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19-050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泽信息”)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50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68,403,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9,672,710股(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总数)的40.12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68,348,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1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4,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参加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及委托代理人(网络和现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4,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三项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9,065.6742万元将增加到42,616.9680万元,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8,350,5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52,7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0%;反对52,7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新的《公司章程》,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章程(2019年6月)》等相关内容。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8,350,5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52,7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0%;反对52,7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自愿性的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调整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对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自愿性的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调整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审议本提案时,关联股东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孙伯荣、陈进对本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130,804,167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37,599,114股。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7,546,379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52,7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0%;反对52,7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陈晓敏律师、王雅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