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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2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易华录拟以14,804.27万元收购北京智慧云城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慧云城”)持有的14.3045%国富瑞股权,收购完成后,北京易华录持有国富瑞69.5402%股权。

由于易华录总裁林拥军先生任交易对方智慧云城基金投委会委员,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林拥军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易华录拟放弃智慧云城拟出让的其余15.4598%国富瑞股权,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拟收购智慧云城持有的9.6624%国富瑞股权,国富一号(天津)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国富二号(天津)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合计收购智慧云城基金持有的5.7974%国富瑞股权。由于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易华录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放弃权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林拥军、王力、徐忠华、王艳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开封易新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易华录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开封易新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易新”)9%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80万元,转股价格以开封易新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备案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1,996.71万元为参考,最终交易价格以产权交易所确认的实际成交价为准。转让完成后易华录将持有开封易新公司4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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