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日科化学: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朱明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朱明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按规定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列席了股东大会。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议案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会议审议的2019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9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并及时与公司交流,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2019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019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积极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整体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化及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2019年内部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规划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七、其他工作

1、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报告完毕,谢谢!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明江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