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收购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鉴于泰州数据湖项目的主体部分——数据湖基础设施及智慧姜堰大数据应用,与易华录的主营业务契合度较高,且易华录具备建设、运营该项目的技术资源及相关能力,因此易华录拟收购锦宸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项目公司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30%股权。此次股权转让符合PPP项目要求,已征得政府方面的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察审议,拟定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薪和绩效年薪两个部分,其中总裁基薪为39.6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基薪按总裁基薪的80%发放;绩效年薪与考核结果挂钩,在年度结束后经董事会及相关专
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依据修订后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号)。上述薪酬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8年度,公司总裁的绩效薪酬为98.703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按其分管业务完成情况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