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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三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二〇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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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申请人”、“发行人”或“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欣旺达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组织发行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会计师”)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订和说明(修改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以楷体加粗标示)。现对问询函的落实逐条书面回复如下,请审阅。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三、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与所列值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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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问询函所列问题 ...... 4
问题一: ...... 4
问题二: ...... 35
问题三: ...... 107
问题四: ......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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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函所列问题
问题一: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4.81%、24.10%、17.64%和51.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49.79%、-14.68%、-50.09%和253.90%。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经营主要受一季度疫情、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卢比贬值导致汇兑损失、动力电池业务持续投入且暂未盈利等影响。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动力电池业务毛利率转正,但产能利用率仍然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比例分别为40.17%、46.57%、
48.87%、45.65%,2019年、2020年汇兑损失分别为3,413.43万元和11,927.76万元,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1.12%、74.59%、76.70%和76.74%,可比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在70%左右。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发展与竞争情况、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动力电池业务等影响公司业绩的不利因素是否消除,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外销比例较高,且设有印度欣旺达、德国欣旺达等境外子公司,结合各地区疫情进展情况分析说明新冠疫情对境外销售情况、境外子公司运营的具体影响;(3)2019年、2020年产生较大汇兑损失的具体情况和原因,结合公司境外经营情况、持有外汇情况等量化分析汇兑损失相关风险,是否采取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4)说明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融资渠道和能力、债务到期情况等,补充说明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是否存在债务违约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以上事项涉及的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对(1)(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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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行业发展与竞争情况、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动力电池业务等影响公司业绩的不利因素是否消除,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行业发展与竞争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模组研发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模组,属于绿色环保能源领域。锂离子电池产业作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正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得到迅速发展,广泛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可穿戴设备、电动汽车、动力工具、电动自行车、能源互联网及储能等领域。公司产品还涵盖锂离子电芯、电源管理系统、精密结构件、智能硬件和动力电池等多个领域。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锂能源领域设计研发能力最强、配套能力最完善、产品系列最多的锂离子电池模组制造商之一,已成功进入国内外众多知名厂商的供应链,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从手机领域来看,智能手机销量自2011年以来保持了连续5年的高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速达到20%。根据IDC数据显示,2018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14.03亿部,同比2017年14.66亿部下滑4.32%,2019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13.73亿部,同比下滑2.11%,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12.92亿部,同比下滑5.88%。2021年上半年,随着宏观经济的改善,在5G智能手机的需求驱动下,全球消费手机市场正在逐渐复苏。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数据,2021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3.13亿部,同比增长13.2%。除中国地区外,其他地区都对整体的增长做出了贡献。IDC预测未来五年内,全球手机出货量仍将保持持续增长,预计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15.20亿部。
从笔记本电脑领域来看,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总体增长逐渐稳定。根据IDC数据显示,全球笔记本电脑2015年-2018年的出货量整体维持平稳,约1.6亿台。2020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为1.98亿台。IDC预测,2024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将下滑至1.94亿台。从平板电脑领域来看,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略有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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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IDC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变形平板电脑和直板平板电脑出货量合计为1.50亿台,预计2024年约为1.22亿台。
从智能硬件领域来看,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出行、智能家居设备、无人机等新兴智能硬件产品作为消费电子行业的新生代成员,其市场规模逐年递增,行业处于上升阶段。IDC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为1.05亿部,相比去年同期7780万部增长了34.4%。近年来,消费需求升级促使智能穿戴市场正在朝着商业化、产品形态多样化、设备新型化的方向发展,智能硬件产业链将进一步完善,未来市场规模增长空间巨大。从动力电池领域来看,根据高工产研(GGII)统计,2019年中国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为9.23%,达71.0GWh。2020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为80.0GWh,受疫情影响下仍同比增长 12.68%。2021上半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售约225.2万辆,同比增长151%;动力电池装机量约100.49GWh,同比增长141%。受国内新能源汽车需求带动以及国内动力电池企业进入海外车企供应链的影响,新能源产业链进一步发展。中汽协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121.5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均增长2倍。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超过100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由今年年初的5.4%提高至6月底的9.4%。高工产研(GGII)表示,受《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版)》等多项利好政策影响,动力汽车市场需求呈现大幅上升趋势,预计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40万辆,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突破550万辆。
2、市场竞争格局
(1)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业务领域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主要用于手机(含功能手机和智能手机)、便携式电脑(含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以及近年来新兴的各类智能硬件产品(含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交通和智能医疗等)。
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电池电芯方面,以ATL、三星SDI、LG化学、村田制作所等国际龙头企业为主;电池模组方面,本土企业欣旺达、德赛电池、新普科技是该领域的主要参与者。随着中国消费类电子产品生产厂商加速扩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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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量和市场占有率预计也将继续提升,主要客户覆盖国内外主流消费电子产品厂商的上游锂电池龙头企业将同步受益。同时,随着智能手机电池容量的进一步提升以及笔记本软包电池渗透率持续提高,国内消费类锂电池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具有优秀的研发能力同时工艺优良、性能稳定、安全性高并能确保稳定供应的锂离子电池供应商势必在这一趋势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2)动力类电池业务领域
在动力电池领域,从全球范围来看, LG化学、三星SDI、松下、宁德时代等是主要参与者。从国内动力类锂离子电池领域来看,公司的国内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宁德时代、国轩高科、孚能科技等。高能量密度是未来动力电池发展的主要方向,简化模组结构、提升散热性能、提高电池系统的安全性也是动力电池企业关注的重点。随着电动化趋势持续深入,新能源汽车需求高度景气,下游客户通过订单“锁定”电池厂未来几年产能,具备技术和产品优势的锂电设备龙头公司将占据更大市场份额。公司在动力电池领域进行了积极布局,动力电池制造能力、新产品研发能力及市场开拓能力较强,具备深厚的动力电池技术积淀,覆盖了当前的主流技术线路方形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二)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核心业务持续稳固发展,消费类锂电池业务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动力电池板块业务在2018年-2020年处于大规模的建设期及调试期,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动力电池业务产能逐步释放,产销量初具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手机数码类 | 939,475.70 | 59.91% | 1,640,380.46 | 55.25% |
笔记本电脑类 | 218,688.34 | 13.95% | 415,035.43 | 13.98% |
智能硬件类 | 193,524.63 | 12.34% | 636,752.20 | 2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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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及动力电池类 | 57,382.50 | 3.66% | 42,836.77 | 1.44% |
精密结构件类 | 113,155.30 | 7.22% | 165,006.40 | 5.56% |
其他 | 45,979.93 | 2.93% | 69,219.54 | 2.33% |
合计 | 1,568,206.41 | 100.00% | 2,969,230.79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手机数码类 | 1,565,133.27 | 62.01% | 1,286,403.87 | 63.25% |
笔记本电脑类 | 289,458.09 | 11.47% | 205,975.54 | 10.13% |
智能硬件类 | 400,324.71 | 15.86% | 306,223.12 | 15.06% |
汽车及动力电池类 | 84,903.73 | 3.36% | 98,768.29 | 4.86% |
精密结构件类 | 120,287.09 | 4.77% | 95,182.70 | 4.68% |
其他 | 63,958.89 | 2.53% | 41,276.67 | 2.03% |
合计 | 2,524,065.79 | 100.00% | 2,033,830.1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产品、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产品、智能硬件产品、汽车及动力电池类产品和精密结构件类产品的销售收入。随着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的持续提高和领先优势的不断扩大,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份额逐年攀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033,830.19万元、2,524,065.79万元、2,969,230.79万元及1,568,206.41万元,营业收入规模增长显著。
(1)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紧贴市场需求,积极开拓市场份额,强化与国际化大客户合作广度和深度,形成了稳定的大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业务收入分别为1,286,403.87万元、1,565,133.27万元、1,640,380.46万元及939,475.70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12.92%,公司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业务收入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其中,2020年公司克服了疫情的冲击仍然实现了正增长。
(2)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业务
依托在智能手机锂电池领域稳步提升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凭借技术储备、品质管控、供应链资源、自动化产线等核心竞争力,公司笔记本电脑锂电池业务市场份额稳步提升,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业务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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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业务收入分别为205,975.54万元、289,458.09万元、415,035.43万元及218,688.34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41.95%。2020年增幅较大主要受益于疫情背景下远程办公的普及带来了笔记本电脑销量的大幅增加。
(3)智能硬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向客户提供消费类锂电池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展开全产业链客户的多领域合作,公司的扫地机器人、智能出行、电子笔、个人护理和智能音箱等新兴智能硬件业务全面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硬件业务收入分别为306,223.12万元、400,324.71万元、636,752.20万元及193,524.63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44.20%,公司智能硬件业务处于持续快速增长态势。
(4)汽车及动力电池业务
随着公司汽车动力电池项目的逐步投产,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及动力电池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8,768.29万元、84,903.73万元、42,836.77万元及57,382.50万元,2018年-2020年公司动力电池处于大规模的建设期及调试期,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公司动力电池业务产能逐步释放,产销量初具规模。
2020年,公司汽车及动力电池业务收入下滑较多,主要是2020年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国内外车厂纷纷停工停产,间接影响上游动力电池生产厂商的出货节奏,导致公司计划订单普遍延期;同时2020年市场竞争趋于激烈,产品售价不断下降,营业收入下滑。2021年以来,公司在市场开拓、研发、生产能力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进展,2021年1-6月动力电池类收入实现大幅上升,相较去年同期上升344.27%。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选取了A股上市公司中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最具代表性的德赛电池作为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德赛电池的营业收入及扣非归母净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768,447.03 | 1,939,782.45 | 1,844,268.76 | 1,724,923.38 |
扣非归母净利润 | 25,671.44 | 65,164.03 | 47,468.86 | 38,32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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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增长比例 | 1.46% | 5.18% | 6.92% | 38.15% |
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比例 | 64.46% | 37.28% | 23.85% | 30.88% |
德赛电池主要围绕锂电池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目前其主营业务包括三块:
中型、小型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大型新能源汽车电池,储能电池等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德赛电池目前处在中小型电源管理系统暨封装集成细分市场的第一梯队,客户覆盖了苹果、华为、三星、OPPO等知名厂商。中型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储能电池等大型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也是德赛电池近年大力拓展的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德赛电池营业收入稳步增长,扣非后净利润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基本一致。
(三)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568,206.41 | 2,969,230.79 | 2,524,065.79 | 2,033,830.19 |
扣非归母净利润 | 22,249.36 | 26,175.99 | 52,445.66 | 61,465.85 |
营业收入增长比例 | 36.25% | 17.64% | 24.10% | 44.81% |
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比例 | 437.55% | -50.09% | -14.68% | 49.79% |
报告期内,公司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和智能硬件业务快速增长,客户订单量持续增加,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44.81%和49.79%,变动比例较为接近,变动趋势一致。
2019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比例分别为24.10%及17.64%,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比例分别为-14.68%及-50.09%,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①公司动力电池业务持续投入且暂未盈利;②公司2020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相应的公司2020年计提了大额限制性股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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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6月,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比例远大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主要是因为2021年1-6月,随着公司消费电芯自供比例的提高以及国内疫情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的消除,消费类电池及其他产品的综合毛利率得到较大增长。
2、2019年和2020年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存在差异的年份为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具体原因如下:
(1)动力电池业务持续投入且暂未盈利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业务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57,382.50 | 42,995.30 | 84,903.73 | 29,939.26 |
扣非归母净利润 | -40,291.69 | -60,748.09 | -30,489.65 | -14,602.86 |
动力电池业务亏损的原因主要是:
①公司动力电池生产线于2020年9月全部建成,即2018年至2020年9月期间尚在建设期,分批达产的有效产能较少,且动力电池业务处于客户导入的早期,故收入规模较小;
②动力电池业务早期存在大额研发、管理投入以及生产能力建设投入,产能不饱和引起单位固定成本较高;业务开拓期间,随着获得的客户定点及订单增多,亦需要针对不同的客户和项目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相关投入有利于公司长期盈利,但早期费用支出较大,使得动力电池板块盈利情况持续为负;
③动力类锂电池市场环境复杂多变,2019年下半年,受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入过渡期、部分地区执行国六排放标准、部分城市燃油车牌照宽松、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国内电动汽车市场需求短期内有较大的变化,使得2019年下半年动力电池产销量有所下降;
④2020年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国内外车厂纷纷停工停产,间接影响上游动力电池生产厂商的出货节奏,导致公司计划订单普遍延期;2021上半年海外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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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芯片短缺亦一定程度上导致车厂订单延期,从而使公司动力电池销售增速受到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动力电池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宁德时代 | 391,849.51 | 426,469.44 | 391,522.07 | 312,831.48 |
国轩高科 | -11,318.90 | -23,579.39 | -34,482.99 | 19,128.99 |
孚能科技 | -33,731.82 | -54,239.78 | 979.79 | -19,882.44 |
报告期内,除宁德时代外,其他动力电池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存在较大亏损,与公司动力电池业务情况基本相符。
①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提供商,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解决方案。凭借其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产业链关键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及可持续研发能力,宁德时代报告期内扣非归母净利润逐年持续上升。
②国轩高科
国轩高科系国内最早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因市场竞争加剧、应收账款减值损失逐年增加、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等因素导致国轩高科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
③孚能科技
孚能科技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整体技术方案的提供商。因部分项目尚未实现规模效应、管理人员及折旧费用增加、计提股份支付、研发投入增加及减值损失等因素导致使得孚能科技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
(2)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费用摊销金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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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9年底公告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用于激励的股份总数为4,500.00万股,有效期4年,2019年12月27日正式授予时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19.44元,认购时每股授予价格为每股7.62元,公司所承担的股份支付费用为每股11.82元。2020年度,公司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为27,752.4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限制性股票费用及非授予动力电池员工的限制性股票费用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限制性股票费用 | 8,526.48 | 27,752.43 | - | 59.23 |
税后限制性股票费用影响数 | 7,932.55 | 25,557.44 | - | 50.34 |
其中:授予动力电池员工的限制性股票费用 | 1,638.05 | 4,627.23 | - | - |
非授予动力电池员工的限制性股票费用影响 | 6,294.50 | 20,930.21 | - | 50.34 |
(3)剔除上述两个原因后,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扣除动力电池业务) | 1,510,823.90 | 2,926,235.49 | 2,439,162.06 | 2,003,890.93 |
扣非归母净利润 (扣除动力电池业务及非授予动力电池员工限制性股票费用影响) | 68,835.55 | 107,854.29 | 82,935.30 | 76,119.05 |
营业收入增长比例 | 32.76% | 19.97% | 21.72% | 43.90% |
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比例 | 238.98% | 30.05% | 8.95% | 57.82% |
剔除上述两项主要影响因素后,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基本上保持同向变动趋势。随营业收入规模增加,由于消费类电芯业务盈利情况较好和固定费用增长幅度较小,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比例大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
2019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比例小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主要原因是2019年资本性投入增加导致融资增加,财务费用增加18,691.00万元,同比增长96.90%,增长比例远高于收入增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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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6月,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比例远大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主要原因是2021年1-6月,随着电芯自供比例的提高以及国内疫情对生产的影响消除,公司消费类电池及其他产品的综合毛利率由15.11%增长到17.01%。
3、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存在差异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
2019年和2020年,因公司动力电池业务持续投入且暂未盈利和股权激励费用高导致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存在差异,若剔除上述因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不存在重大差异,与行业趋势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德赛电池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消费电子锂电池相关产品,动力电池是德赛电池尚在拓展的业务领域,且限制性股票费用金额很小。故公司剔除动力电池经营成果和限制性股票费用的影响之后变动情况与德赛电池具有可比性,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欣旺达 | 营业收入增长比例 | 32.76% | 19.97% | 21.72% | 43.90% |
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比例 | 238.98% | 30.05% | 8.95% | 57.82% | |
德赛电池 | 营业收入增长比例 | 1.46% | 5.18% | 6.92% | 38.15% |
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比例 | 64.46% | 37.28% | 23.85% | 30.88% |
公司剔除动力电池经营成果和限制性股票费用的影响后,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德赛电池基本一致。德赛电池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与扣非后净利润增长差异较大原因是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导致归母净利润增加所致。
(四)动力电池业务等影响公司业绩的不利因素是否消除,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如前所述,报告期内,影响公司业绩的不利因素主要为:①公司动力电池业务持续投入且暂未盈利;②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费用摊销金额大。截至目前,相关因素的消除情况如下:
1、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利好,电动汽车市场需求增加。
高工产业(GGII)统计的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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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2万辆,同比增长151%;动力电池装机量约100.49GWh,同比增长141%。受国内新能源汽车需求带动以及国内动力电池企业进入海外车企供应链的影响,新能源产业链进一步发展。中汽协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121.5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均增长2倍。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超过100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由今年年初的5.4%提高至6月底的9.4%。受《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版)》等多项利好政策影响,动力汽车市场需求呈现大幅上升趋势,预计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40万辆,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突破550万辆。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今年7月30日召开会议,会议提出“要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继今年4月30日政治局会议提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发展新能源”后,进一步确认了新能源车的战略高度。
2、公司动力电芯生产线已建设完毕,产品工艺及设备成熟,定点客户增多,订单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芯生产线建设顺利,项目已于2020年9月建设完毕。2021年上半年,公司动力电池的业务实力和发展潜力得到国内外众多知名车企的认同,在销售表现上持续取得突破,动力电池业务发展势头良好。2021年上半年新增15款车型进入公告目录。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基于市场多元化发展趋势和需求,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满足用户多维度需求。
在产品开发方面,动力电池产品聚焦方形铝壳电芯,覆盖了纯电动汽车(Battery Electric vehicle,以下简称BEV)、混合电动汽车(Hybrid Electric Vehicle,以下简称HEV)、48V轻度混合动力汽车(以下简称48V)等应用市场,其中,BEV电芯涵盖三元及磷酸铁锂材料体系。BEV三元产品方面,公司深度参与核心客户的全新平台车型的开发,并根据不同细分市场需求做差异化性能开发。磷酸铁锂产品获得多家知名车企认可并已大批量交付。除车用领域的应用外,公司磷酸铁锂产品还获得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拓展了电动船舶领域的应用。公司HEV和48V产品性能优异,工艺及设备成熟度行业领先,并持续进行后续产品的迭代开发,除了雷诺、日产等国际客户外,目前HEV还与国内主要客户展开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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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开拓方面,2021年上半年公司已相继获得东风柳汽菱智CM5EV、东风E70、广汽A9E、吉利PMA平台、吉利GHS2.0平台、上汽通用五菱宏光mini等多家车企车型项目的定点函。客户项目定点意味着产品研发的正式开始,从定点到产品量产主要需要经过以下阶段:Ⅰ、产品设计及验证(产品开发的A样、B样);Ⅱ、过程设计及验证(产品开发的B样、C样);Ⅲ、量产。过程中有大量的技术创新工作,且不同的客户及项目产品特性差别较大,所需要的核心关键技术也不同,故后续将针对不同的客户和项目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在多个市场主流车型上与客户建立同步联合开发机制。已建立合作关系的车企包括:雷诺、日产、易捷特、吉利、东风、广汽、上汽通用五菱、小鹏等。
2021年1-6月,公司动力电池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7,382.50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44.27%;毛利率实现转正,达到6.76%。随着动力电池销售的逐渐放量,公司的单位产品成本也将逐步下降,动力电池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整体提升。
3、国内新冠疫情趋于平稳,境外疫情逐步进入常态化,订单延期现象有所缓解。
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截至目前,国内整体的疫情形势已趋于平稳,同时随着全球各地新冠疫苗的大力推广接种,境外疫情形势也逐步进入常态化,芯片供应紧缺情况也有所改善,动力汽车厂商的出货节奏亦逐步回归正常。截至目前,公司已获得13家客户共计25个项目的定点函,相应的订单覆盖量已达110.40GWh,订单时间最长已覆盖至2030年。2020年全年公司出货量累计0.40GWh;2021年以来,随着客户定点及订单增多,1-7月已累计出货达1.01GWh,预计8-12月出货量将达到2.54GWh,预计2021年全年出货量达3.55GWh,全年出货量相较去年将增长793.91%,带动产能利用率快速提升。2021年1-7月,公司电动汽车电池业务产量、销量与去年同期的比较情况如下:
指标 | 2021年1-7月 | 2020年1-7月 |
产量(GWh) | 1.12 | 0.07 |
销量(GWh) | 1.01 | 0.12 |
产能利用率 | 49.41%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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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率 | 89.86% | 175.37% |
注:2020年1-7月销量大于同期产量,主要系2020年销售了部分2019年生产的存货所致。
随着公司获得客户定点及相应的订单增多,并逐步进入量产,出货量快速增长,产能利用率快速提升,未来前景良好。
4、限制性股票激励分摊费用逐年降低,利于公司利润增长。
公司自2019年底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起,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在2020-2023年逐年分摊。2021年度,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预计分摊1.77亿元,较2020年减少1亿元左右,对公司2021年净利润的影响将大大降低。
综上,扣除上述动力电池业务暂未盈利及限制性股票费用这两个主要因素外,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与行业趋势一致。2021年1-6月,公司动力电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7,382.50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44.27%,毛利率实现转正,达到6.76%;因新增客户定点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使得动力电池业务2021年上半年亏损40,291.69万元。截至目前,动力电池业务客户定点较少、动力类电池补贴退坡、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已基本消除;限制性股票费用相比去年大幅减少,动力电池业务产能利用率同比快速提升,动力电池业务从初期导入客户逐步进入批量出货阶段,毛利率转正,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但为导入和服务现有国内外一线整车厂客户而投入的研发费用也将持续增加。因此,动力电池业务等影响公司业绩的不利因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外销比例较高,且设有印度欣旺达、德国欣旺达等境外子公司,结合各地区疫情进展情况分析说明新冠疫情对境外销售情况、境外子公司运营的具体影响。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情况
1、公司销售区域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区域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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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 | 879,853.47 | 56.11% | 1,518,259.92 | 51.13% |
境外 | 688,352.93 | 43.89% | 1,450,970.87 | 48.87% |
合计 | 1,568,206.41 | 100.00% | 2,969,230.79 | 100.00% |
地区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内 | 1,348,528.86 | 53.43% | 1,216,870.74 | 59.83% |
境外 | 1,175,536.93 | 46.57% | 816,959.44 | 40.17% |
合计 | 2,524,065.79 | 100.00% | 2,033,830.1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以内销为主,同时,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平均为45%左右。
2、外销收入的具体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出口国内保税仓模式
在保税仓模式下,相关产品未实际销往境外,境外疫情进展情况对此种模式下的境外销售影响有限。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如苹果、联想、戴尔、富士康、比亚迪、仁宝等均采用此种模式销售。近一年及一期,公司采用此模式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1,183,457.63万元及551,258.74 万元,占当年(期)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56%及80.08%,相关货款用外币结算。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力推进,目前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疫情防控政策,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新冠疫情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境外子公司在境外的销售
在该种模式下,发行人的境外子公司完全独立生产运营,接受客户订单,在境外子公司所在地进行生产、制造。
目前,发行人涉及此模式的境外独立运营的子公司主要为印度子公司,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印度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9,280.01万元及108,146.10万元,占当年(期)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67%及15.71%。此种模式下的详细情况见本题回复之“(二)公司境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新冠疫情的影响”。
(3)直接出口境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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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两种模式外,发行人还存在:①直接出口境外模式:即公司接受国外客户订单,按客户合同约定,按时将具体订单项下货物办理报关手续,直接发往客户,发运的目的地在境外;②客户自提出口模式:即客户自行提取货物,并自行办理报关 ,相关交易采用外币结算。这两种情况在发行人的境外销售金额中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境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新冠疫情的影响
1、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境外子公司列示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层级 | 股东 | 持股比例(%) | 设立时间 | 注册资本/法定股本 |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 主营业务 |
1 | Sunwoda Electronic India Private limited | 二级 | 香港欣威 | 99.99 | 2016.12.08 | 80,000万卢比 | 印度 | 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和销售 |
2 | 香港盈旺精密有限公司 | 三级 | 惠州盈旺精密 | 100 | 2020.04.20 | 5,000万港元 | 香港 | 精密模具、结构件贸易和投资 |
3 | Winone Precision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 | 四级 | 香港盈旺 | 100 | 2020.08.22 | 20,000万卢比 | 印度 | 精密塑胶业务(暂未经营) |
4 | 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 | 一级 | 发行人 | 100 | 2008.11.06 | 4,508.50万港元 | 香港 | 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原材料采购 |
5 | Sunwoda Europe GmbH | 二级 | 香港欣威 | 100 | 2016.07.28 | 50万欧元 | 德国 | 尚未开展业务 |
6 | Sinaean Electronic Co., Limited | 二级 | 香港欣威 | 100 | 2018.12.03 | 5万美元 | 开曼群岛 | 尚未开展业务 |
7 | Santo Electronic Co., Limited | 三级 | Sinaean Electronic | 100 | 2018.12.12 | 5万美元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尚未开展业务 |
8 | Sunsaint Electronic Co., Limited(天幕电子有限公司) | 四级 | Santo Electronic | 100 | 2019.01.08 | 1港元 | 香港 | 尚未开展业务 |
9 | 欣旺达日本株式会社 | 二级 | 香港欣威 | 99.5 | 2021.03.04 | 8,000万日元 | 日本 | 锂离子电池及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
上述境外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Sunwoda Electronic India Private limited | 108,146.10 | 10,273.57 | 169,280.01 | -8,063.50 |
2 | 香港盈旺精密有限公司 | -0.35 | - | -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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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inone Precision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 | - | - | - | - |
4 | 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 | 6,203.44 | 1,112.45 | 2,584.14 | -1,062.92 |
5 | Sunwoda Europe GmbH | - | -46.20 | - | -75.64 |
6 | Sinaean Electronic Co., Limited | - | -0.42 | - | -3.18 |
7 | Santo Electronic Co., Limited | - | -0.42 | - | -2.14 |
8 | Sunsaint Electronic Co., Limited(天幕电子有限公司) | - | 1.42 | - | 143.16 |
9 | 欣旺达日本株式会社 | - | -172.59 | - | - |
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要开展业务的境外子公司为Sunwoda Electronic India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子公司”),公司境外子公司的收入亦主要来源于印度子公司。
2、印度疫情进展情况及对印度子公司运营的具体影响情况
(1)关于印度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印度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8亿卢比,折合人民币为7,736万元。印度公司主要客户为小米、OPPO、vivo等。
(2)新冠疫情在印度的进展情况及对经营情况的影响
印度的第一波疫情爆发于2020年3月,印度政府于2020年3月25日要求全国停工停产。随着印度疫情的发展,发行人印度子公司根据政府的政策,于同年5月11日获批提前复工复产,于6月底恢复了全面生产。疫情导致印度子公司服务的下游客户受到一定影响,根据IDC数据显示,印度智能手机市场2020年全年出货量为1.497亿部,同比下滑约2%,2020年第二季度印度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滑50.6%,印度子公司的订单及生产亦受到了一定影响。
2020年,印度子公司按汇率折算后,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69,280.01万元,亏损8,063.50万元。
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虽然印度疫情未完全得到有效控制,但得益于公司加强印度子公司厂区管理,减少人员外出,并要求员工佩戴防护装置,减少感染风险;同时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积极接种疫苗,目前印度子公司员工的首剂疫苗接种率已达90%以上,第二剂疫苗将遵循印度官方的安排及时接种,印度子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未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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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印度爆发了第二波疫情,虽然疫情爆发速度快,但得益于印度子公司内部防疫措施得当及同期印度当地需求的拉升,本轮疫情对公司的生产及销售影响较小,工厂正常生产,未发生停工停产问题。2021年上半年,印度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146.10万元,实现净利润10,273.57万元。同时,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大与小米、OPPO、vivo以及印度本地客户的合作力度,并加大在新产品、新项目上的投入,持续扩大订单规模,新冠疫情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下游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未受到本轮疫情影响。Canalys报告显示,2021年1-6月印度智能手机厂商出货量及市场份额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台
厂商 | 2021年1-6月 | 2020年1-6月 | 同比增幅 | ||
出货量 | 市占率 | 出货量 | 市占率 | ||
小米 | 20 | 28.78% | 15.6 | 30.71% | 28.21% |
三星 | 12.5 | 17.99% | 9.2 | 18.11% | 35.87% |
vivo | 12.1 | 17.41% | 10.4 | 20.47% | 16.35% |
Realme | 9.2 | 13.24% | 5.6 | 11.02% | 64.29% |
OPPO | 8.5 | 12.23% | 5.7 | 11.22% | 49.12% |
其他 | 7.3 | 10.50% | 4.2 | 8.27% | 73.81% |
合计 | 69.5 | 100.00% | 50.8 | 100.00% | 36.81% |
注:Realme为OPPO旗下品牌。
公司的主要客户小米、 OPPO(包括旗下品牌Realme)及vivo在印度的市占率合计达70%以上,且2021年上半年上述客户的出货量相较去年同期均大幅上涨,公司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基本未受此轮疫情影响。
2021年上半年,印度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146.10万元,同比增长95.46%;实现净利润10,273.57万元,同比增长184.40%。同时,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大与小米、OPPO、vivo以及印度本地客户的合作力度,并加大在新产品、新项目上的投入,持续扩大订单规模,新冠疫情不会对印度子公司运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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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2020年产生较大汇兑损失的具体情况和原因,结合公司境外经营情况、持有外汇情况等量化分析汇兑损失相关风险,是否采取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
(一)2019 年、2020 年产生较大汇兑损失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公司2019年和2020年汇兑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汇兑损益 | 境内进出口业务 | 境外子公司 | 合计 |
2019年 | 1,699.34 | 1,714.09 | 3,413.43 |
2020年 | 3,975.66 | 7,952.10 | 11,927.76 |
公司汇兑损益主要来源两方面:
(1)境内进出口业务采用美元报价和结算,因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益;
(2)境外印度子公司销售按印度卢比报价及结算,采购主要以美元和人民币报价,结算及支付时用卢比兑换外币后结算。因印度卢比兑美元和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汇兑损益。
1、2019年产生较大汇兑损失的原因
2019年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全年处于贬值期间较长,公司境内出口额大于进口额,美元收入大于美元支出,在美元贬值的情况下,账期到期后汇率低于销售报价时汇率,随着美元的贬值而产生汇兑损失。2019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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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万得数据库
2、2020年产生较大汇兑损失的原因
(1)2020年6月初开始,美元处于单边持续贬值状态,并且贬值幅度较大,贬值约9%,导致美元汇兑损失较2019年进一步扩大。2020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走势如下:
来源:万得数据库
(2)2020年1-4月,受印度疫情防控形势等因素综合影响,卢比兑美元及卢比兑人民币急剧贬值,3个月内卢比兑美元贬值达到7.80%。公司年初持有的印度卢比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等金额较大,导致产生较大金额汇兑损失。2020年5-12月,卢比兑人民币亦持续贬值,卢比兑人民币当年贬值最高达10%;卢比兑美元升值较慢且幅度较小,带来的汇兑收益不足以抵消前期损失,导致全年汇兑损失较大。
2020年卢比兑美元汇率走势如下:
1-24
来源:万得数据库2020年人民币兑卢比汇率走势如下:
(二)结合公司境外经营情况、持有外汇情况等量化分析汇兑损失相关风险2021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主要外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
美元 | 卢比 | |||
原币 | 折合人民币 | 原币 | 折合人民币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72.36 | 19,847.75 | 182,307.68 | 15,860.77 |
应收账款 | 35,390.14 | 228,623.84 | 466,624.20 | 40,596.31 |
小计 | 38,462.50 | 248,471.59 | 648,931.88 | 56,457.07 |
外币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694.79 | 75,549.52 | - | - |
应付账款 | 33,109.09 | 213,888.06 | 16,481.02 | 1,433.85 |
小计 | 44,803.89 | 289,437.58 | 16,481.02 | 1,433.85 |
净额 | -6,341.39 | -40,966.00 | 632,450.86 | 55,023.22 |
2021年美元汇率和卢比汇率仍有一定波动,但相对2020年总体趋于平稳,截止目前,2021年美元汇率最高和最低值差异为3.37%,卢比兑美元汇率最高和最低值之间差异为4.32%。截止2021年8月12日,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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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万得数据库
截止2021年7月30日,2021年人民币兑印度卢比汇率走势如下:
来源:万得数据库
根据2021年6月30日持有的外汇情况,通过对美元和卢比汇率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参数变化在3%-10%范围内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数据测算建立在单一变量的基础上,即假设单一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计算汇兑损益的变化情况。具体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变化因素 | 对净利润影响 | 占预计消费类净利润比例 |
1 | 美元-3% | 1,044.63 | 1.04% |
2 | 美元-5% | 1,741.05 | 1.74% |
3 | 美元-7% | 2,437.48 | 2.44% |
4 | 美元-10% | 3,482.11 |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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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净利润的影响=外币净额*变化因素*(1-所得税率)
(三)是否采取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
1、针对境内进出口业务的应对措施
针对境内进出口业务,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汇率变动引起的风险:
(1)与银行办理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产品的对外销售规模快速增长,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日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从而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使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锁定汇率。公司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取得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合计2,276.21万元,一定程度冲减了2020年境内进出口业务汇兑损失。
(2)根据资金需要办理外币贷款冲减敞口
公司根据资金缺口与外币敞口情况,适时办理外币贷款,既满足了资金的需求,同时也对冲了外汇风险。公司2019年末和2020年末美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基本保持平衡。
2、针对境外子公司的应对措施
针对境外子公司业务,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汇率变动引起的风险:
(1)印度子公司将原有的固定汇率销售报价形式转变为浮动汇率报价,使报价汇率与结算支付时汇率趋于一致,减少汇兑损失;
(2)根据各客户账期及进口付汇额度,采取3-4个月远期结售汇措施;
(3)部分产品采取客户提供物料方式进行加工,降低外币采购金额;
(4)推进供应商到印度设厂,实现原材料本地化采购。
此外,2020年度汇率波动超过10%是偶发事件,2021年汇率总体趋于平稳,结合公司针对汇率变动的应对措施,公司汇率风险在可控范围。
5 | 卢比-3% | -1,650.70 | 1.65% |
6 | 卢比-5% | -2,751.16 | 2.75% |
7 | 卢比-7% | -3,851.63 | 3.85% |
8 | 卢比-10% | -5,502.32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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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融资渠道和能力、债务到期情况等,补充说明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是否存在债务违约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可比公司 | 2021-6-30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德赛电池 | 63.49% | 62.39% | 68.78% | 67.38% | 74.33% |
欣旺达 | 73.15% | 76.73% | 76.70% | 74.59% | 71.12%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略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原因是:
(1)公司规模和业务模式
近几年,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销售收入快速扩张,近五年来,公司销售收入从2016年的805,196.56万元增长至2020年的2,969,230.79万元,复合增长率达到38.58%,同时对应的业务采购规模也持续扩大,由于对供应商存在一定账期,因此经营活动容易形成较大规模金额负债。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先备货,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不断加大,因此公司需要通过融资以适应不断增加的资金需求,导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负债较大。
(2)公司发展的战略投资需求
随着公司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客户的订单快速增加,公司为满足产能需求持续扩产。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对消费类锂电池模组项目、动力类锂电池项目、消费类锂电池电芯等项目的投资力度,包括自有工业园建设、装修以及相关设备的投入。为满足投资需求,公司通过融资手段来补充需要的资金。
综上原因,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较高。整体来看,公司与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均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资产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0,736.19 | 336,007.24 | 307,915.94 | 209,079.50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10,700.72 | 113,280.20 | 74,872.36 | 125,41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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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投入 | 150,035.47 | 222,727.04 | 233,043.58 | 83,662.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24.95 | 24,408.74 | 74,384.52 | 110,128.17 |
