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拟向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金控”)及其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公司申请借款累计不超过10亿元,借款利率为6%-7%/年(依据实际借款发生当日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协商确定),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借款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拟向城投金控及其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公司申请借款累计不超过10亿元,借款利率为6%-7%/年(依据实际借款发生当日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协商确定),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借款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基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城投金控为了支持公司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于2020年8月6日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下调公司借款利率的《补充协
议》。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实业有限公司与城投金控充分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实业有限公司与城投金控于2019年签订且合同到期日为2020年内的《资金借款合同》,自2020年1月1日起,借款年利率由6.5%调整为5.7%;
(二)2020年度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实业有限公司向城投金控申请的借款,借款年利率均按照5.7%执行。
本次调整后的借款利率是根据同期市场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合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利率的下调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节省相关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实业有限公司与城投金控签订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