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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3
证券代码:300199证券简称:翰宇药业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19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13日上午10: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董事袁建成、朱文丰、唐键现场出席,公司董事曾少贵、曾少强、曹叠云、李瑶采用电话会议方式出席。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少贵先生主持,监事何逢春 、朱毅华列席了本次会议。至表决截止时间,共有7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电话传真等方式参与会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翰宇0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于2018年11月1日发行完毕并于2018年11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5亿元,票面利率为6.30%,债券期限为5年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本期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8翰宇02”持有人会议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事项符合《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袁建成、朱文丰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类信贷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类信贷额度。

为配合业务实际开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具体申请总额度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和类信贷额度(类信贷额度用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债券过桥融资),额度期限不超过三年。在上述授信额度及类信贷额度内,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均可共享使用上述额度,最终批复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叁亿元人民币额度从属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伍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和类信贷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类信贷额度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曾少贵先生(或其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或其控股子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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