从上表可知,2019年和2020年公司投入购建长期资产的自筹资金金额远大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通过债权融资手段补充资金不足,导致2019年和2020年资产负债率持续升高,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融资渠道和能力、债务到期情况,补充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是否存在债务违约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大幅增加,且公司为行业龙头,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品牌客户,如苹果、OPPO、华为、vivo等,信用良好,回款及时,且基本均为电汇回款,为公司的现金流动性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及相应信用政策列示如下:
主要客户名称 | 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
客户A | 月结60天 |
客户B | 月结45天 |
客户C | 月结60天 |
客户D | 月结60天 |
客户E | 月结90天 |
客户F | 月结60天 |
客户G | 月结75天 |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0,128.17万元、74,384.52万元、24,408.74万元和35,124.95万元,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良好,公司经营负债的偿债风险较低。
2、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
(1)截至 2021 年 6月末,公司未来投资资金支出主要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总投资金额 | 已投入资金 | 未来1年内资金需求 | 说明 |
1 | 石岩智慧园区产业园项目 | 130,000.00 | 13,602.12 | 60,000.00 | 该项目系本次募投项目 |
1-29
2 | 浙江兰溪锂离子电芯项目 | 145,000.00 | 37,088.49 | 55,000.00 | 该项目系本次募投项目 |
3 | 浙江兰溪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项目 | 50,000.00 | 6,660.00 | 35,000.00 | 该项目系本次募投项目 |
4 | 南京溧水动力汽车电池项目 | 503,000.00 | 228,659.91 | 224,000.00 | |
5 | 惠州锂威锂离子电芯项目 | 164,000.00 | 147,795.46 | 16,000.00 | 该项目系前次募投项目 |
合计 | 992,000.00 | 433,805.98 | 390,000.00 |
公司目前正在进行中的主要投资项目包括:(1)石岩智慧园区产业园项目:
即是本次募投项目“3C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计划总投资130,000.00万元,2020年10月开始建设,已投入13,602.12万元,根据项目投资计划未来一年内资金需求为60,000.00万元;(2)浙江兰溪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即是本次募投项目“3C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45,000.00万元,2020年7月开始建设,已投入37,088.49万元,根据项目投资计划未来一年内资金需求为55,000.00万元;(3)浙江兰溪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项目:即是本次募投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0.00万元,2020年7月开始建设,已投入6,660.00万元,根据项目投资计划未来一年内资金需求为35,000.00万元;(4)南京溧水动力汽车电池项目:总投资503,000.00万元,已投入228,659.91万元,根据项目投资计划未来一年内资金需求为224,000.00万元;
(5)惠州锂威锂离子电芯项目:即是前次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计划总投资164,000.00万元,已投入147,795.46万元,根据项目投资计划未来一年内资金需求为16,000.00万元。
(2)截至 2021 年 6月末,公司带息负债到期期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到期时间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516,552.60 | 516,552.60 | - | - |
其他应付款-附有回购义务的子公司增资款 | 33,766.67 | 33,766.67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 | 122,622.40 | 122,622.40 | - | - |
长期借款 | 232,370.42 | - | 211,970.42 | 20,400.00 |
1-30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到期时间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
应付债券-公司债 | 97,206.83 | - | 97,206.83 | - |
长期应付款 | 29,999.96 | - | 29,999.96 | - |
合计 | 1,032,518.87 | 672,941.66 | 339,177.21 | 20,400.00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带息负债余额为1,032,518.87万元,一年以内到期金额为672,941.66万元,1-5年内到期金额为339,177.21万元,5年以上到期金额为20,400.00万元,主要可通过未受限货币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银行借款剩余授信额度、项目贷款尚未提款余额来偿还。
3、融资渠道和能力
在融资能力方面,公司现有融资渠道畅通,融资渠道有:银行借款、公司债、供应链金融、境外债、短融中票、定向增发等,资信状况及银行授信状况良好。公司目前与国有五大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汇丰银行等进行长期稳定合作, 报告期内未发生过贷款逾期归还,以及贷款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况,公司可以较大程度保证借款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一般短期利率3.8%-4.2%之间,中长期利率4.5%-5%左右。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银行流动资金授信金额为1,683,970.00万元,未使用授信金额为897,362.02万元。另外,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已经签订的长期项目融资尚未提款余额188,000.00万元。
4、短期偿债资金来源分析
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 金额 | 说明 |
未受限货币资金(含前次募集资金) | 143,851.68 | 截至2021年6月末未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640.48 | 假设未来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 报告期3年平均数持平 |
银行借款剩余授信额度 | 897,362.02 | 截至2021年6月末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剩余授信额度 |
项目贷款尚未提款余额 | 188,000.00 | 截至2021年6月末长期项目融资尚未提款余额 |
小计 | 1,298,854.18 | |
一年以内到期的带息负债 | 672,941.66 | |
未来一年投资资金支 | 3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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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安排 | ||
小计 | 1,062,941.66 |
在经营活动资金预算控制方面,公司通过合理预测及控制现金流入与支出的金额,保持充足的现金储备,以满足公司日常营运及偿债需求。截至 2021年 6月末,公司未受限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143,851.68万元。假设未来 1 年内,公司可维持 2018-2020年度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回款表现,则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 69,640.48 万元。此外,公司银行融资能力良好,未使用授信金额为897,362.02万元,项目贷款尚未提款余额188,000.00万元。上述资金来源可以覆盖一年内到期的带息负债及未来一年的资金支出安排,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小,不存在债务违约风险。
公司目前融资能力良好,但未来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若公司持续通过单一债务融资渠道筹资,如果发生贷款额度未正常接续,经营回款不及预期的情况,则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5、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在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的态势下,积极配合国际国内客户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加强经营活动资金的管理,保持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稳定增长,公司2021年中期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35,124.95万元,经营性现金流能为正常生产经营及偿还各种债务提供基本保障。
(2)丰富融资渠道,增加中长期债以及股权融资比例,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使公司业务发展更趋稳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2020年发行的11.2亿可转债转股后,公司2021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降低至73.15%。
五、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上述事项涉及的相关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如下:
“四、动力电池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受产能释放存在时滞性、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项目建设期研发投入需求较大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业务持续亏损,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602.86万元、-30,489.65万元、-60,748.09万元和-40,291.69万元。如公司研发成果转化进度不及预期,未能如期实现大批量产,将导致公司面临动力电池业务持续亏损及成长性下降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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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冠病毒疫情及其延续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
目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影响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正常生产生活,虽然国内疫情防控初见成效,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部门也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但境外疫情仍较为严峻,尤其是2021年出现的变种病毒在印度本土以及其他多个国家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印度子公司的业绩。因此若后续国内疫情出现反复,或者境外疫情进一步恶化,可能会给全球各产业生产和经营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因而对公司业务带来负面影响。
十二、短期债务偿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为1.10倍、0.93倍、0.99倍和1.00倍,速动比率为0.82倍、0.67倍、0.72倍和0.65倍,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12%、
74.59%、76.70%及73.15%,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费用负担较重。截止2021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余额为516,552.6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为122,622.40万元,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虽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同时间接融资渠道通畅,亦无不良信用记录,但若公司及相关客户经营出现波动,特别是公司资金回笼出现短期困难时,可能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十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金额分别为816,959.44万元、1,175,536.93万元、1,450,970.87万元及688,352.9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0.17%、
46.57%、48.87%及43.89%,占比相对较高。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业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同时,印度卢比对人民币的汇率在2020年剧烈波动也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汇率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因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2,133.00万元、3,413.43万元、11,927.76万元和2,521.17万元。由于汇率的波动受多种因素如全球经济走势、国家关系、疫情等影响,因此,若未来国家外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六、核查方法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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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行业发展和竞争情况;取得并审阅了发行人相关财务数据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并实施了分析程序;了解发行人报告期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测算限制性股票费用;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资料,并与发行人进行了对比分析。
(2)了解发行人涉外销售的三种模式,取得并分析了发行人三种涉外销售模式下各自的收入情况;取得了发行人的境外子公司清单,取得并审阅了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重点了解了印度新冠疫情的进展情况及发行人印度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析新冠疫情对发行人印度子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3)了解公司外币业务经营情况;查询汇率市场数据,分析2019 年、2020年产生较大汇兑损失的原因;检查公司持有外汇情况,量化计算汇率风险;了解公司针对汇率风险实施的应对措施。
(4)获取发行人货币资金、有息负债的明细;了解公司目前在投资项目未来资金支出安排;获取报告期末有息负债台账,分析债务到期时间,检查公司的授信额度证明,分析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2、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行业发展和竞争情况;结合会计师出具的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取得并审阅了发行人2021年1-6月相关财务数据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实施了分析程序;了解发行人报告期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测算限制性股票费用;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资料,并与发行人进行了对比分析。
(2)了解公司外币业务经营情况;查询汇率市场数据,分析2019 年、2020年产生较大汇兑损失的原因;检查公司持有外汇情况,量化计算汇率风险;了解公司针对汇率风险实施的应对措施。
(3)获取发行人货币资金、有息负债的明细;了解公司目前在投资项目未来资金支出安排;获取报告期末有息负债台账,分析债务到期时间,检查公司的授信额度证明,分析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二)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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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动力电池业务和限制性股票费用的影响;动力电池业务等影响公司业绩的不利因素正在逐步改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外销收入中,80%以上系出口国内保税仓模式销售,该模式下,相关产品销往未实际销往境外,境外疫情进展情况对此种模式下的对外销售影响有限;15%以上系境外印度子公司在印度当地的销售,截至目前,印度的新冠疫情虽尚未完全得到有效控制,但得益于发行人印度子公司内部防疫措施得当及印度当地需求拉升,新冠疫情对公司的生产及销售影响较小,工厂正常生产,未发生停工停产问题,新冠疫情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2019年和2020年产生较大汇兑损失的原因是公司进出口业务采用美元结算,境外印度子公司销售按印度卢比报价及结算,采购主要以美元和人民币报价,结算及支付时用卢比兑换外币后结算,而汇率变动较大所致。按照公司期末持有外汇计算汇兑损失对公司利润具有一定影响,公司已经采取应对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4)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小,不存在债务违约风险,并积极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5)发行人已就动力电池业务持续亏损风险、新冠病毒疫情及其延续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短期债务偿还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动力电池业务和限制性股票费用的影响;动力电池业务等影响公司业绩的不利因素正在逐步改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2019年和2020年产生较大汇兑损失的原因是公司进出口业务采用美元结算,境外印度子公司销售按印度卢比报价及结算,采购主要以美元和人民币报价,结算及支付时用卢比兑换外币后结算,而汇率变动较大所致。按照公司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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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外汇计算汇兑损失对公司利润具有一定影响,公司已经采取应对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3)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小,不存在债务违约风险,并积极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问题二: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37亿元,拟投向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申报材料,项目一产品主要用于公司自身模组,与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的供应商、客户、主要生产工艺、生产环节、所需主要设备基本一致,规划产能分别为年产1.25亿只、9,360万只电芯,投资总额分别为14.5亿元、8.235亿元;实施主体分别为浙江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锂威)和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锂威)。项目二与前募“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分别新增1.25亿只、1亿只模组产能,投资总额分别为13亿元、
6.5921亿元。项目三新增4,000万只模组产能,报告期内同类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2.51%、11.40%、9.47%及6.73%,受产品价格下滑等影响持续下降。根据效益测算,项目一至三内部收益率(税后)分别为18.58%、18.44%、21.01%,其中项目三测算毛利率为13.01%,大于近三年平均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存在租赁厂房实施的情形,且相关厂房尚处在建设期。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以募集资金投入的比例,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项目一、项目二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投资数额测算是否谨慎合理;(3)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电芯主要为外购,说明自产电芯替代是否存在障碍,结合电池模组所需电芯数量、报告期内电芯自供情况、产能利用率、在建拟建项目等情况,说明前募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持续进行大额投资的必要性,是否存在重复投资和过度融资的情形,项目建成后是否与公司电芯需求相匹配;(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东莞锂威及惠州锂威作为消费类电芯生产及研发主体,结合浙江锂威生产经营情况、产品运输、产业配套、技术储备、人员安排等说明项目一实施主体的确定是
1-36
否合理,是否可能大幅增加运输成本,效益测算是否充分考虑运输费用的影响;
(5)对比公司同类业务固定资产规模及现有产能规模说明项目一至三新增产能的合理性,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发行人行业地位、储备客户、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等说明在建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是否存在产能闲置的风险;(6)项目一至三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等关键参数与前募项目和现有业务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相关产品毛利率情况说明项目三参数选取是否谨慎,并针对关键参数变动对项目一至三预计效益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7)结合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及产生收入情况,说明预计未来相关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情况,相关政策是否与同行业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8)项目一、项目三租赁房产尚在建设过程中,补充说明相关建设进展,是否已获得相关建设许可及产权证书,是否可能对募投项目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9)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进度、产能实现情况、相关资金使用进度计划,预计是否可按计划实施有关项目等,相关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5)(7)(8)的相关风险,并进行重大事项提示。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对(1)(2)(6)(7)(9)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以募集资金投入的比例,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1,506.20万元(含发行费用),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其他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均为资本性支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投入募集资金中的资本性支出金额合计为 293,700.00万元,占比为75.02%,补充流动资金占比为24.98%,未超过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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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是否属于 资本性支出 | 募集资金投入 比例 |
1 | 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145,000.00 | 139,000.00 | 是 | 95.86% |
2 | 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130,000.00 | 111,500.00 | 是 | 85.77% |
3 |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50,000.00 | 43,200.00 | 是 | 86.4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 | 97,806.20 | 否 | 97.81% |
合计 | 425,000.00 | 391,506.20 | - | 92.12% |
(一)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以募集资金投入的比例
1、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45,0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是否属于 资本性支出 | 募集资金投入 比例 |
1 | 厂房装修 | 27,000.00 | 27,000.00 | 是 | 100.00% |
2 | 设备投资 | 112,000.00 | 112,000.00 | 是 | 100.00% |
3 | 预备费 | 3,000.00 | - | -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3,000.00 | - | - | - |
合计 | 145,000.00 | 139,000.00 | - | 95.86% |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拟投资145,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39,000.00万元,由厂房装修投资27,000.00万元和设备投资112,000.00万元构成,具体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①厂房装修工程
测算依据:厂房装修投资系公司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规划,参考同类型厂房标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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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过程:根据公司规划,本募投项目计划租赁面积90,000平方米的厂房,按照每平方米装修成本3,000元的标准,计算出厂房装修投入为27,000.00万元。具体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面积(平方米) | 单价(元/平米) | 总额(万元) |
1 | 厂房装修 | 90,000 | 3,000 | 27,000.00 |
合计 | 27,000.00 |
②设备投资
测算依据:按照项目所需设备的投资规划及相关设备的当前市场价格估算。
测算过程:本募投项目计划建成年产1.25亿只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生产线,设备投资为11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1 | 粉料配料系统 | 1)正极粉料系统4套:主料采用1对2重力落料,每2台搅拌机配3个储罐; 2)负极粉料系统4套:主料采用1对2重力落料,每2台搅拌机配3个储罐; 3)正极辅料系统1套:PVDF配料系统; 4)负极辅料系统1套:CMC配料系统。 | 8 | 300.00 | 2,400.00 |
2 | 溶液输送系统 | 1)正极溶剂上料系统1套:含NMP/CNT。 2)负极溶剂上料系统1套:含DI水/SBR。 3)正极制胶及输送系统1套:1500L制胶机/1500L储胶罐1套、输送计量系统; 4)负极制胶及输送系统1套:1500L制胶机1套/1500L储胶罐1套、输送计量系统。 | 4 | 100.00 | 400.00 |
3 | 650L搅拌机 | DPD-200R | 16 | 65.00 | 1,040.00 |
4 | 650L中转罐 | 650L | 22 | 10.00 | 220.00 |
5 | 浆料输送管道 | 1)含除铁过滤装置、泵车、输送管道,对应涂布机; 2)型号为清洁球清洗管道。 | 18 | 10.00 | 180.00 |
6 | 清洁球发射装置 | 清洁浆料管道,含发射和回收装置 | 2 | 1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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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7 | 移动泵车 | 搅拌机浆料输出到中转罐,1套对1台搅拌机 | 16 | 7.00 | 112.00 |
8 | 36m挤压涂布机(正极) | HN-TJ800-36-BD-Z2 | 8 | 340.00 | 2,720.00 |
9 | 36m挤压涂布机(负极) | HN-TJ800-36-BD-Z2 | 10 | 340.00 | 3,400.00 |
10 | X-Ray测厚测重一体机 | SYSMART-BII-X-LS-800 | 8 | 30.00 | 240.00 |
11 | β-Ray测厚测重一体机 | SYSMART-BII-β-LS-800 | 10 | 40.00 | 400.00 |
12 | 涂布模头 | 松下模头 | 2 | 40.00 | 80.00 |
13 | 700*750辊压机(正极) | Φ700*750mm | 8 | 165.00 | 1,320.00 |
14 | 700*750辊压机(负极) | Φ700*750mm | 5 | 350.00 | 1,750.00 |
15 | 700*750轧辊 | Φ700*750mm | 4 | 35.00 | 140.00 |
16 | 复卷机 | GF-FJ750 | 2 | 20.00 | 40.00 |
17 | 分条机 | YFBA075B | 10 | 100.00 | 1,000.00 |
18 | CCD检测(打标)机构 | 分条机配套机构 | 10 | 25.00 | 250.00 |
19 | 边料粉碎回收系统 | 辊压分条设备边料粉碎 | 4 | 60.00 | 240.00 |
20 | 激光清洗擦拭一体机(正极) | PPM≥60ppm | 8 | 500.00 | 4,000.00 |
21 | 激光清洗机(负极) | PPM≥20ppm | 24 | 140.00 | 3,360.00 |
22 | 焊接卷绕一体机 | LBWDW021A | 48 | 370.00 | 17,760.00 |
23 | 自动绕胶机 | SSA2010240 | 48 | 80.00 | 3,840.00 |
24 | 自动X-Ray检测机(对角18层) | LX-1R25-110UN | 6 | 110.00 | 660.00 |
25 | 手动X-Ray检测机(对角18层) | AX8200B | 6 | 40.00 | 240.00 |
26 | 冲坑顶侧封一体机 | PLB-L160-A11 | 48 | 155.00 | 7,440.00 |
27 | 喷码机(黑墨) | CCS3000L+ | 48 | 4.00 | 192.00 |
28 | 喷码机(白墨) | CCS3000L-P+ | 48 | 4.00 | 192.00 |
29 | 自动干燥线 | PPM≥20ppm | 24 | 250.00 | 6,000.00 |
30 | 转盘式注液机 | PPM≥20ppm | 24 | 150.00 | 3,600.00 |
31 | 化成分容一体机 | PPM≥20ppm | 48 | 350.00 | 16,800.00 |
32 | 二封机 | PPM≥18ppm | 24 | 80.00 | 1,920.00 |
33 | 切折烫点胶一体机 | PPM≥18ppm | 24 | 150.00 | 3,600.00 |
1-40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34 | 上料机 | PPM≥20ppm | 24 | 50.00 | 1,200.00 |
35 | 分容自动上料分选机 | SSA2010242 | 6 | 20.00 | 120.00 |
36 | 高温针床式分容柜 | 256点位/层,共3层,共512点位/机 | 42 | 28.00 | 1,176.00 |
37 | OCV测试机 | PPM≥80ppm | 12 | 40.00 | 480.00 |
38 | DCR测试机 | PPM≥80ppm | 6 | 40.00 | 240.00 |
39 | 下料机+尺寸检测机 | SSA2010227 | 24 | 100.00 | 2,400.00 |
40 | 自动撕膜机 | SSA2010228 | 24 | 42.00 | 1,008.00 |
41 | 自动X-Ray检测机(四角18层) | LX-2R25-110 | 24 | 110.00 | 2,640.00 |
42 | 目检拉线+自动扫码装盒机 | PPM≥25ppm | 24 | 20.00 | 480.00 |
43 | 自动打包机 | PPM≥80ppm | 6 | 90.00 | 540.00 |
44 | 自动分组机 | PPM≥25ppm | 1 | 90.00 | 90.00 |
45 | Pocket分切机 | DS400 | 1 | 20.00 | 20.00 |
46 | 备料-装配物流线 | 1)箔材取放料OHT 2)卷料运输和上下料AGV 3)小卷料货柜 4)潜伏顶升AGV+提升机 | 4 | 1,000.00 | 4,000.00 |
47 | 高温Baking房 | 45℃,24门 | 6 | 25.00 | 150.00 |
48 | 化成高温房 | 45℃ | 6 | 20.00 | 120.00 |
49 | 顶封-烘烤弹夹流水线 | PPM≥20ppm | 24 | 50.00 | 1,200.00 |
50 | 检测高温房 | 45℃ | 6 | 100.00 | 600.00 |
51 | 下仓输送线 | PPM≥320ppm | 2 | 300.00 | 600.00 |
52 | 设备末端接驳工程 | 工程范围:1、按要求完成设备水电气接驳;2、设备水电气调试运行 | 1 | 924.00 | 924.00 |
53 | 厂房动力设备(真空泵) | 工程范围:1、按要求提供设备;2、设备安装定位;3、设备机房内所有真空系统水、电、气安装;4、系统调试运行 | 1 | 925.00 | 925.00 |
54 | 厂房动力设备(空压机) | 工程范围:1、按要求提供设备;2、设备安装定位;3、设备机房系统冷却水、空压机设备到干罐气管连接安装;4、系统调试运行;5、各设备电控柜,启动柜;6、设备集中控制系统安装调试 | 1 | 1,200.00 | 1,200.00 |
55 | 厂房动力设备(除湿机组) | 离心机组设备的名义工况COP>5.7;变频机组设计工况 | 1 | 530.00 | 530.00 |
1-41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NPLV大于9.0;定频机组设计工况NPLV大于6.7;螺杆机组设备名义工况COP>5.3;设计工况NPLV大于7.0 | |||||
56 | RO/DI水处理设备 | 1) DI 水产水量:5m?/H; 产水供水压力:0.3±0.02 MPa (变频可调) 2) DI 水电阻率:>10 MΩ.cm ; TOC: <1000 ppb 3) DI 水细菌总数: <0 4) 直饮用水需求水量 3m?/H;产水电导率< 10us/cm;(变频可调) | 1 | 157.00 | 157.00 |
57 | 污水站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 | 60t/d锂电池生产废水处理工程 | 1 | 410.00 | 410.00 |
58 | NMP储罐及安装调试工程 | 定制 | 1 | 319.00 | 319.00 |
59 | 正极涂布NMP回收设备 | NMP回收率 ≥99%;NMP回收浓度 ≥85%;排放值(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环保排放标准) <30mg/m3 | 1 | 566.00 | 566.00 |
60 | 负极涂布热回收设备 | 定制 | 1 | 157.00 | 157.00 |
61 | 水塔、水泵、空调主机 | / | 1 | 1,015.00 | 1,015.00 |
62 | 服务器房硬件、软件(包含门禁、监控、服务器、UPS、存储、安防、EHR系统、MES系统、IT各项软件及服务器等) | / | 1 | 1,622.00 | 1,622.00 |
63 | 影像测量仪 | HVM-3020CNC | 11 | 6.80 | 75.00 |
64 | 膜片电阻测试仪 | TT-ACCF-G1 | 6 | 8.00 | 48.00 |
65 | 高倍显微镜 | VHX-970F | 13 | 40.00 | 520.00 |
66 | 影像测量仪 | HVM-3020CNC | 6 | 6.80 | 41.00 |
67 | 831+885库仑微量水份测定仪 | 831+885 | 13 | 40.00 | 520.00 |
68 | 光学卡尺(红光CCD) | LMB-A01 | 14 | 8.00 | 112.00 |
69 | 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 | CMT8502 | 1 | 10.00 | 10.00 |
70 | 王研式透气度测试仪 | EG01-55-1MR | 1 | 20.00 | 20.00 |
71 | 显微镜 | VHX-970F | 1 | 50.00 | 50.00 |
1-42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72 | 影像测量仪 | HVM-3020CNC | 1 | 10.00 | 10.00 |
73 | 油压机 | YTS-3T | 1 | 5.00 | 5.00 |
74 | 薄膜平整度测量仪 | / | 1 | 25.00 | 25.00 |
75 | 岛津ROHS测试仪 | 岛津 | 1 | 60.00 | 60.00 |
76 | 库仑微量水分测定仪 | 831+885 | 1 | 30.00 | 30.00 |
77 | 全自动HF滴定仪 | RSWT 888型 | 1 | 15.00 | 15.00 |
78 | RVDV-II+P粘度计 | RVDV-II+P | 1 | 8.00 | 8.00 |
79 | 可控制点胶量的点胶机 | IS-400G | 1 | 9.00 | 9.00 |
合计 | - | - | - | 112,000 |
(3)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以募集资金投入的比例上述厂房装修及设备投入均属于资本性支出,适用募集资金投入,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占比100.00%。
2、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3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是否属于 资本性支出 | 募集资金投入 比例 |
1 | 土地投资 | 7,000.00 | - | - | - |
2 | 建设投资 | 40,500.00 | 40,500.00 | 是 | 100.00% |
3 | 设备投资 | 71,000.00 | 71,000.00 | 是 | 100.00% |
4 | 预备费 | 5,500.00 | - | - |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6,000.00 | - | - | - |
合计 | 130,000.00 | 111,500.00 | - | 85.77% |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拟投资130,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1-43
111,500.00万元,由建设投资40,500.00万元和设备投资71,000.00万元构成,具体测算依据和过程如下:
①建设投资
测算依据:建设投资系公司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规划,参考同类型厂房建设项目编制。
测算过程:根据公司规划,本募投项目计划建设总计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建设工程成本为3,500.00元;计划装修面积为60,000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装修成本为1,500.00元,计算出建设成本40,500.00万元。具体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单价(元/平米) | 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建设工程 | 90,000.00 | 3,500.00 | 31,500.00 | 31,500.00 |
2 | 装修工程 | 60,000.00 | 1,500.00 | 9,000.00 | 9,000.00 |
合计 | - | - | 40,500.00 | 40,500.00 |
②设备投资
测算依据:按照项目所需设备的投资规划及相关设备的当前市场价格估算。
测算过程:本募投项目计划建成年产1.25亿只消费类锂电池模组的自动化生产线,设备投资为71,000.00万元,拟购电池自动线功能测试机台、烧录测试机等加工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台) | 含税单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一)电芯自动丝印生产线设备 | |||||
1 | 电芯上料机 | UPH:1800 | 15.00 | 24.49 | 367.31 |
直通率:>99% | |||||
2 | 自动喷码机 | 9450C/9040 | 15.00 | 12.60 | 189.00 |
3 | 电池自动线反面移印机 | UPH:1800 | 15.00 | 29.04 | 435.55 |
直通率:>99% | |||||
4 | 字符检测机 | UPH:1800 | 15.00 | 12.43 | 186.45 |
直通率:>99% | |||||
5 | 电池自动线正面 | UPH:1800 | 15.00 | 47.87 | 718.02 |
1-44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台) | 含税单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移印机 | 直通率:>99% | ||||
6 | 字符检测机&下料机 | UPH:1800 | 15.00 | 55.95 | 839.21 |
直通率:>99% | |||||
电芯自动丝印生产线小计 | - | - | 2,735.53 | ||
(二)电池模组生产线 | |||||
1 | 电池自动线电芯上料机 | UPH:816 | 28.00 | 70.18 | 1,965.03 |
直通率:=100% | |||||
2 | 电池自动线直线电机系统 | UPH:816 | 12.00 | 409.28 | 4,911.39 |
直通率:>99.5% | |||||
3 | 极耳裁切检测机 | UPH:816 | 28.00 | 21.23 | 594.45 |
直通率:>99.5% | |||||
4 | PCM上料焊接检测机 | UPH:816 | 28.00 | 102.63 | 2,873.77 |
直通率:>99.5% | |||||
5 | 包PI胶检测机 | UPH:816 | 28.00 | 18.35 | 513.71 |
直通率:>99.5% | |||||
6 | PCM折弯检测机 | UPH:816 | 28.00 | 53.78 | 1,505.97 |
直通率:>99.5% | |||||
7 | 包外观胶检测机 | UPH:816 | 28.00 | 77.70 | 2,175.60 |
直通率:>99.5% | |||||
8 | 电芯下料检测机 | UPH:816 | 28.00 | 19.68 | 550.95 |
直通率:>99.5% | |||||
9 | 电池自动线功能测试机台 | UPH:816 | 28.00 | 286.78 | 8,029.98 |
直通率:>99.5% | |||||
10 | 电池自动线条码检测机台 | UPH:816 | 28.00 | 92.93 | 2,601.98 |
直通率:>99.5% | |||||
11 | 电池自动线检漏机 | UPH:816 | 28.00 | 30.85 | 863.84 |
直通率:>99.5% | |||||
12 | 连接器外观检测机 | UPH:816 | 28.00 | 68.14 | 1,907.96 |
直通率:>99.5% | |||||
13 | 等离子清洗机 | UPH:816 | 28.00 | 43.77 | 1,225.45 |
直通率:>99.5% | |||||
14 | 电池自动线VHB | UPH:816 | 28.00 | 58.31 | 1,632.66 |
1-45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台) | 含税单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热压机 | 直通率:>98.5% | ||||
15 | VHB激活检测机 | UPH:816 | 28.00 | 84.29 | 2,360.06 |
直通率:>99.5% | |||||
16 | 在线尺寸测量设备 | UPH:816 | 56.00 | 71.19 | 3,986.49 |
直通率:>98.5% | |||||
17 | 电池自动线成品下料机 | UPH:816 | 28.00 | 25.08 | 702.34 |
直通率:>98.5% | |||||
18 | 电池拍照设备 | UPH:816 | 28.00 | 32.72 | 916.03 |
直通率:>98.5% | |||||
19 | 激光焊接机 | HANs-WF80 | 14.00 | 17.04 | 238.53 |
20 | 自动扫描称重设备 | UPH:4000 | 6.00 | 25.11 | 150.69 |
21 | 自动折箱机 | UPH:130 | 3.00 | 7.08 | 21.23 |
22 | 升降机 | 定制 | 3.00 | 3.57 | 10.70 |
23 | 脚边封箱机 | KLW-50G | 3.00 | 5.87 | 17.61 |
24 | 其他工装载具、备件 | / | / | / | 315.29 |
电池模组生产线小计 | - | - | 40,071.69 | ||
(三)检测设备 | |||||
1 | 来料品质检验设备 | ACMT | 4.00 | 103.94 | 415.77 |
2 | 影像测量仪一二元次 | WM-CNC4030C/VMU1432 | 4.00 | 11.75 | 47.00 |
3 | 电池功能测试半自动设备 | 定制 | 5.00 | 15.58 | 77.90 |
4 | CCD视频显微镜 | XWD01178 | 4.00 | 5.68 | 22.74 |
5 | 扫描枪&电脑 | 1900GSR-2 | 8.00 | 19.80 | 158.40 |
6 | 其他工装载具、备件 | / | / | / | 200.00 |
检测设备小计 | - | - | 921.80 |
1-46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台) | 含税单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四)SMT设备清单 | |||||
1 | 上板机 | YXD-L250S | 28.00 | 1.93 | 54.09 |
2 | 全自动印刷机 | DEK-NeoHorizon 03ix | 28.00 | 47.09 | 1,318.44 |
3 | 双轨移载机 | YXD-STL-050S240 | 14.00 | 2.57 | 35.30 |
4 | 双轨接驳台 | YXD-C100SG | 70.00 | 0.71 | 50.03 |
5 | 在线3D锡膏检测机 | BC-TROI-7700HD | 14.00 | 27.39 | 383.52 |
6 | 双轨NG存板机 | YXD-BF-250SG20 | 14.00 | 5.65 | 79.10 |
7 | 双轨贴片机 | SX-NPM D3 | 42.00 | 69.72 | 2,928.28 |
8 | 炉前AOI | OML-VT-S500 | 14.00 | 34.43 | 482.04 |
9 | 十温区氮气回流焊炉 | BTU-PYRAMAX125N | 14.00 | 48.96 | 685.40 |
10 | 炉后AOI | OML-VT-S530 | 14.00 | 62.61 | 876.59 |
11 | X-RAY 检测机 | RL-AX-8600 | 14.00 | 55.16 | 772.27 |
SMT设备小计 | - | - | 7,665.05 | ||
(五)后焊线设备 | |||||
1 | 上料机 | YXD-L250S | 16.00 | 2.29 | 36.60 |
2 | 点胶机 | ASYMTEK SZ-910 | 32.00 | 103.10 | 3,299.09 |
3 | 回流焊 | HS-1002X | 16.00 | 28.67 | 458.66 |
4 | 下料机 | YXD-L250S | 16.00 | 3.21 | 51.35 |
5 | 上料烧录植板机 | BAT525D | 80.00 | 30.50 | 2,440.00 |
6 | 点胶机 | 1805B-AAA19 | 32.00 | 29.54 | 945.44 |
7 | UV炉 | ME06004 | 16.00 | 8.50 | 136.00 |
8 | 激光机 | ME06002 | 16.00 | 62.00 | 992.00 |
9 | 弯折机 | ME06009 | 32.00 | 35.00 | 1,120.00 |
10 | 烧录测试机 | BAT525D | 320.00 | 26.67 | 8,533.80 |
11 | 收料机 | ME06011 | 32.00 | 49.78 | 1,593.00 |
后焊线设备小计 | - | - | 19,605.93 | ||
总计 | - | - | 71,000.00 |
(3)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以募集资金投入的比例上述建设投资及设备投入均属于资本性支出,适用募集资金投入,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占比100.00%。
1-47
3、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拟投资50,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3,200.00万元,由厂房装修投资7,200.00万元和设备投资36,000.00万元构成,具体测算依据和过程如下:
①厂房装修工程
测算依据:厂房装修投资系公司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规划,参考同类型厂房标准并适当考虑兰溪市当地造价水平编制。
测算过程:根据公司规划,本募投项目计划租赁面积45,000平方米的厂房,按照每平方米装修成本1,600元的标准,计算出厂房装修投入为7,200.00万元。具体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面积(平方米) | 单价(元/平米) | 总额(万元) |
1 | 厂房装修 | 45,000 | 1,600 | 7,200.00 |
合计 | 7,200.00 |
②设备投资
测算依据:按照项目所需设备的投资规划及相关设备的当前市场价格估算。
测算过程:本募投项目计划建成年产4,000万只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的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是否属于 资本性支出 | 募集资金投入 比例 |
1 | 厂房装修 | 7,200.00 | 7,200.00 | 是 | 100.00% |
2 | 设备投资 | 36,000.00 | 36,000.00 | 是 | 100.00% |
3 | 预备费 | 3,300.00 | - | -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3,500.00 | - | - | - |
合计 | 50,000.00 | 43,200.00 | - | 86.40% |
1-48
生产线,设备投资为36,000.00万元,拟购置DELL自动线、DELL模块线、NPM等加工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 | 含税单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一)SMT设备清单 | |||||
1 | 上板机 | 智胜威 | 16 | 1.50 | 24.00 |
2 | 植板机 | 宝尔威 | 16 | 30.00 | 480.00 |
3 | 除尘机 | 百联创新 | 16 | 10.00 | 160.00 |
4 | 印刷机 | GKG | 16 | 40.00 | 640.00 |
5 | 移载机 | 智胜威 | 8 | 4.00 | 32.00 |
6 | 3D SPI | 思泰克 | 8 | 70.00 | 560.00 |
7 | NG缓存机 | 智胜威 | 13 | 9.00 | 117.00 |
8 | NPM | D3A | 8 | 427.50 | 3,420.00 |
9 | 接驳台 | 智胜威 | 24 | 0.60 | 14.40 |
10 | 氮气回流焊 | HELLER | 8 | 75.00 | 600.00 |
11 | 3D AOI | SAKI | 8 | 75.00 | 600.00 |
12 | 拆板机 | 宝尔威 | 8 | 30.00 | 240.00 |
13 | 下板/直通一体机 | 智胜威 | 3 | 10.00 | 30.00 |
14 | 单轨移载机 | 智胜威 | 6 | 2.00 | 12.00 |
15 | 自动点胶机 | 欧米迦 | 12 | 26.00 | 312.00 |
16 | 自动CCD检测机 | 欧米迦 | 3 | 9.00 | 27.00 |
17 | 垂直回流焊 | 浩宝 | 3 | 40.00 | 120.00 |
18 | 下板机 | 智胜威 | 3 | 3.00 | 9.00 |
19 | 钢网清洗机 | 博易盛 | 1 | 20.00 | 20.00 |
20 | 钢网检测机 | 兴华伟 | 1 | 40.00 | 40.00 |
21 | 治具/刮刀清洗机 | 兴华伟 | 1 | 20.00 | 20.00 |
22 | 吸嘴清洗机 | FUJI | 1 | 15.00 | 15.00 |
23 | 贴装头清洗机 | FUJI | 1 | 15.00 | 15.00 |
24 | 2.5次元 | 天准 | 1 | 8.00 | 8.00 |
25 | 高清XRAY | DAGE | 1 | 150.52 | 150.52 |
26 | XRAY | 日联 | 1 | 50.00 | 50.00 |
27 | 吸板机 | 智胜威 | 3 | 2.00 | 6.00 |
28 | 镭雕机 | 新迪 | 3 | 30.00 | 90.00 |
29 | 叠板机 | 智胜威 | 3 | 2.00 | 6.00 |
1-49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 | 含税单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30 | 恒温烤箱 | 劲亿昌 | 2 | 1.20 | 2.40 |
31 | 温湿度/洁净度/ESD监控系统 | 劲亿昌 | 1 | 40.00 | 40.00 |
32 | 电子防潮箱 | LTB-540BFD/立佳 | 1 | 1.20 | 1.20 |
33 | 冰箱 | 海尔 | 1 | 0.50 | 0.50 |
34 | 锡膏回温柜 | XYC-ZN0411 | 1 | 20.00 | 20.00 |
35 | 锡膏搅拌机 | NSTAR-600 | 1 | 1.00 | 1.00 |
36 | 炉温测试仪 | Wickon | 2 | 3.00 | 6.00 |
37 | 应力测试仪 | Wickon | 1 | 5.00 | 5.00 |
SMT设备小计 | - | - | 7,894.02 | ||
(二)后焊线设备 | |||||
1 | 26米流水线 | 260000mm*1900mm*600mm/普迪 | 6 | 7.00 | 42.00 |
2 | 回流焊 | 10温区/浩宝 | 2 | 15.00 | 30.00 |
3 | 3808胶水点胶机 | 欧米加 | 10 | 15.00 | 150.00 |
4 | 波峰焊 | 日东 | 1 | 20.00 | 20.00 |
5 | 锣板机 | 立格/EM-5700 | 6 | 12.00 | 72.00 |
6 | UV胶水点胶机 | 欧米加 | 8 | 15.00 | 120.00 |
7 | BAT613测试通道 | 电气自动化 | 64 | 5.00 | 320.00 |
8 | 激光分板机 | 大族 | 1 | 20.00 | 20.00 |
9 | 冲床分板机 | 欧盛 | 6 | 5.00 | 30.00 |
10 | LED灯UV固化炉 | 欧盛 | 8 | 7.00 | 56.00 |
11 | 自动点焊机 | 迈威 | 12 | 15.00 | 180.00 |
12 | BAT525C测试通道 | 电气自动化 | 300 | 3.00 | 900.00 |
13 | 自动扫码机 | 欧盛 | 12 | 5.00 | 60.00 |
14 | 自动模块线 | 欧盛 | 4 | 200.00 | 800.00 |
15 | 焊接自动线 | 欧盛 | 1 | 700.00 | 700.00 |
16 | 直流电源 | 和普 | 4 | 0.60 | 2.40 |
17 | 负载仪 | 和普 | 2 | 0.80 | 1.60 |
18 | 内阻测试仪 | 和普 | 1 | 0.80 | 0.80 |
19 | 台式万用表 | 安捷伦 | 2 | 1.20 | 2.40 |
20 | 187万用表 | 福禄克 | 1 | 0.70 | 0.70 |
21 | 示波器 | 和普 | 1 | 3.00 | 3.00 |
22 | 炉温测试仪 | Wickon | 1 | 3.00 | 3.00 |
1-50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 | 含税单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23 | 自动点焊机 | 迈威 | 8 | 15.00 | 120.00 |
24 | 3808胶水点胶机 | 欧米加 | 10 | 15.00 | 150.00 |
25 | LED灯UV固化炉 | 欧盛 | 6 | 7.00 | 42.00 |
26 | 锣板机 | 立格/EM-5700 | 6 | 12.00 | 72.00 |
27 | 冲床分板机 | 欧盛 | 6 | 5.00 | 30.00 |
28 | 热压焊机 | NSTD-2008 | 4 | 15.00 | 60.00 |
29 | 回流焊 | 10温区/浩宝 | 4 | 15.00 | 60.00 |
30 | 19290 重锤式电阻测试套件 | DESCO | 1 | 1.30 | 1.30 |
31 | 287B 离子风扇测试仪 | Monroe | 1 | 1.70 | 1.70 |
后焊设备小计 | - | - | 4,050.90 | ||
(三)电池PACK生产模组自动线 | |||||
1 | PC自动线 | 欧盛 | 3 | 500.00 | 1,500.00 |
2 | 自动装框机 | 欧盛 | 13 | 35.00 | 455.00 |
3 | 自动上料机 | 欧盛 | 15 | 55.00 | 825.00 |
4 | DELL自动线 | 欧盛 | 6 | 500.00 | 3,000.00 |
5 | DELL模块线 | 欧盛 | 9 | 300.00 | 2,700.00 |
6 | 激光焊接机(激光主机) | 大族 | 30 | 20.00 | 600.00 |
7 | PACK条码打印机 | 速博达 | 6 | 0.50 | 3.00 |
8 | 斑马打印机 | 速博达 | 30 | 0.50 | 15.00 |
9 | 微软自动线 | 欧盛 | 3 | 315.27 | 945.81 |
10 | 微软手工线 | 速博达 | 2 | 189.16 | 378.31 |
11 | 激光焊接机 | 大族 | 6 | 19.60 | 117.60 |
12 | 厚度分选机 | 欧米加 | 3 | 24.00 | 72.00 |
13 | 贴头部胶纸机 | 欧盛 | 3 | 35.00 | 105.00 |
14 | 电子高度规 | 欧米加 | 6 | 3.50 | 21.00 |
15 | 半自动电阻焊机 | 欧米加 | 3 | 13.00 | 39.00 |
16 | 平板自动线1 | 欧盛 | 3 | 200.00 | 600.00 |
17 | 平板自动线2 | 欧盛 | 2 | 200.00 | 400.00 |
18 | 田米模块线 | 欧盛 | 3 | 85.00 | 255.00 |
19 | TS6000 | 自动化 | 12 | 2.20 | 26.40 |
20 | 非标自动线 | 自动化 | 2 | 228.00 | 456.00 |
1-51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 | 含税单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21 | 激光焊接机(激光主机) | 大族 | 12 | 26.00 | 312.00 |
22 | 自动贴正面标 | 欧盛 | 6 | 30.00 | 180.00 |
23 | 自动贴反面标 | 欧盛 | 6 | 20.00 | 120.00 |
24 | 半自动线 | 外购 | 3 | 20.00 | 60.00 |
25 | 纳秒激光焊接机 | 大族 | 3 | 40.00 | 120.00 |
26 | 纳秒激光焊接机 | 华工 | 3 | 35.00 | 105.00 |
27 | 半自动线 | 自动化/冠达 | 3 | 300.00 | 900.00 |
28 | 半自动线 | 自动化/冠达 | 4 | 220.00 | 880.00 |
29 | 条码打印机 | 外购 | 12 | 7.00 | 84.00 |
30 | 非标自动线 | 自动化 | 3 | 385.20 | 1,155.60 |
31 | 非标自动线 | 自动化 | 3 | 79.10 | 237.30 |
32 | 非标自动线 | 自动化 | 3 | 22.80 | 68.40 |
33 | (PCM)激光焊接机1SEJE2766 | 自制 | 5 | 16.00 | 80.00 |
34 | 自动贴正面标 | 欧盛 | 15 | 30.00 | 450.00 |
35 | 自动贴反面标 | 欧盛 | 15 | 20.00 | 300.00 |
36 | 注塑模具 | 自动化 | 20 | 1.50 | 30.00 |
电池PACK生产模组自动线设备小计 | - | - | 17,596.42 | ||
(四)检测设备 | |||||
1 | 半成品测试机 | 外购 | 16 | 45.00 | 720.00 |
2 | 成品测试机 | 外购 | 16 | 45.00 | 720.00 |
3 | PPHG | 欧盛 | 30 | 3.00 | 90.00 |
4 | CCD | 欧盛 | 30 | 0.52 | 15.60 |
5 | OCV裁切机 | 欧米加 | 5 | 1.60 | 8.00 |
6 | HK3561 | 自动化 | 5 | 0.80 | 4.00 |
7 | TS6000 | 欧米加 | 5 | 2.20 | 11.00 |
8 | 电子高度规 | 自动化 | 6 | 3.50 | 21.00 |
9 | 老化通道 | / | 10000 | 0.18 | 1,800.00 |
10 | 测试设备 | 自动化 | 80 | 21.53 | 1,722.37 |
11 | HK3561 | 自动化 | 138 | 0.80 | 110.40 |
12 | OCV测试设备 | HK3561 | 8 | 0.80 | 6.40 |
13 | TS6000 | 自动化 | 9 | 2.20 | 19.80 |
1-52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性能要求 | 数量 | 含税单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14 | 裁切分选一体机 | 自动化 | 30 | 3.50 | 105.00 |
15 | OCV半自动测试机 | 自动化 | 3 | 1.70 | 5.10 |
检测设备小计 | - | - | 5,358.67 | ||
(五)公用辅助设备 | |||||
1 | 智能物流系统 | 兰建 | 1 | 1,100.00 | 1,100.00 |
公用辅助设备小计 | - | - | 1,100.00 | ||
总计 | - | - | 36,000.00 |
(3)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以募集资金投入的比例上述厂房装修及设备投入均属于资本性支出,适用募集资金投入,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占比100.00%。
(二)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数量的测算过程和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未来三年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缺口。在公司业务保持正常发展的情况下,未来三年,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补充的营运资金规模采用营业收入百分比法进行测算。
(1)未来三年收入预测
公司近几年营业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2018年、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033,830.19万元、2,524,065.79万元和2,969,230.79万元。2018年-2020年各年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4.81%、24.10%、17.64%,三年平均增长率为
28.85%。
基于锂电池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发行人近几年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以2020年为基础,公司预计未来3年(2021年-2023年)营业收入将保持不低于15%的增长速度。公司对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2)用营业收入百分比法进行测算
公司以2020年资产负债结构预测未来三年的资金需求情况如下:
1-53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末/年度A | 比例 | 2021年末/年度 | 2022年末/年度 | 2023年末/年度B | 变动量C=B-A |
营业收入 | 2,969,230.79 | 100.00% | 3,414,615.41 | 3,926,807.72 | 4,515,828.88 | 1,546,598.09 |
应收账款 | 750,840.61 | 25.29% | 863,466.70 | 992,986.70 | 1,141,934.71 | 391,094.10 |
应收票据 | 32,112.27 | 1.08% | 36,929.11 | 42,468.47 | 48,838.74 | 16,726.48 |
预付款项 | 6,659.39 | 0.22% | 7,658.30 | 8,807.05 | 10,128.11 | 3,468.71 |
存货 | 512,084.83 | 17.25% | 588,897.55 | 677,232.19 | 778,817.02 | 266,732.19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1,301,697.10 | 43.84% | 1,496,951.66 | 1,721,494.41 | 1,979,718.58 | 678,021.48 |
应付账款 | 706,620.24 | 23.80% | 812,613.27 | 934,505.26 | 1,074,681.05 | 368,060.82 |
应付票据 | 272,686.24 | 9.18% | 313,589.18 | 360,627.56 | 414,721.69 | 142,035.45 |
预收款项 | - | 0.00% | - | - | - | -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979,306.48 | 32.98% | 1,126,202.45 | 1,295,132.82 | 1,489,402.75 | 510,096.26 |
流动资金占用 | 322,390.62 | 10.86% | 370,749.21 | 426,361.59 | 490,315.83 | 167,925.21 |
如上表所示,按上述假设计算,公司2023年末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为490,315.83万元,减去2020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322,390.62万元,公司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为167,925.21万元。综上,公司本次以97,806.2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和必要的。
2、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规定:“再融资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的比例执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15亿元,拟用于“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前三个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均用于建设投资和设备投资,均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预备费、其他费用等的情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4
