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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2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年 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0年 8月11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8 月31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20-037、2020-043)。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7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公司于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2020-048、2020-052、2020-053)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9,22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17%,成交的最低价格 7.32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 8.76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75149726.170元 (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下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四、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回购前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19815632526.13%20846552527.49%
无限售条件股56016616273.87%54985696272.51%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9283001.217%
总股本758322487100%758322487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9,228,3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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