股本情况单位:股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普通股总股本 | 361,434,920.00 | 361,434,920.00 | 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34,431.0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54,803.30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44,541,629.0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8,168.87 |
单独进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4,407,535.42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17,566,690.41 |
所得税影响数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7,114.67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7,893,805.08 |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7,434,778.83 | 159,472,932.68 | 155,292,357.06 | 157,330,510.91 |
资产总计 | 1,319,034,901.76 | 1,321,073,055.61 | 2,301,292,548.01 | 2,303,330,701.86 |
未分配利润 | -4,569,669,539.51 | -4,567,631,385.66 | -3,194,741,244.75 | -3,192,703,090.9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3,913,921,049.00 | -3,911,882,895.15 | -2,538,638,833.75 | -2,536,600,679.90 | ||
股东权益合计 | -3,898,389,798.52 | -3,896,351,644.67 | -2,509,685,961.07 | -2,507,647,807.22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319,034,901.76 | 1,321,073,055.61 | 2,301,292,548.01 | 2,303,330,701.86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云04破1号文件、《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申报材料《债权申报文件目录及证据目录》等资料,2022年1月25日法院裁定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按债权比例清偿债务,法院裁定本公司债权金额为11,595,008.84元,经检查发现本公司以前年度入账债权金额为19,047,008.84元,多确认收入7,452,000.00元,多确认应收账款原值6,989,127.86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89,127.86元、其他应收款原值462,872.1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62,872.14元、应交增值税1,082,769.23元、应交所得税955,384.62元。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5日作出(2020)沪03破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5月17日作出(2021)粤0606破20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6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 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 业务概要
1、商业模式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制药装备行业,是注射剂生产设备供应商。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完整的产品系列,重视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公司为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提供成套的自动化生产线,主要用于注射剂的生产过程,包括注射剂包装容器的制备及清洗、药液灌装、注射剂的封口及灭菌等。公司通过直销模式开拓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
2、经营情况
(1)克服困难,维持持续经营,实现营业收入。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29.86万元,同比下降15.25%;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73.7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118 ,219.12万元,同比减少亏损85.98%。主要原因:(1)是公司发生债务危机,生产经营困难,大量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存货大多属于被淘汰的产品,大量机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未来能为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有限,2020年度(上年同期)计提了大额的减值与跌价准备,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少计提信用减值与资产减值损失61,424.51万元;(2)公司进入破产重整阶段,利息计算至破产重整受理日。与上年同期相比利息支出减少38,024.52万元。(3)公司进入破产重整阶段,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0年度终止确认前期确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上年同期相比所得税费用减少23,316.14万元。
(2)排除经营障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由于近几年公司债务危机、退市等负面问题的持续影响,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报告期,公司梳理了产、供、销、人、财、物各个环节,整理出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障碍,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人的共同努力下,逐一进行解决。经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部分银行帐户已解除冻结。公司因欠缴税费导致不能申领和开具发票,通过公司、管理人及衡阳中院多次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了开票的问题。报告期,公司重新招聘了部分前期离职的技术、销售、生产骨干员工,满足了正常经营的人员需求。目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条件已完全具备,流动资金满足的情况下能开展正常的经营。
(3)布局新产品研发项目,持续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报告期,公司根据市场调研,布局新产品的研发方向,确定研发项目产品选型及项目组人员构成。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获得专利授权13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9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项。
(4)重点推行合规建设,逐步建立合规体系。
2021年,公司为了能经营更规范,促进持续稳健发展,重点推行合规建设。公司从外部引进由多位律师、管理专家为核心的企业合规团队,深度梳理公司合规经营风险点,从公司治理架构、制度体系建设、实际运行情况等多个层面,厘清企业合规运营短板。公司将不断建立和完善系统的合规体系,细化内部控制的流程,加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记录的完整性。报告期,公司制定颁布了《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产品成本核算办法实施规范细则》,修订颁布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费用报销
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信息披露制度》。公司通过制定或修订一些基础制度,对内部控制有效实施起到很大推动作用。报告期,在合规团队的指导下,公司制定了《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诚信合规手册》。公司董事会聘任了合规负责人,公司在各部门、各子公司指定了合规联络员,公司及公司关键人员董事、监事、高管已签署《诚信合规承诺书》。公司对全体员工开展了合规培训,另重点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公众公司治理》、《公司及其员工的刑事风险》专题培训。
(5)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促进管理升级。
报告期,公司立足目前新的发展阶段,对公司管理工作进行梳理,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为公司未来的重整打下基础。
①公司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修订了《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薪酬管理体系,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年终述职评议,实现了人力资源工作的管理升级。
②报告期,公司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梳理公司业务流程的执行现状并核查其与公司内部控制应用手册差异,制定了《产品成本核算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了《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专业知识,增强财务人员的会计工作法律意识,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③公司组织开展 “降生产成本”专项工作,收集研究所、生产车间、采购部、售后服务部降成本的意见和建议;分析产品设计、产品生产、材料供应(外协)、仓储各环节中影响产品成本的因素;协调设计、采购人员参与“降生产成本”具体工作的实施。
④规范会议机制,加强各部门的沟通,提升工作效率。公司分级、分层、分专题召开各类会议,每周定期召开管理层例会、生产会、财务管理会,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公司鼓励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鼓励与会人员发表意见,群策群力,使公司的各项决策更科学,各部门沟通更顺畅,经营问题的处理更高效、快速。
⑤报告期,公司携药机设备参加第61届全国制药机械博览会。销售团队通过展会、日常客户拜访、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介绍公司最新的情况,努力消除公司的负面影响,刷新公司形象。
⑥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报告期,公司恢复和完善公司官网、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宣传工作。公司周一早上全体员工举行升旗仪式,组织团建活动,举办年会。在公司恢复经营、提升管理工作的同时,通过系列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坚定了员工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增强了员工凝聚力,鼓舞了员工斗志,全体员工齐心协力,迎接公司的重整工作。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行业信息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二) 财务分析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8,270,345.23 | 0.75% | 7,730,944.80 | 0.59% | 0.16% |
应收票据 | 0.00% | 0.00% | 0.00% | ||
应收账款 | 22,354,147.95 | 2.03% | 28,301,414.19 | 2.14% | -0.11% |
存货 | 59,968,071.07 | 5.46% | 96,468,530.22 | 7.30% | -1.85%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079,865.18 | 1.01% | 10,587,578.04 | 0.80% | 0.21% |
固定资产 | 238,092,375.68 | 21.66% | 265,758,289.40 | 20.12% | 1.54% |
在建工程 | 187,335,704.97 | 17.05% | 230,854,029.77 | 17.47% | -0.43% |
无形资产 | 345,071,023.36 | 31.40% | 445,462,413.30 | 33.72% | -2.32% |
商誉 | 4,071,573.78 | 0.37% | 4,071,573.78 | 0.31% | 0.06% |
短期借款 | 1,337,792,197.91 | 121.73% | 1,387,779,640.11 | 105.05% | 16.68%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83,608,670.34 | 125.90% | 1,436,608,670.34 | 108.75% | 17.15%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短期借款占总资产的比重增加16.6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占总资产的比重增加17.15%,主要是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法定程序,自2021年6月开始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分别减少短期借款5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金额5300万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97,298,639.22 | - | 114,806,357.10 | - | -15.25% |
营业成本 | 89,709,798.86 | 92.20% | 97,072,379.31 | 84.55% | 7.65% |
毛利率
毛利率 | 7.80% | - | 15.45% | - | - |
销售费用 | 8,609,099.97 | 8.85% | 15,639,149.70 | 13.62% | 4.77% |
管理费用 | 52,184,290.72 | 53.63% | 141,195,046.60 | 122.99% | -69.36% |
研发费用 | 6,043,030.21 | 6.21% | 11,300,217.94 | 9.84% | -3.63% |
财务费用 | 5,690,105.38 | 5.85% | 387,289,998.19 | 337.34% | -331.49% |
信用减值损失 | 4,458,788.30 | 4.58% | -322,264,170.43 | -280.70% | 285.28% |
资产减值损失 | -27,462,664.77 | -28.23% | -314,984,758.72 | -274.36% | 246.13% |
其他收益 | 1,189,698.34 | 1.22% | 1,066,418.46 | 0.93% | 0.29% |
投资收益 | -61,002,410.00 | -62.70% | 44,736,809.94 | 38.97% | -101.6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 | 0.00% | 0 | 0.00% | 0.00% |
资产处置收益 | 863,657.82 | 0.89% | 14,640,139.18 | 12.75% | -11.86% |
汇兑收益 | 0 | 0.00% | 0 | 0.00% | 0.00% |
营业利润 | -153,148,767.47 | -157.40% | -1,120,582,625.90 | -976.06% | 818.66% |
营业外收入 | 1,980,232.96 | 2.04% | 2,493,378.53 | 2.17% | -0.13% |
营业外支出 | 46,007,814.95 | 47.29% | 49,273,303.43 | 42.92% | 4.37% |
净利润 | -197,032,743.68 | -202.50% | -1,400,380,337.72 | -1,219.78% | 1,017.28% |
所得税费用 | -143,605.78 | -0.15% | 233,017,786.92 | 202.97% | -203.12%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收入构成单位:元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减少69.36%,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存货管理不善及历史原因,大幅增加盘亏计入管理费用;二是2021年度人员平均员工减少,职工薪酬同比减少。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减少331.49%,主要原因是公司进入破产重整阶段,利息计算至破产重整受理日,同期利息费用大幅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增加285.2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大额的减值准备,同比大幅减少计提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增加246.13%,主要原因是2020存货可变现价值下降,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投资收益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减少101.67%,主要原因是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法定程序,自2021年6月开始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其合并形成的投资收益。
所得税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减少203.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其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转回大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所得税费用。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93,700,108.27 | 112,599,435.50 | -16.78% |
其他业务收入 | 3,598,530.95 | 2,206,921.60 | 63.06% |
主营业务成本 | 84,723,518.51 | 96,124,397.14 | -11.86% |
其他业务成本 | 4,986,280.35 | 947,982.17 | 425.99% |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玻璃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 | 843,362.83 | 844,269.70 | -0.11% | 45.57% | -58.34% | 249.69% |
其他(制药机械单机和备件) | 8,252,131.01 | 5,393,961.02 | 34.64% | 25.11% | 17.85% | 4.03% |
医疗器械 | 10,420,685.67 | 8,613,858.94 | 17.34% | -6.93% | 5.86% | -9.98% |
药用包装材料 | 77,782,459.71 | 74,857,709.20 | 3.76% | -18.01% | -6.99% | -11.44% |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华东 | 24,462,730.98 | 22,622,573.97 | 7.52% | -8.07% | -1.77% | -5.93% |
华中 | 31,009,344.50 | 27,848,027.15 | 10.19% | -30.52% | -28.62% | -2.38% |
华南 | 8,691,798.22 | 8,338,142.01 | 4.07% | -15.90% | -6.39% | -9.75% |
华北 | 4,280,981.64 | 3,735,621.40 | 12.74% | 383.72% | 418.24% | -5.81% |
西南 | 22,151,974.58 | 21,347,763.72 | 3.63% | 28.80% | 61.14% | -19.34% |
东北 | 6,344,003.93 | 5,727,241.88 | 9.72% | -47.53% | -43.73% | -6.09% |
西北 | 333,946.90 | 72,622.20 | 78.25% | -57.80% | -83.48% | 33.79% |
国外 | 23,858.47 | 17,806.54 | 25.37% | -98.95% | -98.84% | -6.98%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收入构成与上年同期收入构成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序号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四川太平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984,356.03 | 16.43% | 否 |
2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9,257,086.63 | 9.51% | 否 |
3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淮海药厂 | 8,376,305.31 | 8.61% | 否 |
4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8,004,407.10 | 8.23% | 否 |
5 | 广东大翔制药有限公司 | 6,200,088.50 | 6.37% | 否 |
合计 | 47,822,243.57 | 49.15% | - |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上海聚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18,891,842.51 | 42.91% | 否 |
2 | 安徽华能医用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7,375,990.26 | 16.75% | 否 |
3 | 河北橡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11,045.60 | 13.65% | 否 |
4 | 青岛裕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 1,480,088.49 | 3.36% | 否 |
5 | 上海华冠生物芯片有限公司 | 1,380,758.10 | 3.14% | 否 |
合计 | 35,139,724.96 | 79.81% | - |
现金流量状况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0,115.27 | -617,171.47 | 657.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2,770.39 | -3,352,399.67 | 48.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490.37 | -2,329,660.40 | 97.58% |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57.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款力度加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4.96%。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58%,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99.99%。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8.31%,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投资长期资产同期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2.69%。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医疗设备的生产、销售 | 74,000,000.00 | 25,410,379.14 | 3,084,247.97 | 103,221.25 | -5,624,091.36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医用包材生产、销售 | 21,250,000.00 | 276,686,883.38 | -128,916,295.21 | 77,782,459.71 | -21,481,901.67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医学服务 | 172,300,000.00 | 331,680,093.91 | 1,009,211.32 | 0 | -6,485,269.27 |
湖南千山医疗 | 控股 | 医疗设 | 60,000,000.00 | 86,323,297.35 | 2,155,484.22 | 0 | -3,453,855.43 |
器械有限公司
器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备的生产、销售 | |||||
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医学服务 | 124,000,000.00 | 37,971,262.92 | 34,896,108.92 | 10,256,903.79 | -7,548,246.58 |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与公司从事业务的关联性 | 持有目的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与上海申友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基因检测服务业务关联 | 业务协同 |
Glucovation, Inc. | 与广东千山生物的业务有关联性 | 业务协同 |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持续经营评价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 √是 □否 | 四.二.(二)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三)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四)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五)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四.二.(六)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四.二.(七)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 √是 □否 | 四.二.(八)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原告 /申请人 | 被告 /被申请人 | 案由 | 是否结案 | 涉及 金额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案件进展或执行情况 | 临时公告 披露时间 |
熊斐伟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 | 否 | 3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调解。千山药机与其签订调解协议,承诺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并承担向原告的各项维权支出。保证人千山健康、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②执行情况: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4 | 2018年7月11日 |
纷
纷 | 执4071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
邵海雄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30,000,000 | 否 | ① 案件进展:申请仲载。邵海雄向娄底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执行情况:本案部分调解执行。 | 2018年2月2日 |
付金英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8,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11民初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华山、周大连、千山药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800万元欠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本案律师费50万元。 ②执行情况:雨花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11执1170号,截止报告期末,本案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9日 |
曹洪 | 千山药机及其子公司千山健康、湖南乐福地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3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贾汪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0305民初321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018年2月10日前付清欠原告借款3,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5,000元。 ②执行情况:贾汪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0305执407号执行通知书及执行决定书,将千山药机及千山药机子公司千山慢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告期末,本案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28日 |
胡菲 | 千山药机及其子公司千山健康、湖南乐福地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49,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4民初1373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千山药机于2018年2月5日前向胡菲偿还本金5,000万元、利息180万元、律师费126万元、担保费15.3万元、诉讼费14.585万元、保全费0.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585万元及保全费0.5万元。 ②执行情况: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4民执2486号限期履行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千山药机提交了《执行异议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3月16日 |
苏州安泰成长投资发展有限公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5,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二审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0591民初8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归还借款本金404万元及利息;判决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被告之一不服一审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苏05民终4045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 ②执行情况: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苏0591执5139号执行决定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7日 |
上海 | 千山药 | 金 | 否 | 63,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 | 2018 |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 机及其子公司湖南乐福地 | 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8)湘04民初41号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解除原告与湖南乐福地的合同,湖南乐福地在2018年7月30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6,30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原告律师费用6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②执行情况: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4执字第476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年7月4日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5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裁决。广州仲裁委员会下达(2018)穂仲案字第5672号裁决书,裁决千山药机偿还本金49,958,128.66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裁决千山药机补偿财产保全费23,020元及仲裁费344,570元;裁决本案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②执行情况: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粤06执110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3日 |
芙蓉区旺德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10,0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2民初816号、817号判决书,判令千山药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7日 |
曾力华 | 千山药机、刘华山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20,0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4月26日开庭审理,已双方达成调解:1、刘华山于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并自2018年1月17日起按月2%支付至实际偿还日止;2、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刘华山应偿还的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9日 |
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新长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否 | 33,071,8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4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的给付事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追偿。 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280号执行裁定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2月9日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 | 否 | 20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3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偿还贷款本金20,000万元及利息,并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共计1,111,800元。 | 2018年2月9日 |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合同纠纷 | 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执1080号执行裁定书,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20)执0121执3494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金融纠纷 | 否 | 251,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0)湘01执519号执行裁定书,将本案指定至长沙县人民法院执行。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3日 |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198,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3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偿还贷款本金19,800万元、利息1,179,750元、违约金1,980万元及罚息、律师费30万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2月9日 |
湖州吴兴华盛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5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千山药机于7月31日前,分两期支付原告湖州吴兴华盛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3,895,890元,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②执行情况: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5执109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千山药机、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裁定冻结千山药机、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名下的50,280,963.40元存款或者扣留、提取其相应收入,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相应财产,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28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广东千山医疗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50,0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令广东千山医疗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千山药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②执行情况: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04执7268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20)粤0604执异175号执行裁定书,变更(2018)粤0604执7268号申请执行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2月28日 |
广东粤财金融 | 千山药机及子公司广 | 合同纠 | 否 | 69,326,8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下达
(2018)穗仲案字第13530号裁决书,裁决千山药机承担回购担保责任,支付回购款;裁决广东千山医疗在C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东千山医疗 | 纷 | —09-1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与其他被申请人共同承担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及仲裁费。 ②执行情况: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执239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千山药机、广东千山医疗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相关费用等。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日 | |||
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3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二审判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皖民终4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1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②执行情况: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皖01执220号执行裁定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28日 |
袁辉 | 刘华山、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 | 民间借贷担保 | 否 | 24,6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终审判决。宁乡市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判令被告刘华山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460万元及利息410,453元,支付保全担保费37,580.7元;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上述金钱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宁乡市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24民再6号民事判决书,重新判定了应支付的利息金额(2018年1月12日后的利息至借款实际偿清之日执,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案月利率2%计算)。2020年8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终审判决书(2020)湘04民终999号,维持原判。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16日 |
湖南顺新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买卖合同纠纷 | 否 | 2,011,876.38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3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千山药机支付货款本金2,011,876.38元及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受理费。 ②执行情况: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3执1294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16日 |
上海行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买卖合同纠纷 | 否 | 2,198,446.16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开庭。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21民初12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本案受理费。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16日 |
