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号)核准,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公开发行了9,172,38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1,723.87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维尔转债”,债券代码“123049”。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德泽”)认购维尔转债2,656,0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8.96%。
2020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常州德泽的通知,其于2020年5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取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维尔转债2,656,000张,减持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8.96%。
此次减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不再持有维尔转债。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持有人 | 本次减持前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前持有数量占发行总量比例 | 本次减持数量(张) | 本次减持数量占发行总量比例 | 本次减持后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后持有数量占发行总量比例 |
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656,000 | 28.96% | 2,656,000 | 28.96% | 0 | 0 |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