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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2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8-114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中区翰宇生物医药园办公大楼四层)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债券简称:18翰宇02债券代码:112791发行总额:5亿元人民币上市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签署日期:2018年11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翰宇药业”或“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01,714.14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1.3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4.6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899.60万元(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

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相关材料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少贵
注册资本92,826.704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02日
上市日期2011年03月18日
股票代码300199
股票简称翰宇药业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中区翰宇生物医药园办公大楼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中区翰宇生物医药园办公大楼四层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号码0755-26588036
传真号码0755-26588078
电子信箱hy@hybio.com.cn
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经营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原料药(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批准的种类生产)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品种一未发行;品种二为5年期,第三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简称:“18翰宇02”,债券代码:

“112791”。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5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90”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8年11月1日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本期债券品种一不发行,品种二票面利率为6.30%。

(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1月1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1年11月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3、起息日:2018年11月1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每年的11月1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1月1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1年11月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附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九、增信措施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十、债券信用等级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二、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8年11月2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经出具了《资金到账证明及责任承诺》。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567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11月27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18翰宇02”,证券代码为“112791”。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9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585,226.36529,800.75445,701.06354,599.94
总负债183,512.23141,316.3185,242.2890,868.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01,714.14388,484.43360,458.78263,731.51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9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营业收入90,503.72124,623.3585,504.7976,826.38
净利润29,357.9332,972.1429,192.4730,534.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357.9332,972.1429,192.4730,534.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69.4021,374.1329,641.1813,884.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20,772.3138,792.3169,478.23-51,429.70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18年1-9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总资产(万元)585,226.36529,800.75445,701.06354,599.94
总负债(万元)183,512.23141,316.3185,242.2890,868.43
全部债务(万元)135,397.6877,834.6042,124.3950,125.10
所有者权益(万元)401,714.14388,484.43360,458.78263,731.51
营业收入(万元)90,503.72124,623.3585,504.7976,826.38
利润总额(万元)31,597.5935,054.4230,918.9533,835.90
净利润(万元)29,357.9332,972.1429,192.4730,534.20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7,445.0731,899.9226,520.3029,733.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9,357.9332,972.1429,192.4730,534.20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9,269.4021,374.1329,641.1813,884.05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6,758.17-22,348.85-13,101.34-112,305.39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7,191.4540,800.9452,440.8446,680.33
项目/2018年1-9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流动比率(倍)3.143.005.572.34
速动比率(倍)2.932.845.152.05
资产负债率(%)31.3626.6719.1325.63
债务资本比率(%)25.2116.6910.4615.97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6.097.858.7514.1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万元)42,563.7748,349.1644,474.1645,837.82
EBITDA全部债务比率(%)31.4462.12105.5891.4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9.0414.8610.9113.7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0.771.291.201.81
存货周转率(次/年)0.741.411.311.73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其他有息债务;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资本化总额×100%(资本化总额=全部债务+股东权益);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资本化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息税前利润÷平均资产总额;

8、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资本化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

9、EBITDA全部债务比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全部债务×100%;

1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1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1-9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438.779.851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6.958.488.9512.40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360.33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0.360.330.34

注:上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

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债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关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将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联合评级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公司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公司、监管部门等。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力和义务,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上市公告书公告前,本公司运转正常,无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少贵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中区翰宇生物医药园办公大楼四层联系人:朱文丰电话:0755-26588036传真:0755-26588078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

联系人:于守刚电话:0755-88602290传真:0755-82548008

(三)分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化军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楼

联系人:蒋方怡然电话:021-20639659传真:021-20639423

(四)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负责人:马卓檀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401、2403、2405签字律师:何俊辉、李晓丽电话:0755-83515666传真:0755-83515333

(五)发行人会计师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事务所负责人:朱建弟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俊祥、陈勇电话:021-23281763传真:021-23280000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事务所负责人:梁春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签字注册会计师:邢敏、王建华、肖烈汗电话:0755-82045996传真:0755-82045995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华伟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人:蒲雅修电话:010-85172818传真:010-85171273

(七)增信机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联系人:林婴电话:0755-82857722传真:0755-82852555

(八)收款银行账户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3340300040012525联系人:于守刚联系电话:0755-88602290

(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王建军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2084014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周宁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资料外,发行人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发行人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8年1-9月财务报告;

2、发行人2014年度备考合并报表及审阅报告;

3、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4、法律意见书;

5、资信评级报告;

6、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协议及担保函

7、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8、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9、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

阅部分相关文件。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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