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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会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公司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19年半年

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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