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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4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1-007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德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八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在原有的自筹资金投资项目12kV直流试验系统项目的基础上组建的高压直流试验系统,可使公司直流试验能力从中压提升至高压;而公司12kV直流试验系统项目陆续于2017年9月才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规划的试验容量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与技术团队专家的交流,随着高压直流输电和海工装备技术发展的需要,我国“十四五”期间及未来相关装备、系统的电压等级将进一步提高,且主要技术指标之一的短路电流上升速率还会加大。同时受2020年疫情影响,关键供应商生产周期延长,导致该项目未能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建设。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2年6月30日。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通过申请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的方式筹集资金,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额度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1.5亿元。

2、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3年。

3、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偿还、置换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相关用途。

5、发行时间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分期、择机发行。

6、发行方式

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备案有效期限及注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及相关规定择机一次性/分期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7、发行对象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8、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的相关内容。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1年3月19日(周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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