为非资本性支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投入97,806.2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4.98%,未超过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
二、项目一、项目二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投资数额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一)项目一(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投资数额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1、项目一(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对比情况
本次“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与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项目 | 2020年可转债“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 |
年产能(万只) | 9,360.00 | 12,500.00 |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61,055.75 | 99,115.04 |
单位产能投资额(固定资产原值/产能) | 6.52 | 7.93 |
注1:为保证前募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业务与本次募投项目“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在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规模上的可比性,上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均只含业务相关的设备投入,不含厂房装修等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投入金额,业务相关的设备投入均为不含税金额。注2:本次募投设备拟投入金额为11.2亿,按照13%税率测算,不含税设备金额为99,115.04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固定资产原值为99,115.04万元,新增产能为每年12,500万只,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为7.93元/只;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固定资产原值为61,055.75万元,产能为年产9,360.00万只,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为6.52元/只;本次“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略高于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2、项目一(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差异原因及相关投资数额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项目一(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略高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的主要原因系:为顺应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公司下游
1-55
高端客户产品升级对于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不断提高的性能要求,公司适时针对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客户需求满足情况,募投项目在设计时,更加注重先进性、自动化和智能化,相关智能化设备投入较公司同类前募项目增加,从而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高于公司同类前募项目。主要表现为增加边料粉碎回收、极耳中置、自动绕胶,自动干燥线、化成分容一体机、自动扫码装盒机、AGV自动物流,将常规烘烤改为自动烘烤等,该部分增加金额大约4亿元(含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生产线性能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程度也将进一步获得提升。因此,项目一单位产能投资额略高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同类前募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关投资数额测算谨慎合理。
(二)项目二(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投资数额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1、项目二(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对比情况
本次“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与前募项目建成后单位产能投资额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项目 | 2017年非公开发行“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 |
年产能(万只) | 10,000.00 | 12,500.00 |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42,142.48 | 62,831.86 |
单位产能投资额(固定资产原值/产能) | 4.21 | 5.03 |
注1:为保证现有手机数码类锂离子模组业务与本次募投项目“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在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规模上的可比性,上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均只含业务相关的设备投入,不含厂房装修等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投入金额。注2:本次募投设备拟投入金额为71,000.00万元,按照13%税率测算,不含税设备金额为62,831.86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固定资产原值为62,831.86万元,新增产能为每年12,500万只,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03元/只;前募“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固定资产原值为42,142.48万元,产能为年产10,000.00万只,单位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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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额为4.21元/只;本次“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略高于前募“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2、项目二(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差异原因及相关投资数额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项目二(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略高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提升Pack自动化产线单位产能及效率以满足更大的单位产能需求;随着下游客户的产品持续升级,公司增加了VHB贴胶、自动化检测工站及自动等离子清洁工站等,并升级自动化生产线直线电机系统、产品各工站过程检测及品质监控系统,该部分增加金额约2亿;同时, 公司配套了丝印自动化产线、SMT前/后工序生产线、离线检测设备、在线数据收集/追溯系统等,上述因素均导致了投入成本的上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自动化产线性能将进一步提升,且品质管理智能化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
因此,项目二单位产能投资额略高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同类前募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关投资数额测算谨慎合理。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拟建设的生产线较同类前募项目生产线进行了设备升级,受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产品的需求升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入有所提升,但是进一步优化的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的生产线性能以及自动化、智能化程度所带来的投入增加,有利于确保公司相应产品在安全、续航、快充、能量密度等核心产品指标层面保持先进水平,是公司顺应行业趋势及客户要求的必要投入。
三、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电芯主要为外购,说明自产电芯替代是否存在障碍,结合电池模组所需电芯数量、报告期内电芯自供情况、产能利用率、在建拟建项目等情况,说明前募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持续进行大额投资的必要性,是否存在重复投资和过度融资的情形,项目建成后是否与公司电芯需求相匹配。
(一)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电芯主要为外购,说明自产电芯替代是否存在障碍
1、公司消费电芯研发能力强、技术积淀深厚、研发成果丰硕
1-57
锂离子电芯产品是电池模组的主要原材料,在锂电池模组成本构成中占比较高,电芯的行业技术门槛及市场准入要求也相对较高。为了提高公司在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在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产品领域中的战略定位与布局,公司自2014年收购东莞锂威以来积极切入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赛道,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现阶段形成了以锂威为代表的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生产及研发主体。经过多年的深耕布局,公司在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关键材料、工艺设计、制造技术等方面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获得了众多的研发成果。自产消费电芯已经多家国际知名检测机构(如中国赛西、德国TUV莱茵、德国TUV南德、北京迪捷姆、上海化工院、美国UL、韩国KTR等)认证。
2、公司消费电芯产品已通过多家国内外客户的认证并进入量产采购
依托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在锂电池产业链的深厚技术积累以及在消费类锂离子电芯领域的持续投入,公司自产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产能亦逐步提高。
因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产品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下游客户对电芯产品的认证流程通常来说较为复杂、严格,消费类锂离子电芯进入下游客户的主要程序从前期客户审厂开始,历经工厂审核、方案设计评审、样品制作、测试认证、批量生产等阶段。公司锂离子电芯产品已顺利通过多家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审核、测试认证,切入多家国内外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已被广泛应用于华为、OPPO、vivo、小米、Moto、联想、亚马逊、谷歌、传音等国内外知名的消费电子厂商的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含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中,已实现量产供货。
3、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电芯产销量逐年上升,自产电芯自供水平稳步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电芯需求量、现有自产电芯自供情况如下:
单位:万只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数额 | 占比 | 数额 | 占比 | 数额 | 占比 | 数额 | 占比 | |
消费电池模组产量 | 25,318.27 | 100.00% | 43,361.47 | 100.00% | 38,487.28 | 100.00% | 36,476.44 | 100.00% |
消费电芯需求量 | 30,171.20 | 100.00% | 51,007.97 | 100.00% | 42,935.61 | 100.00% | 40,310.59 | 100.00% |
其中:自产电芯 | 8,263.63 | 27.39% | 10,864.91 | 21.30% | 6,173.50 | 14.38% | 3,839.01 | 9.52% |
外购电芯 | 21,907.57 | 72.61% | 40,143.06 | 78.70% | 36,762.11 | 85.62% | 36,471.58 | 9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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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模组的市场地位的进一步巩固和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和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业务持续增长,带动公司消费电芯需求量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芯需求量分别达40,310.59万只、42,935.61万只、51,007.97万只和30,171.20万只。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芯自供量分别为3,839.01万只、6,173.50万只、10,864.91万只和8,263.63万只,消费电芯自供量复合增长率达68.23%;消费电芯自供比例分别达
9.52%、14.38%、21.30%和27.39%,自供比例逐年稳步提升。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芯自供量占消费电芯产量的比例亦保持在较高水平,至2021年6月底,公司消费电芯产量的90.00%以上用来供应生产消费电池模组,现有消费电芯产量自用空间已趋于饱和。
综上,公司消费电芯研发能力强、技术积淀深厚、研发成果丰硕;消费电芯产品已通过多家国内外客户的认证并进入量产采购;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芯自供比例逐年加速提升,外购消费电芯比例逐年下降;消费电芯自供量占消费电芯产量的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现有消费电芯产量自用空间已趋于饱和,自产电芯替代不存在障碍。
(二)结合电池模组所需电芯数量、报告期内电芯自供情况、产能利用率、在建拟建项目等情况,说明前募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持续进行大额投资的必要性,是否存在重复投资和过度融资的情形,项目建成后是否与公司电芯需求相匹配
1、电池模组所需电芯数量、电芯自供情况、产能利用率、在建拟建项目等情况
(1)电池模组所需电芯数量、消费电芯自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稳固发展,消费类锂电池业务规模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消费电池模组产量对应的消费电芯需求量分别达40,310.59万只、42,935.61万只、51,007.97万只和30,171.20万只,消费电芯需求量复合增长率达
12.49%;自产消费电芯主要用于供应公司生产的手机数码类及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所需,报告期内消费电芯自供量分别为3,839.01万只、6,173.50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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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4.91万只和8,263.63万只,自供比例分别达9.52%、14.38%、21.30%和27.39%,自供比例持续提升。
(2)消费电芯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芯产能利用率如下表:
单位:万只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产能 | 9,030.00 | 15,242.00 | 11,319.00 | 8,160.00 |
产量 | 8,915.81 | 13,720.00 | 7,383.00 | 6,193.00 |
销量 | 9,329.73 | 10,932.86 | 6,888.42 | 4,969.00 |
产能利用率 | 98.74% | 90.01% | 65.23% | 75.89% |
产销率 | 104.64% | 79.69% | 93.30% | 80.24% |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对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业务的持续投入,产能稳步提升。公司现有消费电芯产能分别为8,160.00万只、11,319.00万只、15,242.00万只和9,030.00万只,消费电芯产量分别为6,193.00万只、7,383.00万只、13,720.00万只和8,915.81万只,消费电芯产能利用率分别达75.89%、65.23%、90.01%和
98.74%,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整体较高,2019年产能利用率略低主要由于:
①惠州锂威2016年成立后,2017年-2019年公司不断加大投入,由于公司生产线从设备选型、商务洽谈、组织招标、定制生产、产线调试安装到产线正式生产需要一定时间,且产品良品率的提高以及产能的爬坡也需要对生产线进行不断的调整,公司投入的生产线在2018年下半年陆续实现稳定量产,同时,由于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产品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下游客户对电芯产品的认证流程通常来说较为复杂、严格。消费类锂离子电芯进入下游客户的主要程序从前期客户审厂开始,历经工厂审核、方案设计评审、样品制作、测试认证、批量生产等阶段,最终实现量产的整个过程一般较长,公司的产能实现与客户的产品认证通过并最终形成订单存在一定时间差。
②根据行业惯例,国内外大客户在正式下达订单前,通常需要公司预留一定产能用于保证其订单顺利交付,现阶段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产能规划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量进行建设,电芯产品通过客户认证后,客户会对供应商现有产能进行评估,看是否具备单个或多个订单的生产条件与生产能力。根据供应商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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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能条件逐步释放其产品需求。因此,在特定阶段公司产能利用率有所波动符合客观情况和行业惯例。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芯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公司现有消费电芯产能利用充分,消费电芯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其中,2020年和2021年1-6月消费电芯产能利用率高达90.01%和98.74%,处于饱和状态。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芯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销售情况良好,消费电芯产销率处于较高水平。
(3)在建拟建项目情况
①在建项目情况
消费电芯在建项目为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投资82,35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78,400.00万元,由厂房装修投资9,407.00万元和设备投资68,993.00万元构成,计划建成年产9,360.00万只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生产线,主要产品为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芯和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芯,预计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②拟建项目情况
消费电芯拟建项目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投资145,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39,000.00万元,由厂房装修投资27,000.00万元和设备投资112,000.00万元构成,计划建成年产12,500.00万只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生产线,主要产品为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芯和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芯,项目建设期为2.5年。
综上,公司消费类锂电池业务规模增长趋势向好,消费电池模组产量对应的消费电芯需求量大且持续增长,2021年1-6月公司消费电芯自供比例为27.39%,仍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现有消费电芯产能利用充分,消费电芯产能饱和、产销率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在建项目消费电芯产能为9,360.00万只,于2021年底达产,假设消费电芯需求量按10%的比例逐年增长且消费电芯产能全部自供,则2022年公司消费电芯自供比例为44.43%,需外购的消费电芯达34,299.64万只, 公司自产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仍不能满足自身的全部电芯需求,仍需进行大量的对外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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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募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持续进行大额投资的必要性,是否存在重复投资和过度融资的情形,项目建成后是否与公司电芯需求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产品销售市场进一步开拓,前次募投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再次进行大额投资不属于重复投资和过度融资,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与公司既定战略。前募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消费电芯产能整体占消费电池模组中电芯需求量的比重不高,自供消费电芯产能缺口仍较大,前募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与公司电芯需求匹配。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投资进一步助推公司向上游电芯领域延伸,符合公司既定战略布局
在消费类锂离子电芯领域,公司2014年收购东莞锂威,进军消费类锂离子电芯行业,顺利实现锂电池模组产业链的向上延伸。2018年,东莞锂威成为欣旺达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与协同。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在公司已经具备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研发、大规模生产制造能力及通过客户认证并实现批量采购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公司进一步推进消费类锂电池业务向上游电芯领域延伸,对现有电芯业务进行扩产,扩大锂离子电芯自供比例的重要一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并持续巩固公司在锂电池模组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进一步推进消费类锂电池业务向上游电芯领域纵向延伸,加强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产业链上相对薄弱环节的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在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产品领域中的战略定位与布局。
(2)本次大额投资将进一步扩大消费类锂离子电芯自产能力,提高消费类锂离子电芯自供比例,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锂离子电池模组由锂离子电芯、BMS、结构件及相应辅料组成。锂离子电芯不仅在锂电池模组成本构成中占比较高,同时电芯的行业门槛及市场准入要求也相对较高,因此模组公司在完成下游市场布局后进而向上游电芯领域延伸,研发掌握电芯核心技术,涉足电芯生产制造,打通模组整体产业链,最终实现模组的一体化管控,是大型电池模组公司的必然选择,也是进行电池模组全部件研发,进一步提高锂电池模组性能,提升产品利润水平及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同时,由于锂离子电芯行业的技术研发和制造工艺的门槛较高,行业进入难度较大,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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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电芯生产制造的企业平均利润水平通常高于单纯的电池模组公司,因此各电池模组公司在拥有良好客户基础的情况下,提高上游电芯自产能力是提升公司消费类锂电池业务盈利能力的有效措施。就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市场来看,市场集中度较高,传统的市场参与者主要为海外厂商。随着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国内生产商的崛起,国内锂离子电芯供应商中,同时具备消费类锂电池模组客户基础及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研发制造能力的公司将有望实现进口替代,分享相应的市场红利。
公司向自身产业链上游延伸,提高锂电池模组电芯的自供比例,不仅有利于公司整合上游资源,实现产业链的纵向一体化,提高自身产品盈利能力,也将保障公司核心产品的原材料供应及工艺品质的稳定和可控。
(3)项目建成后与公司电芯需求相匹配
公司现有消费电芯产能、在建项目电芯产能、拟建消费电芯产能及电芯需求情况如下表: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现有消费电芯产能 | 15,242.00 | 18,060.00 | 18,060.00 | 18,060.00 | 18,060.00 |
在建消费电芯产能 | - | - | 9,360.00 | 9,360.00 | 9,360.00 |
拟建消费电芯产能 | - | - | - | - | 12,500.00 |
自供产能小计 | 15,242.00 | 18,060.00 | 27,420.00 | 27,420.00 | 39,920.00 |
消费电芯需求 | 51,007.97 | 56,108.77 | 61,719.64 | 67,891.61 | 74,680.77 |
产能自供比例 | 29.88% | 32.19% | 44.43% | 40.39% | 53.45% |
注1:假设在建及拟建消费电芯产能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如期达产,2021年现有消费电芯产能以2021年1-6月产能为基础推算,2022年、2023年及2024年现有消费电芯产能与2021年保持一致;注2:假设消费电芯需求量从2020年起按照10%的比例逐年增长,单位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单位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电芯用量与2020年一致;注3:假设现有、在建、拟建消费电芯产能全部自供。
2020年公司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产量39,663.00万只,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产量3,698.00万只,消费电池模组产量合计43,361.00万只,相应的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电芯需求量为41,752.32万只,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电芯需求为9,255.65万只,消费电芯需求量合计51,007.97万只。
假设2020年和2021年公司现有消费电芯产能满产且均用于生产手机数码类及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消费电芯需求量从2020年起按照10%的比例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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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则公司2020年和2021年消费电芯自供比例分别为29.88%和32.19%,公司现有消费电芯产能满产且全部自用的情形下消费电芯自供率仍然较低;若在建消费电芯项目产能和拟建消费电芯项目产能分别于2021年底和2023年底如期达产,则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消费电芯自供比例预计将分别达到44.43%、
40.39%和53.45%,公司在建拟建项目达产后,消费电芯自供比例仅为50%左右,至2024年,公司需外购的消费电芯预计多达34,760.77万只,自供消费电芯产能缺口仍较大。同时,消费类电子产品对电池容量需求的持续提高以及双电芯/多电芯电池模组方案的发展,加大了单位消费电池模组电芯消耗量,报告期内公司单位消费电池模组电芯消耗量持续上升,消费电芯需求在原有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自供消费电芯产能缺口亦将随之扩大。公司2020年手机数码类及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业务毛利率为16.47%,在上述假设提前下公司消费电芯自供比例逐年上升,若2021年至2024年,公司消费类电池业务的营业收入和成本均按10%的比例逐年增长,则公司2021年至2024年手机数码类及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业务平均毛利率将达到20.64%,毛利率提升显著。综上,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业务规模的扩大,消费电芯需求量大且持续增长,公司消费电芯自供比例较低,消费电芯产能利用率较高,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消费电芯在建拟建项目达产后,预计消费电芯自供率仅为二分之一左右,自供消费电芯产能缺口仍较大;本次募集资金扩产项目是在前次募集资金投向的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建设完成并投产的基础上,扩大消费类锂电池模组的上游核心部件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产能,提高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产品所需电芯的自供比例,有利于加强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产业链上相对薄弱的环节;本次大额投资能够扩大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产能,是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自身战略规划及各项实施条件的基础合理确定的,有利于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既定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前募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持续进行本次募投项目投资具有必要性,不存在重复投资和过度融资的情形,项目建成后与公司电芯需求量匹配。因此,公司自产电芯替代不存在障碍,前募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持续进行大额投资具有必要性,不存在重复投资和过度融资的情形,项目建成后与公司电芯需求量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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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东莞锂威及惠州锂威作为消费类电芯生产及研发主体,结合浙江锂威生产经营情况、产品运输、产业配套、技术储备、人员安排等说明项目一实施主体的确定是否合理,是否可能大幅增加运输成本,效益测算是否充分考虑运输费用的影响。
(一)结合浙江锂威生产经营情况、产品运输、产业配套、技术储备、人员安排等说明项目一实施主体的确定是否合理
浙江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浙江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项海标 |
成立时间 | 2020年3月24日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1MA2HR5488B |
经营范围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1)浙江锂威生产经营情况
浙江锂威成立于2020年3月,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的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电源等电子产品。设立浙江锂威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消费类电芯业务产业链布局,更好地服务及满足长三角及周边地区客户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2020年,浙江锂威开始进行厂房装修,2021年上半年,已逐步购置部分生产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浙江锂威的设立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能,提高电芯自供率,缓解产能和供求不匹配的矛盾。截至2021年6月30日,浙江锂威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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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合计 | 61,571.49 | 1,873.42 |
净资产总计 | 19,596.96 | 250.08 |
营业收入 | 2,834.04 | 1,464.48 |
营业利润 | -1,336.49 | -66.57 |
净利润 | -1,353.13 | -49.92 |
(2)产品运输
浙江锂威所处的兰江片沿330国道和金千铁路线布局,地理位置及交通区位优势明显,使得浙江锂威的产品范围辐射长三角及周边地区,能够迅速响应华东地区客户订单需求,缩短产成品的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保证对长三角客户的服务质量。
(3)产业配套
兰溪市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是浙江省内首批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之一。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兰溪经济开发区在交通、水源、电力支持、气热供应和污水处理等方面形成了完善的基础设施,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近年来,兰溪市积极推进“全力打造现代纺织、光电信息新材料、医药健康、新能源交通装备、节能环保等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发展策略,引进一批产业链上下游的配套企业、配套项目,为浙江锂威提供齐全的产业配套设施。
(4)技术储备
公司自2014年以来积极切入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赛道,多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了以东莞锂威及惠州锂威为代表的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生产及研发主体,技术储备丰富,已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产品性价比及市场认可度高。浙江锂威作为惠州锂威的重要全资子公司,将充分借鉴惠州锂威和东莞锂威在3C消费电芯领域的研发和生产经验,通过人员内部调配,加强技术交流等方式实现集团内战略资源和技术共享,为本次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的实施提供充足的技术支撑和储备。
(5)人员安排
浙江锂威通过外部引进与内部调配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一方面,浙江省教育资源丰富、人才储备充足,本地引进人才充分保障了本次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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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人员储备;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集团内部资源的调控,从惠州锂威调配大量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及熟练技工支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与新员工培训,形成良性的人员循环和可持续的人才梯队。截至2021年8月,浙江锂威已有员工约1400人,其中工程师级(含)以上技术人员和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178人,人员配备充足,已基本满足生产需求。
综上所述,设立浙江锂威能够更好地服务及满足长三角及周边地区客户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拥有行业领先的电芯技术及人员储备,兰溪产业园具备优越的地理位置及交通区位,完善的产业及政策配套优势,因此,项目一“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实施主体的确定合理。
(二)浙江锂威作为募投实施主体是否可能大幅增加运输成本,效益测算是否充分考虑运输费用的影响
在原材料供应方面,消费电芯制造主要所需原材料为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添加剂等。公司锂离子电芯原材料供应商地域分布广泛,华北、华中、华东、华南均有涉及,未呈现区域集中采购的趋势。浙江锂威电芯原材料的采购综合考虑了价格和区位因素的影响,不存在因地域因素导致大幅增加原材料运输成本的情形。
在产品需求方面,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作为锂电池模组的核心组成部分,以浙江锂威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一“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可与以浙江电子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三“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形成项目配套,在同一产业园内部即可进行消费电芯生产与消费电池模组的配套加工,不会增加运输成本。同时,浙江锂威作为本次募投项目一“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服务客户如小米(上海、江苏、浙江)、摩托罗拉(上海、湖北)、戴尔(上海)、广达电脑(江苏)、龙旗(上海)等主要集中于长三角地区及周边地区,缩短了运输里程,不存在大幅增加相关产品的运输成本的情形。此外,随着公司消费电池业务市场份额的提升,消费电池模组产销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未来将以自有资金扩大长三角地区及周边地区的消费电池模组产能以满足长三角及周边地区持续增长的消费电池需求,浙江锂威消费电芯全部本地自供后的产能缺口仍需通过外购电芯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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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于自身在消费类锂电池电芯生产过程中所积累的生产经验数据及成本核算基础,对募投项目一“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成本费用进行了估算,相关数据由公司采购、生产、技术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测定。在此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中,电芯原材料的运输费用已依据历史经验数据包含在材料成本预测中,材料成本按照“单个产品材料成本×销售数量”进行测算;电芯产成品运输费用已依据历史经验数据包含在销售费用预测中,销售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1%进行测算。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需求方面,均不存在大幅增加相关产品的运输成本的情形,效益测算已充分考虑运输费用的影响。
综上所述,浙江锂威作为募投实施主体,原材料采购及产品运输均不会大幅增加运输成本,效益测算已充分考虑运输费用的影响。
五、对比公司同类业务固定资产规模及现有产能规模说明项目一至三新增产能的合理性,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发行人行业地位、储备客户、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等说明在建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是否存在产能闲置的风险。
(一)对比公司同类业务固定资产规模及现有产能规模说明项目一至三新增产能的合理性
1、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本次“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与公司现有的同类业务在相关固定资产投入与产能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项目 | 现有同类业务 | 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 |
年产能(万只) | 19,055.00 | 12,500.00 |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130,436.38 | 99,115.04 |
单位产能投资额(固定资产原值/产能) | 6.85 | 7.93 |
注1:为保证现有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业务与本次募投项目“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在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规模上的可比性,上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均只含业务相关的设备投入,不含厂房装修等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投入金额。注2:本次募投设备拟投入金额为11.2亿,按照13%税率测算,不含税设备金额为99,115.04万元。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与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生产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为130,436.38万元,产能为年产19,055.00万只,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为6.85元/只;本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设备投入99,115.04万元,新增产能为每年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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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只,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为7.93元/只;本次“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略高于公司现有同类业务。
2、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本次“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与公司现有的同类业务在相关固定资产投入与产能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项目 | 现有同类业务 | 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 |
年产能(万只) | 46,866.92 | 12,500.00 |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208,487.58 | 62,831.86 |
单位产能投资额(固定资产原值/产能) | 4.45 | 5.03 |
注1:为保证现有手机数码类锂离子模组业务与本次募投项目“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在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规模上的可比性,上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均只含业务相关的设备投入,不含厂房装修等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投入金额。注2:本次募投设备拟投入金额为7.1亿,按照13%税率测算,不含税设备金额为62,831.86万元。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与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生产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08,487.58万元,产能为年产46,866.92万只,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为
4.45元/只;本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设备投入62,831.86万元,新增产能为每年12,500.00万只,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03元/只;本次“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略高于公司现有同类业务。
3、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本次“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与公司现有的同类业务在相关固定资产投入与产能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项目 | 现有同类业务 | 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 |
年产能(万只) | 4,594.33 | 4,000.00 |
固定资产原值(不含税,万元) | 33,632.06 | 31,858.41 |
单位产能投资额(固定资产原值/产能) | 7.32 | 7.96 |
注1:为保证现有笔记本模组类锂电池模组业务与本次募投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在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规模上的可比性,上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均只含业务相关的设备投入,不含厂房装修等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投入金额。注2:本次募投设备拟投入金额为3.6亿,按照13%税率测算,不含税设备金额为31,858.41万元。
1-69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与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生产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为33,632.06万元,产能为年产4,594.33亿只,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为
7.32/只;本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设备投入31,858.41万元,新增产能为每年4,000.00万只,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为7.96元/只;本次“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略高于公司现有同类业务。
整体来看,因本次募投项目拟建设的生产线较现有生产线进行了设备升级,受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产品的需求升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入有所提升,本次募投项目一至三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均略高于公司现有同类业务。本次募投项目一至三投资规模和新增产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投资规模和新增产能合理。
(二)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发行人行业地位、储备客户、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等说明在建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是否存在产能闲置的风险,说明项目一至三新增产能的合理性。
1、本次募投产品之手机数码类及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的行业下游市场空间巨大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主要用于手机(含功能手机和智能手机)、便携式电脑(含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以及近年来新兴的各类智能硬件产品(含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交通和智能医疗等)。
从手机领域来看,智能手机销量自2011年保持了连续5年的高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速达到20%。2017年开始,国内外智能手机进入存量市场,但是随着5G、折叠屏和全面屏等新技术的出现,搭载相应软硬件功能的智能手机逐步放量。IDC预测2020年之后的3-4年随着5G等技术的兴起,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又会呈现增长态势,预计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15.20亿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前景广阔。
1-70
数据来源:IDC便携式电脑是锂离子电池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另一个重要应用。从笔记本电脑领域来看,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总体增长逐渐稳定。根据IDC数据显示,由于智能手持设备对市场的冲击,全球笔记本电脑2015年-2018年的出货量整体维持平稳,约1.6亿台。2020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为1.98亿台。IDC预测,2024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将下滑至1.94亿台。从平板电脑领域来看,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略有下滑。根据IDC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变形平板电脑和直板平板电脑出货量合计为1.50亿台,预计2024年约为1.22亿台。
2020年全球个人计算机设备出货量及预测
单位:亿台
品类 | 2020年 | 2024年 | 2020-2024 复合增长率 | ||
出货量 | 市占率 | 出货量 | 市占率 | ||
桌面电脑 | 0.73 | 17.10% | 0.66 | 16.94% | -2.42% |
变形平板电脑 | 0.62 | 14.59% | 0.57 | 14.71% | -1.99% |
笔记本电脑 | 1.98 | 46.58% | 1.94 | 49.74% | -0.57% |
直板平板电脑 | 0.88 | 20.55% | 0.65 | 16.79% | -7.02% |
工作站电脑 | 0.05 | 1.17% | 0.07 | 1.82% | 9.16% |
合计 | 4.26 | 100.00% | 3.90 | 100.00% | -2.19% |
数据来源:IDC
从国内市场上看,2020年中国平板电脑出货量达到23.4百万台,分品牌看,前三大厂商市场占有率从2019年的74.5%,提升至2020年的79%,预计未来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头部厂商集中,行业集中度将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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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智能硬件领域来看,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交通和智能医疗等新兴智能硬件产品的蓬勃发展已成为消费类电子行业新的增长点。2020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为4.45亿台,较2019年大涨28.4%,预计2024年出货量可达5.27亿台。国内市场,2020年中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为1.1亿台,随着5G时代带来的国内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预计2023年中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可达到2亿台。
此外,从消费类锂电池的技术发展趋势来看,电池容量和能量密度的持续提高以及消费类软包锂电池渗透率的持续提升也将进一步增加对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市场需求。
2、发行人是行业竞争中的主要参与者,经营情况良好
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电池电芯方面,以ATL、三星SDI、LG化学、村田制作所等国际龙头企业为主;电池模组方面,本土企业欣旺达、德赛电池、新普科技是该领域的主要参与者。随着中国消费类电子产品生产厂商加速扩张,其出货量和市场占有率预计也将继续提升,主要客户覆盖国内外主流消费电子产品厂商的上游锂电池龙头企业将同步受益。同时,随着智能手机电池容量的进一步提升以及笔记本软包电池渗透率持续提高所带来的国内消费类锂电池市场需求扩大,具有优秀的研发能力同时工艺优良、性能稳定、安全性高并能确保稳定供应的锂离子电池供应商势必在这一趋势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在消费类锂电池模组领域,与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包括德赛电池和新普科技等。
德赛电池: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广东省深圳市,于199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证券代码:000049。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中型、小型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大型新能源汽车电池,储能电池等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
新普科技: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中国台湾地区,2001年在中国台北证券交易所(Taipei Exchange)挂牌,证券代码:6121。新普科技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模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每年提供超过2亿个电池组。
上述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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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欣旺达 | 1,568,206.41 | 2,969,230.79 | 2,524,065.79 | 2,033,830.19 |
德赛电池 | 768,447.03 | 1,939,782.45 | 1,844,268.76 | 1,724,923.38 |
新普科技 | 1,076,001.98 | 2,005,156.56 | 1,647,967.10 | 1,415,385.82 |
注:新普科技营业收入系根据各期平均汇率折算得出。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在收入规模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且始终保持了较高增速,经营情况良好。
3、公司与国内外主流消费电子厂商的合作情况良好,业务规模持续提升
公司深耕锂电池模组制造领域多年,长期服务于全球领先的消费类电子品牌商,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方面,公司是苹果、华为、OPPO、vivo、小米、Moto等国内外一线手机品牌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在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领域,公司是苹果、华为、联想、Dell、小米、微软等国内外优质客户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在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方面,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芯已被广泛应用于华为、OPPO、vivo、小米、Moto、联想、亚马逊、谷歌、传音等国内外知名的消费电子厂商的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含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上。公司在全球消费类锂电池行业的地位及对全球主流消费电子厂商的高覆盖率,为手机数码类及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产品订单及业绩持续增长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业务分别实现收入128.64亿元、156.51亿元、164.04亿元以及93.95亿元,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20.60亿元、28.95亿元、41.50亿元以及21.87亿元。报告期内集团前五大客户分别实现收入141.64亿元、170.06亿元、184.87亿元以及93.58亿元。随着上述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公司作为其重点合作伙伴,双方的合作深度和广度也将进一步提高,业务合作规模也将不断扩大。
4、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及电池模组产品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稳定、充足
(1)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产品主要客户及在手订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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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产品按类别划分的主要客户如下:
产品类别 | 主要客户 |
手机数码类 | 华为、OPPO、vivo、小米、Moto、传音 |
笔记本电脑类 | 联想、小米、华为、亚马逊、谷歌 |
公司的下游客户通常采取“预测订单+订单”的形式发放订单,每年初对全年度做订货预测,每月初对本月具体测算并对今后两个月进行订货预测,每周初确定本周每日订货量并对今后两周进行订货预测。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在手未交货订单(包括预测订单)充足,合计金额为约27.99亿元。随着公司对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业务的持续投入,公司自产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产能不断提高,目前电芯产品已陆续通过公司绝大部分锂电池模组客户的审核、测试认证并进入量产供货。公司与众多优质大客户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将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订单来源,进而为本次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实施后的产能消化提供了渠道保障。
(2)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主要客户及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消费类锂离电池模组产品按类别划分的主要客户如下:
产品类别 | 主要客户 |
手机数码类 | 苹果、华为、OPPO、vivo、小米、Moto |
笔记本电脑类 | 苹果、华为、联想、Dell、小米、微软 |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的在手未交货订单(包括预测订单)为136.46亿元,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的在手未交货订单(包括预测订单)为37.23亿元,在手订单稳定、充足。
公司多年来深耕于锂电池模组领域,依托自身在锂电池模组电源管理系统方面的设计与研发优势,为客户提供先进的锂电池模组制造服务,其所积累的生产经验和技术优势也为模组产品提供了较高的质量保证。在智能手机庞大的市场规模以及笔记本电脑的新增需求背景下,未来公司也将凭借行业内良好的口碑及较高的产品质量获取更大的订单来源。
5、在建及新增产能具体消化措施,是否存在产能大规模闲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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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模组领域,公司继续保持行业内优质客户的合作,并持续进行新的客户覆盖
公司深耕锂电池模组制造领域多年,长期服务于全球领先的消费类电子品牌商,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公司产品的持续研发及与客户的密切配合,公司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客户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公司作为全球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主要供应商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巩固。
公司在全球消费类锂电池模组行业的地位及对全球主流消费电子厂商的高覆盖率,为手机数码类及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产品订单及业绩持续增长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也将持续进行新客户的开发与深度覆盖。
(2)在电芯领域,公司持续推动自产电芯通过国内外客户的认证并进入量产采购
锂电池模组通常由锂离子电芯、BMS、结构件及相应辅料组成。锂离子电芯不仅在锂电池模组成本构成中占比较高,同时电芯的行业门槛及市场准入要求也相对较高,因此下游客户通常对于锂电池模组选配的电芯有严格要求。电芯的选配需经过客户的严格审核与认证,方可进入客户供应链。报告期内,公司自产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产能持续提高,电芯产品已陆续通过公司绝大部分锂电池模组客户的审核、测试认证并进入量产供货。
与其他锂离子电芯供应商相比,公司获得订单的方式主要为:利用自身锂离子电池模组领域强大的客户影响力,在模组产品参与客户新产品立项研发的同时,积极导入电芯产品团队共同设计研发模组产品,一体化的设计及生产管理可以更好地保障产品生产交付,并有助于提升产品品质和降低成本。通常来说,公司与客户就某款手机或笔记本电脑产品展开锂离子电池电芯和模组项目的研发合作,公司实际已基本上获得了未来该款产品的产品订单。
因此,公司与众多优质大客户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将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订单来源,进而为本次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实施后的产能消化提供了渠道保障;同时公司也将持续推动自产消费电芯在剩余手机数码客户及笔记本客户的认证进程,持续扩大自产消费电芯的适用,提高自供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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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实技术基础在技术研发及技术积累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技术积累,在锂电池领域持续针对锂电池模组、锂电池材料与电芯、BMS、自动化生产等进行投入和创新,持续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历经多年的技术沉淀,拥有较为雄厚的技术积累,并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优秀的产品和完善的配套服务。公司重视研发投入,目前已拥有自主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超过千项,充分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在外部合作研发上,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华南理工大学、南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高校及中国科学物理研究所、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在电池模组、固态电池、动力电池、电池材料、关键技术等领域开展多项深入合作。