中国建设 | 千山药机、湖南 | 与公 | 否 | 20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千山药机支 | 2018年3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 乐福地、湖南千山投资、千山健康 | 司有关的纠纷 | 付股权收益权收购价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月16日 | |||
孙仁林 | 千山药机及彭勋德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24,0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本案已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千山药机股东彭勋德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清偿本金2,400万元及利息78.40万元,千山药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原告主张权利的费用。 ②执行情况: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6执2486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7月11日 |
湖州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7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目前本案已调解结案,千山药机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②执行情况: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5执154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千山药机支付执行标的70,195,900元及利息和执行费,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4月3日 |
孔建宾 | 千山药机、千山健康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2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千山药机、千山健康归还原告孔建宾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支付利息人民币539,178元,并承担原告主张权利的费用。 ②执行情况: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104执4012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千山药机、千山健康支付执行标的23,788,291元及利息和执行费,截止报告期末,本案进入拍卖程序。 | 2018年4月3日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否 | 56,64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双方确定债务金额并自行达成如下和解协议:千山药机被告于2018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清偿合计3期租金18,880,005.81元及违约金,并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 ②执行情况: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津02执564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27日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 | 否 | 44,061,8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3民初1262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千山药机于2018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并承担本案 | 2018年4月10日 |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行 | 合同纠纷 | 诉讼费用;被告刘祥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日,下达(2018)湘0103民初1261号民事调解书,双发达成如下协议:千山药机于7月31日前偿还原告垫付的编号为430011201724854X号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项下本金人民币14,061,791.23元及利息以及编号为430011201726230X号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项下本金人民币6,929,724.8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②执行情况: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03执1586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
深圳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15,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南山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5民初38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偿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并负担本案受理费及保全费。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4月10日 |
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合同纠纷 | 否 | 84,6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以出资本金8,460万元应得未得股息的价格购买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 ②执行情况: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执1544号、(2018)粤06执156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千山药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4月12日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 | 千山药机、广东千山医疗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53,0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二审判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子公司广东千山医疗支付原告借款本金5,300万元及利息,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广东千山医疗所有的地块享有优先受偿权。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4月21日 |
兴业银行股份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 | 否 | 8,995,509.42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2民初4336号判决书,判令千山药机对兖州生宝的借款本金人民币8,995,509.42元,利息(含 | 2018年7月11 |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款合同纠纷 | 罚息、复利)人民币450,139.33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日 | ||||
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千山药机 | 典当纠纷 | 否 | 5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皖01民初3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支付当金5,000万元、综合费用268万元、实现债权费用33万元及违约金。 ②执行情况: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皖01执1224号 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5月26日 |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信托贷款合同纠纷 | 否 | 10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1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归还借款本金98,900,962.78元,支付利息2,373,700元、复利11,727.28元及罚息,并支付律师费、保全保险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②执行情况: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浙01执556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6月20日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千山药机 | 金融贷款合同纠纷 | 否 | 6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罚息、复利,支付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10号执行通知书,本案已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展开拍卖程序,截止报告期末,部分已执行。 | 2018年7月4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 | 千山药机、千山健康 | 金融借款纠纷 | 否 | 135,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与千山药机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判决千山药机偿还借款本金13,500万元、利息及罚息1,080,45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②执行情况:本案已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开展鉴评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尚未执行。 | 2018年7月27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 千山药机、千山健康 | 金融借款纠纷 | 否 | 49,375,7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2018)湘01民初6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偿还借款本金4,937.57万元,利息及罚息324,318.15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②执行情况:本案已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开展鉴评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尚未执行。 | 2018年7月27日 |
市星沙支行
市星沙支行 | |||||||
深圳市融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湖南乐福地 | 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5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裁决。湛江仲裁委员会下达(2018)湛仲字第2508号裁决书,裁决湖南乐福地归还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财产保全费、财产 保全担保费;裁决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裁决湖南乐福地、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承担本案仲裁费。 ②执行情况: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4执143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10月19日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3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562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及罚息349731.75元、实现本笔债权费用72839元,并于本案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1234号执行通知书,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20)湘0121执2797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10月11日 |
永州市融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千山药机 | 企业借贷纠纷 | 否 | 7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支付借款本金70000000元、利息462000元、违约金4200000元并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3月15日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 | 千山药机 | 合同纠纷 | 否 | 24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82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24000万元、偿还贷款利息、并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对本公司的不动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占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1183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3月15日 |
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 | 千山药机及其子公司湖南乐福地 | 追偿权纠纷 | 否 | 5,703,698.63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赣0102民初178号判决书,判令乐福地公司偿还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代偿的5703698.63元及利息;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②执行情况: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下达(2020)赣 | 2019年4月9日 |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0102执2044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
长沙春华建筑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千山健康 | 优先受偿权纠纷 | 否 | -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21民初6241号判决书,确认长沙春华建设有限公司在千山慢病欠付工程范围内对其项目的所有建设工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具有有限受偿权。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10月14日 |
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24,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开庭。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3日作出(2018)浙0106民初8982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公司尚欠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000,000元、利息784,000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6日起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另计),该款按照先付利息后付本金为原则分期履行,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利息5,000,000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10,000,000,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于2021年3月31日前付清;其他被告对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原告撤诉。 | 2019年10月14日 |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融资合同纠纷 | 否 | 44,919,901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皖01民初179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支付租金50053066元及利息、律师费、保全担保费。 ②执行情况: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下达(2020)皖01执380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10月14日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企业借贷纠纷 | 否 | 90,940,381.13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民初2834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0940381.13元及利息。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10月14日 |
佛山市顺德高新技 | 千山药机、广东千山医疗 | 合同纠纷 | 否 | 53,353,876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粤0606民初21264号民事判决,判令广东千山支付违约金53353876元并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11月21日 |
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 | 千山药机 | 贷款合同纠纷 | 否 | 5,998,308.97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顺德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0606民初26313号,判决广东千山医疗支付原告借款本金599.83万元及逾期利息,支付手续费54万元,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千山药机以抵押的粤2016顺德区不动产权第2216000240号地块享有优先受偿权。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3月15日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 | 千山药机、千山健康 | 追偿权纠纷 | 否 | 14,952,290.85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20)湘0121民初3862号民事判决,判令1、被告千山药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偿的股权回购本金14952290.85元;2、被告千山药机和被告千山健康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偿的投资收益2050225.52元;3、被告千山药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违约金1700251.6元;4、被告千山药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现债权费用18000元。 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10月14日 |
总计 | - | - | - | 2,805,750,388.54 | - | - | -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二) 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金额超过挂牌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
√是 □否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序号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 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 担保余额 | 担保期间 | 责任类型 | 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 违规担保是否完成整改 | |
起始 | 终止 | ||||||||||
1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0 | 90,940,400.00 | 2016年5月6日 | 连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2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0 | 28,724,700.00 | 2017年3月16日 | 2018年3月16日 | 一般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3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33,000,000.00 | 0 | 32,428,453.84 | 2017年2月23日 | 2018年2月23日 | 一般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4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0 | 50,000,000.00 | 2017年8月28日 | 连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是 | |
5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0 | 5,000,000.00 | 2016年7月27日 | 连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是 | |
合计 | 288,000,000.00 | 0 | 207,093,553.84 |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序号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 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 担保余额 | 担保期间 | 责任类型 | 被担保人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 违规担保是否完成整改 | |
起始 | 终止 | |||||||||||
1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0 | 70,000,000.00 | 2017年12月13日 | 一般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2 | 刘华山 | 25,000,000.00 | 0 | 18,000,000.00 | 2017年9月30日 | 2017年12月29日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3 | 刘华山 | 30,000,000.00 | 0 | 18,000,000.00 | 2017年9月30日 | 2017年12月29日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否 | 是 | 否 |
4 | 刘华山 | 5,000,000.00 | 2,000,000 | 3,000,000.00 | 2017年11月29日 | 2017年12月1日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5 | 刘华山 | 30,000,000.00 | 24,600,000.00 | 2015年8 | 2018年8 | 连带 | 否 | 尚未 | 是 | 是 | 否 |
月
日
月18日 | 月18日 | 履行 | ||||||||||
6 | 刘华山 | 8,000,000.00 | 5,108,700.00 | 2017年11月6日 | 2017年11月16日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7 | 刘祥华 | 5,000,000.00 | 0 | 5,000,000.00 | 2017年7月17日 | 2018年1月16日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8 | 刘祥华 | 60,000,000.00 | 0 | 60,000,000.00 | 2017年12月21日 | 2017年12月29日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9 | 刘祥华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17年7月20日 | 2017年12月20日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10 | 彭勋德 | 24,000,000.00 | 0 | 4,390,000.00 | 2017年11月2日 | 2017年11月16日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11 | 兖州生宝制药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0 | 8,995,500.00 | 2017年11月21日 | 2017年11月30日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12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 | 20,007,700.00 | 0 | 5,998,300 | 2016年6月16 | 连带 | 否 | 已事前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否 |
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 日 | 时履行 | ||||||||||
13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53,000,000.00 | 0 | 53,000,000.00 | 2016年5月27日 | 连带 | 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否 | |
14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0 | 0 | 连带 | 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否 | ||
15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0 | 50,000,000.00 | 2017年5月19日 | 一般 | 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否 | |
合计 | 602,007,700.00 | 2,000,000.00 | 356,092,500.00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单位:元
项目汇总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报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 890,007,700.00 | 563,186,053.84 |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287,000,000.00 | 238,098,700.00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 591,007,700.00 | 316,091,853.84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 890,007,700.00 | 563,186,053.84 |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 303,007,700.00 | 108,998,300.00 |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担保对象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应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 对公司的影响 | 整改情况、预计解除方式 | ||||
为关联方担保 | 是否为违规担保 | 是否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公司担保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是 | 是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22% | 形成大额的短期借款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是 | 是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12% | 形成大额的短期借款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关联公司 | 是 | 是 | 无法确定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1.71%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祥华 | 公司大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是 | 是 | 不适用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0.73%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祥华 | 同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1.46%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祥华 | 同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12%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华山 | 公司大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之胞弟 | 是 | 是 | 不适用 | 30,000,000.00 | 24,600,000.00 | -0.60%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华山 | 同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30,000,000.00 | 18,000,000.00 | -0.44%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华山 | 同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25,000,000.00 | 18,000,000.00 | -0.44%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华山 | 同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5,000,000.00 | 3,000,000.00 | -0.07%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华山 | 同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8,000,000.00 | 5,108,700.00 | -0.12%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彭勋德 | 公司股东 | 是 | 是 | 不适用 | 24,000,000.00 | 4,390,000.00 | -0.11%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兖州生宝制药有限公司 | 公司客户 | 否 | 是 | 不适用 | 12,000,000.00 | 8,995,500.00 | -0.22%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是 | 170,000,000.00 | 90,940,400.00 | -2.22% | 形成大额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是 | 20,007,700.00 | 5,998,300.00 | -0.15%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是 | 53,000,000.00 | 53,000,000.00 | -1.29%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是 | 180,000,0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是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22%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是 | 30,000,000.00 | 28,724,700.00 | -0.70% | 形成大额的短期借款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是 | 33,000,000.00 | 32,428,453.84 | -0.79% | 形成大额的短期借款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合计 | 890,007,700.00 | 563,186,053.84 | -13.72% | -- |
公司接受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违规担保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违规担保原因:违规担保主要原因为公司大股东未经过公司相关权利机构审批,做出的担保行为违规。整改情况:持续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对公司的影响: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公司因提供担保事项的涉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违规担保原因:违规担保主要原因为公司大股东未经过公司相关权利机构审批,做出的担保行为违规。整改情况:持续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对公司的影响: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公司因提供担保事项的涉诉情况具体见附注(十二).(2)或有事项。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公司因提供担保事项的涉诉情况具体见附注(十二).(2)或有事项。公司因提供担保事项的涉诉情况具体见附注(十二).(2)或有事项。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单位:元
占用主体
占用 主体 | 占用 性质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单日最高占用余额 | 是否履行审议程序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 是否归还占用资金 |
刘华山 | 其他 | 919,770,591.92 | 0 | 2,200,000 | 917,570,591.92 | 919,770,591.92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刘华山 | 垫支 | 6,600,000 | 0 | 6,600,000 | 6,600,000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刘祥华 | 垫支 | 750,000 | 0 | 100,000 | 650,000 | 750,000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合计 | - | 927,120,591.92 | 0 | 2,300,000 | 924,820,591.92 | 927,120,591.92 | - | - | - | - |
发生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来源 | 承诺类型 | 承诺具体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董监高 | 2010年1月10日 | -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 限售承诺 | 公司董事刘祥华、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高级管理人员王亚军承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股东 | 2010年8月26日 | -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 其他承诺 | 千山药机的发起人股东承诺:“2008年1月,千山药机通过自查并经长沙县国家税务局同意,主动补缴2006年及以前年度的增值税款、企业所得税款。就此事宜,长沙国家税务局未予行政处罚,且未加收滞纳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已于2010年8月10日出具证明,认为千山药机补缴上述税款不构成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同意不加收滞纳金。千山药机的发起人股东承诺:若千山药机因上述补缴税款事宜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或加收滞纳金,我等自愿无条件以自有资金代千山药机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罚款或滞纳金,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报告期,未发生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股东 | 2010年8月26日 | -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 其他承诺 | 原实际控制人刘祥华、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承诺:“如千山药机被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要求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或千山药机因未足额缴纳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 | 正在履行中 |
费及住房公积金而需缴纳滞纳金或承担其他处罚,我等将以连带方式共同承担,且不向千山药机追缴。”报告期,未发生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费及住房公积金而需缴纳滞纳金或承担其他处罚,我等将以连带方式共同承担,且不向千山药机追缴。”报告期,未发生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 ||||||
其他股东 | 2010年8月26日 | -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 其他承诺 | 公司股东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王敏、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潘林、李三元(已故)承诺:“衡阳市千山制药机械有限公司(简称"衡阳千山")于2009年1月13日经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因注销前该公司尚有265,928.52元债务(应付采购款)尚未清偿。当时该公司股东于2009年1月8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承诺以其自有资金清偿前述债务,当时的股东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王敏、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潘林、李三元(已故)作出明确承诺:若相关债权人以任何方式合法主张其债权,我等将以自有资金清偿对其负有的债务(清偿范围含主债权及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报告期,未发生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 正在履行中 |
重组交易方 | 2015年1月20日 | - | 重大资产重组 | 其他承诺 | 交易对方大股东刘华山承诺:“乐福地位于衡阳市高新区互助管理处的南厂房已办理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正在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若因此给乐福地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予以足额补偿。若山东乐福地土地被有权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山东乐福地地上建筑物被有关主管部门强制查封、拆除、限制使用,导致山东乐福地无法继续使用的,本人将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述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以等值现金对山 | 正在履行中 |
东乐福地进行补偿;如上述房屋建筑物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的,本人将承担山东乐福地所有拆除、搬迁费用,并弥补山东乐福地在拆除、搬迁期间遭受的经营损失。如山东乐福地因上述情形遭受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则由本人全额代为承担,以确保山东乐福地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若乐福地包装地上建筑物被有关主管部门强制查封、拆除、限制使用,导致乐福地包装无法继续使用的,本人将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述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以等值现金对乐福地包装进行补偿;如上述房屋建筑物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的,本人将承担乐福地包装所有拆除、搬迁费用,并弥补乐福地包装在拆除、搬迁期间遭受的经营损失。如乐福地包装因上述情形遭受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则由本人全额代为承担,以确保乐福地包装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报告期,未发生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东乐福地进行补偿;如上述房屋建筑物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的,本人将承担山东乐福地所有拆除、搬迁费用,并弥补山东乐福地在拆除、搬迁期间遭受的经营损失。如山东乐福地因上述情形遭受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则由本人全额代为承担,以确保山东乐福地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若乐福地包装地上建筑物被有关主管部门强制查封、拆除、限制使用,导致乐福地包装无法继续使用的,本人将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述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以等值现金对乐福地包装进行补偿;如上述房屋建筑物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的,本人将承担乐福地包装所有拆除、搬迁费用,并弥补乐福地包装在拆除、搬迁期间遭受的经营损失。如乐福地包装因上述情形遭受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则由本人全额代为承担,以确保乐福地包装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报告期,未发生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 ||||||
