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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5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5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0 号)的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800.00 万股新股。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 25,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9.90 元/股。截至2018 年3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认股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不涉及资产支付。2018 年 3 月28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08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3 月 28 日,联席主承销商已实际收到欣旺达非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554,200,000.00 元。2018 年3 月28 日,联席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18 年3月29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88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4,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27,934,057.4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26,265,942.58 元,其中新增股本为 258,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268,265,942.58 元。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公司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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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5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布吉支行 | 755901482010107 | 496,919,804.00 | 3,468.69 | 活期 |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4403040160000205761 | 496,919,804.00 | 活期 | |
浦发银行宝安支行 | 79150078801900000178 | 496,919,804.00 | 活期 | |
广发银行中心区支行 | 9550880096559000148 | 109,183,499.44 | 活期 | |
招商银行布吉支行 | 752900409110802 | 317,142,758.73 | 活期 | |
浦发银行新安支行 | 79150078801000000199 | 6,467,151.94 | 活期 | |
浦发银行新安支行 | 79150078801100000198 | 活期 | ||
华兴银行汕头支行 | 802880100032962 | 469,246,240.00 | 21,619.61 | 活期 |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 805880100048489 | 26,106,998.10 | 活期 | |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 805880100039220 | 505,472,148.00 | 31,146.92 | 活期 |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 805880100039710 | 596.31 | 活期 | |
华兴银行汕头支行 | 802880100032971 | 66,000,000.00 | 13.95 | 活期 |
广发银行中心区支行 | 9550880214372700200 | 110,000,000.00 | 活期 | |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 805880100051875 | 57,578,229.70 | 活期 | |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 805880100051839 | 100,000,000.00 | 活期 | |
合计 | 2,531,477,800.00 | 726,535,483.39 |
注:
1、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5,211,857.42元系尚未支付的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以及股份登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2、募集资金账户累计 产生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增值税支出的累计净额为9,921,144.23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21,729,19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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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5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2,626.59注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83,659.27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83,659.2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8年: | 125,416.7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9年1-5月: | 58,242.52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59,621.00 | 50,547.21 | 50,547.21 | 59,621.00 | 50,547.21 | 51,143.44 | 596.23注2 | 2018年12月31日 |
2 |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5,000.00 | 195,479.38 | 195,479.38 | 205,000.00 | 195,479.38 | 125,897.01 | -69,582.37注3 | 2019年12月31日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6,600.00 | 6,600.00 | 6,600.00 | 6,600.00 | 6,600.00 | 6,618.82 | 18.82注2 | 不适用 |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2、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均为募集资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产生的结构性存款收
益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投入本项目所致。
3、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该项目尚未完工造成,为截止日累计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总
额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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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5月31日,本公司无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5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先期投入项目 | 先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置换日期 | 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623,785,294.66 | 623,785,294.66 | 2018年5月2018年6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合计 | 623,785,294.66 | 623,785,294.66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8年4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161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 623,785,294.6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5月9日,欣旺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结构性存款,最高额不超过100,000.00 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欣旺达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有效期限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30,000.00 万元,已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5月6日分别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5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最高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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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年5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5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726,535,483.39元(含结构性存款收益、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30,711,791.99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28.76 %。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系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原因是随着市场需求量迅速扩大和对产品性能要求的提升,为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步伐,根据最新补贴政策及客户需求的变化提升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投入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19年3月28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5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 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 效益 | 最近两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 | 2019年1-5月 | ||||
1 | 消费类锂电池 模组扩产项目 | 63.40% | 10,312.50 | 13,124.18 | 4,520.39 | 17,644.57 | 是 |
2 |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未达产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注:
1、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
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2、 承诺效益为2018年至2019年5月累计承诺效益,2019年1-5月承诺效益系按
全年效益平均折算。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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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27日批准报出。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