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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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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的
                                专项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259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的
                     专项审核报告
                       (2017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的    1-2
       专项审核报告
二、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    1-7
       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
                          大华核字[2018]002597 号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关 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标 的 资 产 减 值 测 试
               说 明 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18]002597 号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宇药
业)编制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
减值测试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令第 127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
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翰宇药业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翰宇药业管理层编制
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
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第1页
                        大华核字[2018]002597 号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
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
作为我们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翰宇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已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结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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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及深圳翰
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张有平(以下简称“甲方”)、曾少贵、
曾少强、曾少彬(以下简称“乙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要求,本公司编制了本
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方案简介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张有平、北京凤凰财富成长投资中心、北京惠旭财智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2.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以上交易对方张有平、北京凤凰财富成长投资中心、北京惠旭财智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的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成纪)100%股权。
       3.交易价格
       交易双方本次交易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国众
联评报字(2014)第 3-024 号)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上述股权交易价格为 13.2
亿元。
       4.交易架构
       本次交易的主要架构为:本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50%股权,
共发行股份 27,004,908 股;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甘肃成纪 50%股权,共支付现金 6.6 亿元。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批核准程序
       2014 年 8 月 18 日,甘肃成纪召开股东会审议并批准了与本公司进行本次交易。
    2014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本次重组的报告书及协
议。
       2014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与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签署了《股权认购协议》,与交易对
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张有平及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签署了《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4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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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
    2015 年 1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张
有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1 号)核准。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情况
    2014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
张有平及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与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签
署了《股权认购协议》。
    2015 年 1 月 13 日甘肃成纪在甘肃省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一)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如下:
    交易对方张有平承诺甘肃成纪 2014 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1,000.00 万元、14,850.00 万元;翰宇药业股东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承诺
甘肃成纪 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9,300.00 万元、24,130.00 万元。
    以上净利润金额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如甘肃成纪在业绩承诺期当年实现的
净利润金额(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准)少于约定的同期预测净利润金额,则由业
绩补偿责任方分别对实际净利润数额(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准)与同期预测净利
润金额的差额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应补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1.张有平于业绩承诺期(2014 年度)应向本公司补偿的现金金额=11,000 万元-甘肃成纪于
    2014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
    2.张有平于业绩承诺期(2015 年度)应向本公司补偿的现金金额=(11,000 万元+14,850 万
    元)-(甘肃成纪于 2014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甘肃成纪于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
    净利润数额+张有平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的甘肃成纪 2014 年度业绩补偿款(如有));
    3.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于业绩承诺期(2016 年度)应向本公司补偿的现金金额=(11,000
    万元+14,850 万元+19,300 万元)-(甘肃成纪于 2014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甘肃成
    纪于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甘肃成纪于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
    张有平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的甘肃成纪 2014 年度业绩补偿款(如有)+张有平已经向本
    公司支付的甘肃成纪 2015 年度业绩补偿款(如有));
    4.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于业绩承诺期(2017 年度)应向本公司补偿的现金金额=(11,000
    万元+14,850 万元+19,300 万元+24,130 万元)-(甘肃成纪于 2014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数额+甘肃成纪于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甘肃成纪于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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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
    利润数额+甘肃成纪于 2017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张有平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的甘
    肃成纪 2014 年度业绩补偿款(如有)+张有平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的甘肃成纪 2015 年度
    业绩补偿款(如有)+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的甘肃成纪 2016 年
    度业绩补偿款(如有))。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结果如为零或者负数,则当期业绩补偿责任方无需承担业绩补偿义务。
    (二)业绩实现情况
    甘肃成纪 2014 年度至 2015 年度净利润的实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16 年度至 2017 年度净利润的实现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小计
 实现净利润          11,572.80         11,350.26       16,937.43         20,396.34    60,256.83
