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由监事丁开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丁开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丁开山,男,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财经大学财政学、会计学双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6年7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至今就职于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丁开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城投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