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28日,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3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晓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监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