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
MTN116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通知
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
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
前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通知书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
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结合市场择机发行中
期票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