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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0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20-092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泽信息”)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50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5,953,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9,672,710股(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总数)的34.77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5,454,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499,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8%。参加会议的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投资者及委托代理人(网络和现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040,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7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肖四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十一项提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45,950,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0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45,950,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0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45,950,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0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45,950,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0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本提案时,关联股东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肖四清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104,273,396股。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41,676,664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0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45,950,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0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45,950,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0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原股东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补偿及返还现金股利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回购注销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原股东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补偿及返还现金股利的公告》。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本提案时,关联股东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肖四清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104,273,396股。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41,676,664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0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45,950,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0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26,169,680股减少至423,732,024股,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45,950,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0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新的《公司章程》,本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章程》(2020年6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年6月)。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45,950,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0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陈成律师、郁腾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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