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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0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关于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7名激励对象吴俊、潘明、刘福州、刘丰磊、周新红、张一哲、马学云因离职而不再符合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以上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75,82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6,416.23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539.64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615.59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98,729.33万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665,814,309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660.7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计算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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