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独立董事:涂显亚、孙益文、朱竹青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