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5日以即时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滕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