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0年7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710,8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66555%。减持后,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9,189,1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99987%,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0年7月13日 | 9.51 | 10,710,852 | 1.366555 |
— | 合计 | — | — | 10,710,852 | 1.366555 |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德泽”)于2019年11月26日与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常州德泽将其持有的49,9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7%)转让给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于2019年
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以及双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0年7月12日,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49,900,000 | 6.366542 | 39,189,148 | 4.99998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900,000 | 6.366542 | 39,189,148 | 4.99998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减持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常州新北区壹号纾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告知函》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