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1日(星期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雪喆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