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书的审核意见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编制的《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募集说明书的审核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尹岚 黄美芳 陈晓春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