在研发投入上,公司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电芯等多个业务类别上保持了持续、稳定、大额的研发投入。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金额逐年增加,稳居行业前列。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累计研发投入53.90亿元,其中,2021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10.01 亿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45.20%;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18.06亿元,较2019年度增长18.6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上升,从2018年5.21%提升至2020年的6.08%。2021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进一步提升至6.39%。
持续、稳定、大额的研发投入,不仅稳固了公司行业领先优势和地位,也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4)持续保持优秀的锂电池模组开发与制造能力,保障出厂产品质量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批从事锂电池模组生产的企业,拥有一批长期从事锂电池模组设计开发的高管和业务骨干。公司的研发设计团队对锂电池模组行业的市场变化趋势、技术进步、公司生产能力、上游原材料性能及下游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为了更好的引导和实现客户的锂电池模组使用需求,达到锂电池模组整体开发设计的最佳化,公司与客户的合作从客户产品的研发阶段就已经开始。
在与客户的合作研发过程中,公司参考客户新产品的外观及内部结构、产品能耗指标、使用环境模拟指标、产品的通讯参数等因素,进行锂电池模组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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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计配合,在以上各方面引导客户对其产品进行优化设计。公司深耕锂电池模组制造领域多年,长期服务于全球领先的电子厂商,积累了丰富的制程管理经验,拥有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严格把关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程序和质量,并对成品进行严格质量检测,以保障出厂产品的质量,亦为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鉴于消费电子行业的广阔空间、公司目前的竞争地位、丰富的客户储备及充足的在手订单,且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的消费电芯主要用于自身的模组,公司将持续在客户合作与开拓、电芯产品的认证进程与覆盖范围、研发投入以及生产制造等多个方面持续优化,确保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预计不存在大规模的产能闲置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一至三新增产能合理。
针对上述事项涉及的相关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如下:
“十九、新增产能闲置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一至三分别为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和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系公司充分考虑自身电芯自供比率、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后确定的结果,项目建成投产需一定时间,如果后续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容量增速不及预期、储备项目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则可能面临新增产能闲置的风险。”
六、项目一至三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等关键参数与前募项目和现有业务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相关产品毛利率情况说明项目三参数选取是否谨慎,并针对关键参数变动对项目一至三预计效益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一)项目一至三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1、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方法
在测算销售收入时,公司综合考虑未来消费类锂电池的技术发展方向、上下游市场供求状况、主要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同时满足国内外高端客户日益提高的锂电池性能要求和工艺要求,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充分参考2020年度的平均出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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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测算销售成本时,公司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相关原材料的实际采购价格为基础确定原材料成本,并考虑上游市场的变化情况,结合对未来采购成本的预测进行适当调整;
除收入和成本外,各项税、费的计算亦以公司历史经验数值为基础、合理考虑未来情况加以确定,总体测算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并符合谨慎性原则。
2、各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1)3C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①销售收入测算
本募投项目计划建成年产1.25亿只消费类锂离子电芯,建设期为2.5年,第三年下半年达产。预计本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销售单价为20元/只,项目达产后将实现250,000.00万元的年销售收入。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达产期 |
销量(万只) | 1,250 | 5,000 | 12,500 |
单价(元/只) | 20 | 20 | 20 |
营业收入(万元) | 25,000 | 100,000 | 25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业务的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年份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平均单价(元/只) | 25.55 | 23.97 | 24.72 | 20.02 |
在本募投项目的产品价格测算中,公司以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实际售价为基础,结合上下游市场供求状况、与客户的合作情况以及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未来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不断提升的能量密度、电池容量等性能指标因素,进行适当调整。报告期内公司的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平均销售单价为23.57元/只,本次募投项目预计销售单价为20元/只,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②成本测算
公司基于自身在消费类锂电池电芯生产过程中所积累的生产经验数据及成本核算基础,对募投项目成本进行了估算,相关数据由公司采购、生产、技术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测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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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测算依据 |
原材料 | 材料主要由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等组成,以公司现有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产品的BOM用量为基础进行测算,符合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 原材料价格系根据产品现行市场价格测算,通过采用历史上相对较高的原材料采购价格预留了适当的安全空间,该种测算方法是合理、谨慎的 |
动力 | 能源消耗费用系根据产品材料消耗及现行市场价格测算 |
直接人工 | 人工成本主要按照未来人均工资及员工需求量进行测算 |
折旧摊销 |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参照公司现行折旧政策,按直线法计算 |
税金及附加 | 根据产品销售和材料采购导致的各个税种应税额以及国家法定的税率予以测算 |
销售费用 | 根据公司历史费用率情况同时适当考虑未来规模效应等情况后予以预计,按照销售收入的1%计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
管理费用 | 根据公司历史费用率情况同时适当考虑未来规模效应等情况后予以预计,按照销售收入的7%计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
财务费用 |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采购、生产、销售情况预测公司整体现金流计算。 |
根据上述成本费用的测算依据,本项目计算期内的年成本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计算期(万元) |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及以后 | ||
1 | 材料及动力 | 14,039 | 65,469 | 176,158 | 176,158 | 176,158 |
2 | 工资 | 1,392 | 5,568 | 13,920 | 13,920 | 13,920 |
3 | 折旧摊销 | 4,769 | 9,538 | 11,923 | 11,923 | 11,923 |
4 | 税金及附加 | 75 | 300 | 750 | 750 | 750 |
5 | 销售费用 | 250 | 1,000 | 2,500 | 2,500 | 2,500 |
6 | 管理费用 | 1,750 | 7,000 | 17,500 | 17,500 | 17,500 |
7 | 财务费用 | 225 | 1,125 | 2,250 | 2,250 | 2,250 |
8 | 总成本 | 22,500 | 90,000 | 225,000 | 225,000 | 225,000 |
③收入利润测算
根据上述假设,项目计算期内的收入利润预测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计算期(万元) |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及以后 | ||
1 | 达产率 | 10% | 40% | 100% | 100% | 100% |
2 | 营业收入 | 25,000 | 100,000 | 250,000 | 250,000 | 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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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成本费用 | 22,500 | 90,000 | 225,000 | 225,000 | 225,000 |
4 | 利润总额 | 2,500 | 10,000 | 25,000 | 25,000 | 25,000 |
5 | 所得税 | 375 | 1,500 | 3,750 | 3,750 | 3,750 |
6 | 净利润 | 2,125 | 8,500 | 21,250 | 21,250 | 21,250 |
综上,募投项目一“3C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相关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测算合理,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250,000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 25,000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6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一预计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2)3C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①销售收入测算
本募投项目计划建成年产1.25亿只消费类锂电池模组,建设期为3年,第四年达产。预计本项目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的销售单价为38.40元/只,项目达产后将实现480,000.00万元的年销售收入。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达产期 |
销量(万只) | - | 2,500 | 12,500 |
单价(元/只) | - | 38.40 | 38.40 |
营业收入(万元) | - | 96,000 | 48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业务的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年份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平均单价(元/只) | 42.32 | 42.78 | 43.81 | 38.64 |
在本募投项目的产品价格测算中,公司考虑到未来消费类锂电池模组的技术发展方向、上下游市场供求状况、主要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同时满足国内外高端客户日益提高的产品性能要求和工艺要求,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充分参考消费类锂电池模组的历史售价、主要在手订单的价格以及本募投项目的目标客户群体等指标因素,进行适当调整。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锂电池模组的平均销售单价区间为41.89元/只,本次募投产品的预计销售单价为38.40元/只,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②成本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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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于自身在消费类锂电池模组生产过程中所积累的生产经验数据及成本核算基础,对募投项目成本进行了估算,相关数据由公司采购、生产、技术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测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测算依据 |
原材料 | 直接材料主要由电芯、BMS、精密结构件等组成,以公司现有消费类锂电池模组产品的BOM用量单为基础进行测算,符合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 原材料价格系根据产品现行市场价格测算,通过采用历史上相对较高的原材料采购价格预留了适当的安全空间,该种测算方法是合理、谨慎的 |
动力 | 能源消耗费用系根据产品材料消耗及现行市场价格测算 |
直接人工 | 人工成本主要按照未来人均工资及员工需求量进行测算 |
折旧摊销 |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参照公司现行折旧政策,按直线法计算 |
税金及附加 | 根据产品销售和材料采购导致的各个税种应税额以及国家法定的税率予以测算 |
销售费用 | 根据公司历史费用率情况同时适当考虑未来规模效应等情况后予以预计,按照销售收入的1%计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
管理费用 | 根据公司历史费用率情况同时适当考虑未来规模效应等情况后予以预计,按照销售收入的8%计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
财务费用 |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采购、生产、销售情况预测公司整体现金流计算。 |
根据上述成本费用的测算依据,本募投项目计算期内的年成本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计算期(万元) |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及以后 | ||
1 | 材料及动力 | - | 77,415 | 387,511 | 387,511 | 387,511 |
2 | 工资 | - | 1,248 | 6,240 | 6,240 | 6,240 |
3 | 折旧摊销 | 140 | 1,874 | 8,809 | 8,809 | 8,809 |
4 | 税金及附加 | - | 288 | 1,440 | 1,440 | 1,440 |
5 | 销售费用 | - | 960 | 4,800 | 4,800 | 4,800 |
6 | 管理费用 | - | 7,680 | 38,400 | 38,400 | 38,400 |
7 | 财务费用 | - | 800 | 4,000 | 4,000 | 4,000 |
8 | 总成本 | 140 | 90,265 | 451,200 | 451,200 | 451,200 |
③收入利润测算
根据上述假设,项目计算期内的收入利润预测明细如下
1-81
序号 | 项目 | 计算期(万元) |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及以后 | ||
1 | 达产率 | 0% | 20% | 100% | 100% | 100% |
2 | 营业收入 | - | 96,000 | 480,000 | 480,000 | 480,000 |
3 | 总成本费用 | 140 | 90,265 | 451,200 | 451,200 | 451,200 |
4 | 利润总额 | -140 | 5,735 | 28,800 | 28,800 | 28,800 |
5 | 所得税 | - | 839 | 4,320 | 4,320 | 4,320 |
6 | 净利润 | -140 | 4,896 | 24,480 | 24,480 | 24,480 |
综上,募投项目二“3C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相关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测算合理,且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480,000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 28,800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7.4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二预计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3)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①销售收入测算
本募投项目计划建成年产4,000万只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建设期为2年,第三年达产。预计本次募投项目的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的销售单价为100元/只,因此项目达产后将实现400,000.00万元的年销售收入。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达产期 |
销量(万只) | 1,200 | 2,400 | 4,000 |
单价(元/只) | 100 | 100 | 100 |
营业收入(万元) | 120,000 | 240,000 | 40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业务的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年份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平均单价(元/只) | 111.47 | 121.77 | 132.48 | 125.30 |
在本募投项目的产品价格测算中,公司以报告期内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产品的销售单价为基础,在综合考虑未来消费类锂电池模组的技术发展方向、上下游市场供求状况、主要原材料价格、主要在手订单的价格以及本募投项目的目标客户群体等指标因素后对单价进行了适当调整。报告期内,公司笔记本电脑类
1-82
锂电池模组的平均销售单价区间为122.76元/只,本次募投产品测算单价为100元/只,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②成本测算
公司基于自身在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生产过程中所积累的生产经验数据及成本核算基础,对募投项目成本进行了估算,相关数据由公司采购、生产、技术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测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测算依据 |
原材料 | 直接材料主要由电芯、BMS、精密结构件等组成,以公司现有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产品的BOM用量为基础进行测算,符合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 原材料价格系根据产品现行市场价格测算,通过采用历史上相对较高的原材料采购价格预留了适当的安全空间,该种测算方法是合理、谨慎的 |
动力 | 能源消耗费用系根据产品材料消耗及现行市场价格测算 |
直接人工 | 人工成本主要按照未来人均工资及员工需求量进行测算 |
折旧摊销 |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参照公司现行折旧政策,按直线法计算 |
税金及附加 | 根据产品销售和材料采购导致的各个税种应税额以及国家法定的税率予以测算 |
销售费用 | 根据公司历史费用率情况同时适当考虑未来规模效应等情况后予以预计,按照销售收入的1%计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
管理费用 | 根据公司历史费用率情况同时适当考虑未来规模效应等情况后予以预计,按照销售收入的6%计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
财务费用 |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采购、生产、销售情况预测公司整体现金流计算。 |
根据上述成本费用的测算依据,本项目计算期内的年成本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计算期(万元) |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及以后 | ||
1 | 材料及动力 | 101,016 | 201,280 | 337,974 | 337,974 | 337,974 |
2 | 工资 | 1,872 | 3,744 | 6,240 | 6,240 | 6,240 |
3 | 折旧摊销 | 1,505 | 3,762 | 3,762 | 3,762 | 3,762 |
4 | 税金及附加 | 360 | 720 | 1,200 | 1,200 | 1,200 |
5 | 销售费用 | 1,200 | 2,400 | 4,000 | 4,000 | 4,000 |
6 | 管理费用 | 7,200 | 14,400 | 24,000 | 24,000 | 24,000 |
7 | 财务费用 | 1,200 | 2,400 | 4,000 | 4,000 | 4,000 |
8 | 总成本 | 114,353 | 228,706 | 381,176 | 381,176 | 381,176 |
1-83
③收入利润测算
根据上述假设,项目的收入利润预测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计算期(万元) |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及以后 | ||
1 | 达产率 | 30% | 60% | 100% | 100% | 100% |
2 | 营业收入 | 120,000 | 240,000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3 | 总成本费用 | 114,353 | 228,706 | 381,176 | 381,176 | 381,176 |
4 | 利润总额 | 5,647 | 11,294 | 18,824 | 18,824 | 18,824 |
5 | 所得税 | 847 | 1,694 | 2,824 | 2,824 | 2,824 |
6 | 净利润 | 4,800 | 9,600 | 16,000 | 16,000 | 16,000 |
综上,募投项目三“笔记本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相关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测算合理,且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400,00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 18,824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5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三预计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二)项目一至三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等关键参数与前募项目和现有业务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相关产品毛利率情况说明项目三参数选取是否谨慎
1、3C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与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对比情况
3C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与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次募投 | 前募项目(可转债) | 现有业务 |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单位价格 | 20.00 | 18.00 | 25.55 | 23.97 | 24.72 | 20.02 |
单位成本 | 16.16 | 14.90 | 19.33 | 17.04 | 18.80 | 17.07 |
(预计)毛利率 | 19.20% | 17.20% | 24.34% | 28.91% | 23.95% | 14.73% |
进行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时,公司预计销售单价为20元/只、单位成本为
16.16元/只,前募项目(可转债)预计销售单价为18元/只、单位成本为14.90元/只,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销售价格和单位成本均高于前募项目;在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价格、成本测算中,公司以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实际售价、电芯原材料价
1-84
格和成本结构为基础,结合产品上下游市场供求状况、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合作情况、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未来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不断提升的能量密度和电池容量等性能指标因素,进行了适当调整。基于谨慎性原则,并考虑到新投资产线自动化水平的提升、扩产带来的规模效应和未来提升市场份额的竞争策略,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预计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低于现有业务。整体来看,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预计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与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无重大差异。
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毛利率为19.20%,前募项目(可转债)毛利率为17.20%。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同类业务的平均毛利率为22.98%,其中2018年毛利率为
14.73%,2018年因新产线投产当年产能利用率尚处于爬坡阶段使得单位固定成本较高,相应的毛利率较低,随着产能利用率的提高,产生规模化效应,毛利率逐年提高。公司募投项目测算毛利率略高于前次募投项目毛利率,略低于公司现有业务平均毛利率,与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无重大差异。
2、3C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与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对比情况
3C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与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次募投 | 前募项目(非公开发行) | 现有业务 |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单位价格 | 38.40 | 30.00 | 42.32 | 42.78 | 43.81 | 38.64 |
单位成本 | 32.20 | 25.04 | 34.25 | 34.98 | 36.34 | 32.71 |
(预计)毛利率 | 16.13% | 16.55% | 19.08% | 18.24% | 17.06% | 15.35% |
进行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时,公司预计销售单价为38.4元/只、单位成本为
32.20元/只,公司前募项目(2017年定增)预计产品销售单价为30元/只、单位成本为25.04元/只,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均高于前募项目,主要是考虑随着5G的普及,高端客户对电池产品性能要求提升,对单机电池容量要求提高等因素价格有所提升,相应的销售价格和单位成本有所上升;现有同类业务的平均单位价格为41.89元/只,平均单位成本为34.57元/只,本募投项目
1-85
效益测算的预计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与现有业务较为接近,与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无重大差异。
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测算毛利率为16.13%,前募项目(定增)毛利率为16.55%,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前募项目毛利率水平基本持平;公司同类业务报告期内平均毛利率为17.43%,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毛利率略低于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主要因为公司测算时考虑到手机数码类电池模组现有的竞争环境,采取了较为稳健的销售单价所致。
3、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与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对比情况,结合相关产品毛利率情况说明项目三参数选取是否谨慎
(1)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与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对比情况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与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次募投 | 前次募投 | 现有业务 |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单位价格 | 100.00 | -- | 111.47 | 121.77 | 132.48 | 125.3 |
单位成本 | 86.99 | -- | 98.83 | 110.24 | 117.38 | 109.62 |
(预计)毛利率 | 13.01% | -- | 11.34% | 9.47% | 11.40% | 12.51% |
注:本次募投项目之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无可比前募项目。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进行效益测算时,公司预计销售单价为
100.00元/只,单位成本为86.99元/只。基于谨慎性原则,测算预计销售单价略低于最近一期末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的销售单价,与现有业务无重大差异,销售单价预测合理;随着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新投资产线自动化水平的提升及扩产带来的规模效应,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预测单位成本低于最近一期末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的单位成本,单位成本预测合理。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测算毛利率为13.01%,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同类业务的平均毛利率为11.18%,公司募投项目测算毛利率略高于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
1-86
(2)结合相关产品毛利率情况说明项目三参数选取是否谨慎
本次募投项目之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的预计毛利率为13.01%,预计单位价格和单位成本低于公司现有业务,预计毛利率高于公司现有业务。项目三关键参数系公司在充分考虑了笔记本类锂电池模组产能规模、下游笔记本电脑市场发展情况及客户订单情况等因素后选取:
在销售单价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同类业务的单位价格有所下降,从2018年的125.3元/只下降至2021年1-6月的111.47元/只,且下游笔记本市场出货量趋于平稳,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之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的预计销售单价低于现有同类业务单价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在单位成本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同类业务的单位成本也有所下降,从2018年的109.62元/只下降至2021年1-6月的98.83元/只,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笔记本电池模组整体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规模效应增强;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引入新投资产线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水平的提升亦有助于降低产品生产的单位成本。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之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的预计单位成本低于现有同类业务成本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本次募投项目之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测算毛利率略高于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除上述原因带来的成本优势外,随着微软、联想、戴尔、惠普等优质客户订单的不断导入,笔记本类锂电池模组的客户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促进产品毛利率的提升。
因此,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预计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确定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毛利率测算谨慎。
综上,项目一至三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等关键参数与前募项目和现有业务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项目三参数选取谨慎。
(三)关键参数变动对项目一至三预计效益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销售价格、经营成本及建设投资等关键参数的变化+/-5%范围内对内部收益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数据测算建立在单一变量的基础上,即假设单一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计算内部收益率的变化情况。
1、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1-87
对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变化因素之价格每变动±5%,对应的税后内部收益率的变动范围为10.17%-26.79%, 价格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价格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8.84,价格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价格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9.05。
变化因素之经营成本每变动±5%,对应的税后内部收益率的变动范围为
11.54%-25.44%,经营成本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经营成本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7.58,经营成本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经营成本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7.38。
变化因素之建设投资每变动±5%,对应的税后内部收益率的变动范围为
17.55%-19.69%,建设投资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建设投资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11,经营成本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经营成本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19。
2、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序号 | 变化因素 | 税后内部收益率 | 敏感度系数 |
1 | 基本方案 | 18.58% | |
2 | 价格+5% | 26.79% | 8.84 |
3 | 价格-5% | 10.17% | -9.05 |
4 | 经营成本+5% | 11.54% | -7.58 |
5 | 经营成本-5% | 25.44% | 7.38 |
6 | 建设投资+5% | 17.55% | -1.11 |
7 | 建设投资-5% | 19.69% | 1.19 |
序号 | 变化因素 | 税后内部收益率 | 敏感度系数 |
1 | 基本方案 | 18.44% | |
2 | 价格+5% | 32.91% | 15.69 |
3 | 价格-5% | 4.46% | -15.16 |
4 | 经营成本+5% | 5.66% | -13.86 |
5 | 经营成本-5% | 31.62% | 14.3 |
6 | 建设投资+5% | 17.65% | -0.86 |
7 | 建设投资-5% | 19.27% | 0.9 |
1-88
对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变化因素之价格每变动±5%,对应的税后内部收益率的变动范围为4.46%-32.91%, 价格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价格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5.69,价格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价格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5.16。
变化因素之经营成本每变动±5%,对应的税后内部收益率的变动范围为
5.66%-31.62%,经营成本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经营成本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3.86,经营成本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经营成本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4.30。
变化因素之建设投资每变动±5%,对应的税后内部收益率的变动范围为
17.65%-19.27%,建设投资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建设投资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0.86,经营成本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经营成本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0.90。
3、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对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变化因素之价格每变动±5%,对应的税后内部收益率的变动范围为2.14%-43.53%, 价格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价格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21.44,价格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价格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7.96。
变化因素之经营成本每变动±5%,对应的税后内部收益率的变动范围为
3.33%-41.82%,经营成本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经营成本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6.83,经营成本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经营成本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9.81。
序号 | 变化因素 | 税后内部收益率 | 敏感度系数 |
1 | 基本方案 | 21.01% | |
2 | 价格+5% | 43.53% | 21.44 |
3 | 价格-5% | 2.14% | -17.96 |
4 | 经营成本+5% | 3.33% | -16,83 |
5 | 经营成本-5% | 41.82% | 19.81 |
6 | 建设投资+5% | 20.47% | -0.51 |
7 | 建设投资-5% | 21.58% | 0.54 |
1-89
变化因素之建设投资每变动±5%,对应的税后内部收益率的变动范围为
20.47%-21.58%,建设投资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建设投资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0.51,经营成本变动为-5%的情况下,税后内部收益率变动对经营成本波动的敏感性系数为0.54。
七、结合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及产生收入情况,说明预计未来相关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情况,相关政策是否与同行业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及产生收入情况
1、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及产生收入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投入差额 | 投资建设进度 | 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78,400.00 | 48,110.90 | -30,289.10注1 | 61.37% | 2021年12月31日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1,783.00 | 31,783.00 | - | 100.00% | 不适用 |
合计 | 110,183.00 | 79,893.90 | - | 72.51% | - |
注
①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该项目尚未完工造成,为截止日累计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
2020年度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110,183.00万元,分别投入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79,893.90万元,总体投资建设进度为72.51%,其中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48,110.90万元,投资建设进度为61.37%,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在2020年已补流完毕。
(1)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建设期2.5年,计划建成年产9,360万只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生产线。项目实施进度图如下:
时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7-9 | 10-12 | 1-3 | 4-6 | 7-9 | 10-12 | 1-3 | 4-6 | 7-9 | 10-12 |
1-90
项目审批备案 | ||||||||||
建设装修 | ||||||||||
设备采购 | ||||||||||
设备安装调试 | ||||||||||
生产线投产 | ||||||||||
生产线达产 |
注:该项目采用边建设边生产的方式实施,设备分批采购和安装调试并投入生产。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前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 | 建设期/生产期 | 合计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投资额(万元) | 34,110.00 | 32,160.00 | 16,080.00 | 82,350.00 |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32,110.00 | 32,160.00 | 14,130.00 | 78,400.00 |
注: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简称“该项目”)设计满产产能9,360万只锂电池电芯,该项目目前投入进度与预计进度一致,预计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尚处于建设期。2022年为该项目达产年度,预计新增营业收入168,480.00万元,新增净利润11,743.06万元。
2、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达产时间及产生收入情况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145,000.00 | 139,000.00 |
2 | 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130,000.00 | 111,500.00 |
3 |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50,000.00 | 43,2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 | 97,806.20 |
合计 | 425,000.00 | 391,506.20 |
(1)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① 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2.5年,根据项目情况,建设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1-91
时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
项目审批备案 | ||||||||||
建设装修 | ||||||||||
设备采购 | ||||||||||
设备安装调试 | ||||||||||
生产线投产 | ||||||||||
生产线达产 |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发行人对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项目 | 建设期 | 合计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投资额(万元) | 57,100.00 | 58,000.00 | 29,900.00 | 145,000.00 |
投资比例 | 39.38% | 40.00% | 20.62% | 100.00% |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55,600.00 | 55,600.00 | 27,800.00 | 139,000.00 |
募集资金投入比例 | 40.00% | 40.00% | 20.00% | 100.00% |
注: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为37,088.49万元,建设进度与预计进度一致。
② 预计达产时间及产生收入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45,000.00万元,建设期为2.5年,项目投产后预计运营期年均销售收入为250,000.0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6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8.58%,预期效益良好。
本募投项目计划建成年产1.25亿只消费类锂离子电芯,建设期为2.5年,第一年下半年达产率10%,第二年达产率为40%,第三年及以后100%达产。预计产品销售单价为20元/只,因此项目达产后将实现250,000.00万元的年销售收入。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收入。
项目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达产期 |
销量(万只) | 1,250.00 | 5,000.00 | 12,500.00 |
1-92
单价(元/只) | 20.00 | 20.00 | 20.00 |
营业收入(万元) | 25,000.00 | 100,000.00 | 250,000.00 |
(2)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① 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根据项目情况,建设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时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项目审批备案 | ||||||||||||
建设装修 | ||||||||||||
设备采购 | ||||||||||||
设备安装调试 | ||||||||||||
生产线投产 | ||||||||||||
生产线达产 |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发行人对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项目 | 建设期 | 合计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投资额(万元) | 24,800.00 | 38,400.00 | 66,800.00 | 130,000.00 |
投资比例 | 19.08% | 29.54% | 51.38% | 100.00% |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16,700.00 | 35,550.00 | 59,250.00 | 111,500.00 |
募集资金投入比例 | 14.98% | 31.88% | 53.14% | 100.00% |
注: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为13,602.12万元,建设进度与预计进度一致。
② 预计达产时间及产生收入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30,000.00万元,建设期为3年,项目投产后预计运营期年均销售收入为480,000.00万元。
本募投项目计划建成年产1.25亿只消费类锂电池模组,建设期为3年,第一年未达产,第二年达产率为20%,第三年及以后100%达产。预计产品销售单价为38.40元/只,因此项目达产后将实现480,000.00万元的年销售收入。
1-93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收入。
项目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达产期 |
销量(万只) | - | 2,500.00 | 12,500.00 |
单价(元/只) | - | 38.40 | 38.40 |
营业收入(万元) | - | 96,000.00 | 480,000.00 |
(3)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① 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根据项目情况,建设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时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项目审批备案 | ||||||||
建设装修 | ||||||||
设备采购 | ||||||||
设备安装调试 | ||||||||
生产线投产 | ||||||||
生产线达产 |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发行人对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项目 | 建设期/生产期 | 合计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投资额(万元) | 19,650.00 | 30,350.00 | 50,000.00 |
投资比例 | 39.30% | 60.70% | 100.00% |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17,280.00 | 25,920.00 | 43,200.00 |
募集资金投入比例 | 40.00% | 60.00% | 100.00% |
注: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为6,660.00万元,建设进度与预计进度一致。
② 预计达产时间及产生收入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50,000.00万元,建设期为2年,项目投产后预计运营期年
1-94
均销售收入为400,000万元。本募投项目计划建成年产4,000万只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建设期为2年,第一年达产率为30%,第二年达产率60%,第三年及以后100%达产。预计产品销售单价为100元/只,因此项目达产后将实现400,000.00万元的年销售收入。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收入。
项目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达产期 |
销量(万只) | 1,200.00 | 2,400.00 | 4,000.00 |
单价(元/只) | 100.00 | 100.00 | 100.00 |
营业收入(万元) | 120,000.00 | 240,000.00 | 400,000.00 |
(二)预计未来相关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情况,相关政策是否与同行业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新增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募投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其中:土地投资 | 其中:建设投资 | 其中:设备投资 | 其中:厂房装修 |
前次募投项目 |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82,350.00 | - | - | 68,993.00 | 9,407.00 |
本次募投项目 | 3C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145,000.00 | - | - | 112,000.00 | 27,000.00 |
3C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130,000.00 | 7,000.00 | 40,500.00 | 71,000.00 | - | |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50,000.00 | - | - | 36,000.00 | 7,200.00 |
如上表所示,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资产主要来自于机器设备投资与厂房装修。
2、募投项目折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项目 | 募投项目政策 | 德赛电池相关政策 |
土地 | 按土地使用权50年摊销 | 50年 |
房屋建筑物及厂房装修 | 按直线法20年摊销 | 20-30年 |
1-95
机器设备 | 按直线法10年摊销 | 2-10年 |
如上表所示,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未来相关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是否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及以后 |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834.17 | 2,979.20 | 7,001.17 |
3C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4,769.00 | 9,538.00 | 11,922.50 |
3C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140.00 | 1,873.75 | 8,808.75 |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1,504.80 | 3,762.00 | 3,762.00 |
新增折旧摊销费合计 | 7,247.97 | 18,152.95 | 31,494.42 |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16,848.00 | 67,392.00 | 168,480.00 |
3C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25,000.00 | 100,000.00 | 250,000.00 |
3C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 | 96,000.00 | 480,000.00 |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120,000.00 | 240,000.00 | 400,000.00 |
新增营业收入合计 | 161,848.00 | 503,392.00 | 1,298,480.00 |
新增折旧摊销费占新增营业收入比例 | 4.48% | 3.61% | 2.43% |
如上表可见,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自投入后每年合计新增折旧摊销费分别为7,247.97万元、18,152.95万元和31,494.42万元,占合计新增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8%、3.61%和2.43%,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随着项目市场的日益成熟,项目未来效益的不断提高,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逐渐减小。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募投项目折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涉及的相关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如下:
“二十、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度增加,且每年公司将新增折旧费用。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当年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折旧摊销31,494.42万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27%。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
1-96
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费用,公司将面临因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八、项目一、项目三租赁房产尚在建设过程中,补充说明相关建设进展,是否已获得相关建设许可及产权证书,是否可能对募投项目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补充说明相关建设进展
1、公司租赁房产的建设进展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及“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采用租赁房产方式进行,实施主体分别为浙江锂威能源及浙江电子,所租赁厂房的建设工程由兰溪市鸿图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方负责,相应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出租方 | 承租方 | 租赁房产位置 | 用途 | 租赁期限 | 建设进展 |
兰溪市鸿图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注) | 浙江锂威能源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雁洲路111号1栋、2栋 | 厂房 | 10年 | 1栋、2栋厂房合计包含6间车间,主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毕 |
浙江电子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雁洲路111号3栋、4栋 | 厂房 | 3栋、4栋厂房合计包含3间车间,主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毕 |
注:出租方的实际控制人系兰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公司对房产装修项目的投入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项目一、项目三房产装修的投入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积投入金额 | 项目投资进度 |
1 | 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27,000.00 | 2,219.60 | 8.22% |
2 |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7,200.00 | 3,353.30 | 46.57% |
(二)是否已获得相关建设许可及产权证书,是否可能对募投项目开展造成
1-97
重大不利影响项目一、项目三租赁房产涉及的建设许可及产权证书如下:
租赁房产位置 |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雁洲路111号1栋、2栋 | 浙(2020)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62790号 | 地字第330781202030017开 | 建字第330781202130004 | 330781202009180301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雁洲路111号3栋、4栋 | 浙(2020)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62791号 | 地字第330781202030018开 | 330781202009180201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及“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涉及租赁房产的情形,出租方已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出租方向发行人出租房产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发行人租赁房产实际用途符合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类型、规划用途,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针对上述事项涉及的相关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如下:
“十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租赁房产无法如期交付的风险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要租赁的房产,目前仍在建设中,尽管出租方已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出租方向发行人出租房产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但是租赁房产仍可能存在因各种原因未达预期,无法按期交付导致募投项目无法顺利开展的风险。”
九、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进度、产能实现情况、相关资金使用进度计划,预计是否可按计划实施有关项目等,相关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一)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设
进度、产能实现情况、相关资金使用进度计划,预计是否可按计划实施有关项目等
1、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当前进展情况
1-98
(1)建设进度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建设期2.5年,计划建成年产9,360万只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生产线。项目实施进度图如下:
