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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16: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2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7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86元/股的价格向212名激励对象授予1,546.36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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