重组交易方 | 2015年1月20日 | - | 重大资产重组 | 业绩补偿承诺 | 刘华山、新疆海捷、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潘林、李三元(已故)、王敏、王亚军、刘芳喜、张旭、管新和、杨宗宇承诺:“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5年不低于3,800万元、2016 年不低于5,000万元、2017年不低于6,000万元。乐福地实际净利润数在补偿期间内任一年度未达到当年预测净利润数的,我等按股权转让 | 正在履行中 |
协议签署日所持乐福地的股权比例对千山药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利润补偿期间内,每年应予补偿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标的股权交易价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承诺邓铁山、刘兰(李三元之妻)、郑国胜、刘芳喜、彭勋德、潘林、刘燕、黄盛秋、杨宗宇、张旭、王国华、钟波、王亚军、管新和履行了承诺。汤朝阳部分履行了承诺。其它承诺方未履行承诺。
协议签署日所持乐福地的股权比例对千山药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利润补偿期间内,每年应予补偿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标的股权交易价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承诺邓铁山、刘兰(李三元之妻)、郑国胜、刘芳喜、彭勋德、潘林、刘燕、黄盛秋、杨宗宇、张旭、王国华、钟波、王亚军、管新和履行了承诺。汤朝阳部分履行了承诺。其它承诺方未履行承诺。 | ||||||
重组交易方 | 2017年5月17日 | - | 重大资产重组 | 业绩补偿承诺 | 乐福地原实际控制人刘华山补充承诺:“若乐福地2017年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在交易对方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千山药机进行利润补偿的基础上,本人将向千山药机追加支付按照该等利润补偿金额的20%计算的补偿款。对上述额外追加的补偿款,本人将按原乐福地股权结构向其他交易对方进行追偿。”本承诺邓铁山、刘兰(李三元之妻)、郑国胜、刘芳喜、彭勋德、潘林、刘燕、黄盛秋、杨宗宇、张旭、王国华、钟波、王亚军、管新和履行了承诺。其它承诺方未履行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重组交易方 | 2018年10月26日 | - | 重大资产重组 | 业绩补偿承诺 | 刘华山承诺:“本人及王敏的业绩补偿款将以追偿其本人的债权偿还业绩补偿款,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余款。”报告期,本承诺未履行。 | 未履行 |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完成整改 |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是否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除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及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要求的外,承诺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挂牌公司权益的,承诺人是否未充分披露原因并履行替代方案或豁免承诺的审议程序 | 不涉及 | 不涉及 |
除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人是否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 | 是 | 否 |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承诺履行的情况,详见上表“承诺具体内容”中相关内容。 承诺超期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湖南乐福地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的承诺净利润,根据收购的相关协议及承诺,交易对方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总金额为387,516,045.60元。截止报告期末,尚有业绩补偿款36,122.19万元未收回。 交易对方刘华山、新疆海捷、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王敏未履行2015年1月20日、2017年5月17日所作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的承诺”,未在期限内全额支付所承诺的业绩补偿款。公司已向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股东发出催款通知、催款律师函或提起诉讼。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收到上述补偿款。 |
(五)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银行存款 | 货币资金 | 冻结 | 439,002.01 | 0.04% | 诉讼冻结、保函保证金受限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固定资产 | 查封 | 119,496,731.97 | 10.87% | 法院查封、借款的抵押物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无形资产 | 抵押 | 266,336,425.20 | 24.23% | 质押、借款的抵押物 |
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 | 冻结 | 149,188,736.45 | 13.57% | 诉讼冻结 |
存货 | 存货 | 抵押 | 289,960.20 | 0.03% | 借款的抵押物 |
总计 | - | - | 535,750,855.83 | 48.74%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六) 调查处罚事项
资产受限,公司不能够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
1、2020年11月14日,因公司未按期披露2020年中期报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责令改正,给子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刘祥华给子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2、因公司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2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作出
《关于对千山药机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1】201号),①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②对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刘祥华,财务总监周大连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3、2021年8月25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产业园公租房项目存在未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2021年11月23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公司作出(长县执住建罚字【2021】第98号《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417831.82元的行政处罚。 4、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祥华、财务总监周大连及子公司湖南乐福地董事长刘华山被公安局立案侦查、刑事拘留,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报告期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尚未结案。 |
(七) 失信情况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网查询,显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如下: | |||||
失信被执行人 | 立案时间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千山药机 | 2018年1月29日 | (2018)湘0121执472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18年5月11日 | (2018)豫1324执982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18年2月6日 | (2018)粤0304执2486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18年11月5日 | (2018)粤03执2397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18年12月13日 | (2018)粤06执1567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19年1月15日 | (2019)粤06执110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19年7月9日 | (2019)鄂0117执1181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19年3月12日 | (2019)湘0104执830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19年11月5日 | (2019)苏0591执5139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5月22日 | 2020)浙0482执965号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2020年4月3日 | (2020)湘0102执2856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6月24日 | (2020)粤0305执8151号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2020年4月26日 | (2020)苏0206执971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4月21日 | (2020)粤0307执5183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7月2日 | (2020)湘0102执6701号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2020年7月21日 | (2020)粤0803执1097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1年1月13日 | (2021)浙0106执388号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2021年5月8日 | (2021)赣0791执1268号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18年5月21日 | (2018)浙0110执3855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4月21日 | (2020)粤0307执5183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7月18日 | 2018)沪0113执4086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3日 | (2020)湘0181执5124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7月23日 | (2020)湘0181执5606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 | 2018年2月6日 | (2018)粤0304执2486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材科技有限公司 | |||||
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2019年9月6日 | (2019)湘0121执3777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18年2月6日 | (2018)粤0304执2486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11月5日 | (2018)粤03执2397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1月6日 | (2020)辽0105执289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1月6日 | (2020)辽0105执264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1月6日 | (2020)辽0105执281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1月6日 | (2020)辽0105执294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1月6日 | (2020)辽0105执292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1月6日 | (2020)辽0105执262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1月2日 | (2020)辽0105执70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1月9日 | (2020)辽0105执630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3月24日 | (2020)粤0606执3791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8月25日 | (2020)粤0307执15384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网查询,显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如下:
(八) 破产重整事项
2020年,公司收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湘04破申10号】,法院裁定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指定了湖南千山制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部分子公司重整及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号)。
2021年7月1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方式审理。
报告期,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主导下,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的债权申报工作顺利进行,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成员选任议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经衡阳中院批准,公司破产管理人公开选聘了破产重整的审计、评估机构,最终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审计及评估机构,负责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协助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开展了重整的专项审计和评估工作,助力公司资产、负责核查、为招募重整投资人提供依据。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职工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推动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成功,公司及破产管理人组织筹划投资人招募的有关工作。2022年1月14日,破产管理人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发布了《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公告》。目前,公司正与战略投资者洽谈,力争引进破产重整方,推进破产重整进程。
公司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破产重整进程,制定重整计划,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方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未得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人民法院未予强制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有被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297,447,027 | 82.30% | -11,215,842 | 286,231,185 | 79.19%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472,177 | 472,177 | 0.13%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63,987,893 | 17.70% | 11,215,842 | 75,203,735 | 20.81%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63,987,893 | 17.70% | 11,215,842 | 75,203,735 | 20.81%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总股本 | 361,434,920.00 | - | 0 | 361,434,92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3,069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以下原因导致公司期初与期末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1、公司董事长刘祥华、董事刘燕、邓铁山、王国华及公司财务总监周大连因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其所持股票全部被限售,并且因该股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未解除限售。
2、公司历任董事、高管钟波及历任监事龚新文、历任高管邹永红离任期限已达解限条件,所持股票解除限售。
3、公司现任董事付慧龙、监事管新和、高管王亚军根据相关规定按上年末所持股份的25%解除限售。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刘祥华 | 49,808,000 | 0 | 49,808,000 | 13.78% | 49,808,000 | 0 | 49,808,000 | 49,808,000 |
2 | 黄结英 | 11,416,977 | 0 | 11,416,977 | 3.16% | 0 | 11,416,977 | 0 | |
3 | 刘燕 | 8,892,000 | 0 | 8,892,000 | 2.46% | 8,892,000 | 0 | 6,140,000 | 8,892,000 |
4 | 邓铁山 | 7,076,800 | 0 | 7,076,800 | 1.96% | 7,076,800 | 0 | 7,076,800 | 7,076,800 |
5 | 王国华 | 4,500,000 | 0 | 4,500,000 | 1.25% | 4,500,000 | 0 | 4,124,000 | 4,500,000 |
6 | 黄孝云 | 2,089,000 | 1,201,800 | 3,290,800 | 0.91% | 0 | 3,290,800 | 0 | 0 |
7 | 毛瓯越 | 2,999,700 | 0 | 2,999,700 | 0.83% | 0 | 2,999,700 | 0 | 0 |
8 | 李江 | 2,835,769 | 0 | 2,835,769 | 0.78% | 0 | 2,835,769 | 0 | 0 |
9 | 梁爱琴 | 0 | 2,697,850 | 2,697,850 | 0.75% | 0 | 2,697,850 | 0 | 0 |
10 | 王亚军 | 3,553,875 | 888,469 | 2,665,406 | 0.74% | 2,665,406 | 0 | 0 | 0 |
合计 | 93,172,121 | 4,788,119 | 96,183,302 | 26.62% | 72,942,206 | 23,241,096 | 67,148,800 | 70,276,800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刘祥华、刘燕、王国华为公司董事、高管,邓铁山为公司董事,王亚军为公司高管。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项目
项目 |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 每10股送股数 | 每10股转增数 |
年度分配预案 | 0 | 0 | 0 |
十、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刘祥华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是 | 1963年5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刘 燕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否 | 1967年9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邓铁山 | 董事 | 男 | 是 | 1966年8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王国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是 | 1966年3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付慧龙 | 董事 | 男 | 否 | 1972年9月 | 2012年11月01日 | 2020年11月10日 |
李霨 | 董事 | 男 | 否 | 1964年11月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1月10日 |
杨春平 | 独立董事 | 男 | 否 | 1966年3月 | 2017年11月10日 | 2020年11月10日 |
石青辉 | 独立董事 | 女 | 否 | 1964年5月 | 2017年11月10日 | 2020年11月10日 |
金益平 | 独立董事 | 男 | 否 | 1965年12月 | 2017年11月10日 | 2020年11月10日 |
管新和 | 监事会主席 | 男 | 否 | 1967年10月 | 2017年01月09日 | 2020年11月10日 |
张小平 | 职工监事 | 男 | 否 | 1962年10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刘件民 | 职工监事 | 男 | 否 | 1964年2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曾艳 | 监事 | 女 | 否 | 1983年9月 | 2017年01月09日 | 2020年11月10日 |
王亚军 | 副总经理 | 男 | 否 | 1970年12月 | 2005年02月01日 | 2020年11月10日 |
周大连 | 财务总监 | 男 | 是 | 1967年1月 | 2012年09月01日 | 2020年11月10日 |
董事会人数: | 9 | |||||
监事会人数: | 4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5 |
注: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届期已于2020年11月10日已到期,公司已延期换届,截止目前暂时未换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具体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祥华、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国华、董事兼副总经理刘燕、董事邓铁山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形。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是 | 2018年1月16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于2020年8月6日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0号),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 否 | |
是否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 否 | |
财务负责人是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 是 | |
是否存在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 | 否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 否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否与公司订立除劳务/聘任合同以外的合同或进行交易 | 否 | |
是否存在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 否 |
(六) 独立董事任职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事项 | 是或否 | 具体情况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超过六年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已在超过五家境内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 否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未对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未对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 否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未对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未及时向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或述职报告内容不充分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免职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情况 | 是 | ①金益平:董事会于2018年5月30日收到金益平的书面辞职报告。金益平因工作过于繁忙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鉴于金益平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有关规定,金益平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②杨春平: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2日收到杨春平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春平因就职新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工作繁忙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鉴于杨春平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有关规定,杨春平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③石青辉:董事会于2018年12月6日收到石青辉的书面辞职报告。石青辉因拟出国进行访学,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石青辉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石青辉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有关规定,石青辉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就重大问题或看法与控股股东、其他董事或公司管理层存在较大分歧的情形 | 是 | 详见本报告“第七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二)三会运作情况”下“董事会议案被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况”中相关内容。 |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人数 |
管理人员 | 37 | 16 | 53 | |
生产人员 | 154 | 37 | 191 | |
销售人员 | 11 | 8 | 19 | |
技术人员 | 75 | 26 | 49 | |
财务人员 | 25 | 1 | 5 | 21 |
行政人员 | 86 | 22 | 64 | |
员工总计 | 388 | 62 | 53 | 397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1 | 1 |
硕士 | 8 | 8 |
本科 | 53 | 76 |
专科 | 67 | 126 |
专科以下 | 259 | 186 |
员工总计 | 388 | 397 |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 √是 □否 |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 □是 √否 |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 □是 √否 |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 □是 √否 |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 □是 √否 |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是 □否 |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设置了股东大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有效行使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保障所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设置了股东大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有效行使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保障所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规范运作的,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是否已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规范运作的,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两网及退市板块挂牌。2021年12月30日,根据股转公司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已经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的召开次数
项目
项目 | 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监事会 |
召开次数 | 2 | 5 | 5 |
2、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情况
事项 | 是或否 | 具体情况 |
股东大会是否未均按规定设置会场 | 否 |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是否未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 是 | 因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披露2020年度报告,故延期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是否未提前20日发出 | 否 | |
2021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是否未均提前15日发出 | 否 |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是否向董事会提议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否 | |
股东大会是否实施过征集投票权 | 否 | |
股东大会审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是否未单独计票并披露 | 否 |
3、 三会召集、召开、表决的特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增加或取消议案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议案被否决或存在效力争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议案被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4个议案被投反对票,3个议案被投弃权票,涉及董事会3次,涉及独立董事15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2) 独立董事金益平、杨春平、石青辉在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投反对票。金益平反对理由: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对报表的影响未消除。石青辉反对理由:基于上年度无法表述意见的影响没有消除,本人不能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故投反对票。杨春平反对理由:基于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影响尚未消除不能保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也不能保证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会议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3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 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存货盘盈、盘亏的议案》独立董事金益平、杨春平投了弃权票、石青辉投了反对票。金益平弃权原因:盘亏理由不充分。杨春平弃权原因: 盘亏盘盈事项很多,盘亏部分类别差额大,盘亏占比高,管理存在混乱,不能保证该议案及附件的真实、准确、完整,也不能保证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石青辉反对原因盘盈、盘亏的理由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本次会议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2票,表决通过。
4) 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金益平、石青辉投了反对票。反对原因: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独立董事杨春平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本次会议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2票;弃权1票,表决通过。
5) 公司独立董事金益平、石青辉、杨春平及董事刘燕在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投了弃权。金益平投弃权票原因: 因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对公司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故投弃权票。杨春平投弃权票原因: 公司严重资不抵债,破产重整进展不大,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石青辉投弃权票的原因:因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对公司可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故投弃权票。刘燕投弃权票的原因:公司严重资不抵债,破产进度不大,持续经营能力成疑。本次会议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4票,表决通过。
以上投弃权、反对票的情况公司在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中进行了披露,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上进行查询。
监事会议案被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三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2) 独立董事金益平、杨春平、石青辉在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投反对票。金益平反对理由: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对报表的影响未消除。石青辉反对理由:基于上年度无法表述意见的影响没有消除,本人不能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故投反对票。杨春平反对理由:基于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影响尚未消除不能保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也不能保证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会议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3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 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存货盘盈、盘亏的议案》独立董事金益平、杨春平投了弃权票、石青辉投了反对票。金益平弃权原因:盘亏理由不充分。杨春平弃权原因: 盘亏盘盈事项很多,盘亏部分类别差额大,盘亏占比高,管理存在混乱,不能保证该议案及附件的真实、准确、完整,也不能保证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石青辉反对原因盘盈、盘亏的理由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本次会议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2票,表决通过。
4) 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金益平、石青辉投了反对票。反对原因: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独立董事杨春平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本次会议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2票;弃权1票,表决通过。
5) 公司独立董事金益平、石青辉、杨春平及董事刘燕在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投了弃权。金益平投弃权票原因: 因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对公司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故投弃权票。杨春平投弃权票原因: 公司严重资不抵债,破产重整进展不大,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石青辉投弃权票的原因:因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对公司可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故投弃权票。刘燕投弃权票的原因:公司严重资不抵债,破产进度不大,持续经营能力成疑。本次会议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4票,表决通过。
以上投弃权、反对票的情况公司在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中进行了披露,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上进行查询。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已建立了独立的运作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按照各自的职责独立运作。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已建立了独立的运作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按照各自的职责独立运作。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挂牌公司是否存在公章的盖章时间早于相关决策审批机构授权审批时间的情形 | 否 |
挂牌公司出纳人员是否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否 |
报告期,公司未发现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否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 | 无法表示意见 |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 |
审计报告编号 | 利安达审字【2022】第2314号 | |
审计机构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远洋国际二期E座12层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2年4月27日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许长英 | 周砚群 |
4年 | 4年 |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 否 |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 4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 21.8万元 |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根据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湘04破申10号文件,法院考虑到千山药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但公司有重整的意愿,且拥有知名的品牌,成熟的生产技术和较完整的市场营销网络,以及近千项专利,具有挽救价值和重整可能,法院同意受理千山药机公司的重整申请,破产重整裁定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但千山药机公司目前资金短缺,且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重要资产被司法冻结,千山药机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截止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就债务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未来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止审计报告日止,千山药机公司未能就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应对计划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千山药机公司以持续经营能力假设为基础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发表审计意见。 2、千山药机公司在2018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35亿元,其中坏账减值准备16.97亿元,坏账减值准备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减值金额9.2亿元,就上述事项千山药机管理层2021年度继续未能向我们提供除按账龄计提 |