时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7-9 | 10-12 | 1-3 | 4-6 | 7-9 | 10-12 | 1-3 | 4-6 | 7-9 | 10-12 | |
项目审批备案 | ||||||||||
建设装修 | ||||||||||
设备采购 | ||||||||||
设备安装调试 | ||||||||||
生产线投产 | ||||||||||
生产线达产 |
注:该项目采用边建设边生产的方式实施,设备分批采购和安装调试并投入生产。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本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 | 建设期/生产期 | 合计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投资额(万元) | 34,110.00 | 32,160.00 | 16,080.00 | 82,350.00 |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32,110.00 | 32,160.00 | 14,130.00 | 78,400.00 |
注: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简称“该项目”)设计满产产能9,360万只锂电池电芯,该项目目前投入进度与预计进度一致,预计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110.90万元,占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61.37%。
2、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产能实现情况
1-99
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简称“该项目”)设计满产产能9,360万只锂电池电芯,该项目目前投入进度与预计进度一致,预计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截至2021年7月31日,本项目累计固定资产设备投资7亿元(其中约1.96亿元尚未付款),相关产线设备陆续建成调试,逐步达产中。经过产能与优率爬坡,预计在2021年12月前可达成设计的标准产能。
3、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相关资金使用进度计划,预计是否可按计划实施有关项目
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募集资金预计可以按计划实施,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建设期/生产期 | 合计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投资额(万元) | 34,110.00 | 32,160.00 | 16,080.00 | 82,350.00 |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32,110.00 | 32,160.00 | 14,130.00 | 78,400.00 |
注: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110.90万元,占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61.37%,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支付项目设备的第三期验收款与第四期质保金款。
(二)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相关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1、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外部行业发展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产品主要为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主要用于手机(含功能手机和智能手机)、便携式电脑(含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以及近年来新兴的各类智能硬件产品(含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交通和智能医疗等)。
1-100
锂离子电池模组由锂离子电芯、BMS、结构件及相应辅料组成。锂离子电芯不仅在锂电池模组成本构成中占比较高,同时电芯的行业门槛及市场准入要求也相对较高,因此模组公司在完成下游市场布局后进而向上游电芯领域延伸,研发掌握电芯核心技术,涉足电芯生产制造,打通模组整体产业链,最终实现模组的一体化管控,是大型模组公司的必然选择。
(1)智能手机市场及笔记本电脑市场空间广阔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市场对消费电子产品需求量不断增长,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普及率快速上升。在科技不断进步的大背景下,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的速度也随之加快,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出行和智能医疗等新兴智能硬件产品的兴起也为消费电子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因此,消费类锂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以及存量品类产品的推陈出新,将进一步催生消费电子行业新的增长点,也将继续扩大消费类锂电池的市场需求并为消费类锂电池市场提供可观的市场增量空间。
在智能手机领域,IDC预计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规模将达到5,968亿美元,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前景广阔。在笔记本电脑领域, 2020年全球笔记本电脑的出货量超过2亿台,年增长率超过20%。2021年新冠疫情仍未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TrendForce预估,2021年全球笔记本电脑的出货量仍将上涨,有望达到2.17亿台。因此,疫情加速推进的远程办公趋势及人们生活习惯、教育方式的深入改变使得便携性成为各大笔记本电脑厂商主流发展趋势,这也对笔记本续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记本市场规模的增长及人们日益提高的续航能力要求将持续扩大高质量笔记本电脑电池模组的市场需求。
综上,作为消费类锂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智能手机以及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行业的可观的市场增长空间,将为消费类锂电池行业尤其是行业内的相应龙头企业带来持续的发展动力。长期来看,消费类锂电池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稳定增长
根据高工产研(GGII)预测,未来几年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预计到2021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达到376GWh,到2023年出货量将超过500GWh。
1-101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目前全球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逐渐进入成熟期,虽然智能手机销量有所下滑,但是随着5G时代和国内移动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智能手机、智能硬件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增长,预计未来几年全球消费类锂电池的市场需求将稳中有升。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GGII)
(3)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供应商出货量稳定增长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供应商方面,电池电芯层面以ATL、三星SDI、LG化学、村田制作所等国际龙头企业为主;电池模组层面,本土企业欣旺达、德赛电池、新普科技、顺达科技、飞毛腿是该领域的主要参与者。随着中国消费类电子产品生产厂商加速扩张,其出货量和市场占有率预计也将继续提升,主要客户覆盖国内外主流消费电子产品厂商上游锂电池龙头企业将同步受益。同时,随着智能手机电池容量的进一步提升以及笔记本软包电池渗透率持续提高所带来的国内消费类锂电池市场需求扩大,具有优秀的研发能力同时工艺优良、性能稳定、安全性高并能确保稳定供应的锂离子电池供应商势必在这一趋势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4)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自供率将稳定增长
21829537643650635.1%27.7%16.0%16.1%0.0%5.0%10.0%15.0%20.0%25.0%30.0%35.0%40.0%0100200300400500600201920202021E2022E2023E2019-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及预测 | ||
出货量(GWh) | 增长率(%) | |
1-102
电芯产品是电池模组的主要原材料,所以行业内通常由客户确定电芯及电池模组的供应组合后,由客户下单给电池模组厂商再由电池模组厂商下单给电芯厂商。与其他锂离子电芯供应商相比,公司凭借锂电池模组领域深厚的客户合作关系,在为客户生产锂电池模组的同时,积极引入公司自产的电芯产品。这种一体化的设计及生产管理可以更好地保障产品生产交付,并有助于提升产品品质和降低成本。
报告期内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公司主要以东莞锂威及惠州锂威作为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生产及研发主体。依托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在锂电池产业链的深厚技术积累以及东莞锂威、惠州锂威在消费类锂离子电芯领域的持续投入,公司锂离子电芯产品顺利切入多家国内外客户的供应链体系,但受限于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产品的产能,目前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自供率较低,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公司作为行业内领先的锂离子电池模组制造厂商,下游客户需求稳定,且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手机电池模组和笔记本电池模组均进行了相应扩产,锂离子电芯作为锂离子电池模组的主要原材料,新增的电芯产能将得到有效的消化。
2、公司消费类锂离子模组各板块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速的态势未发生重大变化
从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业务来看,受益于国产手机市场占有率的提升以及公司在主要手机客户中渗透率的提高,公司手机业务高速成长,根据IDC公布的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及公司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2020年销量计算,公司该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29.68%,竞争优势明显。根据2020年年报数据,公司手机类模组业务营业收入为164.04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55.25%),同比增长4.81%,明显高于全球手机出货量增速情况。同时,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2020年公司的前5大客户占比高达62.26%,其中第一大客户占比32.22%,其他国内重点客户包括华为、OPPO、vivo、小米等。随着国内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公司作为优质客户的重点合作伙伴,双方的合作深度和广度也将进一步提高。
从笔记本和平板电脑模组业务来看,受益于2020年新冠疫情带来的远程办公得到普及,公司2020年笔记本类锂电池模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1.50亿元,同比
1-103
增长43.38%。公司将凭借技术储备、供应链管理、品质管控、自动化产线等优势,持续拓展全球领先笔记本和平板电脑品牌客户。
报告期内, 公司消费类锂离子模组各板块业务分应用领域销售收入及其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6.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业务 | 939,475.70 | 1,640,380.46 | 4.81% | 1,565,133.27 | 21.67% | 1,286,403.87 |
笔记本和平板电脑模组业务 | 218,688.34 | 415,035.43 | 43.38% | 289,458.09 | 40.53% | 205,975.54 |
智能硬件业务 | 193,524.63 | 636,752.20 | 59.06% | 400,324.71 | 30.73% | 306,223.12 |
合计 | 1,351,688.67 | 2,692,168.09 | 19.39% | 2,254,916.07 | 25.37% | 1,798,602.53 |
报告期内,消费类锂离子电芯应用于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模组各领域,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模组各板块业务收入由2018年1,798,602.53万元增长至2020年的2,692,168.09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2.34%。其中,手机数码类锂电池模组业务收入由2018年的1,286,403.87万元增长至2020年的1,640,380.46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2.92%;笔记本和平板电脑模组业务收入由2018年的205,975.54万元增长至 2020 年的415,035.43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1.95%;智能硬件业务收入由 2018 年的306,223.12万元增长至2020年的636,752.2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44.20%。
因此,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应用领域收入保持较快增速的态势未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前次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前次募投项目拟按计划实施。
十、核查方法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法
1、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104
(1)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可研报告等,重点复核了其中的投资明细,核查了本次拟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设备清单,复核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及过程,复核了本次补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查阅发行人2020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2018非公开发行时的可研报告及反馈回复,了解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安排明细,对比分析本次与前次募投中同类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的差异原因,复核了相关的投资测算数额。
(3)取得并分析了报告期内发行人电芯自供、产能利用率、在建拟建项目等相关资料,测算了发行人的电芯需求,分析持续投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4)访谈了发行人高管及浙江锂威负责人,详细了解浙江锂威生产经营、产品运输、产业配套、技术储备、人员安排等相关情况,充分评估项目实施主体的合理性及对运输费用的影响。
(5)获取发行人现有同类业务的固定资产明细清单、各项目现有产能等信息,将公司现有同类业务单位产能投资额与本次募投项目做对比,分析其合理性;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发行人行业地位、储备客户等信息;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及在手订单及预测订单情况等情况;了解公司在建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6)获取并复核了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明细表,复核了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并与发行人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进行比较;针对关键参数变动对项目一至三预计效益的影响进行了敏感性分析。
(7)查阅了前次及本次募投的可研报告、募集说明书等,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董事会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台账;了解了公司的折旧摊销政策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测算了相关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情况。
(8)了解项目一及项目三租赁房产的相关建设进展,获取并审阅了相关建设许可及产权证书。
(9)查阅了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项目进展台账,了解相关资金使用进度计划,了解当前项目实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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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上述(1)(2)(6)(7)(9)事项,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可研报告等,重点复核了其中的投资明细,核查了本次拟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以及资本性支出计划等,复核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及过程,复核了本次补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查阅发行人2020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2018非公开发行时的可研报告和反馈回复,了解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安排明细,对比分析本次与前次募投中同类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的差异原因,复核了相关的投资测算数额。
(3)获取并复核了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明细表,复核了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并与发行人前募项目及现有业务进行比较;复核了关键参数变动对项目一至三预计效益的影响进行的敏感性分析。
(4)查阅了前次及本次募投的可研报告、募集说明书等;取得并检查了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并结合本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了解公司的折旧摊销政策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测算了相关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情况。
(5)查阅了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项目进展台账,了解相关资金使用进度计划,了解当前项目实施环境。
(二)核查意见
1、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中,项目一厂房装修及设备投资属于资本性支出,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二建设投资及设备投资属于资本性支出,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三厂房装修及设设备投资属于资本性支出,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2)项目一、项目二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基于产品升级,适应行业发展情况并满足客户需求,募投项目在设计时更加注重先进性、自动化和智能化,相关智能化设备投入较公司同类前募项目增加,从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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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高于公司同类前募项目,相关投资数额测算谨慎合理。
(3)发行人自产电芯替代不存在障碍,前募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持续进行大额投资是必要且合理的,不存在重复投资和过度融资的情形,项目建成后与公司电芯需求相匹配。
(4)项目一实施主体为浙江锂威,其产能全部就地消化,实施主体选取合理,不会大幅增加运输成本,效益测算已充分考虑运输费用的影响。
(5)项目一至三新增产能及新增的固定资产规模与现有同类业务相当,发行人有充分的措施消化新增产能,不存在产能闲置的风险。
(6)项目一至三预计效益测算依据的选取谨慎、充分,测算过程合理;关键参数与前募项目和现有业务不存在较大差异;项目三参数选取谨慎。
(7)发行人资产折旧及摊销的相关政策与同行业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未来相关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项目一、项目三租赁房产已基本建设完毕,已获得相关建设许可及产权证书,不会对募投项目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目前投入进度与预计进度一致,相关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10)发行人已就新增产能闲置的风险、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租赁房产无法如期交付的风险在募集说明书相关位置进行了补充披露。
2、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中,项目一厂房装修及设备投资属于资本性支出,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二建设投资及设备投资属于资本性支出,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三厂房装修及设设备投资属于资本性支出,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2)项目一、项目二与同类前募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基于产品升级,适应行业发展情况并满足客户需求,募投项目在设计时更加注重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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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自动化和智能化,相关智能化设备投入较公司同类前募项目增加,从而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高于公司同类前募项目,相关投资数额测算谨慎合理。
(3)项目一至三预计效益测算依据的选取谨慎、充分,测算过程合理;关键参数与前募项目和现有业务不存在较大差异;项目三参数选取谨慎。
(4)发行人资产折旧及摊销的相关政策与同行业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未来相关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前募“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目前投入进度与预计进度一致,相关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问题三:
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39.85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金额
90.4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29,459.52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2,786.25万元,其中包括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创盈)5.35%股权及子公司深圳前海点金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金保理)60%股权等类金融投资,累计投资金额为8,900万元。根据申报材料,最近一年点金保理实现营业收入1,634.71万元,净利润424.28万元。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对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大米)出资900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最近一期末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额、初始及后续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2)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详细论证被投资企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密切相关;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以及报告期内被投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3)结合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尚未使用完毕的认缴资金、持股目的等说明对东莞大米等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出资金额是否应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减,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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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及具体情况;(4)最近一年一期鹏鼎创盈和点金保理等类金融业务的内容、模式、规模等基本情况及相关风险、债务偿付能力及经营合规性;(5)结合货币资金持有及未来使用计划、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状况、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进度等,进一步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说明公司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受限的情形,相关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对(1)(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最近一期末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额、初始及后续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的相关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定义
2020年2月,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020年6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对上述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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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类金融的认定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0的有关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产科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产科目及其中具体财务投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 账面金额(万元) | 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万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其他应收款 | 72,439.59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5,097.63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222.21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6,181.76 | 9,327.13 |
其他类金融资产(子公司投资) | 3,000.00 | 3,000.00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838,158.07万元,公司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累计投资金额合计12,327.13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47%,占比相对较低。上述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0万元,公司未持有任何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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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为72,439.59万元。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各类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出口退税、股权转让款、土地使用权转让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75,097.63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海关增值税以及关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摊费用、其他预缴税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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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认缴金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初始投资时点 | 后续投资时点 | 持股比例 | 账面价值(万元) | 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45.00 | 98.00 | 2017-1-12 | / | 49.00% | 296.84 | 0.04% | 否 |
2 | 北京北交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1,315.64 | 1,315.64 | 2017-7-17 | / | 9.19% | 879.53 | 0.10% | 否 |
3 | 禹创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2018-11-29 | 2019-5-31 | 13.12% | 1,446.35 | 0.17% | 否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4,670.30 | 2017-1-20 | 2017-4-17 2017-10-19 2018-5-31 2018-9-11 2019-11-31 | 38.02% | 14,731.92 | 1.76% | 否 |
5 | 深圳市大米成长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50.00 | 3,150.00 | 2017-5-15 | 2018-1-23 | 28.33% | 2,968.10 | 0.35% | 否 |
6 | 东莞大米卓越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0 | 2018-6-15 | 2018-6-15 | 20% | 200.54 | 0.02% | 否 |
7 | 派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750.00 | 3,750.00 | 2019-10-14 | 2020-7-17 | 23.75% | 3,698.93 | 0.44% | 否 |
合计 | 24,222.21 | 2.89% |
(1)上述长期股权投资中,第2、3、7项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实体经营公司,系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获得产业链的业务机会、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布局等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投资,报告期内,第2、7项投资已与发行人开展了直接的业务合作,第3项虽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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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发行人开展合作,但伴随其芯片流片、量产及通过最终客户验证,发行人计划与其开展直接业务合作,因此,对第2、3、7项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
(2)上述长期股权投资中,第1、4、5、6为股权投资企业, 第1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第4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第6项东莞大米卓越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下述第10项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第1项和第6项均系公司为及时知悉相关投资项目情况,保证投资领域正确,从而对该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的参股;公司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发生于2017年,对东莞大米卓越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发生于2018年,为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之前发生, 公司对上述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均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
(3)第4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方向主要为动力电池领域,第5项深圳市大米成长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方向主要为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4.0领域,均为公司围绕现有主业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业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对第4项和第5项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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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认缴金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初始投资时点 | 后续投资时点 | 持股比例 | 账面价值(万元) | 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 | 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5,900.00 | 5,900.00 | 2014-7-16 | 2016-9-28 2016-10-17 2016-10-26 | 5.35% | 6,133.37 | 0.73% | 是 |
2 |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80.00 | 1,380.00 | 2015-9-2 | / | 10.00% | 38.82 | 0.005% | 否 |
3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47.77 | 4,547.77 | 2017-1-9 | 2017-10-25 | 0.97% | 61,472.98 | 7.33% | 否 |
4 | MAGIC RIDE INC | 129.94万美元 | 129.94万美元 | 2018-7-3 | 2020-12-10 | 2.74% | 452.74 | 0.05% | 否 |
5 | 深圳市云熙智能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2018-9-14 | 2018-12-7 2021-1-18 | 18.18% | 505.46 | 0.06% | 否 |
6 | 西安金藏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 | 1,500.00 | 2019-1-28 | / | 4.23% | 726.68 | 0.09% | 否 |
7 | 陕西省膜分离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4,000.00 | 4,000.00 | 2019-1-29 | 2019-1-30 | 10.00% | 2,116.23 | 0.25% | 否 |
8 |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1,000.00 | 2016-2-1 | / | 5.75% | 1,148.17 | 0.14% | 否 |
9 | 北京兴达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220.82 | 220.82 | 2018-5-4 | 2019-7-25 | 1.83% | 2.53 | 0.00% | 否 |
10 | 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 | 3,000.00 | 2018-8-13 | 2020-4-16 2020-12-17 | 17.14% | 1,600.37 | 0.19% | 否 |
11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2020-1-6 | / | 0.16% | 1,000.00 | 0.1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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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认缴金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初始投资时点 | 后续投资时点 | 持股比例 | 账面价值(万元) | 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2 |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018.16 | 1,018.16 | 2021-5-14 | / | 3.51% | 947.70 | 0.11% | 否 |
13 | 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2020-10-23 | / | 1.00% | 1,000.00 | 0.12% | 否 |
14 | 安徽奥飞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2020-12-28 | / | 7.69% | 1,000.00 | 0.12% | 是 |
15 | 成都市安比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2020-12-28 | / | 14.29% | 2,000.00 | 0.24% | 否 |
16 | 深圳市早风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0 | 2018-8-7 | / | 10.00% | 32.96 | 0.004% | 否 |
17 | 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10.00 | 1,010.00 | 2021-1-18 | 2021-2-2 | 13.70% | 1,010.00 | 0.12% | 否 |
18 | 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2021-1-29 | / | 3.80% | 1,000.00 | 0.12% | 否 |
19 | 上海泰辑软件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2021-2-2 | 2021-5-28 | 6.67% | 2,000.00 | 0.24% | 否 |
20 | 小泼造物(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0 | 2021-3-28 | / | 5.36% | 200.00 | 0.02% | 否 |
21 | 江苏慧世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2021-4-27 | 2021-6-28 | 5.00% | 1,000.00 | 0.12% | 是 |
22 | 深圳热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600.00 | 2021-5-27 | / | 16.67% | 600.00 | 0.07% | 否 |
23 | Deep mirror | 30万美元 | 30万美元 | 2021-5-31 | / | 0.29% | 193.76 | 0.02% | 是 |
合计 | 86,181.76 | 10.28% |
注:成都市安比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1)第1项鹏鼎创盈属于类金融企业,公司对鹏鼎创盈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初始投资金额为5,900.00万元,截至最近一期末对鹏鼎创盈的投资账面价值为6,133.37万元。公司对鹏鼎创盈的投资发生于2014年及2016年,为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之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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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鹏鼎创盈持股比例较低且未参与其经营管理,未将鹏鼎创盈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及合并范围,对鹏鼎创盈的投资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其基本情况见本题回复“四、最近一年一期鹏鼎创盈和点金保理等类金融业务的内容、模式、规模等基本情况及相关风险、债务偿付能力及经营合规性”。
(2)第8、10项为股权投资企业,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方向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领域;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方向主要为智能制造、工业4.0及新能源领域,均为公司围绕现有主业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业及战略发展方向,故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
(3)上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第2、3、4、5、6、7、9、12、13、15、16、17、18、19、20、22项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实体经营公司,系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获得产业链的业务机会、对产业上下游及相关领域进行战略布局等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投资,报告期内,第2、3、5、18、19项投资已与发行人开展了直接的业务合作,4、6、7、9、12、13、15、16、17、20、22项虽尚未给发行人带来直接的业务机会但与发行人已有明确的合作计划,故对上述各项均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第11、14、21、23项虽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相关性,但未来合作计划暂不够明晰,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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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类金融资产(子公司投资)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子公司点金保理属于类金融业务,其基本情况见本题回复“四、最近一年一期鹏鼎创盈和点金保理等类金融业务的内容、模式、规模等基本情况及相关风险、债务偿付能力及经营合规性”。
(三)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如上所述,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账面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参股的鹏鼎创盈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奥飞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慧世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Deep mirror与发行人主营业务虽有一定相关性但暂无明确合作计划,其余投资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系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的战略布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其他类金融资产(子公司投资)为持有的点金保理股权,该类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为12,327.13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47%,占比较低,不足30%。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二、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详细论证被投资企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密切相关;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以及报告期内被投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一)未被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被投资企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截至2021年6月30日,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外投资的24家实体经营公司中,仅认定与发行人存在直接业务合作或虽尚未开展直接合作但有明确合作计划且符合公司产业布局的19家公司为非财务性投资,这些公司虽未直接从事锂离子电芯及电池模组的设计、研发和销售,但属于布局产业链上下游或锂电池其他领域,且面向的终端市场与发行人有一定重合度,从而形成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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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以及报告期内被投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1、北京北交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北京北交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6月2日 |
注册资本 | 2,742.86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2号楼3层2-305-1 |
主要股东 | 北京华美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21.84% |
新疆睿杰创鑫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17.16% | |
神州高铁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 15.66% |
主营业务 | 轨道交通车辆新能源系统的设计、研发与制造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北京北交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新能”)是国内首家将锂电池系统解决方案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注轨道交通车辆新能源系统的设计、研发与制造,成功实现了动力类锂电池在轨道交通场景上的应用,其主要核心产品包括应急自牵引+辅助电源;机车、工程车动力电源三大系统解决方案,具备轨道交通领域的客户资源。
2018至2020年,北交新能为发行人带来的订单收入分别为301.53万元、
783.30万元和141.24万元。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18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8,768.69 | 27,933.12 | 10,225.21 |
负债总额 | 17,282.92 | 15,244.30 | 6,631.9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485.77 | 12,688.82 | 3,593.31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2,418.69 | 10,329.64 | 4,548.53 |
净利润 | -1,204.92 | 1,704.03 | 46.20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是北交新能业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紧密联系。该笔投资为发行人对下游产业链的布局,通过投资北交新能可以开拓动力类锂电池业务在轨道交通领域的新应用场景并将产品更早导入到轨道交通市场终端客户,最终达成战略整合及拓展主业的目的。
2、禹创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禹创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08-21 |
注册资本 | 1523.8334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陈廷仰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主要股东 | 陈廷仰 | 39.05% |
南京国调国信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19% | |
禹博(香港)有限公司 | 13.45% |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 13.12% | |
珠海景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7% |
主营业务 | 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1-119
禹创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创半导体”)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及研发,主要产品为显示驱动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其中,显示驱动芯片可应用于发行人的智能硬件板块(如可穿戴设备等),电源管理芯片可适用于发行人消费类锂电池模组,公司创始人团队在半导体行业深耕多年,其终端销售或储备的客户包括百度、中兴通讯、联想、传音、安克创新等。发行人主要投资的目的是在电源管理上游芯片获取资源布局,确保在产业投资布局比拼中保持竞争优势,通过投资丰富发行人显示驱动类芯片、电源管理类芯片的采购资源及获取相关领域的关键技术。
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及量产周期相对较长,芯片流片、量产及通过最终客户验证亦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目前禹创半导体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但伴随禹创半导体终端客户的验证进程推进,将为发行人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项目上芯片国产替代打下基础,同时进一步拓宽客户资源。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8,717.39 | 6,292.42 | 1,350.22 |
负债总额 | 1,361.60 | 1,293.64 | 311.4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355.79 | 4,998.78 | 1,038.80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4,811.86 | 4,363.70 | 76.90 |
净利润 | 279.20 | -2,611.07 | -1,493.48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全球半导体产业链重构,国产替代逐渐成为趋势,通过该笔投资,发行人可以同步拓展在显示驱动芯片、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资源的发展,加强智能硬件业务的资源保障并降低电池模组原材料紧缺风险,能够达成战略整合上游资源的目的。
3、派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120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派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12-04 |
注册资本 | 18750万 |
法定代表人 | 李虎林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瓜坡镇良侯大道东侧 |
主要股东 | 派尔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4.25%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 23.75% | |
陕西顺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3% |
主营业务 | 新能源电池的拆解、回收、焚烧与填埋,新能源原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派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尔森”)具有锂电池回收处理的能力,目前正在逐步进入投产阶段,尚未完全达产,同时派尔森在新能源正极材料溶剂的生产制造上有得天独厚的成本优势。公司的锂电池业务也在逐渐扩大生产规模阶段。未来派尔森具有的锂电池回收处理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低成本的锂电池原材料,缓解公司的上游原材料供应的压力。
此外,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
公司与派尔森合作可以帮助新能源汽车厂商解决部分废旧电池的处理问题,从而为公司赢得业务协同优势,有助于带来客户订单。
2021年,公司NMP产线(NMP是生产锂离子电池电极非常重要的辅助材料,在锂离子电池前段配料过程中最普遍被使用的溶剂,俗称甲基)已经开始投入使用,2021年1-6月,派尔森已向发行人供应了321.77万元回收再利用的电池溶剂产品。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21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5,489.31 | 26,827.83 | 14,521.54 |
负债总额 | 30,490.94 | 12,042.88 | 1,777.8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998.37 | 14,784.95 | 12,743.74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4,205.22 | 33.16 | - |
净利润 | -1.63 | -215.05 | -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通过该笔投资,一方面有助于发行人应对原材料涨价风险,另一方面能够协同派尔森拓展锂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技术,打造回收再利用的绿色产业链,缓解汽车厂处理废旧电池的压力,从而在产业链上更具有主动性,实现公司全产业链布局的目的。
4、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 | 832575.NQ |
成立日期 | 2009-03-30 |
注册资本 | 2,3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龙策景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441号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1102单元 |
主要股东 | 深圳市易智通投资有限公司 | 45.21% |
深圳市云智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1.70% |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
深圳市力合华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7.83% | |
龙策景 | 6.96% |
主营业务 | 制造执行系统(MES)的研发、销售、实施和运维服务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1-122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迅通”)主要从事制造执行系统(MES)的研发、销售、实施和运维服务。公司主要产品是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实施及开发、SAPME(MES)与SAPMII实施与开发、云迅通i-Factory系统实施与开发、SMR解决方案实施与开发,与发行人对智慧工厂的建设计划、提高产品良品率计划、溯源产品的业务计划有着密切联系。
通过与云迅通开展战略联合,充分利用和发挥双方优势,提升双方的战略合作深度和广度,自2015年投资以来,云迅通已先后为发行人提供了数字化工厂系统开发及数据同步软件开发服务,帮助发行人完善了软硬件结合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从而对发行人智能制造的业务拓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未披露 | 1,968.82 | 1,288.43 |
负债总额 | 未披露 | 1,718.78 | 542.2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未披露 | 250.04 | 746.20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未披露 | 1,581.02 | 1,297.18 |
净利润 | 未披露 | -436.14 | -329.20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该笔投资能够促进公司关于智慧工厂、提高产品良品率、完善产品溯源的业务计划的实施,帮助公司获取软硬件结合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完善发行人在智能制造自动化领域的战略布局,将会对发行人智能制造的业务拓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5、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23
项目 | 基本情况 |
证券代码 | 300866.SZ |
成立日期 | 2011-12-06 |
注册资本 | 40,642.7207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阳萌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7楼701室 |
主要股东 | 阳萌 | 44.04% |
赵东平 | 11.98% | |
吴文龙 | 5.05% |
主营业务 | 自有品牌的移动设备周边产品、智能硬件产品等消费电子产品的自主研发、设计和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克创新”)主营业务是自有品牌的移动设备周边产品、智能硬件产品等消费电子产品的自主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移动电源产品、USB充电器产品、充电线材产品、无线耳机产品、无线音箱产品等。
通过投资安克创新开展战略联合,在智能硬件领域给发行人带来了相应的订单及拓展更多的客户资源,进一步拓展了发行人的智能硬件的产品线。
2018年至2020年,安克创新为发行人带来的订单收入分别为1,993.64万元、1,160.82万元和1,382.09万元。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85,410.41 | 698,275.39 | 301,243.66 |
负债总额 | 229,589.02 | 151,878.60 | 102,668.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5,821.39 | 546,396.79 | 198,575.50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537,057.69 | 935,262.93 | 665,473.82 |
净利润 | 42,926.22 | 89,486.93 | 72,17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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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发行人通过投资安克创新,充分利用和发挥双方优势,完善发行人在智能硬件的战略布局,促进发行人产业链协同效应优势,能够达成发行人拓展智能硬件业务的目的。
6、Magic Ride Inc.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Magic Ride Inc. |
成立日期 | 2017-8-10 |
注册资本 | 5万美金 |
注册地址 | Sertus Chambers, Governors Square, Suite # 5-204, 23 Lime Tree Bay Avenue, P.O. Box 2547, Grand,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
主要股东 | Faithful Source Limited | 20.08% |
Max Leader Holdings Company | 18.29% | |
Up-level Investments Limited | 14.63% | |
ESOP | 10.02% | |
IDG China IV Investors L.P. | 5.86% | |
IDG 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IV, L.P. | 5.07%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平台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Magic Ride Inc.为股权投资平台,实际的业务主体为杭州骑迹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7YT5J99),主营业务为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共享出行业务,是发行人的锂电池下游市场的主要应用之一。因Magic Ride Inc.尚处于规模扩张期,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发行人于2018年7月进行了首次投资,于2020年12月进行了追加投资,支持其扩大投放规模,预计随着Magic Ride Inc.规模的扩大,预计未来将能够为发行人在电动自行车电池方面提供客户资源。
(3)财务数据
1-12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9,337.82 | 7,263.29 | 6,981.34 |
负债总额 | 7,586.10 | 4,800.24 | 4,952.5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51.72 | 2,463.05 | 2,028.83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4,135.88 | 4,634.97 | 4,405.85 |
净利润 | -401.60 | -527.14 | -1,786.29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该投资能够有效协同行业下游资源以达到延伸公司锂电池模组应用领域的战略整合的目的,并非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7、深圳市云熙智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云熙智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08-15 |
注册资本 | 1,1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王勇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健兴科技大厦C座201室 |
主要股东 | 王勇 | 31.82% |
深圳市云弘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31.82% | |
深圳市易胜投资有限公司 | 18.18% | |
史玉然 | 9.09% | |
深圳市云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9% |
主营业务 | 电子雾化器和低温加热不燃烧烟具的研发和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深圳市云熙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熙智能”)主要是从事电子雾化器和低温加热不燃烧烟具的研发和销售,能够为发行人带来相关电子雾化器和低温加
1-126
热不燃烧烟具市场的研发资源及客户资源。发行人智能硬件板块能够实现相关产品的加工生产,双方合作实现协同整合。
