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青岛中程股票代码:30020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文琪(贾全臣先生的配偶及法定继承人)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3号楼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3号楼联系电话:0532-66962088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程”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中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贾全臣先生(已故)所持青岛中程16,800,000股股份被司法拍卖,王文琪女士作为贾全臣先生的配偶及法定继承人,依法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上市公司、青岛中程 | 指 |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文琪(贾全臣先生的配偶及法定继承人)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贾全臣先生(已故)所持上市公司16,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4%)被司法拍卖,由竞买人顾斌以148,344,000元的最高应价竞得,并于2021年7月19日办理过户,导致贾全臣先生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7.09%降至4.85%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 名:王文琪
2、曾用名:无;
3、性 别:女;
4、国 籍:中国;
5、境外居留权:无;
6、身份证号:12010319560921****;
7、住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3号楼;
8、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3号楼;
9、联系电话:0530-669620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贾全臣先生所持青岛中程16,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1年7月9日10时至2021年7月11日10时被上海金融法院在“京东网”(www.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由竞买人顾斌(身份证号码:****1610,京东账户:
****Wsqd,竞买代码:39383297)以148,344,000元的最高应价竞得,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7月15日解除质押,并于2021年7月19日解除司法冻结并进行了过户登记,截至2021年7月20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本次权益变动系司法强制执行,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贾全臣先生所持被质押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8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鉴于贾全臣先生遗产存在未清偿债务,王文琪女士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处置贾全臣先生账户所持青岛中程股份的可能,如发生权益变动,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司法拍卖,属司法强制执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王文琪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贾全臣先生持有上市公司53,123,81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9%;本次权益变动后,贾全臣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6,323,81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贾全臣先生所持青岛中程16,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1年7月9日10时至2021年7月11日10时被上海金融法院在“京东网”(www.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由竞买人顾斌(身份证号码:****1610,京东账户:
****Wsqd,竞买代码:39383297)以148,344,000元的最高应价竞得,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7月15日解除质押,并于2021年7月19日解除司法冻结并进行了过户登记,截至2021年7月20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导致贾全臣先生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7.09%降至4.8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文琪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贾全臣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6,323,81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5%,全部处于冻结状态,其中36,173,19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9.59%,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3%。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及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赵子明电话:0532-68004136传真:0532-87711598电子邮件:hengshunzqb@188.com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36楼投资者亦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文琪签字 :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文琪签字 :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元路西侧(空港工业聚集区) |
股票简称 | 青岛中程 | 股票代码 | 30020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文琪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3号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贾全臣: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持股数量:53,123,814股 持股比例:7.0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贾全臣: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本次变动数量:16,800,000股 本次变动比例:2.24% 变动后持股数量:36,323,81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8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文琪签字 :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