之外的坏账减值准备相关资料,对上述坏账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千山药机公司在2017年度确认了对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应收取的业绩补偿款3.88亿元,2018年度千山药机公司实际收款加诉讼保全方式共计确认可收回金额0.5亿元,对剩余未收回业绩补偿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38亿元,2019年千山药机收到业绩补偿款474.90万元。对业绩补偿款可收回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业绩补偿款的可收回金额,减值准备适当性,进而无法确定对财务报表资产、损益的相关影响。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千山药机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千山药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千山药机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千山药机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千山药机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问题,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千山药机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此页无正文,系关于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签章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许长英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砚群
2022年4月27日
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六、1 | 8,270,345.23 | 7,730,944.8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六、2 | 22,354,147.95 | 28,301,414.19 |
应收款项融资 | 六、3 | 2,674,081.61 | 3,138,706.60 |
预付款项 | 六、4 | 18,018,442.05 | 21,310,317.9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5 | 31,885,213.32 | 30,698,906.0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六、6 | 59,968,071.07 | 96,468,530.2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六、7 | 154,822,336.47 | 159,472,932.68 |
流动资产合计 | 297,992,637.70 | 347,121,752.4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六、8 | 36,928.59 | 36,928.59 |
长期股权投资 | 六、9 | 11,079,865.18 | 10,587,578.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六、10 | 238,092,375.68 | 265,758,289.40 |
在建工程 | 六、11 | 187,335,704.97 | 230,854,029.7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六、12 | 345,071,023.36 | 445,462,413.3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六、13 | 4,071,573.78 | 4,071,573.78 |
长期待摊费用 | 六、14 | 5,136,998.60 | 6,948,645.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六、15 | 665,519.68 | 679,174.1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六、16 | 9,518,982.87 | 9,552,670.4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01,008,972.71 | 973,951,303.12 | |
资产总计 | 1,099,001,610.41 | 1,321,073,055.6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六、17 | 1,337,792,197.91 | 1,387,779,640.1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六、18 | 142,011,702.95 | 144,518,286.1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六、19 | 56,329,376.63 | 55,492,545.8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六、20 | 38,903,363.76 | 39,153,277.25 |
应交税费 | 六、21 | 37,520,392.86 | 37,380,825.30 |
其他应付款 | 六、22 | 1,676,849,521.41 | 1,640,243,958.70 |
其中:应付利息 | 1,189,939,167.74 | 1,214,340,248.12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六、23 | 1,383,608,670.34 | 1,436,608,670.34 |
其他流动负债 | 六、24 | 22,416,737.92 | 22,166,321.80 |
流动负债合计 | 4,695,431,963.78 | 4,763,343,525.4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六、25 | 757,300.00 | 757,3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六、26 | 367,745,538.77 | 323,350,698.71 |
递延收益 | 六、27 | 120,348,971.10 | 121,464,835.0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六、15 | 8,351,080.84 | 8,508,341.0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7,202,890.71 | 454,081,174.81 | |
负债合计 | 5,192,634,854.49 | 5,217,424,700.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六、28 | 361,434,920.00 | 361,434,92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六、29 | 224,192,301.68 | 224,192,301.6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六、30 | -2,737,527.27 | -2,482,354.4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六、31 | 72,603,623.32 | 72,603,623.3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六、32 | -4,760,368,470.21 | -4,567,631,385.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104,875,152.48 | -3,911,882,895.1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241,908.40 | 15,531,250.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93,633,244.08 | -3,896,351,644.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99,001,610.41 | 1,321,073,055.61 |
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01,078.63 | 819,881.6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三、1 | 23,264,555.00 | 25,835,708.37 |
应收款项融资 | 528,100.00 | ||
预付款项 | 5,492,709.22 | 5,360,564.76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十三、2 | 234,928,039.24 | 235,280,346.8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1,828,213.84 | 67,465,760.8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1,055,837.93 | 142,780,646.73 | |
流动资产合计 | 447,898,533.86 | 477,542,909.2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三、3 | 574,271,055.28 | 719,247,358.4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9,496,701.63 | 105,663,004.9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2,519,199.91 | 43,819,425.7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70,258.00 | 1,270,258.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17,557,214.82 | 870,000,047.09 | |
资产总计 | 1,165,455,748.68 | 1,347,542,956.3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21,639,044.07 | 1,221,626,486.2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6,250,679.73 | 98,172,302.04 | |
预收款项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929,842.79 | 31,695,747.25 | |
应交税费 | 28,000,976.83 | 28,626,727.86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1,617,995,312.09 | 1,616,059,235.16 | |
其中:应付利息 | 1,112,652,533.67 | 1,114,535,366.67 | |
应付股利 | |||
合同负债 | 56,747,235.87 | 56,333,977.92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92,668,289.21 | 1,192,668,289.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7,377,140.66 | 7,323,417.13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52,608,521.25 | 4,252,506,182.8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7,745,538.77 | 323,350,698.71 | |
递延收益 | 20,000,000.00 | 20,54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7,745,538.77 | 343,890,698.71 | |
负债合计 | 4,640,354,060.02 | 4,596,396,881.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361,434,920.00 | 361,434,92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0,469,552.00 | 240,469,552.0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2,603,623.32 | 72,603,623.3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149,406,406.66 | -3,923,362,020.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74,898,311.34 | -3,248,853,925.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65,455,748.68 | 1,347,542,956.30 |
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1年 | 2020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六、33 | 97,298,639.22 | 114,806,357.10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33 | 97,298,639.22 | 114,806,357.1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六、33 | 168,494,476.38 | 658,583,421.43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33 | 89,709,798.86 | 97,072,379.3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六、34 | 6,258,151.24 | 6,086,629.69 |
销售费用 | 六、35 | 8,609,099.97 | 15,639,149.70 |
管理费用 | 六、36 | 52,184,290.72 | 141,195,046.60 |
研发费用 | 六、37 | 6,043,030.21 | 11,300,217.94 |
财务费用 | 六、38 | 5,690,105.38 | 387,289,998.19 |
其中:利息费用 | 六、38 | 4,339,638.35 | 384,584,888.00 |
利息收入 | 六、38 | 203,162.60 | 68,134.42 |
加:其他收益 | 六、39 | 1,189,698.34 | 1,066,418.4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40 | -61,002,410.00 | 44,736,809.9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40 | 492,287.14 | -3,532,721.8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42 | 4,458,788.30 | -322,264,170.4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41 | -27,462,664.77 | -314,984,758.7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43 | 863,657.82 | 14,640,139.1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3,148,767.47 | -1,120,582,625.90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六、44 | 1,980,232.96 | 2,493,378.53 |
减:营业外支出 | 六、45 | 46,007,814.95 | 49,273,303.4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7,176,349.46 | -1,167,362,550.80 |
减:所得税费用
减:所得税费用 | 六、46 | -143,605.78 | 233,017,786.9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7,032,743.68 | -1,400,380,337.72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7,032,743.68 | -1,400,380,337.7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95,659.13 | -25,452,042.96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2,737,084.55 | -1,374,928,294.7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8,855.73 | -349,101.2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5,172.78 | -353,920.4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5,172.78 | -353,920.4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55,172.78 | -353,920.49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317.05 | 4,819.25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97,281,599.41 | -1,400,729,438.9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2,992,257.33 | -1,375,282,215.2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89,342.08 | -25,447,223.7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3.8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3.80 |
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纯
母公司利润表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1年 | 2020年 |
一、营业收入 | 十三、4 | 9,095,493.84 | 8,745,927.5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三、4 | 6,238,230.72 | 8,455,351.35 |
税金及附加 | 1,942,751.34 | 1,669,816.27 | |
销售费用 | 761,678.65 | 2,093,024.40 | |
管理费用 | 13,239,460.27 | 91,507,457.77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375,051.49 | 361,144,990.11 | |
其中:利息费用 | 358,586,304.10 | ||
利息收入 | 13,525.01 | 3,488.38 | |
加:其他收益 | 540,592.37 | 540,00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81,256.33 | -258,087,897.2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0,701,556.64 | -256,967,938.9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629,679.3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1,641,386.57 | -956,010,869.1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58,026.40 | 1,542,547.87 | |
减:营业外支出 | 45,861,025.92 | 48,631,711.6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6,044,386.09 | -1,003,100,032.94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6,279,241.2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044,386.09 | -1,229,379,274.2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044,386.09 | -1,229,379,274.2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5.其他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6,044,386.09 | -1,229,379,274.2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1年 | 2020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0,776,268.11 | 74,669,352.0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53.38 | 2,577.8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36,787.32 | 3,526,253.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115,508.81 | 78,198,183.9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8,668,243.82 | 16,678,984.0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465,940.05 | 30,407,332.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492,853.89 | 7,655,512.1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48,355.78 | 24,073,526.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675,393.54 | 78,815,355.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0,115.27 | -617,171.4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66,523.31 | 57,73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957.15 | -7,549.3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7,566.16 | 50,188.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90,336.55 | 3,402,588.3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90,336.55 | 3,402,588.3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2,770.39 | -3,352,399.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73,2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3,2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 | 2,544,001.1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290.37 | 158,859.3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490.37 | 2,702,860.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490.37 | -2,329,660.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2,816.43 | -251,693.6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8,038.08 | -6,550,925.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63,305.14 | 12,814,230.3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31,343.22 | 6,263,305.14 |
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1年 | 2020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79,936.62 | 11,189,897.7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92.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21,645.74 | 6,405,917.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602,174.73 | 17,595,815.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61,832.21 | 1,571,942.8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63,322.30 | 9,351,790.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529.49 | 14,264.7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61,287.64 | 6,464,874.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31,971.64 | 17,402,873.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203.09 | 192,942.2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14.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4.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5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5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786.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 | 193,773.6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0.00 | 193,773.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00 | -193,773.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50.66 | -633.8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3,466.43 | -1,465.2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837.61 | 287,302.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9,304.04 | 285,837.61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1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482,354.49 | 72,603,623.32 | -4,567,631,385.66 | 15,531,250.48 | -3,896,351,644.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
并
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482,354.49 | 72,603,623.32 | -4,567,631,385.66 | 15,531,250.48 | -3,896,351,644.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5,172.78 | -192,737,084.55 | -4,289,342.08 | -197,281,599.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5,172.78 | -192,737,084.55 | -4,289,342.08 | -197,281,599.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 |
东投入的普通股
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 |
余公积
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益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737,527.27 | 72,603,623.32 | -4,760,368,470.21 | 11,241,908.40 | -4,093,633,244.08 |
项目 | 2020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备
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128,434.00 | 72,603,623.32 | -3,194,741,244.75 | 28,952,872.68 | -2,509,685,961.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2,038,153.85 | 2,038,153.85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128,434.00 | 72,603,623.32 | -3,192,703,090.90 | 28,952,872.68 | -2,507,647,807.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353,920.49 | -1,374,928,294.76 | -13,421,622.20 | -1,388,703,837.45 |
额(减少以“-”号填列)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3,920.49 | -1,374,928,294.76 | -25,447,223.71 | -1,400,729,438.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025,601.51 | 12,025,601.51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
资本
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2,025,601.51 | 12,025,601.51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 |
股东)的分配
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 |
用
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482,354.49 | 72,603,623.32 | -4,567,631,385.66 | 15,531,250.48 | -3,896,351,644.67 |
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纯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3,923,362,020.57 | -3,248,853,925.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3,923,362,020.57 | -3,248,853,925.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6,044,386.09 | -226,044,386.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6,044,386.09 | -226,044,386.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 |
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益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4,149,406,406.66 | -3,474,898,311.34 |
项目 | 2020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2,696,020,900.21 | -2,021,512,804.8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2,038,153.85 | 2,038,153.85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2,693,982,746.36 | -2,019,474,651.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29,379,274.21 | -1,229,379,274.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29,379,274.21 | -1,229,379,274.21 | ||||||||||
(二)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 |
他
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转
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
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3,923,362,020.57 | -3,248,853,925.25 |
财务报表附注公司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金证办字[2002]75号文批准,由刘祥华等十八位股东共同发起,于2002年10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股本为3,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0002004111,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74316968-3,2019年8月8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现总部位于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蔡伦路10号。2015年9月29日,公司取得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43169683T。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2007年7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丁增霖、余芸春、朱兆服、胡坚、周天烽、詹政、杨龙顺、张旭、管新和、贺焕华、严萍等11位自然人(其中杨龙顺、张旭、管新和3人为原发起人股东)以2.70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分别认购公司股份250万股、250万股、200万股、200万股、180万股、100万股、50万股、50万股、50万股、40万股、30万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400.00万元,溢价部分2,3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上述增资业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07年8月28日出具恒德赣验字[2007]第015号”验资报告。
2009年8月29日,经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刘祥华、朱兆服、张成、戚燕萍、张伶伶5名自然人以每股3.50元的价格进行增资,分别认购公司股份200万股、150万股、120万股、100万股、30万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00万元,溢价部分1,5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上述增资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09年9月24日出具利安达验字[2009]第A1080号验资报告。
2011年4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88号文《关于核准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9.30元,募集资金总额49,81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341.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6,468.20万元,股本溢价44,768.20元。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7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6,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11年5月6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26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1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00.00万元,公司以2012年5月17日为股权登记日,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6,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股本6,700.00万元,转增后股本增至人民币13,400.00万元。上述增资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12年6月28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2]第104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增加限制性股票股权728.80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28.80万元,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5.87元,由刘祥华等88位股东于2012年12月21日前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28.80万元,溢价部分3,549.25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增资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12年12月21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2]第107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8.64万元,公司以2013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4,238.64万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股本4,238.64万元,转增后股本增至人民币18,367.44万元。上述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3年6月17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019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1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增加限制性股票股权92.56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2.56万元,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5.48元,由陈官侃等28位股东于2013年8月27日前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60.00万元,溢价部分414.668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3年8月29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90610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及部分员工离职,公司拟回购限制性股票380.23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31.604万股(728.8万股×1.3×35%)、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46.28万股(92.56万股×50%)和因员工潘奇、于志刚、谭慧琳、孔惠增离职应回购的限制性股票2.35万股。上述减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8月25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700004号验资报告。 2015年4月27日,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80,797,66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由180,797,660股变更为361,595,320股。 因本公司员工王勇、周勇、周天寿、陈然离职,2015年9月25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已离职的股权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160,400股。 根据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股票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股票的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1,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4%。 根据2015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股票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期股票的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3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2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8%。 2017年5月9日,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1,434,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361,434,920元,股份总数为361,434,92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A股为63,987,893股,占股份总数的17.70%,无限售条件股份A股为297,447,027股,占股份总数的82.30%。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制药机械、食品饮料机械、包装机械及备品备件、包装材料;销售电器及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提供制药机械维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健康管理,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医疗咨询(不含医疗诊断);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电信代办服务;软件服务。医疗器械;药品、生物试剂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制药装备、包装机械、医疗器械装备、、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基础
本公司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3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持续经营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76,036.85万元,经营亏损数额巨大;流动资金短缺,因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被债权人起诉,导致至报告期末重要资产被司法冻结或查封的状态持续;因公司存在大额对外担保引发或有负债;受债务危机影响,制药装备及其他包装机械、医疗器械板块业务产销大幅度持续下降。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资不抵债,但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能。2020年11月,公司债权人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并被法院裁定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1年7月1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方式审理。公司现处在合并破产重整程序中,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的监督下将实施以下应对计划:
(1)利用公司现有的医疗器械及制药机械完整的组织框架、专利技术、医疗器械行业的注册证等的优势,引进优秀战略重整方或整合公司现有优质资源,加快推进公司合并重整进程,主动与债权人沟通,解除被冻结、查封的资产、银行账号,解决债务危机,恢复制药装备及其
