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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通科技: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1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一创投行”)受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华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在本次发行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一创投行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会计师事务所;

4、上市公司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根据上市公司确认,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

经核查,上市公司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关 伟王子娟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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