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17年12
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
2017年12月12日下午14:00,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何逢春、曾少彬、朱毅华现场出席。
因监事会主席空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何逢春女士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文丰先生列席会议。至表决截止时间,共有3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
方式参与会议表决。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逢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何逢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