他包装机械、医疗器械板块的正常生产能力,大力拓展业务订单。 (2)处置不影响公司破产重整及部分正常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子公司股权等资产,筹集偿债资金和生产经营资金。 (3)催收债权,改善资产结构,筹措资金。主要在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协助下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应收业绩补偿款和应收客户货款。 至报告期末,部分银行帐户已经解除了冻结状态,制药装备及其他包装机械已经恢复了生产销售,新产品研发取得了重大进展,持续经营能力有所改善。 公司管理层相信自报告期末12个月内未来期间可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会计期间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记账本位币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 “长期股权投资”或 “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
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外币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
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
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 |
减值利得。 |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 “金融工具”。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 “金融工具”。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其减值损失,参照同应收账款。 | |||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的分类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盘存制度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金融资产减值。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
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是指超过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
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 |
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成本模式计量) □适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不适用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3 | 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4 | 9.6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4 | 19.2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4 | 19.2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
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公益性生物资产 √不适用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 “长期资产减值”。类别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合同年限 | 0 |
专利权 | 直线法 | 10年 | 0 |
非专利技术 | 直线法 | 根据相关合同 | 0 |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四、20“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
收入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
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合并资产负债表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 √不适用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4)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
税项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产品、原材料销售收入 | 境内公司应税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VENUSPHARMACEUTICALMACHINERY.LLC,注册地为美国芝加哥,依据美国税法规定,只对销售至公司所在地的伊利诺伊州的收入的6.50%征税。 |
消费税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境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5%和25%,ChinaSunEuropeGmbH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7.34%,VENUSPHARMACEUTICALMACHINERY,LLC的企业所得税适用1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15%。本公司及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千 |
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5%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5%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5% |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0年12月3日,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0430002831,有效期:3年,即2020年-2022年。
2018年12月3日,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843001471,有效期:3年,即2019年-2021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5,188.58 | 75,024.22 |
银行存款 | 7,930,077.33 | 7,655,920.58 |
其他货币资金 | 265,079.32 | |
合计 | 8,270,345.23 | 7,730,944.8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320,420.79 | 3,490,837.88 |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因诉讼受到限制的款项 | 439,002.01 | 1,467,639.66 | ||
合计 | 439,002.01 | 1,467,639.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银行账户部分被冻结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8,668,230.10 | 42,582,366.69 |
其中:X月-X月 | ||
X月-X月 | ||
1至2年 | 19,536,949.01 | 31,368,226.68 |
2至3年 | 26,889,207.04 | 32,243,533.7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906,958.36 | 184,632,409.63 |
4至5年 | 177,458,269.05 | 264,155,565.25 | ||
5年以上 | 577,456,791.81 | 311,751,822.75 | ||
合计 | 858,916,405.37 | 866,733,924.74 |
按坏账计提方式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31,503,397.07 | 96.81% | 831,503,397.07 | 100.00 | 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413,008.30 | 3.19% | 5,058,860.35 | 18.45% | 22,354,147.95 |
其中:账龄组合 | 27,413,008.30 | 3.19% | 5,058,860.35 | 18.45% | 22,354,147.95 |
合计 | 858,916,405.37 | 100.00 | 836,562,257.42 | 97.40 | 22,354,147.95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24,776,080.53 | 95.16% | 824,742,080.53 | 100.00% | 34,00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1,957,844.21 | 4.84% | 13,690,430.02 | 32.63% | 28,267,414.19 |
其中:账龄组合 | 41,957,844.21 | 4.84% | 13,690,430.02 | 32.63% | 28,267,414.19 |
合计 | 866,733,924.74 | 100.00% | 838,432,510.55 | 96.73% | 28,301,414.1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48,000,000.00 | 148,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九江清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60,782,274.45 | 60,782,274.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西省康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9,548,000.00 | 59,54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山东康和医药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9,224,004.00 | 59,224,00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四川太平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52,065,805.00 | 52,065,80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西省麦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29,887,996.00 | 29,887,99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南京奥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27,037,500.00 | 27,037,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广州市泓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1,032,000.00 | 21,03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其他 | 373,925,817.62 | 373,925,817.6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831,503,397.07 | 831,503,397.0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454,947.50 | 1,022,747.38 | 5% |
1至2年 | 2,497,419.29 | 249,741.92 | 10% |
2至3年 | 50,267.51 | 15,080.25 | 30% |
3至4年 | 191,872.00 | 95,936.00 | 50% |
4至5年 | 2,715,736.00 | 2,172,588.80 | 80% |
5年以上 | 1,502,766.00 | 1,502,766.00 | 100% |
合计 | 27,413,008.30 | 5,058,860.35 |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根据类似账龄的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似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24,742,080.53 | 8,574,238.34 | 1,812,921.80 | 831,503,397.0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690,430.02 | 852,374.39 | 9,483,944.06 | 5,058,860.35 | |
合计 | 838,432,510.55 | 9,426,612.73 | 11,296,865.86 | 836,562,257.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变动总额为11,296,865.86元,其中包含合并范围减少所致的其他减少-13,996.5元。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变动总额为11,296,865.86元,其中包含合并范围减少所致的其他减少-13,996.5元。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48,000,000.00 | 17.23% | 148,000,000.00 |
九江清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0,782,274.45 | 7.08% | 60,782,274.45 |
江西省康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9,548,000.00 | 6.93% | 59,548,000.00 |
山东康和医药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9,224,004.00 | 6.90% | 59,224,004.00 |
四川太平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52,065,805.00 | 6.06% | 52,065,805.00 |
合计 | 379,620,083.45 | 44.20% | 379,620,083.45 |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674,081.61 | 3,138,706.60 |
合计 | 2,674,081.61 | 3,138,706.6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8,720,190.55 | 48.39 | 6,758,467.77 | 31.72 |
1至2年 | 495,221.14 | 2.75 | 379,797.01 | 1.78 | ||
2至3年 | 374,719.14 | 2.08 | 5,016,340.21 | 23.54 | ||
3年以上 | 8,428,311.22 | 46.78 | 9,155,712.99 | 42.96 | ||
合计 | 18,018,442.05 | 100.00 | 21,310,317.9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上海聚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3,733,428.77 | 20.72% |
深圳市博来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2,497,887.56 | 13.86% |
上海华冠生物芯片有限公司 | 2,454,623.98 | 13.62% |
湖南智周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629,380.00 | 3.49% |
湖南鑫宏机电有限公司 | 554,891.39 | 3.08% |
合计 | 9,870,211.70 | 54.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1,885,213.32 | 30,698,906.02 |
合计 | 31,885,213.32 | 30,698,906.02 |
应收利息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应收股利分类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317,311.96 | 939,089.96 |
备用金 | 4,209,708.13 | 4,622,870.53 |
往来款 | ||
资金拆借 | 1,016,464,686.71 | 1,028,184,678.16 |
业绩补偿款 | 361,221,923.26 | 361,221,923.26 |
展位费 | 446,911.00 | 446,911.00 |
其他 | 187,860,291.85 | 177,972,487.31 |
合计 | 1,571,520,832.91 | 1,573,387,960.22 |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3,236,680.91 | 54,904,578.69 |
其中:1年以内 | 23,236,680.91 | 54,904,578.69 |
1至2年 | 40,944,524.95 | 7,701,238.44 |
2至3年 | 7,456,089.77 | 128,071,136.1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6,595,025.29 | 1,332,024,686.80 |
4至5年 | 1,323,643,960.58 | 2,673,273.55 |
5年以上 | 49,644,551.41 | 48,013,046.56 |
合计 | 1,571,520,832.91 | 1,573,387,960.22 |
1)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单项计提 | 1,539,962,203.81 | 19,802,798.56 | 22,594,613.62 | 1,537,170,388.75 |
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26,850.39 | 1,185,531.03 | 990,039.08 | 457,111.50 | 2,465,230.84 | ||
合计 | 1,542,689,054.20 | 20,988,329.59 | 23,584,652.20 | 457,111.50 | 1,539,635,619.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变动收回或转回中包含合并子公司范围减少部分金额为21,784.44元
A.年末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债务单位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
刘华山 | 917,570,591.92 | 917,570,591.92 | 1-2年、2-3年、3-4年、4-5年,3-4年、4-5年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应收业绩补偿款 | 361,221,923.26 | 361,221,923.26 | 4-5年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103,875,076.55 | 103,875,076.55 | 1-2年,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饶县鼎诚贸易有限公司 | 16,960,000.00 | 16,960,000.00 | 4-5年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 | 11,595,008.84 | 11,325,594.15 | 4-5年 | 97.68 | 预计无法收回 |
兖州生宝制药有限公司 | 11,216,914.98 | 11,216,914.98 | 5年以上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其他 | 115001731.42 | 115000787.89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99.99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537,441,246.97 | 1,537,170,388.75 | 99.98 |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刘华山 | 其他、资金拆借 | 917,570,591.92 | 1-2年、2-3年、3-4年、4-5年,3-4年、4-5年 | 58.39% | 917,570,591.92 | ||
应收业绩补偿款 | 业绩补偿款 | 361,221,923.26 | 4-5年 | 22.99% | 361,221,923.26 | ||
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03,875,076.55 | 1-2年,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6.61 | 103,875,076.55 | ||
上饶县鼎诚贸易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6,960,000.00 | 4-5年 | 1.08 | 16,960,000.00 | ||
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11,595,008.84 | 4-5年 | 0.74 | 11,325,594.15 | ||
合计 | - | 1,411,222,600.57 | - | 89.80% | 1,410,953,185.88 |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4,038,561.39 | 8,833,210.20 | 35,205,351.19 |
在产品 | 127,949,990.19 | 123,667,830.76 | 4,282,159.43 |
库存商品 | 44,031,152.36 | 28,358,817.56 | 15,672,334.80 |
周转材料 | 196,270.19 | 196,270.19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发出商品 | 189,268,373.88 | 184,460,148.23 | 4,808,225.65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329,212.34 | 329,212.34 | |
合计 | 405,813,560.35 | 345,845,489.28 | 59,968,071.07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9,252,447.46 | 6,315,724.47 | 42,936,722.99 | ||
在产品 | 139,374,156.72 | 136,362,052.48 | 3,012,104.24 | ||
库存商品 | 53,151,382.85 | 5,603,539.94 | 47,547,842.91 | ||
周转材料 | 187,934.91 | 187,934.91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发出商品 | 187,747,008.51 | 184,775,148.43 | 2,971,860.08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329,212.34 | 329,212.34 | |||
合计 | 430,042,142.79 | 333,573,612.57 | 96,468,530.22 |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315,724.47 | 4,572,658.61 | 242,465.88 | 1,812,707.00 | 8,833,210.20 | |||
在产品 | 136,362,052.48 | 5,320,485.43 | 7,373,736.29 | 123,667,830.76 | ||||
库存商品 | 5,603,539.94 | 25,019,312.85 | 755,701.10 | 1,508,334.13 | 28,358,817.56 | |||
周转材料 | 187,934.91 | 8,335.28 | 196,270.19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84,775,148.43 | 315,000.20 | 184,460,148.23 | |||||
委托加工物资 | 329,212.34 | 329,212.34 | ||||||
合计 | 333,573,612.57 | 29,600,306.74 | 6,633,652.61 | 10,694,777.42 | 345,845,489.28 | |||
无 |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6,735,114.10 | 9,628,348.20 |
预缴增值税 | 112,315,285.28 | 114,148,681.4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0,209,174.67 | 30,209,174.67 |
预缴城建税 | 2,736,034.39 | 2,735,674.63 |
预缴教育费附加 | 2,736,034.40 | 2,736,042.97 |
其他 | 90,693.63 | 15,010.73 |
合计 | 154,822,336.47 | 159,472,932.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36,928.59 | - | 36,928.59 | 36,928.59 | - | 36,928.59 | |
合计 | 36,928.59 | - | 36,928.59 | 36,928.59 | - | 36,928.59 | - |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Glucov | 7,905 | 7,905, | 7,905 |
ation, Inc. | ,343.02 | 343.02 | ,343.02 |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0,587,578.04 | 492,287.14 | 11,079,865.18 | ||||||||||
小计 | 18,492,921.06 | 492,287.14 | 18,985,208.20 | 7,905,343.02 | |||||||||
合计 | 18,492,921.06 | 492,287.14 | 18,985,208.20 | 7,905,343.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8,092,375.68 | 265,758,289.4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38,092,375.68 | 265,758,289.40 |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3,063,347.57 | 387,135,884.18 | 14,292,902.70 | 54,537,357.34 | 719,029,491.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72,759.15 | 719,336.00 | 1,892,095.15 | ||
(1)购置 | 1,176,096.05 | 720,216.22 | 1,896,312.2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汇率影响 | -3,336.90 | -880.22 | -4,217.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02,506.09 | 4,319,198.27 | 1,017,273.51 | 532,282.05 | 6,971,259.92 |
(1)处置或报废 | 1,102,506.09 | 3,734,191.52 | 327,435.18 | 5,164,132.79 | |
(2)其他 | 585,006.75 | 1,017,273.51 | 204,846.87 | 1,807,127.13 | |
4.期末余额 | 261,960,841.48 | 383,989,445.06 | 13,275,629.19 | 54,724,411.29 | 713,950,327.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5,471,616.09 | 281,657,879.78 | 13,054,670.41 | 45,638,016.75 | 405,822,183.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01,334.88 | 14,798,991.33 | 115,718.51 | 805,613.16 | 29,021,657.88 |
(1)计提 | 13,301,334.88 | 14,800,818.63 | 115,718.51 | 806,493.38 | 29,024,365.40 |
(2)汇率影响 | -1,827.30 | -880.22 | -2,707.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2,565.36 | 2,821,720.38 | 821,882.74 | 438,645.99 | 4,654,814.47 |
(1)处置或报废 | 572,565.36 | 2,442,305.20 | 186,690.95 | 3,201,561.51 | |
(2)其他 | 379,415.18 | 821,882.74 | 251,955.04 | 1,453,252.96 |
4.期末余额 | 78,200,385.61 | 293,635,150.73 | 12,348,506.18 | 46,004,983.92 | 430,189,026.4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8,571,060.09 | 888,355.96 | 7,989,603.31 | 47,449,019.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91,067.63 | 195,390.77 | 93,636.06 | 1,780,094.46 | |||
(1)处置或报废 | 1,291,886.32 | 29,851.15 | 1,321,737.47 | ||||
(2)其他 | 199,181.31 | 195,390.77 | 63,784.91 | 458,356.99 | |||
4.期末余额 | 37,079,992.46 | 692,965.19 | 7,895,967.25 | 45,668,924.9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3,760,455.87 | 53,274,301.87 | 234,157.82 | 823,460.12 | 238,092,375.6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7,591,731.48 | 66,906,944.31 | 349,876.33 | 909,737.28 | 265,758,289.40 |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54,567,703.52 | 24,922,322.54 | 29,365,637.32 | 279,743.66 | |
运输设备 | 393,922.40 | 378,165.51 | 15,756.89 |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4,251,049.21 | 3,419,955.77 | 831,093.44 | ||
合计 | 59,212,675.13 | 28,720,443.82 | 30,212,487.65 | 279,743.66 |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千山医疗器械产业园 | 98,861,976.44 | 办理产权证的审批程序尚未完成 |
山东乐福地厂房 | 5,027,153.35 | 待办理 |
合计 | 103,889,129.7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7,335,704.97 | 230,854,029.7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87,335,704.97 | 230,854,029.77 |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上海申友建设工程 | 1,610,340.04 | 1,610,340.04 | 1,610,340.04 | 1,610,340.04 | ||
佛山医疗器械装备大健康产业基地(一期) | 45,071,873.74 | 1,245,061.24 | 43,826,812.50 |
千山慢病精准在建项目 | 149,188,736.45 | 149,188,736.45 | 148,880,248.75 | 148,880,248.75 | ||||
双牌乐福地基建工程 | 10,221,689.00 | 10,221,689.00 | 10,221,689.00 | 10,221,689.00 | ||||
祁阳千山基地 | 36,536,628.48 | 36,536,628.48 | 36,536,628.48 | 36,536,628.48 | ||||
合计 | 197,557,393.97 | 10,221,689.00 | 187,335,704.97 | 242,320,780.01 | 11,466,750.24 | 230,854,029.77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佛山医疗器械装备大健康产业基地(一期) | 1,010,000,000.00 | 45,071,873.74 | 45,071,873.74 |
千山慢病精准在建项目 | 846,802,100.00 | 148,880,248.75 | 308,487.70 | 149,188,736.45 | ||||
合计 | 1,856,802,100.00 | 193,952,122.49 | 308,487.70 | 45,071,873.74 | 149,188,736.45 |
(续)
项目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佛山医疗器械装备大健康产业基地(一期) | 4.46% | 20.00% | 1,032,858.28 | 其他 | ||
千山慢病精准在建项目 | 17.62% | 17.62% | 其他 | |||
合计 | - | - | 1,032,858.28 | - | - |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生产性生物资产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设计软件 | 财务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2,124,062.64 | 81,463,322.60 | 23,225,271.40 | 1,075,686.92 | 3,375,775.94 | 611,264,119.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629.81 | 20,629.81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4)其他 | 20,629.81 | 20,629.8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4,317,061.00 | 174,999.91 | 94,492,060.91 | |||||
(1)处置 | ||||||||
(2)其他 | 94,317,061.00 | 174,999.91 | 94,492,060.91 | |||||
4.期末余额 | 407,807,001.64 | 81,463,322.60 | 23,245,901.21 | 1,075,686.92 | 3,200,776.03 | 516,792,688.4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0,822,059.17 | 47,248,255.86 | 22,608,900.33 | 533,743.90 | 1,658,351.15 | 132,871,310.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58,197.57 | 4,493,936.96 | 637,000.88 | 52,427.16 | 324,681.36 | 13,466,243.93 | ||
(1)计提 | 7,958,197.57 | 4,493,936.96 | 637,000.88 | 52,427.16 | 324,681.36 | 13,466,243.93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91,914.99 | 131,428.10 | 7,523,343.09 | |||||
(1)处置 | ||||||||
(2)其他 | 7,391,914.99 | 131,428.10 | 7,523,343.09 | |||||
4.期末余额 | 61,388,341.75 | 51,742,192.82 | 23,245,901.21 | 586,171.06 | 1,851,604.41 | 138,814,211.2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9,142,190.95 | 3,706,692.91 | 21,646.52 | 59,865.41 | 32,930,395.7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942.00 | 22,942.00 | ||||||
(1)处置 | ||||||||
(2)其他 | 22,942.00 | 22,942.00 | ||||||
4.期末余额 | 29,142,190.95 | 3,706,692.91 | 21,646.52 | 36,923.41 | 32,907,453.7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7,276,468.94 | 26,014,436.87 | 467,869.34 | 1,312,248.21 | 345,071,023.3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2,159,812.52 | 30,508,373.83 | 616,371.07 | 520,296.50 | 1,657,559.38 | 445,462,413.3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为0元,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为0%。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商誉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312,972.33 | 24,312,972.33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313,879,234.31 | 313,879,234.31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184,637.72 | 2,184,637.72 | ||
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071,573.78 | 4,071,573.78 | ||
湖南千山医药有限公司 | 1,928,851.56 | 1,928,851.56 | ||
合计 | 346,377,269.70 | 346,377,269.70 |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312,972.33 | 24,312,972.33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313,879,234.31 | 313,879,234.31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184,637.72 | 2,184,637.72 | ||||
湖南千山医药有限公司 | 1,928,851.56 | 1,928,851.56 | ||||
合计 | 342,305,695.92 | 342,305,695.92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4,250,925.06 | 1,547,280.15 | 3,255,169.18 | 2,543,036.03 | |
其他 | 2,697,720.57 | 103,758.00 | 2,593,962.57 | ||
合计 | 6,948,645.63 | 1,547,280.15 | 3,358,927.18 | 5,136,998.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62,078.72 | 665,519.68 | 2,716,696.57 | 679,174.14 |
合计 | 2,662,078.72 | 665,519.68 | 2,716,696.57 | 679,174.14 |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3,404,323.36 | 8,351,080.84 | 34,033,364.32 | 8,508,341.08 |
合计 | 33,404,323.36 | 8,351,080.84 | 34,033,364.32 | 8,508,341.08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329,767,864.71 | 3,161,487,685.08 |
可抵扣亏损 | 2,288,297,606.04 | 2,238,545,513.94 |
预计负债 | 367,745,538.77 | 323,350,698.71 |
合计 | 5,985,811,009.52 | 5,723,383,897.73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2021年 | 58,037,230.05 | ||||
2022年 | 328,877,001.54 | 328,877,001.54 | |||
2023年 | 843,587,879.68 | 843,587,879.68 | |||
2024年 | 511,498,461.88 | 511,498,461.88 | |||
2025年 | 496,544,940.79 | 496,544,940.79 | |||
2026年 | 107,789,322.15 | ||||
合计 | 2,288,297,606.04 | 2,238,545,513.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购置款 | 7,058,982.87 | 7,058,982.87 | 7,092,670.47 | 7,092,670.47 | ||
工程施工款 | 2,460,000.00 | 2,460,000.00 | 2,460,000.00 | 2,460,000.00 | ||
合计 | 9,518,982.87 | 9,518,982.87 | 9,552,670.47 | 9,552,670.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借款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727,134,717.63 | 777,134,917.63 |
信用借款 | 165,108,631.20 | 165,259,143.25 |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 | 205,677,535.45 | 205,677,535.45 |
质押、保证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189,871,313.63 | 189,708,043.78 |
合计 | 1,337,792,197.91 | 1,387,779,640.11 |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337,792,197.91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借款单位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97,320,000.00 | 12.00% | 2019年5月11日 | 18.00% |
上海合金材料总厂有限公司 | 309,496,810.46 | 20% | 2019年8月14日 | 20% |
华融湘江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 | 200,000,000.00 | 5.66% | 2018年9月30日 | 8.48% |
永州市融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0 | 21.60% | 2017年10月9日 | 24.00% |
长沙银行银德支行 | 70,000,000.00 | 5.66% | 2018年7月4日 | 7.07% |
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62,212,266.20 | 11.50% | 2018年1月18日 | 11.50%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61,153,153.84 | 5.66% | 2018年3月16日 | 5.6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红星支行 | 50,938,829.76 | 4.92% | 2018年3月27日 | 6.39% |
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14.40% | 2018年5月5日 | 24.00% |
深圳市融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12.17% | 2018年5月6日 | 24.00% |
渤海银行佛山分行 | 49,958,128.66 | 5.66% | 2018年6月5日 | 8.48% |
中国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 49,375,700.00 | 4.79% | 2018年3月15日 | 7.18% |
湖州吴兴华盛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44,542,117.82 | 12.00% | 2018年2月23日 | 24.00% |