2019年和2020年,云熙智能为发行人供应电子料等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
241.49万元和396.87万元。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809.85 | 530.20 | 694.97 |
负债总额 | 1,504.38 | 475.59 | 556.3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5.47 | 54.61 | 138.63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29年度 |
营业收入 | 1,369.37 | 1,136.55 | 428.59 |
净利润 | -33.21 | -344.03 | -526.79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发行人通过投资云熙智能,充分利用和发挥双方优势和资源,有助于延伸发行人下游应用领域(电子雾化器和低温加热不燃烧烟具),完善发行人在智能硬件领域的战略布局,实现发行人战略整合的目的。
8、西安金藏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西安金藏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7-20 |
注册资本 | 8615万 |
法定代表人 | 戴镝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陕西省膜分离技术研究院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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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基本情况 |
主要股东 | 陕西省膜分离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48.52% |
深圳市前海淏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93% | |
戴镝 | 8.01% | |
陕西先导光电集成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0% | |
林明东 | 5.11% |
主营业务 | 卤水提取锂、铷、铯、溴、碘物质的设备装置研发与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西安金藏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藏膜环保”)的主营业务为盐湖提锂的膜分离技术的研发与相关设备制造,能够在含锂盐湖中高效提锂。
因金藏膜环保盐湖提锂的膜分离技术的研发与相关设备制造需以膜分离科学技术关键问题和重大共性技术难点的解决为前提,膜分离科学技术关键问题和重大共性技术难点的攻克目前由金藏膜环保母公司陕西省膜分离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膜分离技术研究院”)承担,相关科学科技问题和共性难点正处于推进解决过程中,因此,金藏膜环保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随着锂电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提升,碳中和与碳达峰概念趋于标准,包括动力汽车、新能源领域、光伏领域对碳酸锂的需求持续走高,碳酸锂作为锂电产业的重要上游原材料,供货将进一步紧张,发行人在青海德令哈拥有盐湖开采探矿权,金藏膜环保实际控制人王磊教授及其团队在盐湖提锂技术上深耕多年,拥有较为成熟的技术沉淀与技术优势,发行人与金藏膜环保合作,能够帮助发行人未来获得稳定的上游原材料供应,保障发行人产品在价格上的竞争力,从而在取得客户订单上更具有竞争优势,对公司的发展拥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4,281.96 | 23,019.06 | 18,584.64 |
负债总额 | 8,185.11 | 6,355.64 | 2,82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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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096.85 | 16,663.43 | 15,757.64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0.07 | 81.11 | - |
净利润 | -566.57 | -751.07 | -402.27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投资该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拓宽发行人的全产业链布局计划,通过获取独特且高效的盐湖提锂技术,保障公司在日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充足的原材料或原料价格优势,以达成整合上游资源的目的。
9、陕西省膜分离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陕西省膜分离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5-11 |
注册资本 | 12000万 |
法定代表人 | 王磊 |
注册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25号创新大厦S205室 |
主要股东 | 王磊 | 52.50% |
深圳市前海淏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 10.00% | |
西安高新硬科技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33% | |
陕西科控融通助业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33% | |
杭州雁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33% |
主营业务 | 盐湖提锂的膜分离技术的研发与相关设备制造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膜分离技术研究院,是金藏膜环保的主要股东,其主营业务为推进膜分离科学和技术中的关键问题和重大共性技术难点解决过程中形成科研成果的应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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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转移和孵化。发行人与膜分离技术研究院合作能够为公司在锂电池材料领域的研发带来较好的外部智库资源,对公司研发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因膜分离科学技术中的关键问题和重大共性技术难点攻克周期较长,科学技术的发展演进有其规律,科研成果的应用、转化、转移和孵化亦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截至目前膜分离技术研究院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随着锂电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提升,包括动力汽车等锂电市场发力,碳酸锂作为锂电产业的重要上游原材料供货紧张;且碳酸锂价格日益走高,目前已处于历史价位的高点且有继续上涨趋势,发行人与膜分离技术研究院合作对公司取得最新研发成果的转化,获取上游原材料资源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8,207.31 | 27,142.37 | 24,637.47 |
负债总额 | 8,297.47 | 6,501.38 | 3,578.5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909.84 | 20,640.99 | 21,058.92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0.08 | 103.51 | 342.26 |
净利润 | -731.15 | -777.93 | -726.87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投资该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拓宽发行人的全产业链布局计划,通过获取独特且高效的盐湖提锂技术,保障发行人在日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充足的原材料或价格优势,能够达成整合上游资源的目的。
10、北京兴达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北京兴达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08-21 |
1-130
项目 | 基本情况 |
注册资本 | 1533.2153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张仕洋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1号第32幢B区 |
主要股东 | 张仕洋 | 30.68% |
宁波夙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30% | |
杭州蜂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31% | |
江苏雅迪投资有限公司 | 8.32% | |
杭州卓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32% |
主营业务 | 电动自行车换电业务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北京兴达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智联”)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换电业务,主要采购原材料为锂电池模组,提供锂电池的租赁服务,并在电动自动车电池租赁市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因兴达智联所在的电动自行车换电细分产业的标准化及商业模式正处于完善及明晰过程中,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预计随着电动自行车换业务产业政策的落地和规模化发展,预计将能够为发行人带来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相关客户资源。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84,380.00 | 16,166.58 | 19,708.10 |
负债总额 | 84,024.08 | 16,028.11 | 21,376.7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5.92 | 138.46 | -1,168.64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3,339.16 | 13,846.65 | 5,176.95 |
净利润 | -326.48 | -2,049.3 | -2,304.58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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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该投资发行人能够建立与电动自行车市场的连接,有效协同行业下游应用资源,提升发行人在电动自行车领域电池的技术储备,达到战略整合的目的。
11、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9年11月2日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蒋燕波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6 号1 栋402、404、408 室 |
主要股东 | 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35% |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30% | |
上海物联网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5% | |
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9.46% | |
珠海市聚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 | |
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8% |
主营业务 | 模拟芯片的研发和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赛微”)的主营业务为模拟芯片的研发和销售,主营产品以电池管理芯片为核心,具体包括电池安全芯片、电池计量芯片和充电管理等其他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TWS耳机等)、电动工具、充电类产品(移动电源等)、轻型电动车辆、无绳家电(吸尘器等)、智能手机、无人机等行业的终端产品,相关客户包括戴尔、惠普、联想、三星、史丹利百得、 TTI、东成电动、 OPPO、荣耀、小米、九号智能、仁宝电脑、闻泰科技、歌尔股份、科沃斯、 安克创新、公牛电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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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其“高精度、高安全性、高稳定性、超低功耗” 的芯片产品成为国产替代的主流产品。
发行人对广东赛微的初始投资时点为2021年5月,投资时间较短,同时具体产品应用芯片的研发、测试及规模化应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相关业务合作尚在接洽初期,暂未给公司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发行人将通过该笔投资,对电源管理上游芯片资源进行布局,能够补充发行人消费类电池模组的芯片供应合作伙伴或为发行人芯片方案选用提供关键技术支持,同时也能帮助发行人拓宽客户资源。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未披露 | 15,128.47 | 7,382.03 |
负债总额 | 未披露 | 3,825.45 | 1,746.0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未披露 | 11,303.02 | 5,635.99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未披露 | 18,011.74 | 8,873.61 |
净利润 | 未披露 | 3,245.86 | 367.95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该投资是对发行人上游产业链的布局,电源管理、电池安全芯片是发行人锂离子电池模组产品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电子元器件,与发行人产品具有较强的协同性。在全球芯片紧缺的大环境下,投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确保发行人各类锂离子电池模组产品的芯片供应,保障上游供应链的安全,能够达成整合上游资源的目的。
12、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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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基本情况 |
成立日期 | 2009年2月27日 |
注册资本 | 5,73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JIAN TAN |
注册地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现代传媒广场33C |
主要股东 | 赛芯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76.59% |
苏州赛驰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8% | |
JIAN TAN | 5% |
主营业务 | 电池保护芯片、电源管理芯片、SOC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赛芯”)主要从事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保护系列产品、DC-DC电源管理系列产品,32位MCU芯片产品。其中,锂电池保护系列产品主要为小容量电池无线蓝牙耳机、移动电源等设备提供锂电池保护,未来将拓展至手机电池保护芯片等领域。DC-DC系列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数码类、车载电子、无线充等设备。MCU芯片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传感设备等物联网领域。
发行人对苏州赛芯的初始投资时点为2020年10月,投资时间较短,同时具体产品应用芯片的研发、测试及规模化应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相关业务合作尚在接洽初期,暂未给公司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苏州赛芯的技术优势之一在于对传统的锂电池保护方案进行创新,公司产品已进入小米、VIVO、麦克韦尔哈曼等国内外知名消费品牌的供应链,该投资一方面能够为发行人提供电源类芯片关键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可丰富发行人的芯片采购资源。随着合作关系的深入,也能为发行人拓宽客户资源。
(3)财务数据
由于苏州赛芯正在筹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其相关财务数据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则要求披露,故在此不披露其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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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通过该笔投资,苏州赛芯和发行人的锂电池产品、穿戴设备及智能硬件产品等可以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一方面促进国产芯片的替代使用,使发行人延伸了对上游产业的布局,另一方面整合上下游行业客户资源、拓展了发行人的产品应用领域。
13、成都市安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成都市安比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9-30 |
注册资本 | 8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周彬 |
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萃华路89号1栋1单元3201、3202、3208室 |
主要股东 | 周彬 | 80.00% |
成都安比腾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00% | |
成都安比迅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00% |
主营业务 | 集成电路设计及研发 |
注:前海弘盛对安比科技的投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成都市安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比科技”)的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及研发,主要产品为蓝牙芯片,应用于智能穿戴等电子产品。安比科技设立时间短,发行人对安比科技的初始投资时点为2020年12月,投资时间亦较短,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截至目前,安比科技已拥有1项发明专利且有2项发明处于申请状态,随着安比科技蓝牙芯片设计研发的开展及产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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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化,预计未来将能够为发行人智能硬件业务提供蓝牙芯片的供应保障或提供技术支持。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362.08 | 2,369.92 | 不适用 |
负债总额 | 7,838.76 | 2,028.87 | 不适用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6.68 | 341.05 | 不适用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 | - | 不适用 |
净利润 | -847.72 | -78.95 | 不适用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目前该公司处于前期研发阶段,通过该笔投资,公司能够提升在智能硬件板块的技术储备及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拓展主业,并非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14、深圳市早风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早风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04-20 |
注册资本 | 555.56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吴廷彬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主要股东 | 吴廷彬 | 53.99% |
珠海一起飞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99% |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 10.00% |
主营业务 | 户外智能硬件设计及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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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深圳市早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早风科技”)主要从事于户外智能硬件设计及销售,作为一家具备软硬件开发能力的创业公司,早风科技主要产品为户外智能产品。早风科技设立时间相对较短,作为创业公司其产品尚处于规模化量产供应的前期,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发行人投资深圳市早风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布局产业链下游应用产品,拓展公司智能硬件业务领域的产品线。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131.55 | 1,959.14 | 1,716.09 |
负债总额 | 1,913.20 | 1,629.53 | 1,168.3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8.34 | 329.62 | 547.76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722.31 | 2,110.76 | 2,413.54 |
净利润 | -111.30 | -192.46 | -44.52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通过该笔投资,是发行人对智能硬件业务下游产业链的延伸,拓展了发行人智能硬件业务的产品线,协同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的目的。
15、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11-28 |
注册资本 | 192.8572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李辉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21号829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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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基本情况 |
主要股东 | 李辉 | 36.30%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93% | |
杭州多乎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6% | |
刘志奇 | 11.11% |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 11.11% |
主营业务 | 移动电源租赁业务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便电科”)的主营业务为移动电源租赁业务,其采购的移动电源产品是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品之一。方便电科设立时间较短,发行人对方便电科的初始投资时点为2021年1月,投资时间较短,相关业务合作尚在接洽初期,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未来通过战略联合,能为发行人带来业务订单及移动电源市场的行业资源。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237.62 | 545.25 | - |
负债总额 | -14.04 | 0.53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51.66 | 544.72 | -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110.85 | - | - |
净利润 | -389.43 | -230.28 | -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通过该笔投资,发行人与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能够拓展移动电源领域的产业链,有助于发行人提升整体竞争力,拓展未来发展空间。
16、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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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7-04-02 |
注册资本 | 1341.2536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王思凡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第二工业区天龙巷3栋 |
主要股东 | 王思凡 | 46.30% |
深圳市腾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2.30% | |
彭海柱 | 9.02% | |
孙竹 | 6.65% | |
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主营业务 | 锂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源”)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蓝牙耳机锂电池、电子雾化器锂电池,能够与发行人产生协同作用,拓宽发行人的客户资源。2019年和2020年,聚和源为发行人供应的电子雾化器电芯金额分别为2.44万元和72.39万元。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6,117.50 | 18,534.96 | 13,378.76 |
负债总额 | 16,482.42 | 12,469.89 | 8,927.1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635.08 | 6,065.07 | 4,451.65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15,166.33 | 20,848.82 | 15,977.03 |
净利润 | 822.07 | 1,923.37 | 1,224.64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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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该笔投资,发行人可以能够增补蓝牙耳机锂电池、电子雾化器锂电池的研发资源,有能力通过该投资达到拓展主业的目的。
17、上海泰辑软件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上海泰辑软件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7月5日 |
注册资本 | 142.19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尹露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金园四路501号1幢1118室 |
主要股东 | 尹露 | 42.20% |
奥胡斯(上海)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28.13% | |
杭州禧筠朝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13% |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 6.67% |
主营业务 | 小屏幕触屏产品的控制系统研发、和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上海泰辑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辑软件”)主要是从事小面板IOT行业的控制系统研发和销售。其控制系统和全套解决方案目前在智能手表的多功能、高续航等领域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具备智能手表客户资源,能够与发行人智能制造业务产生协同效应。
2021年1-6月,泰辑软件为发行人带来的智能硬件订单收入为2.10万元。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469.79 | 606.69 | 145.99 |
负债总额 | 451.38 | 81.05 | 40.72 |
1-1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18.40 | 525.64 | 105.27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1,874.51 | 280.94 | 14.63 |
净利润 | -1,207,48 | -693.93 | -392.65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泰辑软件和发行人智能硬件业务有较强协同效应,其主要从事系统层面的开发,发行人的智能硬件部门从事生产、发行人电池模组部门供应电池,形成较为完整的解决方案。发行人通过参股上海泰辑软件有限公司,可以进一步拓展小面板IOT市场的客户资源,有利于增加客户粘性,能够达成战略整合的目的。
18、小泼造物(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小泼造物(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4-1 |
注册资本 | 106.6429万 |
法定代表人 | 张定直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70号留学生创业大厦一期807 |
主要股东 | 遇水则发(深圳)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62.64% |
澄风泼浪(深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8.00% | |
势如泼竹(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37% | |
深圳市易胜投资有限公司 | 5.36% |
主营业务 | 宠物智能用品的研发和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小泼造物(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泼造物”)于2021年4月成立,其主要产品为智能宠物饮水机与智能猫砂盆,与发行人智能硬件业务具有协同作用。小泼造物设立时间短,发行人对小泼造物的初始投资时点为2021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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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投资时间较短,相关业务合作尚在接洽初期,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鉴于小泼造物并无自己生产制造的规划,发行人具备较强智能硬件产品制造能力,未来小泼造物与发行人开展业务合作的空间较大。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40.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负债总额 | 26.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4.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净利润 | -28.8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通过该笔投资,发行人就智能宠物用品市场进行布局,有助于延伸与智能硬件板块的应用领域,通过为小泼造物的宠物智能用品的生产提供制造服务,能够达成拓展主业的目的。
19、深圳热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热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12-28 |
注册资本 | 12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郑泽宇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51号新兴产业园C栋303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朱桂妹 | 55.58% |
郑泽宇 | 27.75% |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 16.67% |
主营业务 | 散热界面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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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深圳热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声智能”)主要从事散热界面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锂电池热管理和实现安全控制的核心材料和重要途径。
热声智能设立时间短,其产品尚处于研发过程中,尚未达到规模化量产供应,同时,发行人对热声智能的初始投资时点为2021年5月,投资时间较短,相关业务合作尚在接洽初期,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热声智能目前已拥有2项发明专利和2项实用新型专利,热声智能亦掌握了全球领先的热管理技术,对发行人锂电池关键安全技术的不断提升有重要的协同和促进作用。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863.66 | -- | -- |
负债总额 | 245.78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17.89 | -- | -- |
营业收入 | 0.00 | -- | -- |
净利润 | -32.12 | -- | --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通过该投资,发行人能获取上游电池热管理系统的关键技术和产品,与发行人主要业务紧密相关,有能力通过技术协同达到战略整合上游资源的目的。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外投资的24家实体经营公司中,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奥飞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慧世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Deep mirror与发行人主营业务虽具有一定相关性,但未来合作计划暂不明晰,基于谨慎性考虑,上述5家公司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其余19家公司为非财务性投资,该等企业均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报告期内与发行已开展了直接的业务联系或虽尚未开展直接的业务交易但已有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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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合作规划,据此,发行人能够通过该等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的能力。
三、结合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尚未使用完毕的认缴资金、持股目的等说明对东莞大米等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出资金额是否应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减,是否存在其他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及具体情况。
(一)结合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尚未使用完毕的认缴资金、持股目的等说明对东莞大米等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1、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尚未使用完毕的认缴资金、持股目的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投资的合伙企业为4家,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大米成长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投资的合伙企业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投资的合伙企业名称 | 尚未使用完毕的认缴资金 | 持股目的 |
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主要投资于动力电池领域 |
2 | 深圳市大米成长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主要投资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4.0领域 |
3 |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 |
4 | 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主要投资于智能制造、工业4.0、新能源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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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是否有后续出资安排 | 被投企业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对应的发行人业务/领域/生产环节等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 | 青岛中科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22/2017 | 2,533.98 | 2.72% | 2,533.98 | 2,533.98 | 无 | 一家提供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生产线的企业。公司着力进行高端薄膜制品及其生产设备的研发以及先进材料的研制工作,开发了包括PI锂电池隔膜及其成套设备、闪蒸纺丝工艺生产高性能无纺布、长寿命高通量水处理中空纤维超滤膜等国内国际领先的产品及其生产工艺。 | 对锂电上游布局 | 动力电池业务 | 否 |
2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25/2017 | 4,380.24 | 1.47% | 4,380.24 | 4,380.24 | 无 | 从事7~12μm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制造和销售,是一家规模强大、设备精良、管理严格、品质卓越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满足锂电芯厂、覆铜板厂、电路板厂对电解铜箔产品不同质量的要求。 | 对锂电上游布局 | 动力电池业务 | 否 |
3 | 深圳市诚捷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1/27/20171/30/2020 | 2,550.00 | 3.96% | 2,550.00 | 2,550.00 | 无 | 一家致力于为锂电及电容器行业提供最适合的分体、连线、整线设备及配套方案,并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及国际新能源设备制造厂家。 | 对锂电上游布局 | 动力电池业务、消费(手机、笔记本等)电池业务 | 否 |
4 | 湖南金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22/2018 | 1,000.00 | 1.44% | 1,000.00 | 1,000.00 | 无 | 一家有色金属废料回收利用服务提供商,主要处理含镍、钨、钴、铜的各种废料,经过分离、提纯,制成钨铁、钒铁、钼铁、碳酸钴、硫酸钴、氯化钴、精制硫酸镍、碳酸镍等产品。 | 对锂电下游布局 | 动力电池业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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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15/2018 | 1,575.00 | 3.75% | 1,575.00 | 1,575.00 | 无 | 一家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商,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毛坯及成品、VCM(音圈马达)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被广泛用于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无人机、电梯、空调等领域。 | 对锂电下游布局 | 动力电池业务 | 否 |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已出售,其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开展正常。上述第1至5项投资方向均为动力电池领域,均系围绕现有主业进行的锂电池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业及战略发展方向。其中,第5项投资主体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机、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电机、变频空调、核磁共振、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等领域。公司先后开拓了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华域汽车电动系统有限公司、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坛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行业内优质客户,与发行人存在共同的客户关系,具备协同效应,符合发行人动力电池的发展战略。
上述投资的初始投资时点均为2017年和2018年,2017年和2018年亦属于新能源产业的一个周期高点,正处于发行人对动力电池业务进行大规模投入的前期,发行人动力电池业务经过近几年的大规模的建设期及调试期,产能逐步释放,产销量初具规模。但因不同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发展瓶颈不同,被投资企业业务规模、产能产量、产品技术和产品质量是否能达到与发行人开展业务合作的水平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被投资企业产品不直接向发行人供应;同时,具体业务合作的对接和研发亦需要一定周期,因此,上述被投资企业中除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发行人直接开展具体合作外,其余被投资企业暂未直接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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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圳市大米成长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是否有后续出资安排 | 被投企业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对应的发行人业务/领域/生产环节等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 | 常州瑞德丰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6/26/2017 | 2,850.00 | 3.00% | 2,850.00 | 2,850.00 | 无 | 专注于动力电池电芯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对新能源汽车电池配件的布局 | 动力电池业务 | 否 |
2 | 深圳市美兆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6/29/2017 | 1,001.00 | 1.77% | 1,001.00 | 1,001.00 | 无 | 专注于室内空气环境综合治理解决方案,致力于构建健康安全低碳的可持续环境的综合运维集成系统的研发和运用。 | 对物联网、智能工业的布局 | 智能制造领域,生产环节的清洁生产 | 否 |
3 | 深圳市天毅科技有限公司 | 8/8/2017 | 750.00 | 4.24% | 750.00 | 750.00 | 无 | 专业从事智能卡机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的国高及双软认证企业,向自助终端设备横向拓展。 | 对自动化设备的布局 | 智能制造领域,生产环节的产线自动化、智能化 | 否 |
4 | 深圳明智超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9/22/2018 | 1,900.00 | 3.80% | 1,900.00 | 1,900.00 | 无 | 专业从事精密模具、精密电子产品、新能源及光学类产品、医疗器械产品、可穿戴智能产品的生产销售。 | 对智能硬件的布局 | 智能硬件业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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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是否有后续出资安排 | 被投企业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对应的发行人业务/领域/生产环节等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5 | 广东金力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21/2017 | 999.90 | 0.78% | 999.90 | 999.90 | 无 | 集微型精密减速器、微型电机、智能控制器于一体的超微智能机电驱动模组方案提供商,产品广泛应用在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物流、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能医疗、物联网、智慧城市、机器人等行业。 | 主要为智能制造布局 | 智能硬件业务 | 否 |
6 | 深圳市微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2018 | 170.00 | 7.11% | 170.00 | 170.00 | 无 | 专注于焊接和纺织领域,提供集成机器视觉、运动控制、参数控制技术机器换人的产品解决方案。 | 对工业4.0的布局 | 智能制造领域,生产环节的产线自动化、智能化 | 否 |
7 | 杭州赛鲁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7/2/2018 | 600.00 | 2.13% | 600.00 | 600.00 | 无 | 基于人工智能机器视觉、大数据、物联网技术、为智慧健身、新零售、教育、泛安防等行业提供人工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的AI科技。 | 对智能制造、工业4.0的布局 | 智能硬件业务 | 否 |
上述第1至7项投资方向均系围绕现有主业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业及战略发展方向。因不同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发展瓶颈不同,被投资企业业务规模、产能产量、产品技术和产品质量是否能达到与发行人开展业务合作的水平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具体业务合作的对接和研发亦需要一定周期;部分被投资企业产品不直接向发行人供应;因此,上述被投资企业中除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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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丰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明智超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力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微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发行人直接开展具体合作外,其余被投资企业暂未直接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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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是否有后续出资安排 | 被投企业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对应的发行人业务/领域/生产环节等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 | 深圳市善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3/31/2017 | 2,698.80 | 39.00% | 2,698.80 | 2,698.80 | 无 | 锂电用精密涂布机的研发、生产、租赁和销售;其它各种工业用混合设备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和服务。 | 对锂电上游设备的投资 | 动力电池业务 | 否 |
2 | 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31/2016 | 3,000.00 | 3.30% | 3,000.00 | 3,000.00 | 无 | 锂离子电池隔膜、普通锌锰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销售。 | 对锂电上游的投资 | 动力电池业务、消费(手机、笔记本等)电池业务 | 否 |
3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4/30/2017 | 3,000.00 | 8.73% | 3,000.00 | 3,000.00 | 无 | 激光设备、机电一体化、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租赁、批发兼零售;软件开发及批发兼零售;人工智能应用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对锂电上游设备的投资 | 动力电池业务 | 否 |
4 |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7/30/2017 | 2,000.00 | 2.63% | 2,000.00 | 2,000.00 | 无 | 是新能源锂电池真空干燥装备、自动物流线、工业精密清洗设备等高端自动化装备的核心供应商。 | 对锂电上游设备的投资 | 动力电池业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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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1至4项投资方向均系围绕现有主业进行的产业投资,其中第1项、第3项和第4项是对锂电上游设备厂商的投资,第2项是对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的上游材料厂商的投资,符合发行人动力电池业务发展战略。因不同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发展瓶颈不同,被投资企业业务规模、产能产量、产品技术和产品质量是否能达到与发行人开展业务合作的水平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被投资企业产品不直接向发行人供应;同时,具体业务合作的对接和研发亦需要一定周期,因此,上述被投资企业中除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发行人直接开展具体合作外,其余被投资企业暂未直接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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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是否有后续出资安排 | 被投企业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对应的发行人业务/领域/生产环节等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 | 上海钧嵌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9/21/2018 4/29/2019 | 572.50 | 2.21% | 572.50 | 572.50 | 无 | 从事新能源车用传感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生产、组装及销售等一体的科技型企业。自主研发生产新能源车电机核心传感器。 | 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布局 | 动力电池业务 | 否 |
2 | 杭州赛鲁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9/1/2018 | 500.00 | 1.84% | 500.00 | 500.00 | 无 | 基于人工智能机器视觉、大数据、物联网技术、为智慧健身、新零售、教育、泛安防等行业提供人工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的AI科技。 | 对智能制造、工业4.0的布局 | 智能硬件业务 | 否 |
3 | 陕西天元智能再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9/21/2018 | 1,001.00 | 2.66% | 1,001.00 | 1,001.00 | 无 | 专业为工业企业提供零部件再制造、整机再制造、高成本进口配件替代方案及智能化生产设备运行保障全套服务。 | 对智能制造的布局 | 智能制造领域,生产环节的产线自动化、智能化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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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是否有后续出资安排 | 被投企业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对应的发行人业务/领域/生产环节等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4 | 北京中云智车科技有限公司 | 12/4/2018 | 300.00 | 3.66% | 300.00 | 300.00 | 无 | 以系列化、线控化、模块化、通用化的车规级无人车底盘为基础旗舰产品,打造无人物流车、无人摆渡车、无人运货车、无人军用车等特定场景商用无人车。 | 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布局 | 动力电池业务 | 否 |
5 | 云鲸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3/20/2019 3/23/2020 4/19/2021 | 1,975.00 | 2.00% | 1,975.00 | 1,975.00 | 无 | 目前专注于地面清洁技术的研发,后续将逐渐拓展为多品类的家用服务机器人生产商。目前的主要产品是免手洗扫拖一体清洁机器人。 | 主要为智能硬件布局 | 智能硬件业务 | 否 |
6 | 深圳普菲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8/2019 | 300.00 | 2.50% | 300.00 | 300.00 | 无 | 专业的工业4.0核心管理系统方案提供商,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先进制造系统 (AMS) 交付标准,主要为优质、高端企业客户提供行业先进制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咨询服务及IT技术服务。 | 对智能制造、工业4.0的布局 | 智能制造领域,生产环节的产线自动化、智能化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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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是否有后续出资安排 | 被投企业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对应的发行人业务/领域/生产环节等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7 | 深圳市微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17/2019 | 200.00 | 2.00% | 200.00 | 200.00 | 无 | 专注于焊接等领域,提供集成机器视觉、运动控制、参数控制技术机器换人的产品解决方案。 | 对工业4.0的布局 | 智能制造领域,生产环节的产线自动化、智能化 | 否 |
8 | 广东博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8/14/2019 | 550.00 | 7.86% | 550.00 | 550.00 | 无 | 致力于高效、高可靠性的智能LED照明驱动电源和电力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 | 对新能源的布局 | 储能业务 | 否 |
9 | 广东金力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7/2020 | 878.50 | 0.59% | 878.50 | 878.50 | 无 | 集微型精密减速器、微型电机、智能控制器于一体的超微智能机电驱动模组方案提供商,产品广泛应用在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物流、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能医疗、物联网、智慧城市、机器人等行业。 | 主要为智能制造布局 | 智能硬件业务 | 否 |
10 | 木卫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3/1/2020 12/22/2020 | 366.52 | 3.47% | 366.52 | 366.52 | 无 | 致力利用流体技术为消费者提供紧凑型家用电器,目前专注于衣物快速烘干技术的研发。 | 主要为智能硬件布局 | 智能硬件业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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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是否有后续出资安排 | 被投企业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对应的发行人业务/领域/生产环节等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1 | 兰洋(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 4/10/2020 3/1/2021 | 500.00 | 4.29% | 500.00 | 500.00 | 无 | 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导热液、散热模块物理结构等在内的浸入式散热模块,应用于PC、投影仪、5G基站、IDC等提供浸入式散热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领先的浸入式散热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 对新材料的布局 | 智能硬件业务 | 否 |
12 | 深圳市亿凌捷科技有限公司 | 6/18/2020 | 660.00 | 5.50% | 660.00 | 660.00 | 无 | 一家创新的精密温控设备供应商,致力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通信网络、物联网的基础架构及各种专业环境控制领域提供解决方案。 | 主要为智能制造布局 | 智能制造领域,生产环节的产线自动化、智能化 | 否 |
13 | 东莞触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13/2020 2/23/2021 | 1,056.00 | 4.29% | 1,056.00 | 1,056.00 | 无 | 基于机器视觉与精密运动控制为核心技术的高端精密组装贴合设备生产商,聚焦精密模组和半导体芯片行业,致力于成为全球精密贴合技术领导者。 | 主要为智能制造布局 | 智能制造领域,生产环节的产线自动化、智能化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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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是否有后续出资安排 | 被投企业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对应的发行人业务/领域/生产环节等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4 | 东莞市本末科技有限公司 | 6/8/2020 3/10/2021 | 266.49 | 4.00% | 266.49 | 266.49 | 无 | 一家创新的机器人关节模组供应商,主要产品为低速大扭矩关节电机。 | 主要为智能制造布局 | 智能制造领域,生产环节的产线自动化、智能化 | 否 |
15 | 长江智能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 11/17/2020 | 2,992.00 | 4.04% | 2,992.00 | 2,992.00 | 无 | 专注于超声波焊接在不同领域的应用,主营业务为超声波自动化焊接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 主要为智能制造布局 | 智能制造领域,生产环节的产线自动化、智能化 | 否 |
16 | 东莞华芯联科技有限公司 | 1/5/2021 | 600.00 | 12% | 600.00 | 600.00 | 无 | 致力于陶瓷压力传感器芯体及变送器产品的开发、设计与生产,面向汽车、空调、工业控制、航空航天等行业应用提供一整套的的压力传感器解决方案,实现核心器件的进口替代。 | 主要为智能制造布局 | 智能制造领域,生产环节的产线自动化、智能化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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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是否有后续出资安排 | 被投企业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对应的发行人业务/领域/生产环节等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7 | 深圳仙库科技有限公司 | 2/3/2021 | 800.00 | 8% | 800.00 | 800.00 | 无 | 以体征数据服务为核心,专注于体征数据采集设备的开发、技术支持、数据服务。 | 主要为智能制造布局 | 智能硬件业务 | 否 |
18 | 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1/2021 | 897.00 | 0.61% | 897.00 | 897.00 | 无 | 从事硫酸锌、硫酸锰的生产制备及销售,目前形成能源动力、生命营养、 循环经济三大业务板块。 | 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布局 | 动力电池业务 | 否 |
19 | 深圳市六度人和科技有限公司 | 5/10/2021 | 1,200.00 | 0.01% | 1,200.00 | 1,200.00 | 无 | 为需要进行to C、to B销售的中小企业提供具备强社交属性的SaaS产品;EC SCRM,及与CRM相关的数据分析、广告精准投放等增值服务。 | 主要为SaaS产品布局 | 智能硬件业务 | 否 |
上述第1至19项投资方向均系围绕发行人现有主业动力电池、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4.0等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业及战略发展方向。发行人对上述投资的初始投资时点大部分集中在2020年和2021年,投资时间相对较短,相关业务合作尚在接洽初期;因不同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发展瓶颈不同,被投资企业业务规模、产能产量、产品技术和产品质量是否能达到与发行人开展业务合作的水平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被投资企业产品不直接向发行人供应;同时,具体业务合作的对接和研发亦需要一定周期,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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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投资企业中除云鲸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市微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力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亿凌捷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发行人直接开展具体合作外,其余被投资企业暂未直接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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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将对东莞大米等合伙企业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投资的合伙企业为4家,分别为丰盛六合、深圳大米、广州怡珀、东莞大米,前述四家合伙企业投资目的均为投资锂离子电芯及电池模组的相关领域,包括了智能制造、设备生产、上游原材料、下游产品应用等方面,围绕消费类、动力类等市场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获取先进技术、相关渠道资源的能力、机会,东莞大米等四家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全部与发行人主业密切相关,因此认定公司对东莞大米等四家合伙企业的投资为非财务性投资。丰盛六合合伙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发行人及丰盛六合均已出具承诺,未来丰盛六合如进行新增投资,“投资范围将严格限定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投资方向将围绕包括动力电池(锂电池或其他技术线路电池)等在内的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上下游产业链进行,不会投资于产业基金、并购基金、集团财务公司、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会参与对外拆借资金、委托贷款、金融业务,也不会参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发行人承诺未来如通过丰盛六合进行新增投资,投资范围将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保持一致。
