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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1-02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卫平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和审议事项逐项认真审议,共有五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2,297,589.5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2.90%;营业利润97,028,505.13元,同比下降48.68%;利润总额94,205,787.94元,同比下降50.10%;实现净利润 87,269,867.17 元,较去年

同期下降47.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631,780.6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7.9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年度报告无异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年度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631,780.66 元,母公司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为481,590,818.03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976,828.9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497,682.90元,且因2020年度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740,969.29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0481,232.71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23,075,698.54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749,094,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89,891,302.44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55,849,666.85元,合并报表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10,589,930.27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5亿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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