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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5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激励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2,847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04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1年3月5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介

1、2017年11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17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293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4、2017年12月28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7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164名激励对象5,916,579股限制性股票。

6、2018年2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44名激励对象授予5,719,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86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9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9,786,157股增加至375,505,157股。

7、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5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份1,774,972股,并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4,400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8、2018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18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1,458,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授予日为2018年11月1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0,606,188股增加至452,064,188股。

10、2018年12月21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19年1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425元/股,公司已于2019年1月2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2,064,188股变更为451,899,788股。

12、2019年6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425元/股,公司已于2019年6月14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1,899,788股变更为451,797,788股。

13、2019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3875元/股及9.2元/股,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5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2,157,345股变更为541,707,345股。

14、2020年4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17,536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68125元/股及7.525元/股,公司已于2020年8月12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1,707,345股变更为541,489,809股。

二、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鉴于4名激励对象欧阳海峰、王世虎、戴仲鸿、张琦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375,505,1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451,797,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541,489,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离职人员欧阳海峰、王世虎、戴仲鸿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与了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度权益分派和2019年度权益分派,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86元/股。因此,对上述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3.86元/股调整为7.68125元/股,回购数量为114,047股,回购资金总额为876,023.52元。离职人员张琦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与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及2019年度权益分派,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因此,对上述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20元/股调整为7.525元/股,回购数量为28,8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16,720元。

综上,本次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142,847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092,743.52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9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04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1年1月8日止减少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情况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1月8日止,扣除分配现金股利后,贵公司已支付上述4名已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款人民币1,092,743.52元,股本减少142,847.00元。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9,787,770.00元,股本为人民币649,787,770.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8日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月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49,644,923.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649,644,923.00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9,787,770股变更为649,644,923股。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限制性股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6,865,86094.93%-616,865,86094.95%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921,9105.07%-142,84732,779,0635.05%
三、总股本649,787,770100.00%-142,847649,644,923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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