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达1%的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高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盟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高盟投资于2020年7月2日至9月9日累计减持3,845,160股,减持比例达到1%。现将本次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青岛高盟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高盟投资 | 大宗交易 | 2020年7月2日 | 14.31 | 800,000 | 0.30%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2日 | 12.04 | 600,000 | 0.14% | |
2020年9月3日 | 12.59 | 904,760 | 0.21% | ||
2020年9月4日 | 12.76 | 315,900 | 0.07% | ||
2020年9月7日 | 12.65 | 743,600 | 0.17% | ||
2020年9月9日 | 13.18 | 480,900 | 0.11% | ||
合计 | -- | -- | 3,845,160 | 1.00% |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青岛高盟投资有限公司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南辛置村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9月9日 |
股票简称 | 高盟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200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3,845,160 | 1.00 | |||||
合 计 | 3,845,160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55,714 | 6.58% | 23,763,982注1 | 5.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555,714 | 6.58% | 23,763,982 | 5.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高盟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将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高盟投资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实施完毕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股权登记日7月14日公司总股本266,39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截至7月15日高盟投资持股数由转增前的16,755,714股增加至26,809,142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高盟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系股东个人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高盟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