湖南昇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0.00 | 36.00% | 2017年12月20日 | 24.00% |
光大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 29,999,941.39 | 5.66% | 2018年7月25日 | 5.66% |
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9,856,365.00 | 24.00% | 2018年3月29日 | 24.00% |
华夏银行长沙分行 | 24,898,884.78 | 5.22% | 2018年5月2日 | 7.83% |
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4.00% | 2017年11月21日 | 24.00% |
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9.20% | 2018年4月11日 | 24.00% |
浏阳市汇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4.00% | 2017年1月26日 | 24.00% |
苏州安泰成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040,000.00 | 28.80% | 2017年10月20日 | 24.00% |
合计 | 1,337,792,197.91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及辅料款 | 107,163,342.41 | 115,598,330.00 |
工程及设备款 | 25,133,373.55 | 18,915,457.91 |
运输费 | 607,738.71 | 647,118.71 |
专利款、费用 | 8,623,725.14 | 8,997,226.02 |
其他 | 483,523.14 | 360,153.51 | ||
合计 | 142,011,702.95 | 144,518,286.15 |
(1)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DOW GLOBAL TECHNOLOGIES LLC陶氏全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268,357.50 | 资金紧张 |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537,201.66 | 资金紧张 |
河北橡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18,899.99 | 资金紧张 |
湖南金冠诚机电有限公司 | 4,050,897.35 | 资金紧张 |
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 | 3,827,635.92 | 资金紧张 |
合计 | 21,802,992.4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收款项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39,416.29 | 55,492,545.82 |
1年以上 | 55,489,960.34 | |
合计 | 56,329,376.63 | 55,492,545.82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短期薪酬 | 24,120,898.34 | 27,250,692.20 | 27,753,158.02 | 23,618,432.52 |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05,248.51 | 2,653,090.60 | 2,607,840.30 | 750,498.81 | ||
3、辞退福利 | 14,327,130.40 | 2,261,231.29 | 2,053,929.26 | 14,534,432.43 |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9,153,277.25 | 32,165,014.09 | 32,414,927.58 | 38,903,363.76 |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942,362.32 | 24,381,149.22 | 24,550,335.96 | 15,773,175.58 |
2、职工福利费 | 1,039,058.46 | 1,039,058.46 | ||
3、社会保险费 | 52,100.93 | 1,467,999.53 | 1,434,658.72 | 85,441.7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1,589.91 | 1,325,354.77 | 1,288,181.37 | 78,763.31 |
工伤保险费 | 8,750.24 | 107,028.15 | 110,504.27 | 5,274.12 |
生育保险费 | 1,760.78 | 35,616.61 | 35,973.08 | 1,404.31 |
4、住房公积金 | 6,161,672.12 | 348,373.58 | 536,134.00 | 5,973,911.7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64,762.97 | 14,111.41 | 192,970.88 | 1,785,903.50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4,120,898.34 | 27,250,692.20 | 27,753,158.02 | 23,618,432.52 |
设定提存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99,191.68 | 2,549,290.87 | 2,504,568.37 | 743,914.18 |
2、失业保险费 | 6,056.83 | 103,799.73 | 103,271.93 | 6,584.6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05,248.51 | 2,653,090.60 | 2,607,840.30 | 750,498.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15,265.70 | 1,449,036.81 |
消费税 | ||
企业所得税 | 477,716.19 | 477,716.19 |
个人所得税 | 25,967,682.31 | 26,416,135.8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9,921.44 | 31,088.91 |
教育费附加 | 35,658.17 | 22,206.36 | ||
地方教育附加 | ||||
印花税 | 18,827.80 | 14,540.56 | ||
房产税 | 2,640,631.64 | 1,553,006.43 | ||
车船税 | ||||
土地使用税 | 7,509,656.53 | 7,319,673.46 | ||
资源税 |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91.12 | |||
环保税 | 585.86 | 615.83 | ||
其他税费 | 4,447.22 | 96,613.82 | ||
合计 | 37,520,392.86 | 37,380,825.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189,939,167.74 | 1,214,340,248.12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 486,910,353.67 | 425,903,710.58 |
合计 | 1,676,849,521.41 | 1,640,243,958.70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528,895,009.31 | 543,269,278.76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558,604,211.73 | 568,631,022.66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民间借贷 | 102,246,357.88 | 102,246,357.88 |
往来利息 | 193,588.82 | 193,588.82 |
合计 | 1,189,939,167.74 | 1,214,340,248.12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 37,025,489.49 | 资金紧张 |
上海行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75,591.73 | 资金紧张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红星支行 | 5,490,198.26 | 资金紧张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雨花区支行 | 10,198,788.36 | 资金紧张 |
中国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 45,187,534.75 | 资金紧张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9,730,141.54 | 资金紧张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39,573,277.78 | 资金紧张 | ||
上海合金材料总厂有限公司 | 141,021,558.12 | 资金紧张 | ||
光大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 4,162,141.43 | 资金紧张 | ||
华夏银行南昌分行 | 27,009,199.62 | 资金紧张 | ||
华夏银行长沙分行 | 10,494,208.41 | 资金紧张 | ||
华融湘江银行井湾子支行 | 46,687,318.49 | 资金紧张 | ||
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0,234,641.12 | 资金紧张 | ||
孔建宾 | 13,992,328.67 | 资金紧张 | ||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8,360,646.99 | 资金紧张 | ||
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32,992,328.77 | 资金紧张 | ||
建行天华路支行 | 117,698,545.90 | 资金紧张 | ||
曹洪 | 19,364,061.38 | 资金紧张 | ||
李星辉 | 7,564,976.71 | 资金紧张 |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7,316,056.43 | 资金紧张 | ||
永州市融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52,203,551.60 | 资金紧张 | ||
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 | 18,219,853.89 | 资金紧张 | ||
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0,080,000.00 | 资金紧张 | ||
深圳融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983,333.33 | 资金紧张 | ||
渤海银行佛山分行 | 11,259,570.74 | 资金紧张 | ||
湖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74,732,625.00 | 资金紧张 | ||
湖南昇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884,200.92 | 资金紧张 | ||
湖南百润特种有品有限公司 | 17,997.09 | 资金紧张 | ||
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21,106,361.37 | 资金紧张 | ||
湖州吴兴华盛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29,854,292.06 | 资金紧张 | ||
熊斐伟 | 11,101,679.89 | 资金紧张 | ||
胡菲 | 21,182,156.72 | 资金紧张 | ||
苏州安泰成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160,951.23 | 资金紧张 | ||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168,382,748.29 | 资金紧张 | ||
远大实业有限公司 | 11,725,098.09 | 资金紧张 |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5,533,561.52 | 资金紧张 |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7,563,959.58 | 资金紧张 | ||
长沙银行银德支行 | 49,668,192.47 | 资金紧张 | ||
合计 | 1,189,939,167.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金拆借 | 289,085,652.08 | 196,283,341.47 |
民间借贷 | 98,561,255.17 | 99,273,589.02 |
履约保证金 | 20,058,500.00 | 20,990,923.47 | ||
其他 | 79,204,946.42 | 49,695,102.27 | ||
违约金 | 59,660,754.35 | |||
合计 | 486,910,353.67 | 425,903,710.58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213,112,121.31 | 资金紧张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59,998,285.62 | 资金紧张 |
曹洪 | 27,619,039.66 | 资金紧张 |
王国华 | 26,785,081.44 | 资金紧张 |
胡菲 | 20,905,000.00 | 资金紧张 |
孔建宾 | 20,000,000.00 | 资金紧张 |
阳秋云 | 15,000,000.00 | 资金紧张 |
娄底市远大实业有限公司(邵海雄) | 11,920,000.00 | 资金紧张 |
李星辉 | 9,300,000.00 | 资金紧张 |
熊斐伟 | 8,817,215.51 | 资金紧张 |
王国忠 | 5,000,000.00 | 资金紧张 |
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税局 | 4,527,600.00 | 资金紧张 |
浏阳汇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46,780.00 | 资金紧张 |
舒红琼 | 3,250,000.00 | 资金紧张 |
张欣 | 2,000,000.00 | 资金紧张 |
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 1,117,494.62 | 资金紧张 |
邓铁山 | 1,115,162.92 | 资金紧张 |
合计 | 433,813,781.0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93,894,409.91 | 1,346,894,409.91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9,714,260.43 | 89,714,260.43 |
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 | ||
合计 | 1,383,608,670.34 | 1,436,608,670.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56,640,017.43 | 56,640,017.43 |
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3,074,243.00 | 33,074,243.00 |
合计 | 89,714,260.43 | 89,714,260.43 |
2、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贷款机构 | 借款日期 | 约定还款日 | 年利率(%)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沙银行银德支行 | 2015/12/23 | 2019/12/21 | 5.70%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建行天华路支行 | 2016/1/31 | 2019/1/31 | 8.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长沙银行星沙支行 | 2016/5/6 | 2019/5/6 | 7.30% | 90,940,381.13 | 90,940,381.13 |
中国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 2017/3/3 | 2023/12/31 | 5.88% | 135,000,000.00 | 135,000,000.00 |
万向信托公司 | 2017/7/12 | 2019/1/12 | 8.20% | 52,200,962.78 | 52,200,962.78 |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17/12/8 | 2019/12/8 | 5.23% | 50,053,066.00 | 50,053,066.00 |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2017/1/24 | 2019/1/23 | 7.50% | 251,000,000.00 | 251,000,000.00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2016/5/27 | 2026/5/22 | 6.13% | 53,000,000.00 | |
湖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016/10/31 | 2018/4/30 | 8.30%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 2016/11/4 | 2018/10/21 | 9.2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万向信托公司 | 2017/6/22 | 2018/12/22 | 8.20% | 46,700,000.00 | 46,700,000.00 |
合计 | 1,293,894,409.91 | 1,346,894,409.91 |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4,952,290.85 | 14,952,290.85 |
预估销项税 | 7,464,447.07 | 7,214,030.95 |
合计 | 22,416,737.92 | 22,166,321.8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债券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债券的增加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757,300.00 | 757,30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757,300.00 | 757,300.00 |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州市人民医院课题四专项拨款 | 726,700.00 | 726,700.00 |
重组蛋白和抗体库研制平台项目结余资金 | 30,600.00 | 30,600.00 |
合计 | 757,300.00 | 757,300.00 |
其他说明: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367,745,538.77 | 323,350,698.71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合计 | 367,745,538.77 | 323,350,698.7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1,464,835.02 | 1,115,863.92 | 120,348,971.10 | 见其他说明:注1-10 | |
合计 | 121,464,835.02 | 1,115,863.92 | 120,348,971.1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投资项目补助款 | 15,360,780.57 | 404,084.24 | 14,956,696.33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契税返还款 | 511,531.44 | 14,898.96 | 496,632.48 | 与资产相关 | ||||
塑料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建设项目财政拨款 | 810,000.00 | 540,000.00 | 27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医疗装备生产自动线 | 8,500,000.00 | 8,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改造项目贴息资金 | 2,052,523.01 | 156,880.72 | 1,895,642.29 | 与资产相关 | ||||
大型医药制造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关键技术与成套设备补助款 | 3,830,000.00 | 3,8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自动烟花全自动组合 | 6,400,000.00 | 6,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烟花生产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
千山慢病精准管理与服务中心工业发展资金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互联网的基因检测、远程治疗慢病精准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 | 8,000,000.00 | 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混合捆包生产自动线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21,464,835.02 | 14,898.96 | 944,084.24 | 156,880.72 | 120,348,971.1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永州市双牌县财政局拨付的项目建设补助款12,435,000.00元,获得永州市双牌开发区管委会拨付的土地返还款3,424,000.00元,均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50年平均摊销;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双牌鑫泉市政开发公司拨付的标准厂房建设补贴资金1,600,000.00元,按照231个月摊销。
注2:2011年1月,公司获得衡阳市财政局拨付的因购入土地使用权而退还的契税675,420.50元,按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期(544个月)进行平均摊销确认。
注3: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转发下达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领域)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工[2011]1375号),2011年12月获得长沙市财政局财政拨款5,400,000.00元,该项补助用于塑料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建设项目的土建及设备安装,因该项目2011年尚未完成,因此该补助计入递延收益,2012年项目完成后按使用期限10年进行平均摊销确认收入。本年度摊销金额为540,000.00元。
注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区域集聚发展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15】11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改委关于明确中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区域集聚发展试点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湘财企函【2015】32号)文件,公司2017年获得长沙市财政局拨款8,500,000.00元,用于智能装备生产自动线项目。截止2021年末,项目尚未验收。
注5:根据衡财企【2015】246号文通知,湖南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南厂项目补助利息金额为2,850,000.00元。南厂项目自2014月1月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厂房使用期限20年。补助利息于2015年12月开始摊销,剩余摊销期限145个月。
注6:根据《科技部关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制造业领域2015年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191号)文件和《“针剂灌装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研究与示范”项目的批复内容》(国科发资【2015】191号附件10),公司获得国家科技部拨款591万元,用于大型医药制造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项目,2016年支出项目经费208万元。截止2021年末,项目尚未验收。
注7:根据《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兴工业化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16]77号)文件,公司本年获得湖南省财政厅拨款6,400,000.00元,用于全自动烟花全自动组合烟花生产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截止2021年末,项目尚未验收。
注8: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2016年12月收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千山慢病精准管理与服务中心项目工业发展资金75,000,000.00元。根据项目补充合同,该项目从乙方摘牌土地款到账之日起到投产后3年内,如乙方向第三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则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优惠政策支持,且乙方应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将甲方拨付的工业发展资金或科技扶持资金退还给甲方。截止2021年末,该补助款尚未满足确认当期损益的条件。
注9:根据《关于下达湖南省2017年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的通知》(长县财企追指【2018】01号),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年获得长沙县财政局拨款8,000,000.00元,用于基于互联网的基因检测、远程治疗慢病精准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截止2021年末,项目尚未验收。
注10:根据《关于下达长沙市2017年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经费的通知》(长县财企追指【2017】48号),公司本年获得长沙县财政局拨款1,000,000.00元,用于智能混合捆包生产自动线项目。截止2021年末,项目尚未验收。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股本
单位:元
-
-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61,434,920.00 | 361,434,92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5,363,491.41 | 215,363,491.41 | ||||
其他资本公积 | 8,828,810.27 | 8,828,810.27 | ||||
合计 | 224,192,301.68 | 224,192,301.6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2,482,354.49 | -248,855.73 | -255,172.78 | 6,317.05 | -2,737,527.27 |
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82,354.49 | -248,855.73 | -255,172.78 | 6,317.05 | -2,737,527.2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82,354.49 | -248,855.73 | -255,172.78 | 6,317.05 | -2,737,527.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2,603,623.32 | 72,603,623.3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72,603,623.32 | 72,603,623.32 |
盈余公积说明(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67,631,385.66 | -3,149,519,113.9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3,183,976.9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567,631,385.66 | -3,192,703,090.9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2,737,084.55 | -1,374,928,294.76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60,368,470.21 | -4,567,631,385.6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3,700,108.27 | 84,723,518.51 | 112,599,435.50 | 96,124,397.14 |
其他业务 | 3,598,530.95 | 4,986,280.35 | 2,206,921.60 | 947,982.17 |
合计 | 97,298,639.22 | 89,709,798.86 | 114,806,357.10 | 97,072,379.31 |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商品销售收入均属于在某一时点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2,240.30 | 326,372.63 |
教育费附加 | 208,993.29 | 232,578.15 |
地方教育附加 | 539.40 | |||
房产税 | 2,513,125.31 | 1,729,155.41 | ||
车船税 | 21,238.32 | 27,598.32 | ||
土地使用税 | 3,173,928.74 | 3,687,234.95 | ||
资源税 | ||||
印花税 | 45,512.14 | 48,085.45 |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032.06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29,438.90 | |||
其他 | 3,113.14 | 4,594.42 | ||
合计 | 6,258,151.24 | 6,086,629.69 |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44,748.01 | 2,167,980.33 |
差旅费 | 236,987.39 | 194,987.58 |
业务招待费 | 476,372.02 | 937,005.53 |
折旧费 | ||
办公费 | 418,303.41 | 2,370,786.50 |
商品维修费 | 10,917.96 | 331,734.59 |
广告费 | 1,482,081.25 | |
运输装卸费 | 2,643,684.40 | |
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 | ||
调试费 | 56,904.83 | 91,063.32 |
业务宣传费 | 5,391,587.14 | 3,099,733.26 |
展览费 | 95,094.34 | |
其他 | 873,279.21 | 2,224,998.60 |
合计 | 8,609,099.97 | 15,639,149.70 |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822,362.86 | 35,038,298.48 |
差旅费 | 572,099.40 | 742,746.91 |
业务费 | 906,477.93 | 1,292,054.05 |
中介服务费 | ||
咨询费 | 102,587.03 | 664,321.72 |
租赁费 | 1,782,671.50 | 2,761,770.86 |
折旧费 | 11,477,867.73 | 14,336,491.94 |
无形资产摊销 | 14,409,414.54 | 14,047,938.56 |
办公费 | 3,204,914.41 | 2,789,810.59 |
专利费 | 1,409,803.80 | 144,790.74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13,666.09 | 23,166.59 | ||
诉讼费 | 359,690.12 | 53,095.15 | ||
停工损失 | 1,212,290.92 | 2,050,393.56 | ||
存货盘盈 | -2,664,666.08 | |||
存货盘亏 | 949,456.75 | 58,874,967.74 | ||
其他 | 2,625,653.72 | 8,375,199.71 | ||
合计 | 52,184,290.72 | 141,195,046.60 |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形资产摊销 | ||
固定资产折旧 | 879,529.46 | 2,066,729.29 |
职工薪酬 | 1,591,226.78 | 1,812,649.55 |
材料费 | 3,272,210.24 | 6,793,290.16 |
租赁费 | ||
产品设计费 | ||
中间试验费 | ||
其他 | 300,063.73 | 627,548.94 |
合计 | 6,043,030.21 | 11,300,217.94 |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339,638.35 | 384,584,888.00 |
减:利息收入 | 203,162.60 | 68,134.42 |
汇兑损益 | 1,409,819.37 | 2,204,549.68 |
手续费及其他 | 85,535.69 | 39,417.85 |
其他 | 58,274.57 | 529,277.08 |
合计 | 5,690,105.38 | 387,289,998.19 |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89,672.68 | 1,066,418.46 |
其他 | 25.66 | |
合计 | 1,189,698.34 | 1,066,418.46 |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2,287.14 | -4,489,252.97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1,494,697.14 | 49,226,062.91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61,002,410.00 | 44,736,809.94 |
投资收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 ||
坏账损失 | 4,458,788.30 | -322,264,170.43 |
合计 | 4,458,788.30 | -322,264,170.43 |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8,444,460.34 | -257,485,205.72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981,795.57 | -45,957,015.87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1,466,750.2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75,786.89 | |||
商誉减值损失 | ||||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损失 | ||||
其他 | ||||
合计 | -27,462,664.77 | -314,984,758.72 |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863,657.82 | 14,640,139.18 |
合计 | 863,657.82 | 14,640,139.18 |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65,104.96 | 821,618.96 | 365,104.96 |
盘盈利得 | |||
罚没收入 | 6,234.00 | 6,234.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64,582.81 | 64,582.81 | |
其他 | 1,544,311.19 | 1,671,759.57 | 1,544,311.19 |
合计 | 1,980,232.96 | 2,493,378.53 | 1,980,232.9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9年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财政局补助 | 400,000.00 | 收益相关 |
专权补助 | 14,000.00 | 收益相关 | ||||||||
土地税费摊销 | 是 | 14,898.96 | 14,898.96 | 收益相关 | ||||||
疫情补贴 | 是 | 300,206.00 | 收益相关 | |||||||
省2021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补助款 | 是 | 50,000.00 | 收益相关 | |||||||
收区拨科技创新资助款 | 106,000.00 | 收益相关 | ||||||||
收区科技创新资助专项补助 | 56,000.00 | 收益相关 | ||||||||
收浏阳市科学技术补助款 | 200,000.00 | 收益相关 | ||||||||
收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 | 1,720.00 | 收益相关 | ||||||||
收长沙市发明专利援助 | 4,000.00 | 收益相关 | ||||||||
科技、知识产权及经济(市场)发展奖励及补助 | 2,000.00 | 收益相关 | ||||||||
衡阳市财政局财政补贴 | 3,000.00 | 收益相关 | ||||||||
衡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经费 | 20,000.00 | 收益相关 | ||||||||
合计 | 365,104.96 | 821,618.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
担保支出 | 44,394,840.06 | 48,112,448.89 | 44,394,840.06 |
非常损失 | 529,940.73 | 383,602.19 | 529,940.73 |
赔偿金、罚款 | 822,425.37 | 131,660.54 | 822,425.37 |
其他 | 260,608.79 | 645,591.81 | 260,608.79 |
合计 | 46,007,814.95 | 49,273,303.43 | 46,007,814.95 |
营业外支出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3,605.78 | 233,017,786.92 | ||
合计 | -143,605.78 | 233,017,786.92 |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97,176,349.4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9,294,087.3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25,416.2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税收优惠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8,496.4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3,605.7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8,110,174.68 |
所得税费用 | -143,605.78 |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XX。
现金流量表项目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95,035.88 | 925,427.65 |
利息收入 | 203,162.60 | 68,134.42 |
暂收款 | 8,406,928.54 | 1,732,112.99 |
其他 | 3,131,660.30 | 800,578.92 |
合计 | 12,336,787.32 | 3,526,253.9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暂付款项 | 13,970,062.56 | 16,730,419.53 |
销售费用 | 6,742,123.52 | 1,198,916.63 |
管理费用 | 7,008,533.62 | 5,940,621.79 |
履约保证金及票据保证金 | 10,000.00 | 10,000.00 |
银行手续费 | 81,388.95 | 39,417.85 |
营业外支出 | 236,247.13 | 154,150.81 | ||
合计 | 28,048,355.78 | 24,073,526.6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97,032,743.68 | -1,400,380,337.7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7,462,664.77 | 322,264,170.43 |
信用减值损失 | -4,458,788.30 | 314,984,758.7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29,021,657.88 | 44,647,306.8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3,466,243.93 | 15,449,751.7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58,927.18 | 4,091,540.4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63,657.82 | -14,640,139.1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171,457.94 | 384,584,888.0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002,410.00 | -44,736,809.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654.46 | 234,394,400.6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7,260.24 | -1,376,613.7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228,582.44 | 123,973,093.9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794,055.55 | 64,981,838.2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432,911.16 | -48,855,019.9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0,115.27 | -617,171.47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831,343.22 | 6,263,305.14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263,305.14 | 12,814,230.34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8,038.08 | -6,550,925.20 |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XX公司 | |
XX公司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957.15 |
其中:广东千山医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8,957.15 |
XX公司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XX公司 | |
XX公司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8,957.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831,343.22 | 6,263,305.14 |
其中:库存现金 | 75,188.58 | 75,024.2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756,154.64 | 6,188,280.9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31,343.22 | 6,263,305.14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39,002.01 | 诉讼冻结、保函保证金受限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119,496,731.97 | 法院查封、借款的抵押物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266,336,425.20 | 质押、借款的抵押物 |
