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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关于深度参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经济发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0
证券代码:300199证券简称:翰宇药业公告编号:2019-064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度参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经济发展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为 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双方合作的具体方案和各方最终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的工业大麻种植及深加工基地建设需履行前置许可程序,由于工业大麻是特殊管制领域,项目的规模化实施进展存在由于法规和政策监管变化、市场变化和外部宏观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等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成合作事宜,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涉及的总投资额、种植面积、工业用地面积等均为双方基于现有条件初步协商拟定的整体规划,具体投资额与用地情况将以后续项目落地过程中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4、公司将在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作为推进本次合作项目落地的具体投资和经营主体,该公司的设立目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具体的筹备设立进度应以实际工商登记备案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5、本次战略合作所涉及工业大麻深加工业务,主要以工业大麻提取物在药品中的创新开发为主要研究方向,药品的研制开发到投入生产需要通过小试、中试、验证、注册申报、临床等环节,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方可投入生产,具体开发过程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工业大麻的种植受种植资源、种植管理、环境控制、生产要素、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和技术能力的限制,以及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成本波动、产量波动、产出不足、产品品质差异或质量不达标的风险。产业链终端的市场需求、销售渠道、市场行情、竞争格局均会影响产品销量、价格,该类市场

和经营因素可能会造成产品跌价、积压、损失的风险。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经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大理经开区”)广泛深入的沟通、交流,立足大理特定的区位及滇西资源优势,借助翰宇药业在制药领域丰富的产业资源、深厚的药品研究开发技术,共同探索、开发当地特色经济作物工业大麻在工业化提取及其提取物在药物治疗领域的开发和透皮吸收贴剂、口服剂等高端剂型研究开发方向的多元发展。同时,大麻种植及深加工基地建设将紧紧围绕大理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助推大理产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

经协商一致,公司将大理作为其从事工业大麻的种植和深加工的重要发展基地和重点投资区域,大理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则将为公司在大理投资开展的工业大麻业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以及高效服务,为双方合作创造良好的合作条件(以下简称“本次合作”)。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负责人:李继显

2、地址:云南省大理市经济开发区满江裕龙大道大理创业园

3、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大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理经开区成立于1992年11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201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经开区紧紧围绕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加快培育机械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现代服务等重点产业,推动园区经济提速增效,经过26年的发展,建成区面积达23.2平方公里。逐步形成了以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制药、高原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和现代物流为重点支柱产业,集关联配套、专业分工、协作发展、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集群。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为进一步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为在推动高原特色经济作物产业链的发展方面展开深入合作,于2019年5月10日在云南省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推动高原特色经济作物产业链的发展,引导大理经开区特色经济发展,双方就本次合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度参与大理产业帮扶及大理脱贫攻坚工作,主动推进大理特色经济作物产业链发展。未来五年内,公司及其合作方拟分期投资2-5亿人民币,在大理建设工业大麻种植及深加工基地,以工业大麻提取物在制药领域的应用为研究方向,围绕工业大麻全产业链布局,搭建相关配套设施平台,以检测检验中心、药品研发中心、大宗原料药基地及透皮吸收贴剂、悬浊液、乳浊液等高端制剂生产基地的“两中心+两基地”为最终产业定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项目投资建设进展,分阶段逐步形成“大麻工业提取-大宗原料药-药物开发研究-高端制剂生产”的发展模式,助推大理产业经济发展。

2、公司拟在大理经开区内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在大理经开区从事工业大麻深加工基地具体项目的投资与经营主体,后期将根据项目进展与实际需要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3、大理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支持公司工业大麻种植、深加工基地及原料药、高端制剂生产基地建设,在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在大理州范围内通过租赁、出让或其他合法方式为公司提供土地用于工业大麻种植、深加工基地建设(其中用于深加工基地建设的土地约50亩,用于工业大麻种植的土地具体面积后续根据公司项目具体进展、实际投资规模并经双方协商后予以确定),公司将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工业大麻提取物相关产品研发实验室、原料药生产线及透皮吸收贴剂、口服剂等高端制剂生产线。

4、大理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将积极协助公司研发实验室、生产基地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落地,在工业用地、规划、报建等各项审批办理上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5、大理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支持公司在大理依法开展工业大麻的种植及深加工业务,负责对公司关于工业大麻种植许可及工业大麻加工前置许可等资质的获取提供政策指导,并在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许可范围内为公司争取相应的绿色通道或为公司提供一定便利条件,协助公司的项目公司获得工业大麻种植及加工所需的相应资质,保证相应项目的顺利开展。

6、大理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支持公司关于工业大麻深加工业务的顺利开展,项目

公司在项目筹备或建设阶段,以及获得工业大麻种植及加工资质许可后,因日常经营所需,对于在当地获取的原材料、场地、设施等资源,可优先以市场公允价格获取。

7、大理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支持公司享受当地优惠政策,并积极协助公司与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单位建立技术合作关系;双方未来可就成立建立合作研究课题、国家及各级政府产业项目申报、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等积极开展推进工作。

