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17年12月
12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2日下午13: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
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董事曾少贵、曾少强、 袁
建成、朱文丰现场出席,公司董事王菊芳、曹叠云、李瑶采用电话会议方式出席。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少贵先生主持,监事何逢春、曾少彬、朱毅华列席了本次
会议。至表决截止时间,共有7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电话传真等方式参与会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根据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
运营资金,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
度不超过捌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暂定为一年。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均可共享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批复以银行实
际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曾少贵先生(或其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
运营资金,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
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暂定为三年。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均可共享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批复以银行实际审批
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曾少贵先生(或其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