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翰宇药业: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0.19元,募集资金总额754,75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30,190,000.00元及各项发行费用9,534,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715,025,8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5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4月,公司分别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及上述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0月,公司分别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城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及上述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翰宇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离岸业务部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及上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2012年12月,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专户的募集资金更换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新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公司重新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4月,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城支行专户的募集资金更换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2月4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一)募集资金账户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2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21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本息合计4,218.0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2月4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销前公司已将余募集资金42,290,261.49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公司与开户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及保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宝安支行0039294103001688908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宝安支行23000823856
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宝安支行23001006525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