(二)相关出资金额是否应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减,是否存在其他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及具体情况
1、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及具体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股东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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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除对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履行出资义务进行出资900万元外,公司无其他对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投资情形。公司对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 东莞大米出资比例及其普通合伙人情况
东莞大米出资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东莞大米卓越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425.00 | 2.43% |
东莞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375.00 | 25.00%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00 | 17.14%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11.43% |
东莞理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800.00 | 4.57% |
葛宁 | 有限合伙人 | 400.00 | 2.29% |
盛心怡 | 有限合伙人 | 1,500.00 | 8.57% |
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40.00 | 1.37% |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00.00 | 3.43% |
广田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00.00 | 3.43% |
徐玉锁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2.86% |
龚雪春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2.86% |
成晓华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2.86% |
江苏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2.86% |
陈作为 | 有限合伙人 | 460.00 | 2.63% |
欧阳建国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1.71% |
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600.00 | 3.43% |
刘同安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1.14% |
合计 | 17,500.00 | 100.00% |
上述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大米卓越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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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艾民成立日期:2018年2月11日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路大学创新城D2栋6楼60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BWN19P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东莞大米卓越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架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深圳市前海大米成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 | 80.00%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② 设立目的、投资方向
公司参与东莞大米的目的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整合高水平理工院校、高端智能制造等资源,充分发挥高校科技优势、产业资源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东莞大米的投资方向为智能制造、工业4.0(人工智能)、新能源等相关领域。公司上述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按照既定的投资方向并围绕公司所在行业进行,主要为完善公司业务布局进行的战略性投资,与公司业务关系密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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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情形,但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购买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收益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是否为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理财产品 |
1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70天(挂钩汇率看涨) | 10,000 | 保本浮动 | 2021/1/6 | 2021/6/25 | 2.15% | 是 | 保本型 |
2 | 结构性存款汇丰利2020年第5984期 | 3,300 | 保本浮动 | 2020/8/25 | 2021/3/2 | 3.15% | 是 | 保本型 |
3 |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8,000 | 保本非浮动 | 2020/10/14 | 2020/12/17 | 2.2% | 是 | 保本型 |
4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 | 4,000 | 保本浮动 | 2020/10/23 | 2021/1/22 | 2.80% | 是 | 保本型 |
5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 | 4,000 | 保本浮动 | 2020/10/23 | 2021/1/22 | 2.80% | 是 | 保本型 |
公司所购买的该等产品是在确保主营业务日常运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股东回报,在严格保证流动性与安全性的前提下购买的短期中低风险产品。该等产品具有持有周期短、收益稳定、流动性强的特点。因此,发行人购买的该等产品不具有“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特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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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权益工具投资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新增的权益工具投资如下:
序号 | 被投资单位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投资时间 | 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是否董事会前6个月至今的投资 | 是否 财务性投资 |
1 | 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1% | 2020/10/23 | 电源管理芯片 | 对电池使用的电源管理芯片进行布局 | 是 | 否 |
2 | 安徽奥飞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7.69% | 2020/12/28 | 声学传感器与芯片产品 | 对智能硬件等可穿戴设备上游进行布局 | 是 | 是 |
3 | 成都市安比科技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14.29% | 2020/12/28 | 智能硬件相关芯片 | 对智能硬件等可穿戴设备上游进行布局 | 是 | 否 |
4 | MAGIC RIDE INC. | 29.94万美元 | 2.74% | 2020/12/10 | 共享电单车 | 对电动二轮车电池下游应用的布局 | 是 | 否 |
5 |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018.16万元 | 3.51% | 2021/5/14 | 电源管理芯片 | 对电池使用的电源管理芯片进行布局 | 是 | 否 |
6 | 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10万元 | 13.70% | 2021/1/18 2021/2/2 | 共享移动电源 | 对公司小型锂电池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 是 | 否 |
7 | 上海泰辑软件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6.67% | 2021/2/2 2021/5/28 | 智能手表等小面板IOT行业 | 对公司智能硬件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 是 | 否 |
8 | 江苏慧世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5.00% | 2021/4/27 2021/6/28 | 供应交付履约管理系统 | 对公司管理系统应用的布局 | 是 | 是 |
9 | 深圳热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00万元 | 16.67% | 2021/5/27 | 散热界面材料 | 对公司上游材料应用的布局 | 是 | 否 |
1-163
10 | 深圳市云熙智能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18.18% | 2021/1/18 | 电子雾化器和低温加热不燃烧烟具 | 对公司小型锂电池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 是 | 否 |
11 | 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3.80% | 2021/1/29 | 蓝牙耳机锂电池、电子雾化器锂电池 | 对公司小型锂电池业务的布局 | 是 | 否 |
12 | Deep mirror | 30万美元 | 0.29% | 2021/5/31 | 空间智能技术 | 对公司智能硬件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 是 | 是 |
13 | 深圳宝砾微电子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8.00% | 尚未出资 | 电源管理芯片 | 对电池使用的电源管理芯片进行布局 | 是 | 否 |
14 | 小泼造物(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200万元 | 5.36% | 2021/3/28 | 智能宠物饮水机、智能猫砂盆 | 对公司智能硬件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 是 | 否 |
15 | 深流微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50万元 | 2.7522 % | 2021/7/8 | GPU | 对公司智能硬件/新能源业务下游应用的布局 | 是 | 否 |
16 | 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20.00% | 尚未出资 | 动力电池安全检测 | 对公司动力电池安全检测的布局 | 是 | 否 |
17 | 派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75万元 | 23.75% | 2021/8/13 | 新能源原材料的生产与销售、锂电池回收 | 对公司上游材料应用的布局 | 是 | 否 |
注:成都市安比科技有限公司、深流微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上述新增被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① 深圳宝砾微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宝砾微电子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4年10月15日 |
1-164
项目 | 基本情况 |
注册资本 | 891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邓海飞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 3203房 |
主要股东 | 邓海飞 | 35.54% |
深圳同芯合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6% |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 8.00% | |
深圳市前海鹏德移动互联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7.92% | |
王煌英 | 7.86% | |
杭州光大暾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2% |
主营业务 | 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深圳宝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砾微”)主要从事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主要产品为DC-DC电源管理系列产品和充电管理系列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数码类、移动电源、笔记本电脑、车载电子、家电、储能等设备。公司创始团队有10年以上的半导体从业背景,主要技术专家来自MPS、日本富士通、景瑞电子等,主要负责人在电源管理集成电路设计,工艺和EDA软件设计方面有深厚的积累,公司主要终端客户包括三星、 Mophie、苏泊尔、九阳电器、美的等。发行人对宝砾微的投资尚未完成出资,同时电源管理芯片具体产品应用芯片的研发、测试及规模化应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相关业务合作尚在接洽初期,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宝砾微的主要产品是发行人锂电池模组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在全球芯片紧缺,国产替代的行业趋势下,发行人投资宝砾微不仅能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还能减低原材料紧缺的风险。随着双方合作关系推进,亦能逐步扩大发行人的客户群。
(3)财务数据
1-16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6,722.00 | 2,639.97 | 2978.30 |
负债总额 | 933.49 | 279.75 | 495.0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788.51 | 2,360.23 | 2,483.23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1,483.56 | 1,832.71 | 560.01 |
净利润 | 135.83 | -123.01 | 190.68 |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宝砾微主要从事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主要产品为DC-DC电源管理系列产品和充电管理系列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数码类、移动电源、笔记本电脑、车载电子、家电、储能等设备。宝砾微和发行人的消费类锂电池产品、动力类锂电池产品、储能、移动电源、穿戴设备及智能硬件产品等可以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促进国产芯片的替代使用,该投资为对上游产业的布局,与发行人主业形成紧密联系。发行人作为股东有能力通过该投资达到协同上下游资源、拓展主业的目的。
② 深流微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流微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5月7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江靖华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10 |
主要股东 | 江靖华 | 56.67% |
张坚 | 23.33% |
1-166
项目 | 基本情况 |
主营业务 | 模拟芯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深流微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流微”)的主营业务为模拟芯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主要产品是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安防、智能硬件等应用终端的图形渲染芯片和解决方案。深流微团队由国际一线核心技术成员组成,主要技术专家来自Nvidia、AMD及Intel等世界顶尖公司,主要的潜在客户为国内外笔记本厂家。
发行人对深流微的初始投资时点为2021年7月,投资时间较短,深流微设立时间亦较短,同时模拟芯片的研发、测试及规模化应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相关业务合作尚在接洽初期,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通过该笔投资,未来在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智能硬件等应用终端行业上与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产业协同作用,有助于发行人引进笔记本电脑相关的客户,双方面对的终端市场高度重合,通过合作关系推进,能逐步扩大发行人的客户群,从而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形成紧密联系。
(3)财务数据
公司暂未营业,无财务数据。目前公司已经进行了芯片架构设计、系统规格定义的大部分工作并完成了初步验证。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通过投资深流微,随着终端客户对高端国产芯片需求的增长,发行人可作出快速的响应,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国产替代方案,从而增加客户粘性,最终达到协调上游资源,拓展主业的目的。
③ 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基本信息
项目 | 基本情况 |
1-167
公司名称 | 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8月9日 |
注册资本 | 500万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2号新时代共荣工业园A3栋1层 |
主要股东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 20% |
姜久春 | 18% | |
深圳市前海淏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 | |
深圳杰杰西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 | |
深圳弗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主营业务 | 电池评估及安全预警的算法及软件的开发、销售、服务 |
(2)给公司带来的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锂安”)的主要产品包括电池安全
大数据监控平台,电池性能与安全分析软件包、电池安全专用检测设备、电池安全专用芯片,新一代具有安全预警功能的电池管理系统等,为电池综合评估、安全预警、电池维保等提供成熟的解决方案和优质的技术服务。深圳锂安创始团队长期从事锂离子电池检测、状态评估、成组应用及数据分析等研究工作,曾参与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项目的充电系统建,核心成员取得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等荣誉。
发行人对深圳锂安的投资尚未完成出资,深圳锂安的设立时间短,相关业务合作尚在接洽初期,暂未给发行人带来行业资源、客户、订单。
随着深圳锂安投资资金的到位和各项业务的逐步开展,未来将为发行人电池产品的安全预警、性能评估、售后维修、电芯技术升级等方面提供技术助力,相关产品和服务与发行人电池产品也有高度的协同作用。
(3)财务数据
目前,公司刚成立,暂未营业,无财务数据。
1-168
(4)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深圳锂安在应用场景上与发行人的电池产品具有高度互补和协同工作的特点,通过该投资可以为发行人电池产品的安全预警、性能评估、售后维修、电芯技术升级等方面提供技术助力,最终为终端客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发行人通过该投资,对新能源行业电池安全检测领域进行布局,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拓展新能源行业的客户资源。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尽管公司新增的权益工具投资均为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进行的业务布局,基于谨慎性考虑,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但合作方向和计划暂不明晰且未给发行人带来直接的业务机会的安徽奥飞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慧世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Deepmirror,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2,193.80万元,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规定,符合发行条件。
2、相关出资金额是否应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减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情形,但该等产品不具有“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特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除对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履行出资义务进行出资900万外,公司无其他对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投资情形。
1-169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今,公司新增的财务性权益工具投资基于谨慎性考虑共3家,合计投资金额2,193.80万元,应从募集资金规模进行相应的扣减。2021年9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经会议决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日前6个月之前至今的2,193.80万元财务性投资金额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全部扣除;扣除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1,506.20万元(含391,506.20万元)。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发行人不实施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变相投资金融及类金融业务的承诺函》:“1、公司将遵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聚焦主营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本着合理、节约、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投资进度,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2、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公司不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开展如下业务:(1)类金融;(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的并购投资除外);(3)拆借资金;(4)委托贷款(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除外);(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财务性投资事项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四、最近一年一期鹏鼎创盈和点金保理等类金融业务的内容、模式、规模等基本情况及相关风险、债务偿付能力及经营合规性。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情况如下:
1、深圳前海点金保理有限公司
点金保理于2016年6月成立,发行人出资3,000万元,持有点金保理60%股权,点金保理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1)内容、模式、规模等基本情况
1-170
根据点金保理《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点金保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深圳前海点金保理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刘杰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6年6月22日 | ||
经营期限 | 永续经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F49J32 |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 | ||
股东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 | 60.00 | |
高烟生 | 7,000,000 | 14.00 | |
郭荣红 | 6,000,000 | 12.00 | |
黎李平 | 4,500,000 | 9.00 | |
杨学明 | 2,500,000 | 5.00 |
根据点金保理书面确认并经抽查点金保理业务合同,点金保理的主营业务为提供商业保理服务,业务类型主要包括附追索权和不附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点金保理的业务模式如下:①卖方企业与保理商(点金保理)签订保理协议;②保理协议签订后,对于无追索权保理:保理商首先要对与卖方有业务往来的买方进行资信评估,并对买方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内的应收账款称为“核准的”应收账款。对这部分应收账款,在买方无能力付款时,保理商对卖方没有追索权。而对于有追索权保理:当买方无力付款时,保理商将向卖方追索,收回向其提供的融资;③卖方交货或提供了有关服务后,向买方开出发票。在卖方需要融资时向买方发送转让通知(隐蔽型保理除外)说明发票所代表的债权已转让给保理商,买方必须向保理商付款;④卖方将所有的文件原件扫描版以在线或其他合适的形式提交给保理商;⑤保理商根据发票金额按事先商定的比例向卖方支付预付款,
1-171
即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为卖方提供融资;⑥此后保理商将负责向买方催收账款,并向卖方提供合同中规定的账务管理;⑦待买方付款后,保理商回收融资款及利息,并按照协议规定履行其他相关义务。根据点金保理2020年度、2021年1-6月财务报表,点金保理业务规模较小,点金保理2020年度营业收入1,634.71万元、净利润424.28万元,占同期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的比重分别为0.06%、0.53%;点金保理2021年1-6月营业收入1,166.56万元、净利润573.24万元,占同期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的比重分别为0.07%、0.93%。最近一年一期点金保理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6月30日 或2021年1-6月 | 2020年12月31日 或2020年1-12月 |
资产总额 | 7,663.77 | 8,818.14 |
负债总额 | 1,559.28 | 2,775.89 |
所有者权益 | 6,104.49 | 6,042.24 |
营业收入 | 1,166.56 | 1,634.71 |
净利润 | 573.24 | 424.28 |
(2)相关风险控制情况
根据点金保理的书面确认并经核查,点金保理建立了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制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点金保理风险管理制度》、《项目尽职调查操作指引》、《点金保理风险评价系统》等流程及规定,能够有效的防范业务违约及合规经营风险。点金保理已出具书面承诺,将不断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加强流程管理和内部控制,进一步明确各岗位权责、完善奖惩等制度,为商业保理业务的开展提供有效支持。
(3)债务偿付能力
根据点金保理2020年度、2021年1-6月财务报表及点金保理的书面确认,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2021 年6 月30 日,点金保理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1.48%、20.35%,资产负债率较低,具备较强的债务偿付能力。
(4)经营合规性
1-172
根据点金保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金保理依法在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2021年8月16日,点金保理出具说明:“本公司具有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资格,未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自设立至今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工商、税务及金融监管机关等部门处罚的情形。”
2021年5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金融监管局”)出具《复函》确认:“2018 年 2 月,深圳金融监管局正式从原市经信委承接商业保理行业监管职责,市经信委未向金融监管局通报点金保理2018年1月因违法违规受处罚情况。经核,2018年2月至今深圳金融监管局未对点金保理作出行政处罚。”2021年8月5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出具《复函》确认:“2021 年 1 月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深圳金融监管局未对点金保理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6月24日,深圳市市监局出具《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确认:“深圳前海点金保理有限公司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没有违反市场(包括工商、质量监督、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价格检查等)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2021年7月29日,深圳市市监局出具《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确认:“深圳前海点金保理有限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6月30日没有违反市场(包括工商、质量监督、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价格检查等)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2021年4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出具《税务违法记录证明》(深金监函〔2021〕503 号)确认:“未发现点金保理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2021年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出具《税务违法记录证明》(深税违证〔2021〕31875号)确认:“未发现点金保理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信用中国以及点金保理相关主管行政机关网站,点金保理最近一年一期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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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多家上市公司及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鹏鼎创盈。2014年6月,发行人与鹏鼎创盈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出资2,000万元认购鹏鼎创盈2,000万股股份;2016 年9月,发行人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3,900万元的价格受让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鹏鼎创盈2,000万股股份。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持有鹏鼎创4,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35%。发行人投资鹏鼎创盈系为了利用该平台为发行人上下游合作的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的问题,促使上下游合作对象与发行人共同成长,加强业务上的战略协同,从而巩固发行人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发行人在持股期间未向鹏鼎创盈委派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参与鹏鼎创盈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2021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发行人同意对持有的鹏鼎创盈股权全部予以处置。
(1)内容、模式、规模等基本情况
根据鹏鼎创盈《营业执照》并经查询鹏鼎创盈的股东名册,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鹏鼎创盈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郭畅瑜 | ||
注册资本 | 74,749.9999万元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4年6月16日 | ||
经营期限 | 永续经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062572554 |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 ||
股东名称、股份数及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万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149,999,999 | 20.07 |
1-174
深圳市金桔创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000 | 12.04 |
深圳市花蕾投资有限公司 | 83,000,000 | 11.10 |
深圳市裕沣实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 | 8.03 |
深圳前海汉龙控股有限公司 | 40,000,000 | 5.35 |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 | 4.01 |
深圳市鹏华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000 | 3.34 |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68 |
深圳市华汉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68 |
深圳中植产投互联网金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 | 2.68 |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68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68 |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68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68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68 |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000,000 | 2.41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34 |
深圳市元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34 |
深圳市投控东海一期基金(有限合伙) | 10,000,000 | 1.34 |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34 |
深圳市南星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34 |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34 |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34 |
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34 |
深圳市同创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4,500,000 | 0.60 |
深圳市前海港湾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0 | 0.33 |
深圳市前海嘉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00 | 0.33 |
深圳市鸿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0.27 |
根据鹏鼎创盈书面确认,鹏鼎创盈的主营业务为提供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务。鹏鼎创盈的主要业务模式如下:①商业保理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鹏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模式主要为:a、买卖双方签署协议,卖方向买方以赊销形式供货;b、卖方将交易单据以折价形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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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保理商(深圳市前海鹏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c、保理商向卖方支付款项;d、买方向保理商支付全额货款。②小额贷款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鹏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小额贷”)经营,业务模式主要为:依托鹏鼎创盈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万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业务,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为购买万科房屋、车位的业主提供一定额度的小额贷款,其中2020年、2021年1-6月小额贷款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84.28万元、1,568.6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74.81万元、941.88万元。
根据鹏鼎创盈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1-6月财务报表,鹏鼎创盈最近一年一期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 年6 月30 日 或2021 年 1-6月 | 2020 年12 月31 日 或2020 年 1-12月 |
资产总额 | 376,930.21 | 362,119.24 |
负债总额 | 233,468.93 | 218,522.78 |
所有者权益 | 143,461.27 | 143,596.46 |
营业收入 | 22,859.97 | 44,161.75 |
净利润 | 8,824.82 | 16,022.69 |
(2)相关风险控制情况
根据鹏鼎创盈的书面确认,鹏鼎创盈建立了较为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一方面鹏鼎创盈的业务主要依托于鹏鼎创盈各股东的业务衍生,客户违约风险较低;另一方面建立了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制定了《项目/产品的审批流程制度》、《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员工风险保证金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较为全面的风险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防范业务违约及合规经营风险。
鹏鼎创盈已出具书面承诺,将不断完善风险控制措施,为其业务开展提供支持,切实有效的防范业务违约及合规经营风险。
(3)债务偿付能力
根据鹏鼎创盈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1-6月财务报表及鹏鼎创盈的书面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6月30日,鹏鼎创盈的资产负债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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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60.35%和61.94%,鹏鼎创盈的偿债能力维持在较为合理水平,业务整体风险可控。发行人对其出资义务已履行完毕,除出资金额外不承担其债务偿付风险。
(4)经营合规性
根据鹏鼎创盈的书面确认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鹏鼎创盈及其子公司依法在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24日出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批准深圳市鹏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资格的函》深金监[2019]58号,批准鹏鼎小额贷的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核准该公司业务范围为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2021年8月16日,鹏鼎创盈出具说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经营,自设立至今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工商、税务及金融监管机关等部门处罚的情形。”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信用中国以及鹏鼎创盈及其子公司相关主管行政机关网站,鹏鼎创盈及其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5)鹏鼎创盈的处置安排
发行人于2021年8月26日与深圳前海汉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汉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鹏鼎创盈股份4,000万股(占总股本5.35%)转让给前海汉龙,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每股1.919元。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鹏鼎创盈5.35%的股份以7,677.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前海汉龙,相关股权转让交割工作已于2021年8月31日完成,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已不再持有鹏鼎创盈的任何股份。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再参股此类类金融业务。
五、结合货币资金持有及未来使用计划、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状况、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进度等,进一步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说明公司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受限的情形,相关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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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现有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主要是满足经营性现金支出的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对外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持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1 | 货币资金余额 | 324,450.00 |
2 | 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16,386.10 |
3 | 受限资金余额(主要为票据保证金) | 180,598.32 |
4 |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 | 127,465.58 |
从公司2021年1-6月现金流量表来看,公司维持经营活动平均每月需要支付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每月平均金额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19,761.19 | 236,626.8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9,958.50 | 38,326.4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128.68 | 5,688.1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206.41 | 5,034.40 |
小计 | 1,714,054.77 | 285,675.80 |
公司报告期末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低于平均每月需要支付的现金,考虑客户的回款,基本满足经营性现金支出的需要,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对外募集资金。
2、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需要通过发行股票降低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12%、74.59%、76.70%和73.15%,目前资产负债率已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若再利用银行授信进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负债率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基于发展的总体战略定位,围绕主业进行扩张,同时伴随着公司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客户的订单快速增加,公司的资金需求也在逐渐增加,以往公司主要使用借款方式进行融资,为了公司更加平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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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本次需要通过股权融资来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的支出,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财务风险。
3、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以有效匹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大额资本性建设支出需求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项目总投资额 | 第一年投资额 | 第二年投资额 | 第三年投资额 |
3C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145,000.00 | 57,100.00 | 58,000.00 | 29,900.00 |
3C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130,000.00 | 24,800.00 | 38,400.00 | 66,800.00 |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50,000.00 | 19,650.00 | 30,350.00 | |
合计 | 325,000.00 | 101,550.00 | 126,750.00 | 96,700.00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建设期 2-3 年,总投资额 32.5 亿元,每年投资额10亿左右。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年平均数 |
经营性净现金流入 | 110,128.17 | 74,384.52 | 24,408.74 | 69,640.48 |
公司报告期年均经营性净现金流入金额为 69,640.48万元,不足以覆盖本次募投项目每年投资额。并且公司每年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入不均衡,无法匹配募投项目支付节奏。其中2018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入较大的原因是:2017年对大客户的销售集中在11-12月,根据公司的信用政策,应收款项主要在2018年第一季度收回,其对应的应付账款在2017年底到期支付,导致2017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入为负数,2018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入较大。
综上,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可以有效匹配公司项目建设的即时性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从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需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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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资产负债率将得以降低,通过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部分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改善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
(二)公司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受限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持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1 | 货币资金余额 | 324,450.00 |
2 | 其中:受限资金余额(主要为票据保证金) | 180,598.32 |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大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除此之外,不存在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六、核查方法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法
1、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采取了如下核查措施:
(1)查阅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20)》。
(2)查阅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
(3)查阅发行人、被投资企业的相关财务报告及相关科目明细构成。
(4)查阅发行人投资上述企业签署的相关合同。
(5)查阅上述被投资企业的合伙协议/章程和营业执照。
(6)通过企查查查询被投资企业及其投资企业的相关工商信息。
(7)与发行人沟通了解所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背景、原因及业务开展情况。
(8)与发行人沟通了解所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9)取得发行人关于不实施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变相投资金融及类金融业务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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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取得点金保理、鹏鼎创盈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访谈相关负责人并取得确认函、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合规证明并通过网络检索该公司的合规经营情况。
(11)查阅了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明细账,票据台账等资料,获取发行人货币资金的明细,并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威、财务负责人了解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受限的情形。
(12)取得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发行人不实施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变相投资金融及类金融业务的承诺函》。
(13)取得了发行人及丰盛六合出具的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范围及未来投资计划的承诺》。
2、针对上述(1)(5)事项,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20)》 ;查阅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查阅发行人、 被投资企业的相关财务报告及相关科目明细构成。
(2)查阅发行人的2021年中期报告,获取发行人货币资金的明细,分析货币资金未来使用计划和现金流状况,查看占用和受限情况;结合资产负债情况,进一步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针对上述(4)事项,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点金保理、鹏鼎创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查阅点金保理的工商登记资料。
(3)查阅点金保理、鹏鼎创盈及其子公司的业务批准文件。
(4)查阅点金保理、鹏鼎创盈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查阅点金保理2020年度审计报告。
(6)查阅点金保理的内控风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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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点金保理、鹏鼎创盈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8)查阅点金保理、鹏鼎创盈确认函。
(9)查阅点金保理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
(10)就点金保理、鹏鼎创盈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事项在相关主管部门网站进行查询和检索。
(二)核查结论
1、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参股的鹏鼎创盈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奥飞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慧世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Deep mirror虽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一定相关性,但未发生直接的业务关系且合作计划暂不明晰,基于谨慎性考虑,上述5家公司认定为财务性投资,除前述投资外,其余投资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系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的战略布局,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开展了直接的业务合作或虽尚未直接发生业务关系,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预期双方将开展合作并能实现整合效应,均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其他类金融资产(子公司投资)为持有的点金保理股权,该类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为12,327.13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47%,占比较低,不足30%。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外投资的24家实体经营公司4家合伙企业中,仅认定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奥飞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慧世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Deep mirror共5家公司为财务性投资,其余皆为非财务性投资,这些公司虽未直接从事锂离子电芯及电池模组的设计、研发和销售,但属于布局产业链上下游或锂电池其他领域,且面向的终端市场与发行人有一定重合度,从而形成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紧密联系,发行人有能力通过该等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并非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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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发行人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合计金额为2,193.80万元,2021年9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经会议决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日前6个月之前至今的2,193.80万元财务性投资金额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全部扣除;扣除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1,506.20万元; 公司已出具承诺函,不会将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金融业务及类金融业务。
(4)公司控股的点金保理及参股的鹏鼎创盈占发行人资产比例或对发行人业绩影响均较小,且已建立相关风险管理制度,最近一年一期合规经营,债务偿付能力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鹏鼎创盈5.35%的股份以7,677.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前海汉龙,相关股权转让交割工作已于2021年8月31日完成,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参股此类类金融业务。
(5)本次募投建设符合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资金受限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不属于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2、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参股的鹏鼎创盈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奥飞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慧世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Deep mirror虽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一定相关性,但未发生直接的业务关系且合作计划暂不明晰,基于谨慎性考虑,上述5家公司认定为财务性投资,除前述投资外,其余投资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系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的战略布局,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开展了直接的业务合作或虽尚未直接发生业务关系,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预期双方将开展合作并能实现整合效应,均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其他类金融资产(子公司投资)为持有的点金保理股权,该类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为12,327.13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47%,占比较低,不足30%。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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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投建设符合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资金受限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不属于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3、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点金保理及鹏鼎创盈均建立了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的防范业务违约及合规经营风险。点金保理、鹏鼎创盈最近一年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较低或处于合理水平,债务偿付风险较小。点金保理及鹏鼎创盈最近一年一期经营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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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置深圳福田区红荔西路与农园路交汇处深业中城(二期)第6号楼栋A单元/座37层3701号房和39层3906号房两套商务公寓,房产面积分别为286.18平方米、165.18平方米。2019年发行人预付购房款余额为5,314.54万元。发行人子公司欣旺达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将其持有惠州市中茂房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好力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上述房产的具体购置情况,结合购买房产的规定用途、面积、金额等说明是否全部用于自用,购买上述房产的原因及必要性;(2)2019年发行人预付购房款是否与上述房产有关,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购置房产或拟购置房产的情况;(3)购入以上房屋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使用前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募集资金变相流向房地产领域的情形;(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产、土地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请保荐人、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述房产的具体购置情况,结合购买房产的规定用途、面积、金额等说明是否全部用于自用,购买上述房产的原因及必要性。
