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18 年 5 月 31 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
药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共青城磐
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与北京磐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磐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晟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宁波晟垒”)签订《共青城磐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原协议”),由翰宇药业、北京磐晟、宁波晟垒三方共同发起设立共青
城磐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名称以
工商核准为准)。该基金由专业机构及资深投资人管理,基金总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
币 9.9001 亿元,其中翰宇药业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8.9100 亿元。
公司发起投资设立该基金,结合行业及公司发展方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
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
披露的《关于投资入伙共青城磐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二、 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北京磐晟通知,共青城磐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金已按照《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为:
SCF421。上述投资基金的相关备案信息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阅。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合伙企业后续入伙情况,及时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信息更新手续。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各方合作的
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