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姓名:易莹 |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杰 |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
培训实施人员姓名: 易莹 | |
参加培训人员:翰宇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管理部相关人员 | |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8日 | |
培训对应期间:2018年度 | |
培训主要内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相关内容 |
一、培训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18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宇药业”或“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相关内容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管理部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简介
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于当天正式执行。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以此为依托,保荐机构向公司参加培训的人员分别讲解了如下内容:
1、回购新规出台的背景,包括制度体系、旧制度在实践中存在或潜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新制度实施目的;
2、回购新规详细解读及新旧制度内容变化对比,包括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及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等。
三、培训效果
通过对股份回购新规相关文件的讲解,加深了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定的理解,同时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对于股份回购的规范运作意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易 莹 沈 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