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聚光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8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以通讯方式(传真)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

会同意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并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