(一)房产的具体购置情况
公司与深圳市深业中城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购买深业中城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与农园路交汇处6号楼A单元37层3701号房和39层3906号房共两处房产,全部用于自用,具体情况如下:
购买方 | 出售方 | 房屋所在地 | 土地性质 | 规定用途 | 金额(元) | 购置面积(㎡)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 深圳市深业中城有限公 |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 商业用地 | 商务公寓 | 33,506,020.00 | 建筑面积28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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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 | 出售方 | 房屋所在地 | 土地性质 | 规定用途 | 金额(元) | 购置面积(㎡) |
司 | 司 | 与农园路交汇处6号楼A单元37层3701号房 | 套内建筑面积200.97㎡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深业中城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与农园路交汇处6号楼A单元39层3906号房 | 商业用地 | 商务公寓 | 19,639,392.00 | 建筑面积165.18㎡,套内建筑面积116.00㎡ |
(二)购买上述房产的原因及必要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总部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位于沈海高速外,离市中心约30公里),主要用途为厂房、配套设施、质检、研发场所等。
该厂区距离市区较远,交通不便,通勤时间较长,不利于公司客户到访和业务洽谈。公司在深圳市福田区购入上述房产,用于销售部门办公、产品展示、商务会议等用途,能有效提升公司形象,丰富产品展示,提高相关工作效率。
发行人在深圳市福田区购入商务公寓全部用于自用。购入该处商务公寓能够利用其地理区位优势,解决通勤问题,丰富产品展示,从而提升公司在销售与产品展示方面的能力与水平,促进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因此,购入上述房产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
二、2019年发行人预付购房款是否与上述房产有关,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购置房产或拟购置房产的情况。
(一)2019年发行人预付购房款是否与上述房产有关
2019年发行人预付购房款是与上述房产有关,房号为3701和房号为3906合同总金额53,145,412.00元,与2019 年发行人预付购房款余额为5,314.54 万元一致。
(二)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购置房产或拟购置房产的情况
除上述披露预购房产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购置房产或拟购置房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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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入以上房屋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使用前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募集资金变相流向房地产领域的情形。
(一)购入以上房屋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使用前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发行人购入以上房屋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前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募集资金变相流向房地产领域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 | 145,000.00 | 139,000.00 |
2 | 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130,000.00 | 111,500.00 |
3 | 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50,000.00 | 43,2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 | 97,806.20 |
合计 | 425,000.00 | 391,506.20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开展,不涉及房地产开发或投资。
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将遵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聚焦主营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确保不将本次募集资金拆借、出借、投资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流入房地产开发领域。”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变相流向房地产领域的情形。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产、土地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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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
1、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1 | 欣旺达 | / | 一般经营项目:软件开发及销售,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普通货运(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电池、充电器、精密模具、精密注塑、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医疗器械、医疗安全系列产品、工业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研发、生产、销售,移动基站、通信设备、电子触控笔、家电类、音箱类、灯具类、转换器类、电器开关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玩具生产及销售,锂离子电池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电解液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2 | 浙江电子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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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3 | 惠州新能源 | 子公司 | 研发、生产、销售:电池及其配件、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节能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自行车及汽车零配件、通讯网络产品、电池组及配件、移动电源、背夹、家庭储能产品、小储能产品、电动工具、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生产线、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餐饮服务;污水处理服务;物业管理;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屋、厂房租赁;新型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力电量销售业务;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两轮车;研发:工业互联网技术;软件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4 | 电动汽车电池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及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与销售;电子产品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检测设备的研发与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材料、充电器、电动汽车电池模组、动力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及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电子产品、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检测设备的生产。 | 否 |
5 | 莆田新能源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软件开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否 |
6 | 柳州新能源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租赁;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 | 否 |
1-189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汽车旧车销售;二手车经销(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7 | 惠州动力新能源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兴办实业;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普通货运;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动力电池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8 | 南京新能源 | 子公司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池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9 | 惠州智能工业 | 子公司 | 研发、制造、销售: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电子产品、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源管理系统;研发:工业互联网技术、通讯系统;软件开发及销售;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普通货运;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印刷电路板、封装基板产品、模块模组封装产品、电子元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10 | 深圳综合能源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综合能源服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及方案的开发、销售、技术维护;储能系统技术开发、设计、销售;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环保设备、输变电配套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的开发、销售;项目咨询服务;技术检测服务;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维护;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机械设备、电源设备、储能电池、储能系统软件、电子产品的生产。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风力发电、新能源动力电池组、充电桩、充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电力电量 | 否 |
1-190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销售业务。(凭相关资质开展,不含危险品) | ||||
11 | 禹州禹科光伏 | 子公司 | 太阳能发电,电力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安装、设计、咨询、运维服务。 | 否 |
12 | 青海新能源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集装箱制造;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器辅件制造;节能管理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13 | 南京欣能能源 | 子公司 |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14 | 惠州综合能源服务 | 子公司 | 综合能源服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及方案的开发、转让、技术维护;储能系统技术开发、设计、转让;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风力发电、新能源动力电池组、充电桩、充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环保设备、输变电配套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电源设备的开发、销售;项目咨询服务;技术检测服务;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维护;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货物进出口;电力销售业务;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机械设备、储能电池、储能系统软件、电子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15 | 深圳欣威电子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 | 否 |
16 | 深圳智能科技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的开发、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否 |
1-191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软件开发及销售;自动化技术咨询服务;储能系统的开发及销售;自动化技术转让;国内贸易;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货运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储能系统、电池保护板、家用电器、电子触控笔、储能电池、可穿戴产品的生产;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电池保护板、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可穿戴产品、电子触控笔的开发、组装及销售;电子产品、元器件贴片加工;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成油品);货物包装及装卸(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普通货运 | ||||
17 | 深圳电气技术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动车电机、控制器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驱动器、自动驱动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动车配件、电动车充电桩、通用设备、检测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动车充电桩运营;软件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动车电机、控制器的生产;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驱动器、自动驱动系统的生产;电动车配件、电动车充电桩、通用设备、检测设备的生产;电子产品的生产;餐饮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否 |
18 | 前海弘盛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技术及新能源技术开发外包、业务流程外包;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技术研发与销售;电池、手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电源、电池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换流器、逆变柜、逆变器、光伏逆变器、汇流箱、开关柜、移动储能系统、微电网系统、户用储能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设备及配件、数控装备及配件、精密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大型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线综合解决方案设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高科技企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电动车租赁;自有物业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 否 |
19 | 深圳欣慧采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电气器材、照明器材、金属制品、办公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清洁类用品、日用百货、家具、涂料、润滑油、家用电器、家居饰品、体育用品、健身器材、纺织品、服装、箱包、皮具、工艺礼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汽车用品、机电设备及配件、行政维护用品、工具刀具、安防设备、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 否 |
1-192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通讯设备、电脑及配件、建材、环保安全设备及产品、一般劳防用品、特种劳防用品、消防设备及产品、化工原料(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及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制冷设备、加热设备、玻璃制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机电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食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机电设备维修、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制冷设备的维修保养。 | ||||
20 | 点金保理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以上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 否 |
21 | 易胜投资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 否 |
22 | 格瑞安能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管理软件、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充电器、充电机、电机及控制器、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专业设计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驱 | 否 |
1-193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动器、自动驱动系统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动车配件、电动车充电桩、通用设备、检测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动车充电桩运营;软件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
23 | 东莞弘盛技术 | 子公司 | 网络工程技术开发、设计、维护、安装;软件开发、技术转让;研发、产销: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锂电池;批发业、零售业;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实业投资;二手车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24 | 海西粤陕达 | 子公司 | 卤水提取锂、铷、铯、溴、碘物质的设备装置研发,水处理、环保设备开发与销售,水处理、环保工程承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25 | 惠州盈旺精密 | 子公司 | 精密塑胶、五金、电子制品技术推广及应用;生产、销售:模具、纳米材料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手机、平板电脑组装;智能家居、个人护理、小家电、影音产品喷涂及组装;自动化环保设备的研发;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26 | 香港盈旺 | 子公司 | 精密模具、结构件销售、货物、设备、技术进出口以及海内外投资 | 否 |
27 | 印度盈旺 | 子公司 | 精密塑胶业务(暂未经营) | 否 |
28 | 普瑞赛思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消费品、电子产品、数码电池、动力电池及模组、储能系统,电动汽车动力系统 、电池管理系统BMS、汽车零部件、材料、元器件产品、玩具及配件、纺织品、化学类产品的检测、检验、认证及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检测标准的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检测、电子产品检测、元器件检测、玩具及零配件检测、化学类检测。消费品、电子产品、数码电池、动力电池及模组、储能系统,电动汽车动力系统 、电池管理系统BMS、汽车零部件、材料、元器件产品、玩具及配件、纺织品、化学类产品的检测、检验、认证及技术服务与培训。 | 否 |
29 | 深圳速博达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数控设备、自动化生产线、仪器仪表及配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工业视觉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自动化软件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自动化综合解决方案的设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否 |
1-194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数控设备、自动化生产线、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生产。 | ||||
30 | 深圳华欣智联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软件科技、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电子科技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银行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计算机网络工程,自动化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配件的销售;工业视觉软硬件技术的开发、销售及技术转让;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电脑图文设计、制作。 | 否 |
31 | 东莞锂威能源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船舶、电动列车电力驱动装置的动力电池系统、电池包、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电动汽车整车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系统、储能电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充电器销售、充电桩和充电站的研发、制造、管理;汽车整体系统、锂离子电池、电子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数字化电气设备、智能电子厂产品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检测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加工组装业务;软件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批发业;零售业;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电镀、铸造工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32 | 深圳欣向荣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提供孵化器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创业辅导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咨询;供应链服务;会议服务;创业咨询;孵化场地运营;研发设计;创业投资业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许可经营项目是: | 否 |
33 | 深圳欣音科技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耳机、音响、手表、手环、眼镜、头盔、声光学产品、无线通信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软件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耳机、音响、手表、手环、眼镜、头盔、声光学产品、无线通信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制造;机器人、自动化装备、集成电路生产;半导体产品、声学零组件、电子元器件及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 | 否 |
34 | 湖南欣音科技 | 子公司 | 开发、制造、销售:耳机、音响、手表、手环、眼镜、头盔等声学、光学、无线通信技术及消费类电子产品;机器人、自动化装备; 集成电路生产;半导体类、声 | 否 |
1-195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学零组件、电子元器件及相关应用产品;与以上产品相关的软件的开发、销售;与以上技术、产品相关的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5 | 深圳物业管理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 ;自有房屋租赁;安保、家政、清洁服务;酒店管理;餐饮服务;市场营销、展览展示策划;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通用机械设备零部件的维修、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提供住宿服务;旅游服务(出境旅游除外);特种设备、非标设备维修保养;维保、承装、承修、承试:机电安装工程、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消防工程、环保节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空调安装工程;销售:水电设备、电气材料、电气设备、电脑、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照明设备;研发、安装、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照明产品、节能产品等;节能技术、节能设备和能源管理系统的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自有节能设备的租赁业务。 | 否 |
36 | 深圳欣动能源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保护板、动力电池及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源管理系统及软件、充电器、智能终端类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生产、销售、售后服务、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 否 |
37 | 深圳欣智旺电子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及销售;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通讯系统研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电子产品、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智能家居终端类产品、教育电子类产品(不含出版物)、无人机、投票机、滑板车、平衡车、电子笔、机器人、新型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音箱类、灯具类、转换器类、电器开关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人民币鉴别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玩具生产。普通货运;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额温枪的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38 | 深圳欣威智能 | 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通讯系统的研发及销售;电池、充电器、仪 | 否 |
1-196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器仪表、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电子产品、工业设备、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源管理系统、智能家居终端类产品、教育类电子产品(不含出版物)、家电类、音箱类、灯具类、转换器类、电器开关、玩具、消费级无人机、投票机、滑板车、平衡车、电子笔、机器人、新型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自有物业租赁;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路货物运输。 | ||||
39 | 惠州欣威智能 | 子公司 | 计算机软件、通讯系统的研发及销售;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电子产品、工业设备、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源管理系统、智能家居终端类产品、教育类电子产品(不含出版物)、家电类、音箱类、灯具类、转换器类、电器开关、玩具、消费级无人机、投票机、滑板车、平衡车、电子笔、机器人、新型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自有物业租赁;普通货运;公路货物运输;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40 | 东莞智能硬件 | 子公司 | 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物业管理;计算机软件、通讯系统的研发及销售;电池、充电器、精密模具、精密注塑产品、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工业设备、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源管理系统、智能家居产品、教育类电子产品(不含出版物)、家用电器、音箱、灯具、转换器、电器开关、玩具、无人机、投票机、滑板车、平衡车、电子笔、机器人、新型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业租赁;道路普通货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41 | 惠州欣智旺电子 | 子公司 | 研发、制造、销售:智能家居终端类产品、教育电子类产品、无人机、投票机、滑板车、平衡车、电子笔、机器人、新型智能电子产品、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电子产品、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源管理系统;研 | 否 |
1-197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发:工业互联网技术、通讯系统;软件开发及销售;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普通货运;设备租赁;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2 | 湖南欣智旺电子 | 子公司 | 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通讯系统研发;智能家居终端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教育电子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PCBA电路板组装、TWS耳机、智能监控相关产品、无人机、投票机、滑板车、平衡车、电动车、自行车、手机和电脑周边产品及配件、机器人、新型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音响类、灯具类、转换器类、电器开关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人民币鉴别仪生产和销售;玩具生产;普通货运;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额温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软件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43 | 浙江欣动能源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否 |
44 | 惠州欣动能源 | 子公司 | 智能出行电池及控制系统、小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源管理系统及软件、智能终端类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生产、销售、售后服务、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1-198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45 | 惠州锂威新能源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船舶、电动列车等电力驱动装置的动力电池系统、电池包、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电动汽车整车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系统、储能电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充电器、充电桩和充电站的研发、制造、销售和运营管理;汽车整体系统、锂离子电池、电子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可穿戴设备电池、数字化电气设备、智能电子产品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检测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加工组装业务;软件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电镀、铸造工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46 | 惠州锂威电子 | 子公司 | 电子材料技术推广及应用;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池、电池组、电池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机械设备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47 | 东莞锂微电子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电子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数字化电器设备、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销售;实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48 | 浙江锂威电子 | 子公司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 否 |
1-199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类型 |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49 | 浙江锂威能源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否 |
50 | 香港欣威 | 子公司 | 电子产品的销售 | 否 |
51 | 德国欣旺达 | 子公司 | 尚未开展业务 | 否 |
52 | 印度欣旺达 | 子公司 | 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和销售 | 否 |
53 | Sinaean Electronic | 子公司 | 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54 | Santo Electronic | 子公司 | 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55 | 天幕电子 | 子公司 | 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56 | 欣旺达日本株式会社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及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 否 |
57 | 南昌欣旺达 | 子公司 | 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注:报告期内,惠州新能源曾持有惠州中茂100%股权,尽管惠州中茂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了房地产业务,但报告期内其未实际开展包括房地产业务在内的任何经营活动。惠州新能源对惠州中茂的实缴注册资本为0元,根据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9月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前述期间内惠州中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均为0元;且根据惠州新能源与深圳市好力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惠州新能源已将其持有的惠州中茂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好力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惠州中茂不再属于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
1 | 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 | 发行人持有5.35% | 一般经营项目是: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 | 否 |
1-200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
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 | 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 ||
2 | 深圳市云迅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2575.NEEQ) | 发行人持有10%股份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销售;计算机硬件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数据库、电子系统设备开发、生产及销售。 | 否 |
3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866.SZ) | 发行人持有0.97%股份 | 电子产品、电源设备、智能化技术、通讯产品、影像设备、人脸识别系统、积分管理软件、智能机器的研发;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地理信息软件的开发;电子产品及配件、智能机器的销售;软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限分支机构);智能机器生产(限分支机构);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限分支机构);家用电器零售;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 否 |
4 | 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有5%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智能机械人、精密零部件、机械元件、电子元件、计算机软件、控制软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系统、智能化数控系统、生产辅助系统、信息技术和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及其辅助设备的研发、销售;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智能机械人、精密零部件、机械元件、电子元件、计算机软件、控制软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系统、智能化数控系统、生产辅助系统、信息技术和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及其辅助设备的生产;设备维修;口罩设备、 | 否 |
1-201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
呼吸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销售。 | ||||
5 | 智能云穿戴技术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有20%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可穿戴设备的技术研究及创业咨询;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的投资经营管理(具体经营项目另行申办);技术转移服务;创业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信托、证券、保险、银行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市场营销策划;会务策划;商务秘书服务;国内贸易。(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网站设计运营管理。 | 否 |
6 | 行之有道汽车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有32.62%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汽车销售;汽车设计;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汽车租赁;汽车维修与保养。 | 否 |
7 | 深圳藈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有5%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动力锂电池电芯与模组的研发、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动力锂电池电芯与模组的生产。 | 否 |
8 | 北京智电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0.73%股权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基础软件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否 |
9 | 深圳市大米成长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前海弘盛持有28.33%财产份额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是: | 否 |
10 | 宁波梅山保 | 前海弘盛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 否 |
1-202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
税港区丰盛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持有49%股权 |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
1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前海弘盛持有38.02%财产份额 | 新能源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否 |
12 | 南京军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15%股权 | 汽车动力电池集成及管理系统、整车控制系统、电驱动系统、增程器系统、混合动力耦合装置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底盘系统集成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电子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13 | 深圳路丰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15%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控制器、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口罩,体温计,消毒液,防护服,测温仪的销售 | 否 |
14 | 北京北交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9.19%股权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脑动画设计;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翻译服务;会议服务;检测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服务;教育咨询;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锂电池、电气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文化用品、通讯设备、家用电器、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生产锂电池、高铁车组、铁路机车车辆、高铁设备、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否 |
15 | 深圳市毓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16.67%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纳米材料、碳材料的研发、销售及其无害化处理与回收技术开发,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生产加工设备的研发和销售,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维护(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及纳米材料的生产。 | 否 |
16 | 深圳岱仕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6.67%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机器人、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计算机模拟技术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技术咨询;遥控产品、电子数码产品、玩具、五金产品、塑胶产品的技 | 否 |
1-203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
术开发及销售;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销售;网上从事数码产品、电子产品的批发及零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 | ||||
17 | 北京兴达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1.83 %股权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餐饮管理;销售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金属材料;产品设计;委托加工电气设备;租赁电动自行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否 |
18 | 深圳市早风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10%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科技、汽车科技、电子科技、机电科技、通信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汽摩配件、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户外产品、出行用品、服装鞋帽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 否 |
19 | 东莞东理大米成长智能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前海弘盛持有17.14%财产份额 | 智能制造技术开发;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20 | 东莞大米卓越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20%股权 | 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21 | 深圳市星卡智能科技有 | 前海弘盛持有10% | 一般经营项目是:手机、平板电脑、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手机电池、驱蚊灯、无线数据终端 | 否 |
1-204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
限公司 | 股权 | 与手机配件的研发、销售及上门维护;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 ||
22 | 禹创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13.12%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制作、销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培训、开发、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相关配套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 否 |
23 | 陕西省膜分离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10%股权 |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否 |
24 | 西安金藏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4.23%股权 | 卤水提取锂、铷、铯、溴、碘物质的设备装置研发与销售;水处理、环保设备开发与销售;水处理、环保工程承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25 | 派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23.75%股权 |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旧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改装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 否 |
1-205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危险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26 |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3.51%股份 | 设立研发机构,从事集成电路芯片的研究和开发,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从事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电路板系统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含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27 | 苏州赛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1%股份 | 集成电路芯片研发、设计、销售,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咨询;从事模拟集成电路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28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0.16%股份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29 |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前海弘盛持有5.75%财产份额 |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 | 否 |
30 | 安徽奥飞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7.69%股权 | 声学传感器与芯片产品、高性能压电薄膜的研发与销售;微机电系统和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1-206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
31 | 杭州市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11.11 %股权,易胜投资持有2.59%股权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否 |
32 | 上海泰辑软件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6.67%股权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产品、电器元器件、通讯器材、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第二类医疗器械、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33 | 江苏慧世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5%股权 | 网络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技术转让、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设计、施工;经济信息咨询;法律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务及展览展示服务;电子产品、网络设备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档案整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34 | 深圳宝砾微电子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8%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否 |
35 | 深圳热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持有16.6667%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光电材料、绝缘材料、屏蔽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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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
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翻译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服务;减振降噪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硅胶导热材料、热扩散膜、散热器及零配件、隔热材料、石墨及碳素制品的研发、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硅胶导热材料、热扩散膜、散热器及零配件、隔热材料、石墨及碳素制品的生产;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 ||||
36 | 深圳市允升合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易胜投资持有9.1%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电产品、偏光片、增亮膜、扩散膜、保护膜、光学膜材、触摸屏、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工业耗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电产品、偏光片、增亮膜、扩散膜、保护膜、光学膜材、触摸屏、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工业耗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 否 |
37 | 深圳市云熙智能有限公司 | 易胜投资持有18.18%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硅胶制品、五金配件、塑胶制品、彩盒、烟油的销售;香精、香料的研发;低温加热不燃烧烟具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可穿戴设备、电子烟及其零配件的技术开发、咨询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否 |
38 | 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 | 易胜投资持有3.80%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储能电源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39 | Power Wise New Energy Co.,Limited | 香港欣威持有6.82%股权 | 投资控股平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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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 |
40 | Magic Ride Inc | 香港欣威持有2.74%股权 | 投资控股平台 | 否 |
41 | Power Moblie Life Holding Limited | 香港欣威持有0.87%股权 | 投资控股平台 | 否 |
42 | DeepMirror | 香港欣威持有0.29%股权 | 空间智能技术的研发 | 否 |
43 | 小泼造物(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易胜投资持有5.36%股权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智能家具、机器人、家用电器的设计、研发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开发;经营电子商务;宠物用品、饲料、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咨询,广告的设计、发布与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宠物摄影、美容、寄养服务。 | 否 |
44 | 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 | 前海弘盛20.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充电桩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 | 否 |
(二)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产、土地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目前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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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与深圳市深业中城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发行人于2019年6月购置了深圳福田区红荔西路与农园路交汇处深业中城(二期)第 6 号楼栋 A 单元/座 37 层 3701 号房和 39层 3906 号房两套商务公寓。鉴于公司主要办公地点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离市区较远,交通不便,通勤时间较长,不利于公司客户到访和业务洽谈,购买前述两套商务公寓主要用于公司销售部门办公使用、产品展示及业务洽谈等。
根据《宝安区企业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买卖合同》、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出具的《付清房款证明书》,发行人与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签署协议,购买了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6区裕安二路与公园路交汇处中洲华府1202、1213、2009、2615、3009、3017、3210号房及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大道与松白路交汇处中闽苑1B7B、1B8C、1B11B、1C3B、1C16B、1C18B、2D18C、2F5C、2F7D、2F7E、2F12D号房,上述房产均为保障性住房,发行人仅享有有限产权,按照《宝安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细则》规定仅能以限定价格向内部职工出租,发行人购置前述保障性住房主要用于员工宿舍。
除上述商务公寓及保障性住房外,发行人及上述子公司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的情形,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目前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除购买用于销售部门办公、商务洽谈的商务公寓及员工宿舍外,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的情形,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主要采取了如下核查措施。
1、获取上述房屋买卖合同和支付凭证,检查购买房屋的资金来源。
2、获取募集资金使用台账,逐笔检查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前次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房屋的情形。
3、检查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明细。
4、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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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就其相关业务情况的说明文件。
6、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情况予以核查。
7、查阅了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不动产权证书,了解发行人及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具体用途。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在深圳市福田区购入商务公寓全部用于自用,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
2、除购入上述商务公寓预付购房款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购置房产或拟购置房产的情况。
3、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变相流向房地产领域的情形。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购买上述房产系自用,具有必要性,且为自有资金,发行人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1-211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三次修订稿)》之签章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12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三次修订稿)》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小平 杨 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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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作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现就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郑重声明如下:本人已认真阅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