在建工程 | 149,188,736.45 | 诉讼冻结 |
存货 | 289,960.20 | 借款的抵押物 |
合计 | 535,750,855.83 | - |
外币货币性项目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520,842.15 | 6.3751 | 3,320,420.79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合计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种类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土地税费摊销 | 14,898.96 | 营业外收入 | 14,898.96 |
疫情补贴 | 300,206.00 | 营业外收入 | 300,206.00 |
省2021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补助款 | 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 |
上海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券”补贴 | 18,320.00 | 其他收益 | 18,320.00 |
稳岗补贴 | 882.59 | 其他收益 | 882.59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84.22 | 其他收益 | 784.22 |
带征附加税返还 | 1,847.66 | 其他收益 | 1,847.66 |
增值税加计抵减扣除 | 83,779.63 | 其他收益 | 83,779.63 |
研究开发补贴 | 90,000.00 | 其他收益 | 90,000.00 |
高新技术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投资项目补助款 | 792,487.32 | 其他收益 | 792,487.32 |
员工宿舍土地返还款 | 68,480.00 | 其他收益 | 68,480.00 |
标准厂房建设补贴资金 | 83,116.92 | 其他收益 | 83,116.92 |
合计 | 1,554,803.30 | - | 1,554,803.30 |
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自行添加)
合并范围的变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处置子公司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5日作出(2020)沪03破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5月17日作出(2021)粤0606破20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6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5日作出(2020)沪03破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5月17日作出(2021)粤0606破20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6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
名称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湖南省祁阳县 | 湖南省祁阳县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 | 上海市宝 | 制造业 | 80.00% | 投资设立 |
山区 | 山区 | |||||||
VENUSPHARMACEUTICAL MACHINERY,LLC, | 美国芝加哥 | 美国芝加哥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China Sun Europe GmbH | 德国斯图加特市 | 德国斯图加特市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疗设备行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ARTHUS BI0SYSTEMS,LLC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商贸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浏阳河市 | 湖南省浏阳河市 | 医疗设备行业 | 79.7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沙宏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学检验 | 79.73% | 投资设立 |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疗设备行业 | 6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湖南省衡阳市 | 医用包材行业 | 99.00%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六安市 | 安徽省 | 医用包材行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东乐福地医药包材有限公司 | 山东省茌平县 | 山东省茌平县 | 医用包材行业 | 6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双牌县 | 湖南省双牌县 | 医用包材行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浏阳市乐福地花炮包材制造有限公司 | 湖南省浏阳河市 | 湖南省浏阳河市 | 包材行业 | 75.00% | 投资设立 | |||
佛山市顺德区千福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 | 广东省佛山市 | 水产养殖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衡阳祺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湖南省衡阳市 | 医学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学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千山医药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药行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南千山投资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疗设备行业 | 51.2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学服务 | 56.4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申友新和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学服务 | 56.47% | 投资设立 | |||
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 | 广东省佛 | 广东省佛 | 医疗设备 | 100.00% | 投资设立 |
公司 | 山市 | 山市 | 行业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ARTHUSBI0SYSTEMS,LLC为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70%;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千山投资有限公司对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长沙宏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为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山东乐福地医药包材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浏阳市乐福地花炮包材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千福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均为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衡阳祺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千山医药有限公司为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控股合并投资的子公司;上海申友新和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87,456.76 | -2,507,556.63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0% | -318,916.49 | -823,406.29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7% | -1,140,003.32 | 2,582,614.08 |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0% | 1,874.69 | -6,423,740.03 | |
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30% | 719,311.63 | -9,940,925.07 | |
山东乐福地医药包材有限公司 | 36.5% | -554,022.97 | 4,784,465.38 | |
浏阳市乐福地花炮包材制造有限公司 | 25% | -25,939.50 | -976,509.36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8.78% | 26,648.86 | 4,284,504.32 | |
上海申友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 43.53% | -3,285,751.74 | 20,262,462.0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88,205.36 | 588,205.36 | 13,125,988.51 | 13,125,988.51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312,052.13 | 735,894.54 | 2,047,946.67 | 4,792,934.29 | 4,792,934.29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3,570,696.34 | 11,839,682.80 | 25,410,379.14 | 22,326,131.17 | 22,326,131.17 |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934,081.39 | 376,191.00 | 1,310,272.39 | 9,769,622.45 | 9,769,622.45 | |
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606,743.25 | 6,834,597.96 | 7,441,341.21 | 41,654,903.85 | 41,654,903.85 | |
山东乐福地医药包材有限公司 | 11,313,502.28 | 9,093,798.55 | 20,407,300.83 | 6,328,257.70 | 6,328,257.70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934,443.44 | 36,928.59 | 5,971,372.03 | 1,455,112.84 | 1,455,112.84 | |
上海申友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 9,829,914.98 | 28,141,347.94 | 37,971,262.92 | 2,317,854.00 | 757,300.00 | 3,075,154.00 |
浏阳市乐福地花炮包材制造有限公司 | 2,593,962.57 | 2,593,962.57 | 6,500,000.00 | 6,500,000.00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19,250.66 | 819,250.66 | 14,794,317.59 | 14,794,317.59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284,097.76 | 1,403,308.10 | 2,687,405.86 | 4,369,338.53 | 4,369,338.53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6,496,002.56 | 14,096,469.28 | 30,592,471.84 | 21,884,132.51 | 21,884,132.51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937,982.03 | 376,191.00 | 1,314,173.03 | 9,778,209.82 | 9,778,209.82 | ||
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612,472.57 | 7,403,679.72 | 8,016,152.29 | 44,627,420.37 | 44,627,420.37 | ||
山东乐福地医药包材有限公司 | 12,144,765.74 | 10,644,531.60 | 22,789,297.34 | 7,192,383.07 | 7,192,383.07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941,019.73 | 36,928.59 | 5,977,948.32 | 1,516,319.84 | 1,516,319.84 | ||
上海申友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 14,515,801.75 | 30,822,986.87 | 45,338,788.62 | 2,137,133.12 | 757,300.00 | 2,894,433.12 | |
浏阳市乐福地花炮包材制造有限公司 | 2,697,720.57 | 2,697,720.57 | 6,500,000.00 | 6,500,000.0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437,283.78 | 1,437,283.78 | -609,199.45 | -5,934,179.63 | -5,934,179.63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0,411.56 | -1,084,111.79 | -1,063,054.95 | 45,689.00 | 163,729.07 | -3,163,686.14 | -3,147,621.96 | -525,520.54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3,221.25 | -5,624,091.36 | -5,624,091.36 | -1,850.31 | 137,769.90 | 58,851,947.28 | 58,851,947.28 | -100,273.60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686.73 | 4,686.73 | -638.2 | -1,603,042.29 | -1,603,042.29 | 505.93 | ||
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2,397,705.44 | 2,397,705.44 | 5,442.48 | 11,692,243.28 | 11,692,243.28 | 415.5 | ||
山东乐福地医药包材有限公司 | 11,402,577.79 | -1,517,871.14 | -1,517,871.14 | 246,751.10 | 11,874,917.63 | -1,630,652.21 | -1,630,652.21 | 5,175,481.66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149.07 | 54,630.71 | 54,630.71 | -6,856.65 | 276,343.72 | -1,250,623.27 | -1,250,623.27 | -56,783.35 |
上海申友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 10,256,903.79 | -7,548,246.58 | -7,548,246.58 | 922,673.43 | 8,239,027.55 | 12,600,784.88 | 12,600,784.88 | -4,681,907.92 |
浏阳市乐福地花炮包材制造有限公司 | -103,758.00 | -103,758.00 | -2,190,231.32 | -2,190,231.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基因技术研发 | 24.46% | 权益法 | |
Glucovation, Inc. | Calsbad,USA | Delaware,USA | 医学研究 | 16.19%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Glucovation, Inc.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Glucovation, Inc. | |
流动资产 | 75,711,545.14 | 6,140,105.53 | 57,721,719.05 | 6,284,383.70 |
非流动资产 | 20,544,806.44 | 1,481,183.47 | 22,805,533.17 | 1,515,987.83 |
资产合计 | 96,256,351.58 | 7,621,288.99 | 80,527,252.22 | 7,800,371.53 |
流动负债 | 47,656,771.68 | 18,073,186.01 | 34,120,365.93 | 18,497,863.78 |
非流动负债 | 450,959.27 | 461,555.77 | ||||
负债合计 | 47,656,771.68 | 18,524,145.28 | 34,120,365.93 | 18,959,419.5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5,666,382.69 | -10,902,856.29 | 43,285,274.06 | -11,159,048.02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168,408.51 | -1,765,172.43 | 10,587,578.04 | -2,492,931.33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079,865.18 | 10,587,578.04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0,320,064.59 | 47,966,440.73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2,061,837.60 | -934,737.21 | -14,442,852.90 | -999,707.47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61,837.60 | -934,737.21 | -14,442,852.90 | -999,707.47 |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的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之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的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1)。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3(1)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刘燕担任江苏大红鹰董事。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公司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之子刘师宏持有中苋科技25%的股权,该股权于2018年1月18日进行了转让,受让人为刘欣怡,刘欣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先生于2018年6月29日前在该公司担任董事,2018年6月29日之后已不在该公司任职。 |
刘华山 | 刘华山为公司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之胞弟,为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刘祥华 | 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
刘燕 | 董事、副总经理 |
邓铁山 | 董事 |
钟波 | 董事、副总经理 |
王国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交易情况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方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353.9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3,740,924.7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方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华山 [注1] | 3,000,000.00 | 2017/9/30 | 否 | |
刘华山 [注2] | 5,108,700.00 | 2017/11/6 | 否 | |
刘华山 [注3] | 18,000,000.00 | 2017/7/17 | 否 | |
刘华山 [注4] | 24,600,000.00 | 2017/12/21 | 否 | |
刘华山 [注5] | 18,000,000.00 | 2017/7/20 | 否 | |
刘祥华、陈端华 [注6] | 5,000,000.00 | 2017/9/30 | 否 | |
刘祥华 [注7] | 30,000,000.00 | 2017/11/2 | 否 | |
刘祥华 [注8] | 60,000,000.00 | 2017/11/29 | 否 | |
彭勋德 [注9] | 4,390,000.00 | 2018/1/23 | 否 |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注10] | 70,000,000.00 | 2017/12/13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祥华 | 200,000,000.00 | 2016年1月31日 | 2019年1月29日 | 否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4,952,290.85 | 2016年1月1日 | 否 | |
刘祥华 | 56,640,000.00 | 2016年12月19日 | 2019年12月19日 | 否 |
刘祥华 | 24,735,614.93 | 2017年5月2日 | 2018年5月2日 | 否 |
刘祥华 | 49,375,700.00 | 2017年3月17日 | 2018年3月15日 | 否 |
刘祥华 | 30,000,000.00 | 2017年3月27日 | 2018年3月26日 | 否 |
刘祥华 | 49,958,128.66 | 2017年6月6日 | 2018年6月5日 | 否 |
刘祥华 | 77,320,000.00 | 2017年5月12日 | 2019年5月11日 | 否 |
刘祥华 | 20,000,000.00 | 2017年5月24日 | 2019年5月23日 | 否 |
刘祥华 | 50,000,000.00 | 2017年5月18日 | 2018年5月18日 | 否 |
刘祥华 | 45,601,000.00 | 2017年6月22日 | 2018年12月22日 | 否 |
刘祥华 | 135,000,000.00 | 2017年3月3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否 |
刘祥华 | 251,000,000.00 | 2017年1月23日 | 2019年1月22日 | 否 |
刘祥华 | 53,300,000.00 | 2017年7月12日 | 2019年1月12日 | 否 |
刘祥华 | 85,300,000.00 | 2017年8月14日 | 2018年8月13日 | 否 |
刘祥华 | 15,700,000.00 | 2017年8月16日 | 2018年8月15日 | 否 |
刘祥华 | 63,700,000.00 | 2017年9月20日 | 2018年9月19日 | 否 |
刘祥华 | 70,000,000.00 | 2017年7月5日 | 2018年7月4日 | 否 |
刘祥华 | 29,999,943.42 | 2017年7月26日 | 2018年7月25日 | 否 |
刘祥华 | 50,000,000.00 | 2017年10月1日 | 2018年9月30日 | 否 |
刘祥华 | 150,000,000.00 | 2017年10月24日 | 2018年10月23日 | 否 |
刘祥华 | 25,600,000.00 | 2017年10月12日 | 2018年10月11日 | 否 |
刘祥华 | 34,300,000.00 | 2017年10月13日 | 2018年10月12日 | 否 |
刘祥华 | 13,000,000.00 | 2017年11月6日 | 2018年11月6日 | 否 |
刘祥华 | 14,000,000.00 | 2017年11月30日 | 2018年11月30日 | 否 |
刘祥华 | 16,900,000.00 | 2017年12月14日 | 2018年12月14日 | 否 |
刘祥华 | 32,500,000.00 | 2017年10月12日 | 2018年10月11日 | 否 |
刘祥华 | 50,000,000.00 | 2017年12月8日 | 2019年12月8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9:债权人为孙仁林,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该贷款已逾期。 注10:债权人为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该贷款已逾期。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情况说明: 1)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建行天华路支行取得的20,0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6年1月31日至2019年1月29日。 2)为确保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债务人)履行其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4310201506100000391的?投资协议?(简称主合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主债权金额为7,230.00万元及投资收益,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1,495.23万元. 3)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7,000.00万元的长期应付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6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9日。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5,664.00万元. 4)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取得的6,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2,473.56万元. 5)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中国银行长沙星沙支行取得的5,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3月17日至2018年3月15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4,937.57万元. 6)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红星支行取得的3,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6日。 7)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渤海银行佛山分行取得的5,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5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4,995.81万元. 8)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7,732.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2,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23日。 9)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司自工商银行佛山分行取得的5,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18日。 10)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自万向信托公司取得的4,67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6月22日至2018年12月22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4,560.10万元. 11)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自中国银行长沙星沙支行取得的13,5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3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2)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自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取得的25,1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2日。 13)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自万向信托公司取得的5,33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7月12日至2019年1月12日。 14)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8,53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57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6,37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19日。 |
15)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取得的7,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4日。 16)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银行长沙星沙支行取得的3,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25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2,999.99万元. 17)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华融湘江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取得的5,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华融湘江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取得的15,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3日。 18)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2,56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3,43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0月13日至2018年10月12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3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4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69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3,25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1日。 19)公司第一大股东刘祥华为公司自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5,0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8日。 |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刘华山 | 2,200,000.00 | 2021年1月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山东乐福地股权投资实为刘华山调整处理 |
拆出 | ||||
资金拆借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2,609,328.72 | 1,525,401.46 | 2,609,328.72 | 1,465,183.28 |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48,000,000.00 | 148,000,000.00 | 148,000,000.00 | 148,000,000.00 | |
合计 | 150,609,328.72 | 149,525,401.46 | 150,609,328.72 | 149,465,183.28 | |
其他应收款: | |||||
刘华山 | 917,570,591.92 | 917,570,591.92 | 919,770,591.92 | 919,770,591.92 |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3,200.00 | 3,200.00 | 3,200.00 | 3,200.00 | |
合计 | 917,573,791.92 | 917,573,791.92 | 919,773,791.92 | 919,773,791.92 |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90,455.76 | 55,650.00 | |
合计 | 90,455.76 | 55,650.00 | |
其他应付款: | |||
刘祥华 | 7,671.03 | 7,671.03 | |
邓铁山 | 1,115,162.92 | 1,115,162.92 | |
王国华 | 26,785,081.44 | 26,785,081.44 |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28,907,915.39 | 28,907,915.39 |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承诺及或有事项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诉讼事项
1)熊斐伟因与本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归还借款本金3,000.00万元及利息100.0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及违约责任;请求裁决本案的其他被告对本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4执4071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已部分执行。2)邵海雄因与本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向娄底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及违约责任;请求裁决本案的其他被告对本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已部分调解执行。
3)付金英因与本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及本案其他被告对刘华山对原告的800.00万元欠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诉讼费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11民初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华山、周大连、千山药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800万元欠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本案律师费50万元。雨花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11执1170号执行通知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部分执行。
4)曹洪因与本公司及子公司千山健康、湖南乐福地的民间借贷纠纷向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关联方、本公司、千山健康、湖南乐福地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00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贾汪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0305民初321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018年2月10日前付清欠原告借款3,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5,000元。贾汪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0305执407号执行通知书及执行决定书,将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千山慢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贾汪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0305执407号执行通知书及执行决定书,将千山药机及千山药机子公司千山慢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告期末,本案部分执行。
5)胡菲因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千山健康、湖南乐福地的民间借贷纠纷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900.00万元及利息98万元,关联方、千山健康、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深圳市福
田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4民初1373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千山药机于2018年2月5日前向胡菲偿还本金5,000万元、利息180万元、律师费126万元、担保费15.3万元、诉讼费14.585万元、保全费0.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585万元及保全费0.5万元。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4民执2486号限期履行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本公司提交了《执行异议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已部分执行。 6)苏州安泰成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与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向苏州工业园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及利息,判令本案其他被告对本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令本公司及其他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0591民初8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归还借款本金404万元及利息;判决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被告之一不服一审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苏05民终4045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截至本报告日,本案部分执行。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因与本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乐福地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湖南乐福地偿还借款本金6,300.00万元及其利息227,613.75元,判令本公司及本案其他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清偿责任,判令所有被告共同支付律师费945,000.00元及诉讼费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4民初41号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解除原告与湖南乐福地的合同,湖南乐福地在2018年7月30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6,30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原告律师费用6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4执字第476号执行通知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因与本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本公司立即清偿贷款本金5,000.00万元,以及计算至贷款本息全部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罚息和复利。广州仲裁委员会下达(2018)穂仲案字第5672号裁决书,裁决本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和福利;裁决本公司补偿财产保全费23,020元及仲裁费344,570元;裁决本案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粤06执110号执行通知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9)芙蓉区旺德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承担所担保的两笔5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付款义务,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2民初816号、817号判决书,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10)曾力华因与本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及其他被告为刘华山偿还借款本金2,00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本案已于2018年4月26日开庭审理,已双方达成调解:1、刘华山于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并自2018年1月17日起按月2%支付至实际偿还日止;2、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刘华山应偿还的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已部分执行。 11)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新长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为原告对新长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向原告支付未付租金合计3,307.18万元违约金53.00万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30.72万元;向原告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66.15万元)承担垫付责任并与本案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长 |