8、大理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协助公司在大理州范围内选址约5000亩的工业大麻种植基地,该种植基地将紧紧围绕大理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农户增收和保障公司原料来源的原则实施,并配合公司办理相关事宜。

(二)推进机制

1、本协议各方安排相关专门人员与对方进行对接,就本次合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交流、沟通,并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座谈会等形式,以推进本次合作、了解并沟通解决本次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2、大理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还应安排专门对接人员负责与翰宇药业及其项目公司的日常沟通,并协调双方在本次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以重点推进本次合作。

(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其他特别约定,按照特别约定执行,具体合作事宜应另行协商签署具体书面协议。

(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本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在本协议的基础之上,双方可根据翰宇药业总体规划、政策环境变化、市场运行趋势以及双方各自需要等方面不断细化具体合作内容。

三、合作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瞻布局新兴产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业大麻作为一种云南省特色经济作物用途十分广泛,特别是其提取物大麻二酚(CBD)在医疗、食品、烟草、化妆品等领域均有较好运用,其中CBD在药物治疗中的抗痉挛、保护神经、抗焦虑等药理作用,已获得全球范围内临床专家认可,经济价值较高。

翰宇药业多年深耕制药产业,拥有深厚的行业技术积累及较高的产品研发优势,是大健康领域的知名企业。公司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多肽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多肽药物制备中试技术平台等,是国家级药品研发创新载体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多肽药物生产基地,连续多年获得国家、省、市级专项科技奖励;部分原料药产品已通过美国FDA和欧盟EMA的认证,多年销往欧美。

产品研发管线不仅包括治疗代谢疾病的药物,还涵盖了代表世界先进给药技术的智能注射笔,实现了药品与先进给药技术的协同。其重要产品在国内外相关治疗领域获得专家较高认可,具有较好的产品市场基础。

公司将以工业大麻提取物在制药领域的应用为研究方向,围绕工业大麻全产业链布局,搭建相关配套设施平台,以检测检验中心、药品研发中心、大宗原料药基地及透皮吸收贴剂、悬浊液、乳浊液等高端制剂生产基地的“两中心+两基地”为最终产业定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项目投资建设进展,分阶段逐步形成“大麻工业提取-大宗原料药-药物开发研究-高端制剂生产”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拓展公司国内外市场范围,提高品牌影响力。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战略合作协议》的相关风险

《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并非正式的项目合作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具体项目尚未实际开展,尚需配备相应人员,具体合作事项和方式以公司与相关主体签订的合同为准。

《战略合作协议》为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是否能够如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协议期限内可能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拟开展项目的相关风险

1、各个具体项目落地实施的风险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中,涉及了多个具体的项目,如:检测检验中心、药品研发中心、大宗原料药基地及透皮吸收贴剂、悬浊液、乳浊液等高端制剂生产基地的建设等,受场地、人员、设施等配置的完成度影响,该等项目的推进均存在不确定性,加之,工业大麻作为特色作物种植容易受病虫害防治、管理技术及恶劣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存在给本次合作带来各类风险的可能。

2、发展工业大麻产业的风险

1)国家政策风险

2003年,云南省公安厅制定了《云南省工业大麻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政府2010年颁布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业大麻种植合法。我国政府一直以来对工业大麻的种植及应用产业都有着严格的监管规定,工业大麻的种植、提取、加工业务均需经公安机关审批,项目公司在获得种植和加工许可证之后才能开展相关业务。自取得相关资质后,工业大麻的研发、种植、加工等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全程监管,不排除因政府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已取得的相关

资质被暂停、不能续期等风险。

此外,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 《关于加强工业大麻管控工作的通知》,我国目前尚未批准工业大麻用于医疗领域,所以目前国内企业在工业大麻中提取的大麻二酚主要被应用于科研及出口,应用端与需求端能否放开以及放开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宏观环境风险

目前工业大麻应用领域较广,发展势头快,但如果宏观经济情况出现较大波动,必将影响到整个行业发展,从而对工业大麻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工业大麻价值被大众所认可,产业资本竞相涌入,虽然行业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但已获许可企业之间的竞争与潜在进入者的威胁,将使得工业大麻相关产业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经营成果不达预期的可能 。

4)技术风险

工业大麻的产业链涉及种植、提取、分离、浓缩、成品生产等多个环节,其生产稳定性和产品提纯率能否达标,对技术要求极高;药品在开发、注册和认证阶段,进行大量的实验研究,周期长、成本高,有开发失败的可能性,开发成功后顺利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未来项目推进情况及项目公司经营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公司将与大理经开区就相关项目的落地进行进一步协商与推进工作,前期的队伍搭建、技术培育、土地取得、资质取得等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且项目资金分期投入,因此,本次合作对公司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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