 承诺净利润          11,000.00         14,850.00       19,300.00         24,130.00    69,280.00
    差额                 572.8         -3,499.74        -2,362.57        -3,733.66    -9,023.17
完成比(%)             105.21            76.43            87.76            84.53           86.98
    三、本说明编制依据
    (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
    (二)本公司与张有平及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四、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及过程
    本次对标的资产的估值选用的价值类型为资产组可回收价值。可回收价值按下列两项金额
孰高原则确定:被评估资产组在产权持有者现有管理、运营模式下,在剩余使用寿命内可以预
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被评估资产组市场价值 (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一)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
    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是指被评估资产在现有管理经营模式下,在主要资产简单
维护下的剩余经济年限内可产生的经营现金流量的现值。
    1.计算模型
             n
     P   Ai /(1  r )i  An / r (1  r ) i  N  D
             i1
    其中:P 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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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
    Ai 为明确预测期的第 i 期的预期收益
    r 为折现率(资本化率)
    i 为预测期
    An 为明确预测期后每年的预期收益
    N 为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评估值
    D 为非经营性负债和付息债务的评估值
    2.模型中关键参数的确定
   (1)收益指标
    收益口径包括资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R),其中:资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
的计算公式如下:
    R=EBIT+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
    EBIT 为息税前利润,其计算公式如下:
    EBIT=净利润+利息支出+所得税
   (2)折现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了资产减值测试的目的,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
用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
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本次评估中,我们在确定折现率时,首先考虑以该
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但鉴于该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因此使用替代利率估计。在估
计替代利率时,我们根据企业加权平均资金成本(WACC)确定。
    WACC=(Re×We)+〔Rd×(1-T)×Wd)
    其中:Re 为公司普通权益资本成本
           Rd 为公司债务资本成本
           We 为权益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Wd 为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T 为公司有效的所得税税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修正模型(CAPM),来确定公司普通权益资本成本 Re,计算公
式为:
    Re=Rf+β ×(Rm-Rf)+Rc
    其中:Rf 为无风险报酬率
           β 为企业风险系数
           Rm 为市场平均收益率
           (Rm-Rf)为市场风险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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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c 为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由于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均以税前现金流量作为预测基础的,而用于估计折现率
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以便于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基础相一
致。因此:
            折现率=WACC/(1-所得税率)
      (3)收益期及预测期的确定
      甘肃成纪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故本次评估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建立在该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 5 年”,
本次预测期确定为 2018 年-2022 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被评估单位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4)溢余资产价值及非经营性资产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
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
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评估。
      (5)付息债务的确定
      付息债务指以支付利息为条件(或隐含利息条件,即虽不支付利息,但其价值却受实际利
率影响,如发行零息债券)对外融入或吸收资金而形成的负债。如同业存放款项、同业拆入资
金、对金融机构的卖出回购,吸收的单位和个人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为筹集资金而实际发
行的债券等。
      与商誉減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将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全部
资产及负债所形成的权益视为一个资产组。
      (二)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
      市场(公允)价值是指有自愿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 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委估资产所最有可
能实现的合理交易价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
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处置费用和相关税费包括被评估资产组需要卖方负担的转让费用和印花税等。
      本次确定资产组市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
       1.评估模型
      资产组公允价值=确定的被评估单位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相应指标×(1-缺少流通性折扣
率)
      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资产组公允价值×(1-处置相关费用率)
      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资产在其活跃市场上反映的价格,作为计算公允价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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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技术思路
   (1)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原则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市场法评估应当选择与被评估企业有可比性的公
司或者案例。本次评估确定的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原则如下:
    1)可比公司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与制药行业相关;
    2)企业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类似;
    3)可比公司必须有至少两年以上的上市历史;
    4)企业规模和成长性可比,盈利能力相当。
   (2)价值比率的选取
    价值比率通常选择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A)、
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EV/NOIAT)等。在上述四个指标中,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
润比率(EV/EBIT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EV/NOIAT)侧重企业整体价值的判断;而
市盈率(PE)、市净率(PB)侧重股东权益价值的判断。
    由于甘肃成纪历年经营效益较好,财务指标较好,未来成长性良好,最终采用市盈率(PE)
作为价值比率。
   (3)可比指标的选取
    本次评估选取以下四个方面作为评价体系中的可比指标:盈利能力、发展能力、营运能力、
偿债能力。
   (4)修正指标权重的确定
    在确定评价体系的指标之后,评估人员采用专家打分法,最终确定了各项比较指标的权重
系数。
   (5)比较步骤
    运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估价通过下列步骤进行:
    1)搜集上市公司信息,选取和确定比较上市公司;
    2)分析比较样本上市公司和待估对象,选取比较参数和指标,确定比较体系;
    3)分别计算标的公司和可比公司的指标值;
    4)以标的公司的指标作为分子,可比公司的指标作为分母逐个进行比较,得出标的公司对
应各可比公司的指标调整值;
    5)用指标调整值乘以各指标的权重,得出各可比公司的价值比率调整系数;
    6)用各可比上市公司的调整分值分别乘以各可比公司的市盈率,得出标的公司对应各可比
公司的调整市盈率,将可比公司调整后市盈率进行平均得到修正后的市盈率;
    7)确定流动性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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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测试结论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事项;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确认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 39,836,693.76 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确认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累计减值 66,068,776.44 元,其中当期
    减值 26,232,082.68 元。
    六、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批准报出。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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