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 公告编号:2018-117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发出了《关于召集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并于2018年11月12日及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召集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暨召集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中国证监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司公告。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8日(周三)下午15:30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中区翰宇生物医药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少贵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名,代表股份总数497,712,73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3.608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股份465,677,63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15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18人,代表股份32,035,1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4505%。
3、公司董事曾少贵、曾少强、袁建成、朱文丰,独立董事候选人唐键,监事何逢春、曾少彬、朱毅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7,712,2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483,483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0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4,911,0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关联股东袁建成、朱文丰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483,483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0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7,712,2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483,483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0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袁建成先生、朱文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4.1:《选举曾少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7,649,2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420,486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0%。
议案4.2:《选举曾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7,648,2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419,486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2%。
议案4.3:《选举袁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7,648,2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419,486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2%。
议案4.4:《选举朱文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7,648,2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419,486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曹叠云先生、李瑶女士、唐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5.1:《选举曹叠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7,649,2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420,486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0%。
议案5.2:《选举李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7,648,2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419,486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2%。
议案5.3:《选举唐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7,648,2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419,486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2%。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曾少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6.1:《选举曾少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7,649,2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420,486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