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4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的给付事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追偿。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280号执行裁定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12)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因与本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立即偿还贷款本金20,000.00万元及利息,并与本案其他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3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20,000.00万元及利息,并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共计1,111,800.00元。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执1080号执行裁定书,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20)执0121执3494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13)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25,100.00万元的金融纠纷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0)湘01执519号执行裁定书,将本案指定至长沙县人民法院执行。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14)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与本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98亿元并支付借款利息1,179,750元、违约金1,980.00万元及原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本案已于2018年7月4日开庭审理,2019年长沙中级法院判决,判令千山药机偿还本金19,800万元、利息1,179,750元、违约金1,980万元及罚息,律师费30万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15)湖州吴兴华盛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本公司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违约金人民币500万,本公司、子公司湖南乐福地及本案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千山药机于7月31日前,分两期支付原告湖州吴兴华盛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3,895,890元,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5执109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本公司、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裁定冻结本公司、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名下的50,280,963.40元存款或者扣留、提取其相应收入,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相应财产,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已部分执行。 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因与本公司子公司广东千山医疗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广东千山医疗归还人民币借款本金5,000.00万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判决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本公司及广东千山医疗共同承担诉讼费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令广东千山医疗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04执7268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20)粤0604执异175号执行裁定书,变更(2018)粤0604执7268号申请执行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17)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千山医疗的合同纠纷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本公司履行回购担保义务,向申请人支付6,932.68万元的回购价款,裁决本公司子公司对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在抵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裁决由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下达(2018)穗仲 |
案字第13530号裁决书,裁决千山药机承担回购担保责任,支付回购款;裁决广东千山医疗在C—09-1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与其他被申请人共同承担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及仲裁费。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执239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千山药机、广东千山医疗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相关费用等。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18)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偿还其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承担借款利息、复利、罚息合计人民币268,365.00元,承担律师费258.00万元;判令本公司及本案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差旅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皖民终4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1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皖01执220号执行裁定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已部分执行。 19)千山药机因涉及对关联方民间借贷担保,袁辉将关联方及本公司诉讼于宁乡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本公司及本案其他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460万元并支付截止至2018年1月12日的利息45.38万元,判令本公司及本案其他被告自2018年1月13日起按49.2万元/月的标准向其支付利息,直至其清偿全部借款本金为止,判令本公司及本案其他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宁乡市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判令被告刘华山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4,600,000.00元及利息410,453.00元,支付保全担保费37,580.70元;本公司及其他被告对上述金钱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宁乡市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24民再6号民事判决书,重新判定了应支付的利息金额(2018年1月12日后的利息至借款实际偿清之日执,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案月利率2%计算)。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20) 湖南顺新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千山药机的买卖合同纠纷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千山药机支付其货款本金2,011,876.38元及自2018年2月/日起至千山药机全部清偿全部债务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费,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天心区人民法院日下达(2018)湘0103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千山药机支付货款本金2,011,876.38元及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受理费。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3执1294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21) 上海行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因与千山药机的买卖合同纠纷向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千山药机向其支付欠款共计人民币2,198,446.16元、逾期利息12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21民初12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本案受理费。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2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因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南乐福地、湖南千山投资、千山健康的有关纠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提前偿还股权收益权收购价款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湖南乐福地、湖南千山投资、千山健康及本案其他被告对上述股权收益权收购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就千山健康押给原告的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所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支付股权收益权收购价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23)本公司因涉及对股东彭勋德的民间借贷担保,孙仁林将彭勋德及本公司诉讼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彭勋德归还借款2,400.00万元及利息91.2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本案已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千山药机股东彭勋德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清偿本金 |
2,400万元及利息78.40万元,千山药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原告主张权利的费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6执2486号执行通知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已部分执行。 24)湖州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7,000.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1月19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服务费。判令本公司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湖南乐福地及本案其他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判令本公司、湖南千山医疗、湖南乐福地及本案其他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目前本案已调解结案,千山药机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5执154号执行通知书,责令本公司支付执行标的70,195,900.00元及利息和执行费,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已部分执行。 25)本公司及子公司千山健康因涉及关联方民间借贷担保,孔建宾将关联方、本公司、千山健康诉讼于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关联方、本公司及千山健康向原告归还本息暂共计人民币2,053.92万元及律师费20万元。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千山药机、千山健康归还原告孔建宾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支付利息人民币539,178元,并承担原告主张权利的费用。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104执4012号执行通知书,责令本公司、千山健康支付执行标的23,788,291.00元及利息和执行费,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已经入拍卖程序。 26)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租金人民币5,664.00万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18万元。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双方确定债务金额并自行达成如下和解协议:本公司被告于2018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清偿合计3期租金18,880,005.81元及违约金,并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津02执564号执行通知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2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行就与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立即偿还两笔贷款本金人民币2,999.00万元、14,061,791.23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并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的所有费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3民初1262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本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刘祥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日,下达(2018)湘0103民初1261号民事调解书,双发达成如下协议:本公司于7月31日前偿还原告垫付的编号为430011201724854X号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项下本金人民币14,061,791.23元及利息以及编号为430011201726230X号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项下本金人民币6,929,724.8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03执1586号执行通知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28)深圳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向其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及复利共计人民币321,190.40元。南山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5民初38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并负担本案受理费及保全费。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29)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的合同纠纷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请求判令本公司以原告出资本金(8,460.00万元)加应得未得的股息的价格回购原告持有广东千山医疗的30%的股份,并承担本次诉讼的诉讼费。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以出资本金8460万元加应得未得股息的价格购买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执1544号、(2018)粤06执156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本公司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30)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因与本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千山医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金额为5,30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公司子公司广东千山医疗立即偿还该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合计5,300.00万元;请求判令于起诉之日起解除2017年3月10日,广东千山医疗与原告签订的两份《借款合同》;请求判令本公司、刘祥华对上述广东千山医疗在本案中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原告对广东千山医疗提供的抵押物折价、变卖、拍卖或法律允许的任何处置方式所得价款在本案的全部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所有费用由本公司、广东千山医疗及刘祥华共同承担。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子公司广东千山医疗支付原告借款本金5300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及其他被告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广东千山医疗所有的地块享有优先受偿权。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3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因与本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长沙市芙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立即履行无条件回购责任,立即向原告支付兖州生宝借款本金人民币8,995,509.42元,利息(含罚息、复利)人民币450,139.33元(暂算至2018年3月6日,此后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的借款逾期罚息利率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判令本公司与本案其他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2民初4336号判决书,判令千山药机对兖州生宝的借款本金人民币8,995,509.42元,利息(含罚息、复利)人民币450,139.33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32)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因与本公司的典当纠纷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立即支付当金5,000.00万元、综合费162.00万元,并承担安徽兴泰典当为实现本案债权支付的律师费、诉讼保全费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皖01民初3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当金5,000.00万元、综合费用268.00万元、实现债权费用33.00万元及违约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皖01执1224号 执行通知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33)万向信托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的信托贷款合同纠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归还信托贷款本金10,0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和贷款提前到期违约金,并判令本公司支付万向信托为履行本合同而垫付的费用和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1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归还借款本金98,900,962.78元,支付利息2,373,700.00元、复利11,727.28元及罚息,并支付律师费、保全保险费、案件受理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浙01执556号执行通知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3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因与本公司的金融贷款合同纠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6,0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并支付华夏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损失300.00万元,判令华夏银行对本公司名下的抵押房产处置款在上述款项范围 |
内享有优先受偿权。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罚息、复利,支付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10号执行通知书,本案已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展开拍卖程序,截止报告期末,部分已执行。 3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千山健康的金融借款纠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立即解除与本公司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判令本公司立即偿还未到期借款本金13,500.00万元及利息,判令原告对千山健康提供抵押的地产在上述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017年5月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62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千山健康名下相关地产。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与本公司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35,000,000.00元、利息及罚息1,080,45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本案已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开展鉴评工作,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3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千山健康的金融借款纠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立即解除与本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判令本公司立即偿还未到期借款本金4,937.57万元及利息,判令原告对千山健康的地产在上述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017年5月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61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千山健康名下相关土地使用权。(2018)湘01民初6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9,375,700.00元,利息及罚息324,318.15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本案已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开展鉴评工作,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37)深圳市融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湘湛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00万元及借款利息、违约金,并承担本案冲裁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湛江仲裁委员会下达(2018)湛仲字第2508号裁决书,裁决湖南乐福地归还借款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财产保全费、财产 保全担保费;裁决本公司及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裁决湖南乐福地、本公司及其他被告承担本案仲裁费,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4执143号执行通知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3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归还贷款本级30,000,0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实现该笔债权的费用及本案全部诉讼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562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及罚息349,731.75元、实现本笔债权费用72,839元,并与本案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1234号执行通知书,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20)湘0121执2797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39)永州市融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因与本公司的企业借贷纠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归还借款本金70,000,000.00元及逾期违约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支付借款本金70,000,000.00元、利息462,000.00元、违约金4,200,000.00元并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40)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因与本公司的合同纠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24,0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与复利,并负担本案的全部诉 |
讼费用、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82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24,000.00万元、偿还贷款利息、并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对本公司的不动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占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1183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41)贺亚婷因与千山药机的民间借贷纠纷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对本案其他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02民初2015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未收到判决书原件。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02执1755号执行裁定书,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42)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追偿权纠纷向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湖南乐福地支付代偿款总金额5,703,698.63元、违约金855,554.79元、逾期利息9,125.92元,判令本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本息承担连责任,并同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赣0102民初178号判决书,判令乐福地公司偿还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代偿的5,703,698.63元及利息;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执行。 43)长沙春华建筑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在千山慢病欠付工程范围内对其项目的所有建设工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具有有限受偿权. 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21民初6241号判决书,确认长沙春华建设有限公司在千山慢病欠付工程范围内对其项目的所有建设工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具有有限受偿权。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21民初6241号判决书,确认长沙春华建设有限公司在千山慢病欠付工程范围内对其项目的所有建设工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具有有限受偿权。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44)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因与千山药机的民间借贷纠纷向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千山药机立即归还借款本金24,000,000.00元及利息8,115,306.00元,违约金3,211,531.00元,上述金额总计为35,326,837.00元。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3日作出(2018)浙0106民初8982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公司尚欠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000,000.00元、利息784,000.00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6日起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另计),该款按照先付利息后付本金为原则分期履行,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利息5,000,000.00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10,000,000.00,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于2021年3月31日前付清;其他被告对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报告期末,原告撤诉。 45)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融资合同纠纷一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到期未付租金44,919,901.00元及利息、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皖01民初179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支付租金50,053,066.00元及利息、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下达(2020)皖01执380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46)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企业借贷纠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90,940,381.13元及利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 |
注:债权人为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公司的机械设备卖给被担保人,被担保人向债权人贷款用于支付公司的货款,公司为贷款人承担无条件回购责任,目前该贷款已逾期。 (3)违规处置资产事项 报告期,控股子公司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未经公司决策审批转让核心资产(无形资产期末净额725,000元。)价款未汇入公司账户。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正在清算过程中,因财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账务处理,故暂未对资产做终止确认处理,但其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自然灾害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
客户资产负债表日后破产重整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债务人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欠本公司货款余额6,989,127.86元,本公司对该应收债权已全额计提坏账;2021年12月24日根据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云04破1号文件,裁定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2022年1月25日根据《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定按照重整计划减免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2022年2月16日,本公司已收回按照破产重整债务清偿比例计算的货款269,414.69元,资产负债表日账面冲回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69,414.69元;债务人对剩余货款6,719,713.17不再清偿。 | 269,414.69 | 否 |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重要事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4月12日,公司注册成立子公司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 | 累计影响数 |
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
本公司因以前年度账务处理错误,导致前期报表项目存在重大调整,详细情况如下:根据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云04破1号文件、《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申报材料《债权申报文件目录及证据目录》等资料,2022年1月25日法院裁定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按债权比例清偿债务,法院裁定本公司债权金额为11,595,008.84元,经检查发现本公司以前年度入账债权金额为19,047,008.84元,多确认收入7,452,000.00元,多确认应收账款原值6,989,127.86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89,127.86元、其他应收款原值462,872.1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62,872.14元、应交增值税1,082,769.23元、应交所得税955,384.62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 其他流动资产、期初未分配利润 | 2,038,153.85 |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置换、资产转让及出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分部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项目 | 年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285,000.00 | 5.00 | 14,250.00 | ||
1—2年(含2年) | 5,000.00 | 10.00 | 500.00 | ||
2—3年(含3年) | 7,360.00 | 30.00 | 2,208.00 | ||
3—4年(含4年) | 10,000.00 | 50.00 | 5,000.00 | ||
4—5年(含5年) | 127,640.00 | 80.00 | 102,112.00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35,000.00 | 124,070.00 |
2、其他应收款
②年末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债务单位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刘华山 | 844,008,591.92 | 844,008,591.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应收业绩补偿款 | 357,562,213.93 | 357,562,213.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刘华山代收股权激励 | 20,050,355.00 | 20,050,35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101,875,076.55 | 101,875,076.5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饶县鼎诚贸易有限公司 | 16,960,000.00 | 16,9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其他 | 95,804,698.03 | 95,535,283.34 | 99.72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436,260,935.43 | 1,435,991,520.74 | 99.98 |
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⑤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龄 | |||||||
刘华山 | 资金拆借 | 844,008,591.92 | 50.45 | 844,008,591.92 | 3-4年、4-5年 | |||||||
应收业绩补偿款 | 业绩补偿款 | 357,562,213.93 | 21.37 | 357,562,213.93 | 4-5年 |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11,172,089.12 | 6.64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
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01,875,076.55 | 6.09 | 101,875,076.55 | 2-3年3-4年 | |||||||
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72,577,006.60 | 4.34 | 1年以内1-2年2-3 |
年3-4年 | |||||||
合计 | 1,487,194,978.12 | 88.89 | 1,303,445,882.40 |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2)对子公司投资 | ||||||||||||||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VENUSPHARMACEUTICALMACHINERY,LLC, | 20,114,129.61 | 20,114,129.61 | 12,261,027.42 | |||||||||||
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ChinaSunEuropeGmbH | 33,236,581.50 | 33,236,581.50 | 31,808,024.72 |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5,176,997.32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2,080,000.00 | 102,080,000.00 | 20,502,812.11 |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7,600,000.00 | 7,600,000.00 | 7,600,000.00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550,628,100.00 | 550,628,100.00 | 318,316,878.00 | |||||||||||
湖南千山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616,201.95 |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70,098,173.00 | 70,098,173.00 | 6,968,900.00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7,095,016.84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197,400,000.00 | 197,400,000.00 | ||||||||||||
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7,100,000.00 | 17,100,000.00 | 1,740,070.47 |
补充资料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4,431.0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54,803.3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44,541,629.0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4,407,535.42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8,168.87 | |||
小计 | -17,566,690.4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27,114.67 | |||
合计 | -17,893,805.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1% | -0.53 | -0.53 |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6 | -0.48 | -0.48 |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刘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纯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证券部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祥华):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